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史注的見解
2024-08-15 17:23:47
作者: 瞿林東著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注有了重大發展,以至於成為史學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從歷史文獻學的領域來看,更是其走向成熟的標誌之一。
然而,當時人們對於史注的認識也還存在一些歧異,反映了這方面的思想尚在發展之中。
劉知幾的《史通》專有《補註》篇,詳細地論述了作者對於史注的見解。劉知幾在《補註》篇中指出:注的本意在於訓詁,一曰傳,二曰註:「傳者轉也,轉授於無窮;注者流也,流通而靡絕。」基於此,他推崇韓嬰、戴德、戴聖、服虔、鄭玄等人對經書所作的注,稱讚裴駟、李斐、李奇、應劭、晉灼等人對「三史」即《史記》、《漢書》、《東觀漢記》所作的注,譽為「開導後學,發明先義,古今傳授,是曰儒宗」。如此看來,劉知幾對於史注的必要性及其作用,是肯定的。他對「轉授」和「流通」的意義的重視,以及對具體的注家的標榜,都表明了他的這一基本認識。
當然,劉知幾也十分明確地批評了幾種形式的史注,認為它們是沒有必要存在的。他批評的第一種史注形式,是「文言美辭列於章句,委曲敘事存於細書」,這大都反映在「史傳小書,人物雜記」之中。他批評的第二種史注形式,是「掇眾史之異辭,補前書之所闕」,如裴松之注《三國志》、劉昭注《兩漢書》、劉孝標註《世說》等。他批評的第三種史注形式,是「除煩則意有所吝,畢載則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桔,列為子注」,如楊衒之的《洛陽伽藍記》、王劭《齊志》等。劉知幾還進一步指出:裴松之的《三國志注》,是「喜聚異同,不加刊定,恣其擊難,坐長煩蕪」。劉昭的《兩漢書》注,是「言盡非要,事皆不急」,「多見其無識也」。劉孝標的《世說新語》注,是「留情於委巷小說,銳思於流俗短書,可謂勞而無功,費而無當者矣」。楊衒之等人的自注(亦曰子注)「瑣雜」、「鄙碎」,「言殊揀金,事比雞肋」。劉知幾對於這些史注形式概而評之曰:「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記錄無限,規檢不存,難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載之楷則。」[50]其實,劉知幾所批評的對象,並非都是「撰史加注者」,即作自注者,他也批評有些為他人歷史撰述作注者,如裴松之、劉昭等。其思想核心,是認為這些史注已經偏離了「訓詁為主」的宗旨。
顯然,這裡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史注的宗旨是否僅僅在於「訓詁為主」,其他形式的史注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固然有理論上的探討的必要,但更重要的是需要考察這個時期的史學發展和歷史文獻學發展的實際面貌,然後才能得到合理的說明。
首先,我們來看看裴松之注《三國志》的初衷。他在《上〈三國志注〉表》中寫道:
按三國雖歷年不遠,而事關漢晉,首尾所涉,出入百載。註記分錯,每多舛互。其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內,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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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察裴松之所論作注的幾個方面,無不在理。一部歷史著作,在材料取捨上要做到完全合理且無重要缺漏,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這就為「補闕」留下了空間。而同事異說,孰是孰非,抄而存之,以備異聞,亦在於理。至於矯正訛誤,以懲其妄,似尤有必要。凡此,對於正確理解史注之重要性,都有很充分的說服力。
裴松之所說的這些,從當時之人或稍近之人來看,是必要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文獻的散佚,《三國志》裴注的歷史文獻價值也就越來越高,因而越發為後人所重視。因此,在後人來看,裴松之所說的這些,更是必要的了。劉知幾去裴松之年代未遠,或許對此感受不深,但也不能說對其必然性沒有任何覺察。
其次,我們來看裴駰的《史記集解》是出於怎樣的考慮。裴駰這樣寫道:
考較此書,文句不同,有多有少,莫辯其實,而世之惑者,定彼從此,是非相貿,真偽舛雜。故中散大夫東莞徐廣研核眾本,為作《音義》,具列異同,兼述訓解,粗有所發明,而殊恨省略。聊以愚管,增演徐氏。采經傳百家並先儒之說,豫是有益,悉皆抄內。刪其游辭,取其要實,或義在可疑,則數家兼列。……未詳則闕,弗敢臆說。人心不同,聞見異辭,班氏所謂「疏略牴牾」者,依違不悉辯也。[52]
從上文可以看出,劉知幾是推崇裴駰《史記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裴駰在徐廣《史記音義》的基礎上作《集解》,儘管同裴松之注《三國志》有很大的不同,但在「豫是有益,悉皆抄內」、「義在可疑,則數家兼列」等作注原則上,同裴松之在對待史注的認識上卻是相通的。他們的區別在於:裴駰取材於「經傳百家並先儒之說」,而裴松之則取材於近人撰述。應當承認,這種區別,對於史注的必要性來說,並不是關鍵性的。
再次,史注之所以成為必要,還有另外的原因,這從司馬貞作《史記索引》的出發點可以看得很清楚。司馬貞在《史記索引》序中這樣闡述了注釋《史記》的歷史,他寫道:
