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南史》、《北史》中南北統一的歷史思想
2024-08-15 17:26:47
作者: 瞿林東著
從「南北分隔」到「胡越一家」
從史學和政治的關係來看,國家的統一,必然要求產生與之相適應的歷史著作。從史學和歷史的關係來看,隨著歷史的發展,史學家對歷史的認識也在不斷地發展,因而史學家對反映歷史的史書也要提出新的看法和新的要求。而這種新的看法和新的要求的提出,從終極的原因來說,它無疑是歷史發展的產物;但從史學家的直接動因來說,它往往是史學家所處的那個時代的政治局面的反映。因此,史學家的一種歷史觀點的提出,是必然要受到一定的歷史環境的制約的,尤其要受到一定歷史環境下的一定政治要求的影響的。我在上面所引用的劉知幾的「隋氏受命,海內為家,國靡愛憎,人無彼我」的說法,以及他認為史學家應根據已經變化了的政治形勢重新看待歷史和撰寫史書的見解[41],正是史學和政治、史學和歷史這種關係在史學家認識上的反映。
傾向統一,是李大師、李延壽父子共同的思想,這是他們撰述南朝史的指導思想。從總的方面來看,他們所處的歷史環境大致是相同的;但從具體的政治條件來看,李延壽卻有著遠遠優越於他父親所處的政治條件。這就決定了李延壽一方面是繼承了李大師的歷史思想,另一方面又有可能發展李大師的歷史思想。在這裡,社會的影響又賦予家學的傳統以新的內容、新的活力。因此,在介紹《南史》、《北史》傾向統一的歷史思想之前,我想先講一點跟李延壽所處的政治環境有關的事情,這對認識《南史》、《北史》傾向統一的歷史思想或許是會有幫助的。
李延壽的整個政治生涯和治史道路,幾乎都是和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相始終的。因此,可以用來說明李延壽所處的政治環境的史實自然是很多的。這裡,只舉出在唐太宗貞觀年間的不同時期的兩件事情來說明這個問題。
第一件事:
貞觀七年(633年)十二月,唐高祖李淵(他當時是太上皇)和唐太宗李世民在漢代未央宮舊址[42]舉行宴會。在熱烈而融洽的氣氛中,李淵先請北方突厥族首領頡利可汗起舞,接著又請統治南方各族的首領馮智戴詠詩。李淵很高興,笑著說:「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這時,唐太宗李世民也很興奮,他舉著酒杯為李淵祝福,說:現在全國每族都臣服於大唐,這都是您教誨的結果,不是我的智謀和能力所能做到的。當年,漢高祖劉邦也曾跟著太上皇在這裡設宴慶功,妄自尊大,誇耀自己,這是我所不取的。李淵聽了非常高興,參加宴會的群臣「皆呼『萬歲!』」[43]
這是一個慶祝全國統一和「胡、越一家」的熱烈場面。這同李大師慨然而嘆的「南北分隔」的政治局面和互相誣罵的敵對情緒比起來,自不可同日而語。
第二件事:貞觀二十一年(647年)五月,唐太宗有一次召集群臣開會。會上,他提出一個重要問題讓大家討論。他提出的問題是:古代也有不少帝王能夠統治中原一帶,但卻很少有人能夠使周邊的各少數民族臣服;我的才能趕不上古代帝王,可是我反倒做到了這一點,不僅平定了中原,而且能使周邊各少數民族臣服於大唐,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我自己還不太明白,現在請諸公直率地、如實地講一講。對這樣一個重大問題,大臣們都不知從哪裡說起。於是他們紛紛講道:您的功德就像天地一樣廣闊無邊,任何一種說法,任何一個比喻,都不能把您的功德準確地表達出來,如此等等。唐太宗聽了,頗不以為然。他說:我所以能取得今天這樣的成功,並不像你們說的那樣不著邊際。其實,歸結起來,也就只有五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自古以來,許多帝主都忌恨那些才能超過自己的人,而我看到別人的長處,就好像自己有這樣的長處一樣。第二個原因是,一個人的品行和才能,往往不能兼備,對這樣的人,我總是避開他的短處而發揮他的長處。第三個原因是,古代帝王一講到「進賢」,就恨不得把賢者摟在懷裡,一說到「退不肖」,就恨不得把不肖者拋到山谷里去;我的做法不是這樣,對賢者我敬重他,對不肖者我可憐他,使賢、不肖都各得其所。第四個原因是,做帝王的人大多厭惡那些為人正直的人,或是暗中設法除掉他,或是公開地殺掉他,這種事幾乎每一個朝代都有發生;我即位以來,朝廷上有許多正直之士,我不曾罷黜或斥責過一個人。第五個原因是,自古以來,多數帝王都以「中華」(漢族)為高貴,以「夷狄」(少數民族)為低賤;只有我能夠同樣地看待他們、愛護他們,所以少數民族對待我就像對待父母一樣親近。這五個方面,是我得以取得今天這樣的成就的原因。[44]
