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歷史思想的特點及主要成就
2024-08-15 17:23:55
作者: 瞿林東著
第一節 歷史思想發展大勢
在中國史學上,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是中國古代歷史理論形成之後進入發展的階段。這裡,首先要對這一發展階段的演進趨勢作一個概括的敘述。
總的說來,由於客觀歷史更加紛繁、複雜,從而推進著人們的歷史認識;由於歷史理論遺產的延續,激發著人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續探討著前人提出的一些重大的歷史認識問題,並不斷獲得新的成就;由於意識形態領域中不同方面的相互作用,以及它們對於社會之影響力的消長,也為人們的歷史認識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這幾個條件,都使歷史理論的發展有可能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即我們所說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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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說來,中國古代歷史理論在其發展階段上的演進趨勢,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在關於天人、時勢、朝代興亡、社會變化這些古代歷史理論的基本問題的認識上,都有所進展,有的認識稱得上是突破性的重大進展。
怎樣認識天人關係,是一個古老的問題。自商、周以來,它是人們解釋歷史、說明現實的最重要的出發點。西周末年至春秋時期,當「天命」論受到懷疑之時,無疑是當時思想領域所受到的最大的震撼。荀子從自然觀上指出「天」是沒有意志的,司馬遷著意於從歷史觀上「究天人之際」,都取得了他們所處時代的思想領域中的重大成就。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人們關於天人關係的認識、論爭,一方面承前人之餘緒,一方面也反映時代的特徵,提出自己的新見解。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佛教的大規模傳播,出現了有神、有佛同無神、無佛的激烈的論爭。這個論爭,雖然不是直接從天人關係的論爭而來,但這些論爭在本質上都同天人關係有一定的相通之處。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論爭中,有的史學家是明確地表明了自己的觀點的,如范曄堅信:「死者神滅」、「天下決無佛鬼」,而沈約卻是有神論的篤信者。這種分野,自然反映出兩種不同的歷史思想而又顯示出思想領域之發展的時代特色。當然,當我們從整體上考察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人們對天人關係是怎樣認識的時候,尤其是考察這種認識在史學領域中的反映的時候,不難看出其中的一個變化:魏晉南北朝時期問世的史書,除了個別的歷史撰述外,大多有比較明顯的宣揚「天命」的傾向,即便是《三國志》這樣的優秀著作也是如此。而唐代問世的史書,從其多數來看,「天命」的觀點大為淡化;有時史學家也會講到「天命」,但那只是借用一種表述問題的習慣或傳統,而不是出於真誠的信仰。這個變化,是中國古代史學上的若干重大變化之一,並深刻地影響到後來史學的發展。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人們對於天人關係的認識,在中唐時期更獲得了突破性的進展。這個進展的主要標誌,是柳宗元在他所寫的《天說》、《天對》、《貞符》、《封建論》等文中提出的一系列論點。概括說來,這些論點繼承和發展了王充的唯物主義傳統,「對神學天命論的鬥爭,從自然觀一直貫穿於歷史觀」[1]。而柳宗元在這兩個方面的建樹,都比王充更豐富、更徹底。柳宗元好友劉禹錫撰《天論》三篇,補充和發揮了柳宗元的論點,是這一主要標誌的組成部分。