逮至晉末,有中散大夫東莞徐廣始考異同,作《音義》十三卷。宋外兵參軍裴駰又取經傳訓釋作《集解》,合為八十卷。雖粗見微意,而未窮討論。南齊輕車錄事鄒誕生亦作《音義》三卷,音則微殊,義乃更略。爾後其學中廢。貞觀中,諫議大夫崇賢館學士劉伯莊達學宏才,鉤深探賾,又作《音義》二十卷,比於徐、鄒,音則具矣。殘文錯節,異音微義,雖知獨善,不見旁通,欲使後人從何準的。[53]
按理說,司馬貞看到的這個發展、變化,劉知幾也是有可能看到的。
司馬貞提出的問題是:南齊以後,《史記》之學中廢,以致「殘文錯節,異音微義,雖知獨善,不見旁通,欲使後人從何準的?」這個問題,也正是司馬貞作《史記索引》的學術根據。而這個根據,如果司馬貞所說不誣的話,那麼不論在什麼情況下,人們似都沒有反對的理由。
從以上幾個方面所舉出的史注家的注史宗旨及具體目標來看,後人為前人所著史書作注,雖因人因時因書而異,各有自己的考慮,但其中也貫穿著一個共同規律:彌補史書撰寫存在的缺陷,揭示史書在流傳過程中的種種變化、便於時人及後人更準確地閱讀和理解史書本意。
現在,我們再來討論史家對自己著作作注的有關問題。此即所謂自注或子注,是劉知幾最不贊成的一種史注形式。史書自注並非如劉知幾所說始於楊衒之。按章學誠的說法,史書自注始於司馬遷、班固,他說:
太史公敘例之作,其自注之權輿乎!明述作之本旨,見去取之從來,已似恐後人不知其所云而特筆以標之,所謂「不離古文」乃「考信《六藝》」云云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未嘗不反覆自明也。班書年表十篇與《地理》、《藝文》二志皆自注,則又大綱細目之規矩也。[54]
《史記·太史公自序》作為自注的性質,是表明「述作之本旨」;《漢書》的《地理志》、《藝文志》的自注,是史家進一步對史書有關內容的必要的說明,一則是為了使正文連貫而簡潔;二則是使所述內容明白、清晰和豐滿。現舉《漢書·地理志》為例,如其論「京兆尹」,正文很簡略,如下:
京兆尹,元始二年戶十九萬五千七百二,口六十八萬二千四百六十八。縣十二:長安,新豐,船司空,藍田,華陰,鄭,湖,下邽、南陵,奉明,霸陵,杜陵。[55]
以上正文凡五十四字,讀者從這裡可以略知西漢「京兆尹」的概況,但終歸比較簡略。因此,班固在正文之下對有關內容作了自注,其中有的比較簡要,有的比較詳細。如「京兆尹」之下注曰:「故秦內史,高帝元年屬塞國,二年更為渭南郡,九年罷,復為內史。武帝建元六年分為右內史,太初元年更為京兆尹。」僅此一則,自注文達四十五字,接近全部正文。而「京兆尹」之下的全部注文約二百六十字,近於原文的五倍。其自注之文,除說明建置沿革外,還有關於社會歷史和自然的有關要點,如「藍田」之下注曰:「山出美玉,有虎候山祠,秦孝公置也。」如「鄭」下注曰:「周宣王弟鄭桓公邑。有鐵官。」如「南陵」之下注曰:「文帝七年置。沂水出藍田谷,北至霸陵入霸水。霸水亦出藍田谷,北入渭。古曰茲水,秦穆公更名以章霸功,視子孫。」顯然,讀「京兆尹」時,讀自注之文與不讀自注之文,在理性認識和感性認識上,都有很大的差別,自不待言。對於這樣的自注即「子注」,似不可視為「瑣雜」、「鄙碎」、「言殊揀金,事比雞肋」看待。因此,對於史書作者自注,一般說來,不能作簡單的否定,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劉知幾對史家的史書自注的批評,是不盡合理的。即便是劉知幾極為不滿的楊衒之的《洛陽伽藍記》,其所有自注,在根本含義上,亦大抵與《漢書·地理志》相同或相近,不能一言以蔽之曰「瑣雜」、「鄙碎」。
在劉知幾之後,許多史學名著如杜佑的《通典》、司馬光的《資治通鑑》、章學誠的《文史通義》等,都有數量不同的自注。如《通典》自注,「發展了史書自注的方法,是它在史書編纂方面的成就之一」;《通典》的注文,大致可分為五類:釋音義,舉故典,補史事,明互見,考史料。「這些子注,不但可以補正文的不足,而且指出了材料的出處,便於稽考,特別是對於史料的考辨,表現了杜佑謹嚴的治學精神。」[56]
章學誠認為:《春秋》有三傳,《史記》、《漢書》各有注家,都是「闡其家學」的需要;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其陳(壽)范(曄)二史,尚有(裴)松之、章懷(太子)為之注。至席惠明注《秦記》、劉孝標註《世說新語》,則雜史支流猶有子注,是六朝史學家法未亡之一驗也」[57]。至於自注,章學誠進一步評論說: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編刊定,則征材所取之書,不數十年嘗失亡其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規可覆按焉。使自注之例得行,則因援引所及而得存先世藏書之大概,因以校正藝文著錄之得失,是亦史法之助也。且人心日漓,風氣日變,缺文之義不聞,而附會之習且愈出而愈工焉。在官修書,惟冀塞責;私門著述,苟飾浮名;或剽竊成書,或因陋就簡,使其術稍黠,皆可愚一時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誠得自注以標所去取,則聞見之廣狹,功力之疏密,心術之誠偽,灼然可見於開卷之頃,而風氣可以漸復於質古,是又為益之尤大者也。然則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後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於前,而功效多於舊,孰有加於自注也哉![58]
從這裡可以看出,章學誠對於史家自注的評價是積極的,甚至可以說他的評價是很高的。
綜上,我們從魏晉南北朝隋唐諸多注家的自述及其作注之必要性來看,從章學誠對史注的整體認識,尤其是他對魏晉南北朝隋唐的史注表明其不失家法傳統來看,以及他對自注的充分肯定來看,都足以表明劉知幾在關於史注的認識上,不免有失偏頗。弄清這些問題,不僅對歷史文獻學思想的研究有重要意義,而且對當今的歷史文獻學工作也有重要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