這是唐太宗晚年一次很重要的總結歷史經驗的會議。他提出的五條歷史經驗,前四條都是關於怎樣看待人和怎樣使用人的問題,第五條是關於民族政策和民族關係問題。我們不能要求唐太宗一點不粉飾和誇大自己,但他說的這些,大致上還是符合實際狀況的。
這裡,我不打算來評價「貞觀之治」的功績和影響。我所以要舉出這兩件事情來,是因為它們貫串著一個全國統一、天下一家的思想。從唐高祖李淵說的「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到唐太宗李世民說的「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都講到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民族關係和民族政策。這是跟國家統一的政治局面有密切關係的。民族政策制定得比較恰當,民族關係就比較融洽,國家統一的政治局面就越是鞏固;反之,國家統一就一定會受到削弱。在這個問題上,李淵和李世民都是比較清醒的政治家。因此,唐初在民族關係方面出現了空前的良好局面。
讓我們還是回到《南史》、《北史》傾向統一的歷史思想的問題上來。上面講到,《南史》、《北史》傾向統一的歷史思想,是李大師、李延壽父子相承撰述南北朝史的指導思想。它主要表現在:在政治上,作者充分肯定全國統一、天下一家的政治局面;在歷史撰述上,作者明確提出「編年以備南北」和「編次別代,共為部秩」[45]的原則,主張把南北朝各代歷史編撰成一部史書。這個指導思想最後由李延壽貫徹到《南史》、《北史》的撰述中來,這跟上面舉出的那兩件事所反映的政治局面和民族關係是有其內在的聯繫的。
《南史》、《北史》肯定全國統一、天下一家的政治局面的一個突出表現,是它們的作者取消了一個多世紀以來一直襲用的所謂「索虜」和「島夷」的稱謂,當然,取消了所謂《索虜傳》和《島夷傳》在《南史》、《北史》中的位置。這不僅是《南史》和《北史》在這個具體問題上對南北朝時期的史書(《宋書》、《南齊書》和《魏書》)的一個否定,而且是《南史》和《北史》的作者李延壽在歷史思想上對他的前輩們的一個發展。李大師首先提出要在史書撰寫上改正因「南北分隔」而互以「索虜」和「島夷」相稱的舊習,他打算怎樣改正,我們卻不得而知。我們從《南史》、《北史》中所見到的,主要是李延壽在這個問題上糾正舊的傳統的一些說法和做法。
李延壽在講到如何看待南朝和北朝的歷史的時候,反覆說明他跟南北朝時期史學家在看法上和歷史編撰上的歧異。關於北朝的歷史,他不贊成把北魏以前的一些少數民族政權的歷史「編之四夷」認為這是「有欺耳目,無益緗素」的做法,既混淆視聽,又無益於史。他贊成唐太宗時重修《晉書》,把他們的歷史寫入《晉書》三十載記之中,認為這是比較恰當的做法。根據這樣的認識,他也不認為北魏所吞滅的一些少數民族政權屬於「四夷」,而是把他們的歷史寫入《僭偽附庸列傳》。他的這些話和做法,都是針對《宋書》和《南齊書》說的。關於南朝的歷史,他指出:東晉、宋、齊、梁四朝,雖然偏安江南,但前後相承近三百年,而《魏書》把它們稱作「島夷」寫入列傳,這也是我所不取的。顯然,這些話又都是針對《魏書》的各個《島夷傳》說的。[46]
根據這種認識,李延壽一反南北朝時期史學家的陳舊的傳統。他對北魏、西魏、東魏、北齊、北周等朝史事,均於《北史》中立「本紀」,對宋、齊、梁、陳各朝史事情,亦於《南史》中立「本紀」,從而一概取消了所謂「索虜」和「島夷」的稱謂,取消了所謂《索虜傳》和《島夷傳》。李延壽在《北史》本紀中稱南朝時則書其國號「宋」、「齊」,或書「宋人」、「齊人」對南朝皇帝,也書其諡號或廟號[47],如「宋順帝」、「齊高祖」等。同樣,他在《南史》本紀中,對北朝也用這樣的稱謂,或稱國號,或稱「魏人」、「周人」,對北朝皇帝都稱諡號或廟號。不過,《南史》、《北史》也略有不同,即李延壽在《南史》本紀中,還時時兼記北朝年號,如:於宋武帝永初元年末,書「是歲,魏明元皇帝泰常五年」,於陳宣帝太建十年末,書「是歲,周宣政元年」等。《南史》、《北史》的這種寫法,有人說是李延壽要以北朝為「正統」[48]。這對於封建正統觀念很強的史學家來說,不能認為沒有一點關係。但從更重要的方面來看,作者這樣做,無疑是為了把南朝歷史和北朝歷史放在同等的位置來看待。這種在歷史撰述上不再強調南、北對立和華、夷界限的認識和做法,反映了全國統一、天下一家的政治局面,反映了民族融合的偉大成果,總之,反映了從「南、北分隔」到「胡、越一家」的歷史變化。
