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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關於國家起源和歷史進程的新認識

2024-08-15 17:25:05 作者: 瞿林東著

  在中國歷史上,不論是何時引發的關於「封建」與郡縣的討論,主要都是由當時的政治所引起的,其核心問題是朝廷跟地方的關係,但這個問題也涉及對於歷史的認識,反映出人們的歷史思想。

  秦漢以後,怎樣看待「封建」即分封制,始終是一個重大的歷史問題。班固略述了西漢分封的歷史,但他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評論,只是向人們提出了一個問題:「究其終始強弱之變,明監(鑒)戒焉。」[112]曹冏、陸機關於興亡的討論,雖各有自己的見解,但他們都是主張分封制的。曹冏《六代論》認為,秦及兩漢之亡,都是廢封國、立郡縣所致。陸機撰《五等論》,極言秦、漢不尊古制之弊,認為分封制是「治」的保證,郡縣制是「亂」的根源:「五等之君,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物。」[113]唐太宗時,令群臣議封建,大致有三種意見:贊成的,反對的,還有主張「分王諸子,勿令過大」。魏徵、李百藥、于志寧、馬周、長孫無忌等都持反對意見。魏徵從唐初的經濟、政治狀況出發,不贊成分封事。于志寧認為「古今事殊」,「宗室、群臣襲封刺史」事,「恐非久安之道」。馬周從歷史教訓考慮,認為分封之制,易生驕逸,「則兆庶被其殃,而國家受其敗」。長孫無忌雖在受封之列,但也反對分封,上表稱:「緬惟三代封建,蓋由力不能制,因而利之,禮樂節文,多非己出。兩漢罷侯置守,蠲除昔弊,深協事宜。今因臣等,復有變更,恐紊聖朝綱紀。」李百藥作長篇奏論駁分封事,指出:「得失成敗,各有由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轍,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澆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內,盡封諸侯,王畿千里之間,俱為采地。是則以結繩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劉、曹之末,紀綱弛紊,斷可知焉。」他批評陸機、曹冏主張分封的說法是謬妄之言;建議唐太宗「以質代文」,不要忙於「定疆理之制,議山河之賞」[114]。最後,唐太宗終於罷封建事。在這次涉及現實和歷史的反覆討論中,一些史學家參與並且闡述了樸素的歷史進化的觀點,在政治決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唐以後,藩鎮割據,其勢盛於諸侯,朝廷與藩鎮的矛盾十分尖銳。柳宗元洞察歷史,關注現實,乃奮起撰文,表示贊成朝廷對藩鎮的用兵,並為此提供歷史的參照和理論的依據,以維護國家的統一。

  在柳宗元的論著中,《貞符》和《封建論》比較集中地討論了有關「封建」與郡縣得失及其因「勢」而使然,以及國家起源和歷史進程問題,在他以前的眾多的歷史文獻中,這樣的理論著作並不多見。《貞符》是一篇宏文,作者視此文甚重,認為:「苟一明大道,施於人代(世),死無所憾。」可見他是把生命傾注在這篇論文中的。《貞符》的主旨是要以歷史事實批判傳統的符命之說,闡明「生人之意」(即「生民之意」)在歷史發展中的作用。柳宗元在《貞符》序文中寫道:

  此文始於作者在長安任尚書郎時,完成於永貞改革失敗作者貶謫永州之時,故稱「負罪臣」。序文一開始就把批判的鋒芒指向前代名儒碩學,斥責他們關於「受命之符」的種種說教類似「淫巫瞽史」之言,起了「誑亂後代」的壞作用。這是何等巨大的理論勇氣!