司馬遷已經提出「時勢」問題,並有精彩的論述。其後,人們論時勢者逐漸多了起來,而且柳宗元論「勢」,則又有理論上的新進展。其一,他認為從無「封建」到有「封建」的社會歷史發展過程,是「勢」所決定的,這就把國家的產生同「勢」聯繫在一起了;其二,他認為從「封建」到郡縣,也是「勢」的發展所決定的。前者既不出於「聖人之意」,後者自非違背「聖人之意」,它們都是「勢」之必然。柳宗元論「勢」,是把它同整個歷史發展過程結合起來,從而達到了新的高度。
至晚在西周初年,人們對於朝代興亡、國勢盛衰問題已顯示出自覺的關注,並把它放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位置上看待。《尚書》中著名的周初八誥,集中地反映了周人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春秋戰國時期,史學家們逐漸認識到興亡盛衰同民眾的關係,尤其是同人心向背的關係。從漢初的政治家、史論家到司馬遷,已十分明確地提出了考察歷史上的成敗之因、興衰之理的任務,並取得了足以令後人矚目的成就。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成敗興亡問題,成了史學家、政治家普遍關注和反覆探討的問題,致使有關的撰述不絕於世。這時期的關於興亡的思考和認識,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由於魏晉南北朝時期政權更迭頻繁,政治、軍事情況錯綜複雜,為人們的思考、認識提供了豐富的實情,從而擴大了人們的視野,使他們有可能從不同的方面來總結前朝的興亡成敗之故。如有的著眼於制度,有的著重講主觀對於客觀條件的運用,有的強調社會風氣與政治得失的關係等,顯示出人們在這個問題上的多方面的總結。二是人們在認識這個問題的時候,往往採用比較的方法,如同一皇朝的不同時期相比較,同一統治者的不同時期相比較,不同皇朝間的比較,不同統治者間的比較等;尤其是唐初史家以秦、隋兩朝相比較,探討它們興亡成敗的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原因,給人以深刻的啟示。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人們對於社會變化的認識,也有許多積極的成果。這表現在史家對人心風俗的認識,對華夏、夷狄的認識,對「封建」、郡縣的認識等,都於變化之中指出並肯定其進步的趨勢,以新的歷史認識成果豐富了古代的樸素歷史進化觀點。
第二,在關於民族、地理、國家這些古代歷史理論的重大問題的認識上,更加豐富了,有的認識已經達到了古代認識史上的成熟階段。
從《春秋》、《左傳》到《史記》、《漢書》,中國古代史家形成了記述中國多民族歷史的優良傳統。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學家在這方面的新任務,一是繼承前輩史家撰寫多民族歷史的傳統,二是在此基礎上評價各民族在歷史上的作用。關於前者,不論是撰寫較遠時代的歷史,還是撰寫較近時代的歷史,史學家們都繼承《史記》、《漢書》的傳統,力圖寫出多民族歷史發展的格局,這時期問世的許多部正史反映了這種格局。關於後者,由於魏晉南北朝時期各民族間的紛爭呈現出尖銳、複雜的局面,尤其是南北朝對峙的局面,史學家們在撰寫較近時代的歷史時,往往難以對與本朝對峙的皇朝史做出完全合理的評價,其中常亦包含著對各民族之歷史地位的不正確評價。而此種情況,隨著隋、唐統一皇朝的建立,人們不斷糾正由於紛爭和對峙而形成的錯誤認識,對於民族關係做出新的判斷與評價。唐初史家在論及十六國的歷史時認為:「其君臣忠義之節,經國字民之務,蓋亦勤矣。」[2]唐高祖《命蕭瑀等修六代史詔》稱說魏、齊、周、隋、梁、陳的歷史,說它們「嘉謀善政,名臣奇士,立言著績,無乏於時」[3]。劉知幾指出,戎羯所建皇朝,實同王者,史家應如實而書。杜佑從文化上證明「中華」、「夷狄」在古代實屬同源,又從地理條件上闡釋「中華」、「夷狄」在發展中出現差異,這一認識在當時反映出理性的光輝。縱觀史學家們在這一時期對民族和民族關係之認識的轉折,雖經歷了一段艱難的過程,但畢竟實現了認識上的一個偉大的變化。