由此也可以看出,李延壽的「編次別代,共為部秩」的撰述要求,絕不只是要在表現形式上寫出一部貫通的南北朝史,而是包含了豐富的歷史內容的。
《南史》、《北史》傾向統一的歷史思想,主要表現在對民族關係的看法上;此外,也還表現在對待南、北戰爭的看法上和克服以往史家因曲筆回護而造成史書記事的種種偏頗上。
南北交兵不詳載
南北朝時期,南、北之間經常發生戰爭,這是毋庸諱言的。但是,對於一個史學家來說,怎樣看待和記述這些戰爭,卻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從當時人來看,戰爭涉及的雙方,往往夸勝諱敗,因而國史所記常有失實之處。南北朝時期的史學家據國史而撰《宋書》、《南齊書》和《魏書》等,自然也不免有這樣的弊端。李延壽撰《南史》和《北史》,把南北朝歷史作為一個整體看待,就理所當然地要避免和克服這種夸勝諱敗的偏頗,恢復戰爭的真實過程及其結局。李延壽繼承他父親李大師的遺志,撰《南史》和《北史》,在撰述思想上主要是「編年以備南北」,取消「索虜」「島夷」的稱謂,同時,也包含著要改變南北諸史「互陳聞見,同異甚多」[49]的缺陷。而關於南、北戰爭的記述,則是這種缺陷中最突出的問題。由於以上這些原因,李延壽在《南史》、《北史》中對南北戰爭的記述採取十分審慎的做法,即清人趙翼概括的「《南北史》兩國交兵不詳載」[50]的態度。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這種做法也反映了作者傾向統一的歷史思想。
書影三 中華書局點校本《南史》、《北史》
下面,列舉一些具體的事實來說明《南史》、《北史》在撰述內容上:「南北交兵不詳載」的做法。
《魏書》卷四下《世祖紀下》記:太平真君四年(443年)冬十一月,魏將皮豹子等追破宋將於濁水。太平真君七年(446年)魏永昌王元仁擒宋將王章,進入宋地,遷宋民五千家於河北。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二月,魏永昌王元仁大破宋將劉坦之、程天祚軍,斬坦之,擒天祚。同年十月至十二月,魏帝親率大軍渡過黃河與宋軍作戰,一直打到淮西,宋守將蕭斌之、崔邪利、胡崇之、劉康祖、趙淮、胡盛之、王羅漢等,或逃,或降,或戰死,或被俘。以上,《北史·魏本紀》皆不書。
《宋書》卷五《文帝紀》記:元嘉七年(430年)七月,魏軍碻磝戍棄城走,滑台戍棄城走。元嘉八年(431年)正月,宋將檀道濟破魏軍。元嘉二十八年(451年)二月,魏軍自盱眙奔走。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六月,宋將蕭思話率眾北伐。八月,蕭思話攻碻磝,不拔。十月,宋司州刺史魯爽攻虎牢,不拔。以上,《南史·宋本紀》亦不書。
《南齊書》卷二《高帝紀下》記:建元元年(479年)正月,魏軍寇淮、泗,齊遣眾軍北伐。閏七月,魏軍攻朐山,青、冀二州刺史盧紹之等破走之。建元三年(481年)正月,齊將李安民破魏軍於淮陽。以上,《南史·齊本紀》均不書。
像這樣的例子,在《南史》、《北史》里還可以舉出許多。
李延壽對於這些南北交兵的史事採取不書的辦法,並不是為了省氣力,而是出於對史事的審慎的要求。李延壽對南、北八史中的一些史實上的訛誤,作了不少的訂正,這也是《南史》、《北史》在歷史編撰上的成就之一。關於這一點,我在下面還要講到的。但是,就南北交兵的史事來看,「互陳聞見,同異甚多」的情況尤其突出,「往往失實」的地方就更為不少。李延壽「不書」的那些部分,概括起來,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魏書》本紀有記載,而《宋書》本紀或《南齊書》本紀沒有記載,這往往是說北朝如何勝利,南朝如何潰敗。第二種情況是,《宋書》本紀或《南齊書》本紀有記載,而《魏書》本紀沒有記載,這往往是說南朝怎樣勝利,北朝怎樣潰敗。第三種情況是,《魏書》本紀和《宋書》本紀或《南齊書》本紀對同一次戰役都有記載,但在所記的史實及其詳略上卻大為迥異。