  惟人之初,總總而生,林林而群。雪霜風雨雷雹暴其外,於是乃知架巢空穴,挽草木,取皮革;饑渴牝牡之欲驅其內,於是乃知噬禽獸,咀果谷,合偶而居,交焉而爭,睽焉而斗,力大者博,齒利者齧,爪剛者決,群眾者軋,兵良者殺,披披藉藉,草野塗血。然後強有力者出而治之,往往為曹於險阻,用號令起,而君臣什伍之法立。德昭者嗣,道怠者奪,於是有聖人焉曰黃帝,游其兵車,交貫乎其內,一統類,齊制量。然猶大公之道不克建,於是有聖人焉曰堯,置州牧四岳持而綱之,立有德有功有能者參而維之,運臂率指,屈伸把握,莫不統率。堯年老,舉聖人而禪焉,大公乃克建。由是觀之,厥初罔匪極亂,而後稍可為也,非德不樹。[116]

  這是柳宗元勾勒出來的一幅人類從初始時期開始進入國家產生時代的歷史畫卷。從今天的眼光來看,這幅畫卷未免過於粗糙、幼稚,有的地方距離歷史真實太遠。但是應當看到,在他之前能夠作這樣的歷史描繪的人是不多見的。當然,從思想淵源上看,柳宗元無疑是繼承了荀子和韓非關於國家起源的進化觀點[117],其中《王制》和《五蠹》對他的影響更大一些;同時,他也會參考前人某些在他看來是有益的思想資料。值得注意的是,柳宗元在描繪這幅歷史畫卷時,是從外在的自然條件(「雪霜風雨雷雹暴其外」)和人類的生理欲望(「饑渴牝牡之欲驅其內」)來說明人類社會的進化的,即人類為了吃、穿、住、「牝牡之欲」而逐步懂得「架巢空穴」、「噬禽獸,咀果谷」、「合偶而居」;而後由於對物質生活資料的爭奪,而產生交爭、搏鬥,於是才有「強有力者出而治之」,才有「君臣什伍之法立」,才有「州牧四岳」,才達到「大公之道」;而「大公之道」的實現,又是「非德不樹」。可見,柳宗元在闡述人類初始生活狀況和國家起源問題時,是從人類自身的歷史來說明的。這就完全排除了任何「天」與「神」的意志和作用。他的這些看法,包含著對於人類如何從原始社會進入階級社會的「天才的猜想」,在古代歷史理論發展上閃現出耀眼的光輝。從世界範圍來說,誠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19世紀60年代以前,「根本談不到家庭史。歷史科學在這一方面還是完全處在摩西五經的影響之下」;這是就家庭史說的,如果從原始社會史來說,那是在1877年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一書出版後,才「在原始歷史觀中」引起了革命[118]。這說明,整個人類對於本身初始階段的歷史的認識,確是一個十分艱難的過程。柳宗元在9世紀初提出的這些看法,是很難得的。

  《貞符》的理論意義,是通過對於歷史的考察,證明「唐家正德,受命於生人之意」,並進而證明歷代皇朝的興起「受命不於天,於其人;休符不於祥,於其仁」,強調人事的作用和政策的作用。作者痛斥歷史上那些「妖淫囂昏好怪之徒」製造「詭譎闊誕」,「用夸誣於無知氓」,並公開反對帝王的封禪活動。所有這些,對於揭去籠罩在歷史上的神秘外衣,恢復歷史的世俗面貌,啟發人們正確地認識歷史,都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柳宗元關於歷史進程的理論並沒有隻停留在這個認識上,他在《封建論》一文中進一步探討了歷史變化、發展的原因,從而把他的史論又推向一個新的境界。

  《封建論》的主旨,是作者提出「勢」這個哲學範疇作為「聖人之意」的對立面來說明歷史變化、發展的原因。下面是《封建論》開始的兩段話,文稍長,但有必要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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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

  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119]

  這裡說的「生人果有初乎」的「初」,同上文所引《貞符》里說的「惟人之初」,是同一個意思,即從無「封建」至有「封建」的發展過程。柳宗元說的「封建」,是歷史上沿襲下來的一個政治概念,即指所謂「封國土,建諸侯」的分封制。作者從分封制的產生和沿襲去推究分封制產生的原因,這在方法論上是由近及遠、由現代去認識過去的一種方法。從今天的觀點來看,柳宗元所闡述的分封制產生的歷史原因顯然是很膚淺的;他把分封制一直上溯到堯、舜、禹時代,也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但是,我們不能以此來判斷《封建論》的理論價值。《封建論》的理論價值在於,它提出了「不初,無以有封建」和「封建,非聖人意也」這兩個前後相關聯的命題。作者從人類處於「草木榛榛,鹿豕狉狉」的初始階段,為了「自奉自衛」必然「假物以為用」到「假物者必爭」,從「爭而不已」到聽命於「能斷曲直者」,從「告之以直而不改」到「君長刑政生焉」,一直說到里胥、縣大夫、諸侯、方伯、連帥、天子的出現。對於這樣一個歷史發展過程,柳宗元認為是「封建」出現的過程。如同上文所指出的,其實作者是觸到了人類從野蠻步入文明亦即國家起源的一段歷史。在這一點上,《封建論》同《貞符》是有共同之處的。《封建論》與《貞符》的不同之處是,前者特別強調了「勢」是歷史發展的原因,而後者強調的是「生人之意」的作用。