《史記·河渠書》及《貨殖列傳》和《漢書·地理志》及《溝洫志》,比較集中地講到了地理環境同社會發展的關係,提出了與此有關的一些理論性認識,反映出了中國古代史家在這方面的理論修養有很高的起點。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學家對於地理環境同社會發展之關係的認識有了進一步發展。這主要表現在:(一)這時期撰成的十三部正史中有六部正史是有「志」的,而有志的六部正史又都有地理志(或稱郡國志、州郡志、地形志),它們是《後漢書》(實為《續漢書》志)、《晉書》、《宋書》、《南齊書》、《魏書》、《隋書》。其中,《隋書》志是包含了梁、陳、北齊、北周典制的。這表明史家對於地理的重視。《後漢書·郡國志》序稱:「《漢書·地理志》記天下郡縣本末,及山川奇異,風俗所由,至矣。」可見《漢書·地理志》對後世的影響。(二)《隋書·經籍志二》地理類小序,據周代官制論證地理、方志之書,九州之域,「亦總為史官之職」;其所著錄,一百三十九部,一千四百三十二卷,絕大部分為魏晉南北朝及隋人所撰。這篇小序,在闡釋地理志所承擔的任務方面,繼承、發展了《漢書·地理志》的思想,比《後漢書·郡國志》序更加豐富了。可見,唐初史家在認識地理環境與社會發展方面,在確定地理之書為史部範圍方面,都有突出的貢獻。(三)唐代史家在這方面的思想成果和代表著作,當推杜佑的《通典·州郡典》和李吉甫的《元和郡縣圖志》。李吉甫認為:地理之學的核心內容是明「丘壤山川,攻守利害」;它的功能是「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勢勝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對於政治統治和社會發展來說,「成當今之務,樹將來之勢,則莫若版圖地理之為切也」[4]。杜佑認為,地理之學的「機要」有四點,這就是:「辨區域,征因革,知要害,察風土。」[5]這十二個字,包含了政治、歷史、軍事、經濟、風俗等方面的內容及與此相關的功能。杜佑在《通典·州郡典》中備言各地形勝、土壤、物產、風俗,以及古往今來地理在社會歷史中的作用,可視為對「機要」所做的具體闡述。杜、李的思想成果和撰述成果,是《史》、《漢》以來這方面傳統的繼承、發展和重大建樹。
關於國家起源的問題,是人類認識自身歷史中最繁難的問題之一。直到19世紀後半葉,恩格斯出版《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之前,人們對於這個問題的認識,還不能完全擺脫傳說和猜測的影響。中國古代學人,從思想家到史學家,對國家起源也提出過不少說法。荀子的《王制》篇、韓非的《五蠹》篇是先秦時期這方面的有代表性的著作。從《周官》到《史》、《漢》,史學家們對國家的結構和職能又有許多描述。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學家們在國家的起源、結構、職能等方面的認識,比前人前進了一大步而達到了一個新的階段。這突出地表現在:其一,柳宗元在《貞符》、《天對》、《封建論》等文中,闡述了「惟人之初」到「封建」產生的原因和過程,即從人類的物質生產解釋了「君臣什伍之法立」之所以然。這一認識,在歷史理論的發展上,具有重大的意義。其二,杜佑的《通典》一書,從體裁和內容上看,是典制體通史;從性質上看,它是從歷史發展的動態中考察了國家的結構和職能,以及這種結構和職能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得失、調整與修正。章學誠說此書是「以典故存紀綱」,正是指出了《通典》的本質。尤其值得重視的是,杜佑的《通典》序和《通典》各典的編次,客觀上反映了歷史的和邏輯的一致;這一認識及其方法論原則,在歷史理論發展上,是超越了前人的。