下面,我舉南北間的兩次戰爭為例,來具體說明這三種情況。一次戰爭是公元450年(宋元嘉二十七年,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的宋魏之戰,一次是公元506年(梁天監五年、北魏正始三年)的梁魏之戰。如梁魏之戰,據《魏書》本紀的記載,以蕭宏為統帥的梁軍在淮西戰場遭到慘敗,所敘甚詳,而《梁書》對於這一戰役發展之極為關鍵的七、八、九三個月的情況,竟然隻字未記。因此,《北史·魏本紀》對此不書。這是第一種情況。又如,據《梁書》本紀所記,梁魏之戰的這一年的三月,「魏宣武帝從弟翼率其諸弟來降。輔國將軍劉思效破魏青州刺史元繫於膠水。」而《魏書》本紀卻不載這兩件事[51]。所以,《南史·梁本紀》於此亦不書。這是第二種情況。再如,宋魏之戰中,《魏書》本紀記:「二月,車駕遂征懸瓠。永昌王仁大破劉義隆將劉坦之、程天祚於汝東,斬坦之,擒天祚。」而《宋書》本紀則記:「二月……索虜攻懸瓠城,行汝南郡事陳憲拒之。」[52]這裡完全沒有提劉坦之被斬和程天祚被擒之事。二書所記很不一致,故《北史·魏本紀》亦不書劉、程二人事。這一類的例子是很多的。當然,也不是所有屬於這三種情況的記載,《南史》、《北史》都一概不書。如《魏書》本紀記宋魏之戰中魏太武帝率軍直抵長江北岸,在與宋的都城建康(今南京市)只有一江之隔的瓜步山(在南京市六合區東南)設「行宮",建康為之震動的情況,說:「十二月……車駕臨江,起行宮於瓜步山。……諸軍同日臨江,所過城邑,莫不望塵奔潰,其降者不可勝數。義隆(即宋文帝劉義隆)使獻百牢,貢其方物,又請進女於皇孫以求和好。(魏)帝以師婚非禮,許和而不許婚」。這一段文字寫得有聲有色,把魏軍的勝利、魏主的得意以及宋文帝的可憐相都寫出來了。但是所有這些,在《宋書》本紀里只記下「虜偽主率大眾至瓜步。內外戒嚴」這十三個字,其他一概沒有記載。[53]按照一般情況來說,《北史·魏本紀》對此也應不書;然而,在這裡,它卻基本上採用了《魏書》本紀的說法。這是李延壽在史實上另外還有所依據呢,還是他認為魏帝的瓜步之行終究以南北講和告終,因而值得記呢?可惜的是,關於這一點,他沒有給我們留下任何直接的或間接的說明。
上面所說的這些,證明了一個問題,即南、北交兵的史實,是一個很不容易考察清楚的繁難的問題。唐初,令狐德棻建議修前代史時,已深感史實「多有遺闕」;李淵《修六代史詔》也指出南北朝史「簡牘未編,紀傳成闕,炎涼已積,謠俗遷訛」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要真正寫出一部貫通的南北朝史,就需要作者有高屋建瓴的歷史見識,來處理一些相互矛盾的史實,而不是被這些相互矛盾的史實所困惑,從而擾亂了主要的撰述目的。在這個問題上,李延壽不愧是一個清醒的和有卓見的史學家。一方面,他反覆「勘究」宋、齊、魏三代史,「披尋」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又遍覽雜史一千多卷,在歷史文獻上下了很大功夫。另一方面,他始終不忘他父親李大師的「編年以備南北」的初衷,為此,就必須改正舊史「各以其本國周悉,書別國並不能備,亦往往失實」以及「互陳聞見,同異甚多」的弊病和缺陷。這後一個方面,無疑是直接關係到《南史》、《北史》的主要撰述目的的。在對待南、北交兵的史實上,作者如果處理不當,把一些「互陳聞見,同異甚多」的歷史記載通統吸收過來,那就會從根本上破壞了《南史》、《北史》的傾向統一的歷史思想,從而破壞了《南史》、《北史》的主要撰述目的。在《南史》、《北史》南北交兵不詳載的問題上,這是比史料難稽更重要的一個原因。如果這些分析大致不錯的話,是否可以這樣說:《南史》、《北史》南北交兵不詳載的做法,是《南史》、《北史》總的撰述目的決定的。