  「勢」作為「聖人之意」的對立面而提出來,柳宗元是以豐富的歷史知識和深刻的理論洞察力來加以說明的。除了闡明「封建,非聖人意也」之外,他又歷舉周、秦、漢、唐四朝為例,認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強盛,末大不掉之咎歟?」這是「失在於制,不在於政」。秦朝廢「封建」,設郡縣,「此其所以為得也」;但「不數載而天下大壞」,是因為它「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的緣故,此所謂「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或者叫做「失在於政,不在於制」。漢代,「有叛國,而無叛郡」,可見「秦制之得,亦以明矣」。唐代,「有叛將,而無叛州」,證明「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他反覆論證:在殷周時代,實行分封制是帶有必然的趨勢:「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他對分封制和郡縣製得失的分析,從政治和歷史的角度看,都包含了不少真知灼見。他反覆強調「封建」的出現是「生人」初始階段不可避免的一種現象;同樣,自秦以下,廢分封而設郡縣,也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其不可變也固矣」,不能看作是違背了「聖人」的意願。這些論述不僅在歷史理論上有重要的價值,從中唐社會藩鎮林立的局面來看,它也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我們可以認為:柳宗元的《封建論》,是為唐憲宗等人從政治上和軍事上對藩鎮勢力進行鬥爭提供了歷史的根據和理論的根據。

  歷史證明:自秦始皇廢分封、立郡縣,逮至柳宗元的時代,上下千餘年,關於分封與郡縣在政治實踐中的反覆和理論上得失優劣的爭論,出現過多次。僅唐代而言,貞觀五年(631年)就出現這樣的反覆和爭論,由於多數大臣不主「封建」,事遂未行[120]。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勢力迅速發展,逐漸形成「末大不掉」之勢,成為中唐嚴重的政治問題。有識之士,無不關注於此。柳宗元的《封建論》不能不受到前人的啟發,但由於他對歷史的洞察和對政治的見識,都有過人之處,所以他的論證帶有濃厚的理論色彩和鮮明的現實意義。《封建論》真正是作者的歷史感和時代感閎於其中而肆於其外的傑作。宋人蘇軾說:「昔之論『封建』者,曹元植、陸機、劉頌,及唐太宗時魏徵、李百藥、顏師古,其後有劉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121]這是對《封建論》的很高的評價。當然,自柳宗元以下,千餘年來,對《封建論》研究、評論,讚揚訾議,褒貶軒輊,代有其人,但它在歷史理論發展上所起到的輝煌的作用,卻是無法抹殺的[122]。

  《貞符》和《封建論》都講國家起源和歷史進程,這是它們的共同之處。但《貞符》提出「生人之意」以與「天命」對立,《封建論》提出「勢」以與「聖人之意」對立,這是它們的不同之處。「生人之意」認為歷史變化的動力是人們的意志、願望和要求,還沒有擺脫歷史唯心主義的束縛;「勢」是情勢、趨勢,接近於認為歷史發展是一個自然過程的看法,屬於歷史唯物主義之萌芽的一種見解。《封建論》作於《貞符》之後,於此可以看到柳宗元歷史思想的變化和發展。末了還要指出一點:柳宗元提出的「勢」這一範疇,是對前人如司馬遷所講的「形勢」的繼承和發展,又為後人如王夫之講「勢」與「理」的統一提供了新的思想資料,在有關「勢」與「理」的理論發展上占有承前啟後的重要地位。