第三,在關於歷史人物評價問題上,更多地注意到了對於理論和方法的探討。
從春秋時期開始,「人」在歷史活動中的重要位置,不斷為史家所認識。《史記》以大量的人物行事入史,為社會各階層人物立傳,從而在歷史撰述上反映出了人作為歷史主體這一重要位置的確立。從比較嚴格的意義上說,正是司馬遷奠定了古代史家評價歷史人物的理論基礎。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學家們在評價歷史人物的理論和方法上,有了更深入的探索。
首先,關於歷史人物的分類。《史記》開創了類傳的體例,對後世有很大影響。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類傳思想有了很大的發展。袁宏撰《後漢紀》的方法之一,是「言行趣舍,各以類書。故觀其名跡想見其人」[6]。歷史人物數量之多,是任何史家都無法盡行記述的。袁宏所概括的方法,不僅便於史書的撰述,擴大了編年體史書的容量,而且也便於史家對歷史人物總相的把握和評價。范曄重史論,認為他撰寫的《後漢紀》類傳諸序論,「實天下之奇作」,這同袁宏的方法可以相互印證。《隋書·經籍志》史部雜傳類小序,總結了漢魏以來正史以外的類傳發展的歷史,並指出「因其事類,相繼而作者甚眾,名目轉廣」的趨勢,此處所謂「雜」,正是因「名目轉廣」而來;而所謂「名目」,卻指的是類傳的名目。可見,對於歷史人物的分類,不論是紀傳體史書還是編年體史書,不論是正史還是其他歷史撰述,都有廣泛的運用和長足的發展。
其次,關於歷史人物入史的標準。在史學家筆下,並不是任何一個曾經在歷史上存在過的人都可以寫入史書的。《史記·太史公自序》、《漢書·敘傳》對於被寫入史書的人物傳記,都有一個簡要的說明,其中包含了豐富的評價歷史人物的思想和方法,可惜後來的史學家沒有繼承這個傳統,人們只有通過有關人物的傳記及後論,去概括史家的思想和方法了。歷史人物入史的標準問題,是基於史學家在史書中為什麼要寫人這個帶有根本性質的認識提出來的。劉知幾認為:「人之生也,有賢不肖焉。若乃其惡可以誡世,其善可以示後,而死之日名無得而聞焉,是誰之過歟?蓋史官之責也。」他認為:「徒以片善取知,微功見識,闕之不足為少,書之唯益其累」者,皆不必入史[7]。他指出:史家用什麼標準論人、記事,這是非常繁難、非常重要的,應十分謹慎地對待。劉知幾引用司馬談的話,表明他是繼承太史公的思想的。不過,太史公只強調了「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而劉知幾是說到了「惡可以誡世」、「善可以示後」這兩個方面的標準,既反映了歷史上的人們之善與惡兩種面貌,又起到了對後人的懲惡勸善的作用。劉知幾這樣看待歷史人物入史的標準,在視野上和史學目的上,都顯得更開闊一些了。
再次,關於評價歷史人物的標準。至少從兩漢以下,中國史學上關於評價歷史人物的標準,有過一些爭論,也有不少思想資料的積累。這種積累,到唐代中葉而達到一次理論上的升華。一是提出了以事實評價為基礎的明確觀念,二是提出了「善惡功跡」的評價標準。「善惡功跡」首先作為價值判斷的標準,即歷史評價的標準與道德評價的標準。中、晚唐之際的思想家、史學家、散文家李翱,針對當時行狀撰述中的流弊指出:「今之作行狀者,非其門生,即其故吏,莫不虛加仁義禮智,妄言忠肅惠和」,以致「善惡混然不可明」;以此入史,則「荒穢簡冊,不可取信」。他認為:史官記錄,須得本末,主張行狀之作「但指事說實,直載其詞,則善惡功跡,皆據事足以自見矣」[8]。事實是評價歷史人物「善惡功跡」的基礎,離開了事實的評價是「不可取信」的。而在對歷史人物作具體評價時,他強調「取天下公是公非以為本」,「富貴而功德不著者,未必聲名於後;貧賤而道德全者,未必不煊赫於無窮」[9]。這裡提出了「功德」(即前面說的「功跡」)、「道德」(即前面說的「善惡」)兩個標準。從今天的認識來看,這就是歷史評價的標準和道德評價的標準。這些問題的明確提出,在中國古代歷史理論的發展上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