李延壽在貞觀三年(629年)著手準備撰寫《南史》、《北史》時,上距唐皇朝的建立只有十一年,距隋朝統一南朝和北朝只有四十年;《南史》、《北史》撰成時,上距唐的建立也只有四十一年,距隋朝統一南朝和北朝只有七十年。這些數字表明,《南史》、《北史》作為貫通的南北朝史來說,它們的作者不能不考慮到長時期的南北分裂在人們心靈上投下的陰影,不能不考慮到人們厭惡戰爭和社會動亂的心理,不能不考慮到在全國統一的局面下的政治要求,甚至也不能不考慮到那些父祖輩活動於南北朝政治舞台,而他們又是唐初政治舞台上的各種角色的人物的情緒;因此,《南史》、《北史》在撰述思想上和具體編撰上,不著重於記述南、北間的戰爭,而在有關南、北交兵的史事上採取記其同而去其異、存其略而刪其詳的做法,在當時是有現實意義的。
通觀全局,直書其事
《南史》、《北史》問世以前,記述南北朝時期各個朝代歷史的史書,主要是我們上面所提到的八部史書。這八部書,成書於兩個時期、四個朝代和眾多史學家之手。兩個時期,是指南北朝時期和唐初時期;四個朝代,是指《宋書》成於齊與齊、梁之際,《南齊書》成於梁代,《魏書》成於北齊,其餘梁、陳、齊、周、隋五代史成於唐初。唐初五代史是集體撰述,其餘三史也都在不同程度上繼承了前人修史的成果,事實上也並非出於一人之手。由於這些史學家所處的時代不同,在歷史見識上的差別,以及在撰述目的上的歧異和具體撰述環境的不完全一樣,因此,要把這八部史書作為一個整體貫通起來,並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這裡,有兩點是最重要的:一是要在史書結構上變八書為二史,二是要改變以往史學家為某朝作史而往往曲意為某朝統治者或為當朝統治者回護的弊病。要做到這兩點,就需要《南史》、《北史》的作者既要有通觀全局的見識,又要有秉筆直書的精神。李延壽不愧是具有這種見識和精神的史學家。關於在史書結構上,李延壽如何變八書為二史的問題,上面已經講到了。這裡著重說說在史事的記載上,李延壽是怎樣改變舊史一些曲意回護致使史事失實的。
先說南朝諸史。
沈約《宋書》雖作於齊、梁之際[54],但他卻在很多地方吸收了宋人何承天、山謙之、蘇寶生、徐爰等所修「國史」的成果[55]。據沈約自己透露,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年)以前的宋朝史事,他繼承了何承天、蘇寶生、徐爰三人所撰國史[56]。顯然,何、蘇、徐等作為當代人撰本朝國史,不可能沒有回護和避諱所造成的曲筆。沈約在齊、梁之際撰《宋書》,理應改正這些曲筆,恢復某些史事的真相,但他可能是要急於成書[57],終於沒有改正這些曲筆。例如,《宋書·武帝紀下》記載說:宋武帝劉裕取代了東晉的統治以後,在永初元年(420年)封東晉的末代皇帝晉恭帝為零陵王。第二年九月,零陵王突然死了。這時,劉裕竟一連三天率領百官在朝堂上舉哀,喪禮辦得非常隆重,以顯示劉裕對晉恭帝的「恩禮兼備」的氣度。其實,這完全是在玩弄權術和欺騙。因為零陵王即晉恭帝之死,本是劉裕一手導演的。這在《宋書》卷五十二《褚叔度傳》中講得很清楚:劉裕原是派人送毒藥給晉恭帝,令其服毒自盡。晉恭帝拒絕說:「佛教教義上講,自殺的人,輪迴不得恢復人身。」於是劉裕派來的人就把晉恭帝殺死了。這一段記載可能是沈約補撰的,但他卻沒有改變《武帝紀》的曲筆。李延壽的做法跟沈約不同,他既在《南史》卷二十八《褚裕之傳》中記述了晉恭帝被殺的經過,又在《南史》卷一《宋本紀上》明確寫出:「零陵王殂,宋志也。」這就恢復了這一事件的真相。
沈約作為齊臣而撰《宋書》,對於宋、齊之際史事,避諱特多,曲筆格外突出。如宋順帝即位時,不過是個十歲左右的孩子,由蕭道成(即後來的齊高帝)輔政。當時,有的宋臣舉兵反對蕭道成,《宋書》記載這些事件為「反」,稱「逆」、稱「惡」,這顯然是回護蕭道成。然而《南史》記載這些事件一般都寫成「不從執政」,甚至徑直寫作「謀誅道成」,有時還寫出了一些「忠臣」、「孝子」在這個鬥爭中死去的悲壯場面。對於蕭道成奪取劉宋政權,《宋書·順帝紀》說是「天祿永終,禪位於齊」,《南史·宋本紀》則指出所謂「禪位」本是在武力脅迫下進行的。至於宋順帝的死,《宋書》只寫了「殂于丹陽宮,時年十三」九個字,《南史》則指出他是被蕭道成派人刺殺的,刺殺者還受到了很重的獎賞。
《宋書》對於劉宋皇室內部的傾軋,如宋文帝被太子劉劭所殺,宋明帝對他的兄弟輩大加殺戮,都一一隱去,寫得含糊其詞。《南史》則直書其事,揭露了皇室內部鬥爭的殘酷性。