  中唐以後,藩鎮割據,其勢盛於諸侯,柳宗元撰《封建論》,以說明歷史而審視現實。柳宗元反覆論證,殷周時代實行分封制帶有必然的趨勢:「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他進而認為,自秦而下,廢分封而設郡縣,也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其不可變也固矣」[123],不能看作是違背了「聖人」的意願。這樣,柳宗元就接近了把歷史進程看作是一個自然發展過程之認識的邊緣,從而達到了這個時期歷史思想領域裡的最高成就。《封建論》在當時的現實意義,是為唐憲宗等人從政治上和軍事上對藩鎮勢力進行鬥爭提供了歷史的參照和理論的根據。

  [1] 侯外廬:《中國思想史綱》上冊,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80年,第263頁。

  [2] 魏徵等:《隋書》卷三十三《經籍志二·霸史類小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64頁。

  [3]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十一,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467頁。

  [4] 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序》,《元和郡縣圖志》卷首,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2頁。

  [5] 杜佑:《通典》卷一百七十一《州郡一·州郡序》,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4451頁。

  [6] 袁宏:《後漢紀》序,見《兩漢紀》下冊《後漢紀》,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1頁。

  [7] 劉知幾:《史通》卷八《人物》,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23頁。

  [8] 李翱:《百官行狀奏》,見董浩等:《全唐文》卷六百三十四,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6400頁。

  [9] 李翱:《答皇甫湜書》,見董浩等:《全唐文》卷六百三十五,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6410頁。

  [10] 見姚思廉:《梁書·儒林傳》、李延壽:《南史·范雲傳》附《范縝傳》。

  [11] 沈約:《宋書》卷六十九《范曄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829頁。

  [12] 見嚴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梁文》卷二十八、二十九,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

  [13] 柳宗元:《柳河東集》卷十六《天說》,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86頁。

  [14] 柳宗元:《柳河東集》卷十四《天對》,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27頁。

  [16] 柳宗元:《柳河東集》卷三《時令論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3頁。

  [17] 柳宗元:《柳河東集》卷三《時令論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8頁。

  [18] 見柳宗元:《柳河東集》卷四十四、四十五,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

  [19] 范曄:《後漢書》卷六十八《許劭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234頁。

  [20] 陳壽:《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2頁。

  [21] 劉邵,《三國志》作劉劭,今從《隋書·經籍志》及《人物誌》所署。

  [22] 陳壽:《三國志》卷二十一《魏書·劉劭傳》,北京:中華書局,1971年,第619頁。

  [23] 鄭旻:《重刻人物誌跋》,見劉邵:《人物誌》譯註本附錄,北京:紅旗出版社,1996年。下引均據此本。

  [24] 參見《人物誌》譯註本附錄:錢穆《略述劉邵〈人物誌〉》、湯用彤《讀〈人物誌〉》,北京:紅旗出版社,1996年。

  [25] 劉知幾:《史通》卷十《自敘》,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70頁。

  [26] 見劉邵:《人物誌》譯註本附錄,北京:紅旗出版社,1996年。

  [27] 見劉邵:《人物誌》書首阮逸序,北京:紅旗出版社,1996年。

  [28] 劉邵:《人物誌》卷下《七繆》,北京:紅旗出版社,1996年,第160頁。

  [29] 「六主」是王主、治主、存主、衰主、危主、亡主,「六臣」是王臣、良臣、直臣、具臣、嬖臣、佞臣。荀悅認為:「六主之有輕重,六臣之有簡易,其存亡成敗之機在於是矣。」參見《漢紀·昭帝紀》。

  [30] 皇甫謐:《帝王世紀》卷一,濟南:齊魯書社,2010年,第1頁。

  [31] 皇甫謐:《帝王世紀》卷十,濟南:齊魯書社,2010年,第67頁。

  [32] 見馬總:《通曆》卷四所引,葉氏夢篆樓鉛印本,1915年。

  [33] 見馬總:《通曆》卷十所引,葉氏夢篆樓鉛印本,1915年。

  [34] 見《長短經》卷二《君德》篇所引,《讀畫齋叢書》本,按:趙蕤在徵引時,將「公子曰」改為「或曰」,「先生曰」改為「虞世南曰」,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故不書「世」。下同。

