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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崇高是美學最高範疇

2024-08-14 18:02:07 作者: 蔣孔陽

  朗吉弩斯在《論崇高》中,確是第一次明確地將「崇高」作為一個審美範疇提出來的,而且是作為取代「美」為最高審美範疇提出來的。

  《論崇高》的希臘語原文是「Peri Hupsous」。希臘語「Hupsous」(「Hupsos」)原意指「高」或「上升至某種高度」。可能是由埃斯庫羅斯在《阿伽門農》這部悲劇中率先使用的。當克呂泰涅斯特拉夥同情夫將自特洛伊戰爭中得勝歸來的丈夫阿伽門農謀殺後,為自己厚顏無恥地辯護時講道:

  剛才我說了許多話來適應場合,現在說相反的話也不會使我感覺羞恥;否則一個向偽裝朋友的仇敵報復的人,怎能把死亡的羅網掛得高高的(hupsos)。[26]

  此詞以後逐漸演變為具有諸如此類的抽象的含義:絕頂、最高級位、極點、極度、頂峰、極致等。如託名亞里士多德的,實質上是公元1世紀前後的作品《論宇宙》中,講到波斯帝國國王大流士等窮極奢侈時就使用到這種含義:「康布塞斯、塞爾塞斯、大流士就是以極度的「hupsos」排場和豪華而富麗堂皇地安排了壯觀的府邸。」[27]但是,作為最高的審美範疇意義上的「崇高」則是朗吉弩斯率先使用的。

  人們指責朗吉弩斯未曾給「崇高」這個範疇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實質上從邏輯上來講,也難以給最普遍最高的概念範疇下定義的。因為定義項是由被定義概念的鄰近的屬概念和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的概念所組成,它的公式是:被定義項=種差+屬。例如為「人」這個概念下定義,先找出「人」的屬概念是「動物」,然後確定「人」與屬概念「動物」之下的其他並列的種概念在內涵上的差別,即種差。「人」的種差是「能夠製造生產工具」。因此,「人」的定義便是:「人是能夠製造生產工具的動物。」既然這樣,由於「崇高」是最高最普遍的範疇,所以不可能再找到「崇高」所從屬的那個屬概念,也就談不副種差問題。所以是難以給「崇高」下定義的。同樣道理,「美」、「理念」、「存在」、「物質」等在各自學科領域裡都是最高範疇,因此都難以下明確的定義,如柏拉圖講了那麼多有關「理念」的理論和論證,但他始終不能給「理念」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只能對它進行種種描述。所以難怪人們批評柏拉圖的「理念」是空洞、抽象而毫無內容的。由此可見,不能因為朗吉弩斯未曾給「崇高」下過明確的定義,從而貶低其在理論上的貢獻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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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朗吉弩斯未曾給「崇高」下過明確的定義,但它並不是像柏拉圖所討論的理念或美理論那樣是空洞的、抽象的、缺乏內容的,而是有豐富內容的。他所講的崇高,其涵義比現代意義上的崇高概念更為廣泛,意指:「偉大」、「雄偉」、「壯麗」、「尊嚴」、「高遠」、「高雅」、「古雅」、「道勁」、「文雅」、「風雅」等。也就是說,它既有剛性美,又有柔性美的含義,既有審美,又有倫理道德和政治上的含義,泛指社會政治倫理、自然界和精神世界的崇高。

  所以說「崇高」是最高的、最普遍的審美範疇,這是由於朗吉弩斯的研究並沒有局限於文學,還包括到音樂和雕塑。

  首先,當然主要是與文學有關的,而且不僅限於某一種文學體裁。它所涉及的材料,包括到史詩(荷馬)、抒情詩(薩福)、悲劇(埃斯庫羅斯、索福克勒斯、歐里庇得斯)、歷史(希羅多德等)、雄辯(德摩斯梯尼),以及柏拉圖和西塞羅的哲學理論文章。他的「崇高」觀,很大程度上是從各種文學體裁及其有代表性的作品中概括和總結出來的共性、共同點。

  其次,與音樂、雕塑等文藝形式有關。朗吉弩斯在就文學與音樂的審美特徵進行比較時指出:音樂和文學都能引起「狂喜」(亦譯為「迷狂」),使人進入狂喜狀態。但就崇高而言,音樂就不如文學。他認為,音樂本身是毫無意義,它僅能訴諸人們的感情,訴諸人的官能感覺;文學則除了崇高的感情外,還有崇高的思想和崇高的想像,所以它不僅能訴諸人們的感情,還能訴諸人們的理性。朗吉弩斯這裡對音樂的觀點是片面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通過各種文藝形式的比較,揭示「崇高」這個審美範疇,既與感情、感性有關,又與理性有關,即與整個人類的精神世界有關。

  再次,與倫理道德政治有關。朗吉弩斯在討論到崇高風格的五個真正的源泉時,講到第一、二兩種是思想和感情,那是與作者的人格有關的,這就不僅與審美有關,而且與倫理道德政治有關。在他看來,人格與風格兩者不僅不是相脫離、相背離,而是辯證的統一。作者必須有偉大的人格才能有偉大的風格,偉大的風格是偉大的人格在語言上的反映。正像人們認為的:「文如其人」或「風格即人格」。而人格就與人的倫理道德政治觀點和行為有關:

  我們說,一個真正的演講家,絕不應有卑鄙齷齪的心靈。因為,一個終生墨守著狹隘的、奴從的思想和習慣的人,決不可能說出令人擊節稱賞和永垂不朽的言詞。[28]

  他在最後第四十四章,以極其曲折的語言講到文學和文學家的才華和政治制度密切有關,只有民主制度才有利於培育作者的智力和高尚的人格。[29]

  此外,高度重視客觀自然界的崇高。他在第三十五章專門討論崇高的境界時,高度肯定和頌揚了森羅萬象的宇宙和浩淼無垠的汪洋大海的作為剛性美的種種客觀的崇高境界。

  由此可見,朗吉弩斯所提出的這個「崇高」範疇,決不局限文學風格的範圍,是他從各種文藝形式、倫理道德政治和客觀自然中高度概括而得出那種崇高之所以為崇高的那種共性,其中涉及一系列的美學問題。就這部著作而言,直接與美和美感有關的論述並不多,但都是美和美感等美學中的重要問題,置在他認為更高更有普遍意義的「崇高」範疇下來進行討論和闡述的,他以「崇高」範疇來解釋和區分剛性美和柔性美,以「崇高」範疇來溝通自然美和藝術美。也就是說,朗吉弩斯是以「崇高」範疇為最高標準去評價美醜和美感等美學中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所以,《論崇高》不僅是傳統意義上的文藝批評理論著作,而且還是廣義的美學著作。我們作出這樣的評價,僅就其自身內容的涵蓋領域而言,並不意味著要以「崇高」範疇來取代「美」範疇而重新構築美學體系,重新評價古代美學。所以應該承認,正是這部著作及其一系列理論觀點和概念範疇的提出和論證,極大地豐富了古代的美學思想,繼亞里士多德之後把古代美學的發展推向一個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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