《南齊書》作者蕭子顯是齊高帝蕭道成的孫子,《南齊書》記宋、齊之際史事,當然也有許多曲筆、回護之處,這裡就不一一重複了。
姚思廉所撰《梁書》、《陳書》雖成書於唐初,但因其中不少是據其父姚察稿本改寫,而姚察稿本又多據當時國史,因而也有一些曲筆的地方。這裡,只舉兩件事來說明《梁書》的曲筆。
第一件事是關於梁武帝晚年多忌。太子蕭統母親丁貴嬪死後,蕭統親自買了一塊墓地,準備安葬丁貴嬪。這時,有人說這塊墓地對皇帝不吉利。於是,梁武帝感到不快,就另買了一塊墓地安葬丁貴嬪。不料又跑出來一個道士,說後買的墓地不利於長子即太子蕭統,需在墓旁埋入什物壓伏邪氣。太子手下的人果然照道士的話做了。一個宦官向梁武帝報告了這事情,梁武帝要追究太子,由於大臣諫阻,只是殺了道士了事。但這件事情在梁武帝父子關係上投下了陰影,梁武帝對太子不信任,太子則「終身慚憤,不能自明」,結果先梁武帝而死。梁武帝猶豫再三,沒有立太子之子為皇位繼承人,以致天下譁然。對於反映梁武帝「末年多忌」的這樣一件大事,《梁書》不置一詞,而《南史》則予以披露,後來司馬光根據《南史》的記載把此事寫進了《資治通鑑·梁紀》。
第二件事是關於臨川王蕭宏的。蕭宏是梁武帝的六弟,《梁書》卷二十二《臨川王傳》說他「長八尺,美鬚眉,容止可觀」;還說他性情寬和、待人厚道,在揚州任上被人稱為「長者」等。在《梁書》作者筆下,蕭宏儼然是一個有能力、有德行的堂堂正正的君子。但事實全然不是這樣。《南史》卷五十一《臨川王傳》。揭示了蕭宏的真正面目。原來,蕭宏是一個庸庸碌碌、貪生怕死的無能之輩。天監四年(505年),梁武帝任命他為統帥,率領八州軍隊進攻北魏。他以皇帝六弟的身份充當統帥,所率領的軍隊在裝備上格外精良,所以「器械皆新,軍容甚整」。在北魏一些有經驗的人看來,這是南朝一百多年來所未有的。梁軍北進,駐紮於洛口(今河南鞏市),「停軍不前」。於是,梁軍的弱點就逐漸暴露出來了。魏軍看出蕭宏不是一個有勇有謀的統帥,派人送給他女人的頭巾,以示嘲弄;同時,還編了歌詞,把他稱作「蕭娘」。諸將求戰,蕭宏卻下令說:「人馬有前行者,斬!」這樣,蕭宏在洛口按兵不動,將近一年之久,終於造成了軍心渙散、人無鬥志的局面。天監五年(506年)九月的一天夜裡,暴風雨驟起,梁軍大驚,以為魏軍襲擊,蕭宏首先帶領幾名親隨逃走。諸將找不到蕭宏,也棄甲投戈,眾散而歸。結果,梁軍不戰自潰,以致成為梁軍在淮西戰場上的一次慘敗,而《梁書·臨川王傳》只用了「會征役久,有詔班師」八個字輕描淡寫地掩蓋過去了。把潰敗說成是「班師」,這樣的曲筆也太露骨、太過分了。據《南史·臨川王傳》記載:蕭宏後來仍舊是恣意放肆,奢侈無度,他的住宅修得和皇宮一樣,後庭充斥成百上千的婦女,皆極天下之選。他的內堂之後有一百間庫房,都裝滿了錢財。像這樣的史實,《梁書》作者也不置一詞,反而為蕭宏立佳傳,說他「寬和」、「敦厚」,是有聲望的「長者」,豈不成了歷史的諷刺麼!
《陳書》因回護或避諱而造成的曲筆比《梁書》更突出。它對於梁、陳之際陳霸先奪取梁朝皇位的事也是完全採取迴避的態度。《陳書·高祖紀上》記梁敬帝「禪位」於陳霸先,把雙方都寫成了一副溫良恭儉讓的樣子。梁敬帝的「禪位」詔書說:「相國陳王(指陳霸先),有命自天……今便遜位別宮,敬禪於陳」。意思是說,陳霸先是擁有天命的人,現在我退居別處,恭恭敬敬地把皇位讓給陳王。而陳霸先呢,他先是「謙讓再三」,由於「群臣固請」,這才答應即皇帝位。如果人們把這些都斥之為謊言的話,恐怕是並不過分的。因為事實並非如此。所謂「遜位別宮」,實則是陳霸先派人「勒兵入宮,衛送梁主如別官」,完全是在武力脅迫下進行的。梁敬帝後來被封江陰王。第二年,這個江陰王就死了。《陳書·高帝紀下》說,江陰王死後,葬禮辦得很隆重,也給人們一種「恩禮兼備」的假象。其實,江陰王即梁敬帝之死,也是陳霸先派人幹的。《南史》卷九《陳本紀上》記此事說:「江陰王殂,陳志也。」《南史》卷六十八《劉師知傳》又具體地揭露了事情的真相:陳霸先派劉師知等人去殺梁敬帝。梁敬帝一邊繞著床躲避,一邊說,「師知賣我,陳霸先反!我本不等著再當天子,為什麼還要被殺!?」劉師知抓住了梁敬帝衣服,其同夥即乘勢把梁敬帝殺了。於是他們報告陳霸先說:「事已了。」這就是江陰王即梁敬帝之死的內幕。對於這一內幕,《陳書》卷十六《劉師知傳》隻字未提,而《南史》卻作了詳盡的披露。