  [35] 見《長短經》卷二《君德》篇所引,《讀畫齋叢書》本。

  [36] 見馬總:《通曆》卷六所引,葉氏夢篆樓鉛印本,1915年。

  [37] 見馬總:《通曆》卷八所引,葉氏夢篆樓鉛印本,1915年。

  [38] 虞世南:《帝王略論》卷一,敦煌殘卷(伯2636號)。

  [39] 見范祖禹:《唐鑒》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40] 見吳兢:《貞觀政要》卷一《君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頁。

  [41] 虞世南:《帝王略論》卷二,敦煌殘卷(伯2636號)。

  [42] 《唐會要》卷三十六記,貞觀二十三年正月二十日,唐太宗作成《帝范》。《冊府元龜》卷四十記:貞觀「二十二年正月,帝撰《帝范》十二篇,賜皇太子」。《四庫全書總目》亦謂作於貞觀二十二年。按:《唐會要》前八十卷為唐人所撰,且成書在先,今從《唐會要》說。又,疑《冊府元龜》誤將貞觀二十三年作二十二年。

  [43] 見《唐太宗集》論文編,吳雲、冀宇編校,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下引《帝范》各篇,均同此,不另注。

  [44] 吳兢:《貞觀政要》卷二《納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59頁。

  [45] 吳兢:《貞觀政要》卷一《君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頁。

  [46] 吳兢:《貞觀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諸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25頁。

  [47] 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卷四十《帝王部·文學》,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451頁。

  [48] 參見吳兢:《貞觀政要·任賢》、劉昫等:《舊唐書·魏徵傳》。

  [49] 吳兢:《貞觀政要》卷三《封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0~111頁。

  [50] 吳兢:《貞觀政要》卷八《務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37頁。

  [51]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36頁。

  [52]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七《酈生陸賈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699頁。

  [53]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四《馬周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616頁。

  [54] 毛澤東讀《新唐書·馬周傳》,稱馬周此論是「賈生《治安策》以後第一奇文」。見《毛澤東讀文史古籍批語集》,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第235頁。

  [55] 《舊唐書·朱敬則傳》。《新唐書·藝文志三》「雜家類」著錄:「朱敬則《十代興亡論》十卷。」《舊唐書·經籍志上》「雜史」類作《十代興王論》,誤。

  [56] 《帝王略論》,全書已佚,現有敦煌殘本及日本鎌倉時代抄本(存一、二、四卷)。

  [57] 參見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七《酈生陸賈列傳》。

  [58] 魏徵等:《隋書》卷二《高祖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56頁。

  [59] 魏徵等:《隋書》卷四《煬帝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5頁。

  [60]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36頁。

  [61]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36頁。

  [62] 參見吳兢:《貞觀政要》卷一《政體》、卷三《君臣鑑戒》。

  [63] 參見吳兢:《貞觀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諸王》,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25頁。

  [64]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36頁。

  [65] 以上所引均見魏徵等:《隋書》卷二十四《食貨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671~673頁。

  [66] 劉昫等:《舊唐書·吳兢傳》記:吳兢卒於玄宗天寶八年(749年),「時年八十餘」。《新唐書·吳兢傳》記:吳兢卒時,「年八十」。綜觀二說,知吳兢當生於唐高宗總章三年(670年)。下引凡未註明出處者,均見新、舊《唐書》本傳。

  [67]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二《劉子玄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520頁。

  [68] 見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五十八《藝文志二》正史類、雜史類、起居注類、目錄類,卷五十九《藝文志三》兵書類、醫書類,《藝文志四》總集類。

  [69] 《貞觀政要》的成書與進呈,約在玄宗開元後期或開元、天寶之際。吳兢在《上〈貞觀政要〉表》中說:「臣愚比嘗見朝野士庶有論及國家政教者,咸云:若陛下之聖明,克遵太宗之故事,則不假遠求上古之術,必致太宗之業。故知天下蒼生所望於陛下者,誠亦厚矣!」這幾句話所反映出來的社會背景,頗不像是開元前期、中期的所謂「開元盛世」,而倒很像是開元後期的政治環境。吳兢在《上〈貞觀政要〉表》中還說:「昔殷湯不如堯舜,伊尹恥之;陛下倘不修祖業,微臣亦恥之。」這種口氣,只有那些具有相當地位和影響的地方官員和朝廷官員,才有可能對皇帝這樣說話。吳兢在開元末年至天寶初年從鄴郡太守、相州長史入為恆王傅,由一個封疆大吏升為恆王李赬(後改名李真)的老師。恆王李赬(真)是唐玄宗第二十七子,「授右衛大將軍,加開府儀同三司」,地位是很顯赫的。《貞觀政要》一書很可能是吳兢在這個時期最後寫成和進奏的。

  [70]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六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567頁。

  [71] 劉昫等:《舊唐書》卷十八下《宣宗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645頁。

  [72]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八「宣宗大中二年」,胡三省注,北京:中華書局,1956,第8032頁。

  [73] 《貞觀政要》為歷朝統治者和史學家所重視。《遼史·蕭韓家奴傳》記:遼興宗「又詔譯諸書,韓家奴欲帝知古今成敗,譯《通曆》、《貞觀政要》、《五代史》」。又,《金史·熙宗本紀》記,熙宗對臣下說:「朕每閱《貞觀政要》,見其君臣議論,大可規法。」元人戈直更是「薈萃眾本」考訂言釋,並采唐以後「諸儒之論」附於《貞觀政要》之後,刊刻行世,戈直作序說:「《貞觀政要》者,唐太宗文皇帝之嘉言善行、良法美政,而史臣吳兢編類之書也。自唐世子孫既已書之屏帷,銘之几案,祖述而憲章之矣。至於後世之君,亦莫不列之講讀,形之論議,景仰而效法焉。夫二帝三王之事尚矣,兩漢之賢君六七作,何貞觀之政獨赫然耳目之間哉?蓋兩漢之時世已遠,貞觀之去今猶近。遷、固之文,高古爾雅,而所紀之事略;吳氏之文,質樸該贍,而所紀之事詳。是則太宗之事章章較著於天下後世者,豈非此書之力哉?」(見《貞觀政要》書首,長沙:嶽麓書社,1996年)其後,明憲宗、清高宗曾先後為《貞觀政要》刻本作序。明憲宗的序文強調了《貞觀政要》是「世不可無」之書,他寫道:「朕惟三代而後,治功莫盛於唐,而唐三百年間,尤莫若貞觀之盛。誠以太宗克己勵精圖治於其上,而群臣如魏徵輩,感其知遇之隆,相與獻可替否以輔治於下,君明臣良,其獨盛也宜矣。厥後史臣吳兢采其故實,編類為十卷,名曰《貞觀政要》。有元儒士臨川戈直,復加考訂注釋,附載諸儒論說以暢其義。而當時大儒吳澄又為之題辭,以為世不可無,其信然也。」明憲宗說的「當時大儒吳澄」,其序《貞觀政要》有這樣的話:「然譬之行遠必自邇,譬之登高必自卑,則《貞觀政要》之書,何可無也!」因此,明憲宗乃有是言(引自前書)。清高宗的序文表明了他「讀其書,想其時」的心情和感受,其序曰:「及唐貞觀,太宗以英武之資,能用賢良之士,時若房玄齡、杜如晦、魏徵、王珪諸人,布列左右,相得益彰。蓋自三代以下,能用賢納諫而治天下者,未有如此之盛焉。史臣吳兢纂輯其書,名之曰《貞觀政要》,後之求治者,或列之屏風,或取以進講。元至順間,戈直又刊其書,以行於世。余嘗讀其書,想其時,未嘗不三復而嘆曰:『貞觀之治盛矣!』」(引自前書)以上這些文字,對於說明《貞觀政要》的歷史影響,是很必要的,因不便寫入正文,乃作詳註。

  [74]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三《循吏傳》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73頁。

  [75]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三《循吏傳》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73頁。

  [76] 吳兢:《貞觀政要》卷三《擇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93頁。

  [77]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三《循吏傳》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74頁。

  [78]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三《循吏傳》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88頁。

  [79]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三《循吏傳》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88頁。

  [80] 范祖禹:《唐鑒》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9頁。《貞觀政要》卷一《政體》記於貞觀七年下,似誤。