《陳書》對於陳朝史事,也有不少曲筆。其中比較突出的一件事,是關於陳武帝之子衡陽王之死的記載。衡陽王陳昌是陳武帝第六子。陳武帝即位前,陳昌作為西魏的俘虜留居長安。陳武帝即位後,要求北周放回陳昌,但直到陳武帝死後,北周才同意讓陳昌回陳朝。這時,陳朝皇帝陳文帝是陳霸先兄之子陳蒨。陳文帝一方面表面上接受大臣們的建議,封陳昌為衡陽王,另一方面又暗中派人乘陳昌由北周渡江南歸時在江中把他害死。關於這件事,《陳書》卷三《世祖紀》只記:「衡陽王昌薨」五個字,什麼問題也看不出來。《陳書》卷十四《衡陽王昌傳》甚至說:衡陽王入境,渡江,「於中流船壞,以溺薨」。而《南史》卷九《陳本紀上》記此事則說:「衡陽王昌沉於江。」在《南史》卷六十五《衡陽王昌傳》中,李延壽把問題說得更直截了當:陳昌於三月入境,陳文帝派人前去迎接。陳昌渡江時,「於中流殞之,使以溺告」。既在中流死亡,為什麼偏偏要詐言溺水?無非是為了沉屍於江,消滅痕跡。李延壽雖然沒有寫出衡陽王陳昌被害死的具體經過,但細心的讀者從這裡已經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再說北朝諸史。
如同《南史》糾正了南朝諸史中的一些曲筆一樣,李延壽在《北史》中也改正了有關北朝諸史的一些曲筆。
魏收的《魏書》撰於北齊文宣帝高洋天保年間,所以它對高洋的父(高歡)、兄(高澄)有許多美化之詞。在這方面,《北史》跟《魏書》是迥然不同的。如《魏書·孝莊帝紀》,有意突出高歡在北魏末年的「功績」,把他說成是打敗羊侃、邢杲的主將,而《北史·魏本紀》五在講到這兩次戰事時,根本沒有提到高歡。顯然,後者並不認為高歡在這兩次戰事中是有「功績」的。《魏書·前廢帝紀》稱高歡起兵是「興義兵」,《北史·魏本紀五》則說高歡起兵是「以誅爾朱氏為名」,談不上是什麼「義兵」。《魏書·爾朱榮傳》記:大將爾朱榮曾劫持魏莊帝,企圖取而代之,只是由於高歡等人的勸阻,爾朱榮才打消了原先的念頭,送回了魏莊帝。《北史·爾朱榮傳》卻不曾提到有高歡勸阻爾朱榮一事。可見,《魏書》為了誇大高洋先人的「功績」,確有曲解史實之處;對此,《北史》或改寫,或不書,大抵是做得對的。
或許有人會提出問題:《魏書》卷十二《孝靜帝紀》之後有兩段文字,是直接揭露高澄和高洋的,這又怎樣解釋呢?不錯,這兩段文字,一是揭露高澄在孝靜帝面前的跋扈,甚至辱罵孝靜帝是「狗腳朕」,只是被役使的傀儡罷了;一是揭露高洋迫使孝靜帝「禪位」,以及孝靜帝「禪位」後成了高洋的隨從、孝靜皇后被高洋用毒酒毒死的情景。那麼,這是否可以說,《魏書》一方面美化高洋的先人,一方面又無情地揭露了高洋兄弟的醜行呢?答案是否定的。道理很簡單:這兩段文字與《北史》卷五《魏本紀》卷末所記完全相同,可見,它們不是魏收所書,而是後人在《魏書》有所散失的情況下,據《北史·魏本紀》補入《魏書》的。
《魏書》曲筆的另一個突出表現,是它不能全面反映北魏分裂後東魏和西魏的歷史。魏收作為北齊大臣撰寫《魏書》,因北齊承於東魏,所以《魏書》必以東魏為正統。這在封建社會裡的史學家來說,本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問題在於,《魏書》在承認東魏為正統的同時,對西魏歷史採取完全抹殺的態度。因此,西魏皇帝不僅沒有在《魏書》中立紀,而且也沒有為之立專傳。西魏文帝元寶炬稱帝十六七年,在《魏書》中只於別人的傳記中附記四十一個字[58]。對於跟西魏有關係的一些人物,《魏書》或者闕而不書,或者予以歪曲。如宇文泰(即後來的北周文帝)是西魏政權的核心人物,《魏書》無傳。斛斯椿因是跟隨北魏孝武帝西入長安的重要人物,《魏書》雖然為他立了傳,但卻說他「狡猾多事,干政敗國」,朝野之人都非常痛恨他。凡此,《北史》作者李延壽在撰述上跟《魏書》的做法有很多不同。《北史》卷五《魏本紀》中,歷敘北魏末年數帝之事,同時也記載了西魏三帝及東魏一帝之事。《北史》卷九《周本紀上》,記周文帝之事,上起北魏普泰二年(532年),下迄西魏恭帝三年(556年),既寫了宇文泰個人事跡,又略述西魏一朝大事,從而糾正了《魏書》的偏頗。李延壽對斛斯椿的事跡的記述也跟魏收不一樣,他記斛斯椿說:魏孝武帝曾經賞給斛斯椿幾處店鋪和三十頭耕牛。斛斯椿認為,國家還有許多困難,不可與百姓爭利,所以他沒有接受店鋪而接受了耕牛。他之所以接受耕牛,不是因為自己有什麼需要,而是每天殺一頭,用以犒勞士兵。他死的時候,並沒有給家人留下什麼遺產。
《北史》在直書其事方面,對《魏書》改正較多。它對《北齊書》和《周書》也有一些改正,但所涉及的重要史事和人物行事的改正,已遠不如對《魏書》所做的改正那樣突出。尤其是《北齊書》在流傳中至宋朝時已有許多散失,以致現存的《北齊書》五十卷中,竟有三十二卷系後人所補(見中華書局點校本「出版說明」及卷目所注)。在所補的三十二卷中,大部分是根據《北史》而作的,這當然使今天的人們很難就《北史》的有關部分與《北齊書》全貌做出比較。至於《北史》在對待《隋書》存在的一些回護、曲筆之處,則一般很少改動,所以前人已經指出,《北史》的隋史部分幾乎全用《隋書》。如《隋書》卷一《高祖紀上》,記北周皇帝「禪位」於隋後,開皇元年(581年)二月,隋文帝封北周末代皇帝為介國公;五月,這位「介國公」就死了,隋文帝在朝堂為他舉哀。至於這位介國公是怎麼死的,則沒有說。《周書》卷八《靜帝紀》記大定元年(581年)二月,隋王楊堅稱尊號,周靜帝退居別宮。隋朝封周靜帝為介國公。開皇元年五月,下台的周靜帝「崩,時年九歲,隋志也」。這就說明了周靜帝(介國公)的死,是隋文帝所為。關於這件事,《北史》卷十《周本紀下》,是採用《周書·靜帝紀》的說法;《北史》卷十一《隋本紀上》,則沿襲《隋書·高祖紀》的記載,這就模糊了事情的真相,也使《北史》本紀陷於自相矛盾。《資治通鑑》記此事極為明快:「隋主潛害周靜帝而為之舉哀」[59]。這是《北史》所不及的。《隋書》關於隋文帝之死也有所諱言。《隋書·高祖紀下》說:仁壽四年(604年)七月,隋文帝病得很重,臥於仁壽宮,同百官一一辭訣,握手嘆息,不久就死了,時年六十四。《隋書·煬帝紀上》則只記了「高祖崩」三個字。這裡,隋文帝是怎樣「崩」的,也看不出來。而《北史·隋本紀》仍然沿襲《隋書》本紀舊文,未作任何改正。不過,《隋書》畢竟沒有隱瞞隋文帝之死的真相,它在《宣華夫人陳氏傳》里作了披露,大意是:隋文帝臥病於仁壽宮時,宣華夫人和太子楊廣同在那裡護視。一天清晨,楊廣企圖侮辱宣華夫人,遭到拒絕。隋文帝發現宣華夫人神色有異,問她什麼原因。宣華夫人流著淚說:「太子無禮!」隋文帝恨恨地說:「畜生何足付大事!」並指示立即派人把長子楊勇從外地召回。楊廣得到這個消息後,派心腹張衡到隋文帝臥病的地方去,宣華夫人及後官諸人都被趕到別的屋子。不一會,就聽說隋文帝死了。很明顯,這是張衡奉太子楊廣之命做了手腳。《北史》卷十四《后妃傳·宣華夫人傳》完全採用了這段文字。不足的是,李延壽並沒像在其他一些帝紀中那樣,對這類事情也直書其事。為什麼李延壽對南、北諸史中的一些曲筆大多能夠進行訂正,而對於《隋書》所記周、隋之際史事及楊廣殺父奪位一事,不能寫得更直截了當,而是一一沿襲《隋書》舊文呢?這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唐承隋。隋承北周,唐初人修史,於周、隋一些史事情有所避諱,李延壽也不能完全跳出這個窠臼;二是《隋書》的修撰,李延壽本人也參加了一部分工作,似乎已不便再作改動。從這些事實來看,說明李延壽的通觀全局、直書其事也是從相對的意義上來說的,因而也是有局限性的。
不過,一般地說,《南史》、《北史》比之於南、北諸史,回護和忌諱都要少一些,直書其事的精神更突出一些。究其原因,第一,李延壽是撰述前代史,以今人論古事,自然忌諱較少;第二,這是更重要的原因,即李延壽是以通觀南北朝歷史全局這個思想來撰寫《南史》和《北史》的。唯其如此,他才能比較如實地反映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大多數皇朝更迭的歷史。趙翼曾經指出:南、北諸史記各個皇朝更迭之際,都是以「禪讓」之名,行篡奪之實,因而有所謂九錫文、三讓表[60]、禪位詔冊,陳陳相因,形成一種固定的格式。《南史》、《北史》則大多刪去,僅存一二詔書。[61]這當然不僅僅是要求文字簡淨的問題,要是沒有通觀全局的思想,沒有直書其事的精神,是做不到這一點的。這種思想和精神,反映在李延壽對西魏歷史和東魏歷史在史書編撰的處理上,顯得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