  [81] 范祖禹:《唐鑒》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0頁。

  [82] 劉昫等:《舊唐書》卷五十《刑法志》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138頁。

  [83] 魏徵等:《隋書》卷三十七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129頁。

  [84] 魏徵等:《隋書》卷三十八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144頁。

  [85]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471頁。

  [86]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三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505頁。

  [87] 魏徵等:《隋書》卷八十五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900頁。

  [88] 吳兢:《貞觀政要》卷七《崇儒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19頁。

  [89] 吳兢:《貞觀政要》卷一《政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4頁。

  [90] 吳兢:《貞觀政要》卷六《悔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06頁。

  [91] 吳兢:《貞觀政要》卷一《政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4頁。

  [92] 蕭統:《文選》卷五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724頁。

  [93] 蕭統:《文選》卷五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741頁。

  [94] 蕭統:《文選》卷四十九,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792頁。

  [95] 見李昉等:《文苑英華》卷七百五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3934頁。

  [96] 見李昉等:《文苑英華》卷七百五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3935頁。

  [97] 均見李昉等:《文苑英華》卷七百五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3939頁。

  [98] 見李昉等:《文苑英華》卷七百五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3935頁。

  [99] 董浩等:《全唐文》卷四百九十五,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046頁。

  [100] 班固:《漢書》卷八十一《張禹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3351頁。

  [101] 班固:《漢書》卷八十一「贊曰」,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3366頁。

  [102] 范曄:《後漢書》卷四十四《胡廣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510頁。

  [103] 范曄:《後漢書》卷四十四「論曰」,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512頁。

  [104] 李昉等:《文苑英華》卷七百五十三《秦論上》,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3945頁。

  [105] 李昉等:《文苑英華》卷七百五十三《秦論下》,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3945頁。

  [106] 房玄齡等:《晉書》卷五十六《江統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534頁。

  [107] 吳兢:《貞觀政要》卷九《安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74頁。

  [108] 李延壽:《北史》卷一百《序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343頁。

  [109]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十一,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466頁。

  [110] 房玄齡等:《晉書》卷五十六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547頁。

  [111] 以上均見杜佑:《通典》卷一百八十五《邊防一·邊防序》,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979頁。

  [112] 班固:《漢書》卷十四《諸侯王表》序,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96頁。

  [113] 蕭統:《文選》卷五十四,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746頁。

  [114] 以上參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唐太宗貞觀五年;卷一百九十五,唐太宗貞觀十三年。吳兢:《貞觀政要·封建》。

  [115] 以上所引見柳宗元:《柳河東集》卷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8頁。

  [116] 柳宗元:《貞符》,見《柳河東集》卷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8~19頁。

  [117] 侯外廬說見《柳宗元哲學選集》序,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

  [118]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91年第四版序言,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5頁。

  [119] 柳宗元:《柳河東集》卷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3頁。

  [120] 范祖禹:《唐鑒》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1頁。

  [121] 蘇軾:《東坡志林》卷五《論古·秦廢封建》,北京:中華書局,1981,第104頁。

  [122] 近人章士釗著《柳文指要》,列《封建論》作於歷史的研究和理論的分析,多所發明,他認為這是「從來無人寫過之大文章」。值得注意的是,章士釗是從史論的角度評價了《封建論》的學術影響「從來史論扎定腳跟,無人動得分毫,唯見子厚(宗元)此論,罔識其他。」他讚揚葉適之政治論,「嘆其洞明天下大勢,為柳子厚後一人」,甚至不無浪漫地說,「吾安得挈子厚、水心(葉適)兩公,同登天安門重與細論之」。他認為,顧炎武的《郡縣論》,「論中未提及子厚一字,文字聲氣之求,固千載猶旦暮雲」。他指出,魏源《古微堂內集·治篇九》「有論封建者二則,其言熟於史例,足與子厚所論互為發明」。他批評袁枚之論柳宗元《封建論》的文章「全是詭辯,此殆帖括家風檐見巧之作,不足與於史家通識也」;而龍翰臣之《續柳子厚封建論》則「詞旨瞀亂,語無可采」,「朦於史識」(章士釗:《柳文指要》上卷,北京:中華書局,1971年)等。千餘年來,視《封建論》為史論並進行系統研究的,章士釗可謂第一人矣。

  [123] 以上均見柳宗元:《封建論》,見《柳河東集》卷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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