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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視前人的論議得失

2024-08-15 17:22:44 作者: 瞿林東著

  最後說重論議。這是《通典》在歷史編纂上的第三個特點。所謂「論議」,即《通典》所記歷代「群士論議得失」,具體地說,就是「漢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以及當朝人的許多言論,當然,也還包括作者本人對一些史事所做的評論。這個特點反映出《通典》在記事、記言的結合上所取得的成功。對此,一般評論《通典》的人都不曾有較多的注意,而章學誠則十分重視,並給予很高的評價。他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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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氏《通典》為卷二百,而《禮典》乃八門之一,已占百卷。蓋其書本官禮之遺,宜其於禮事加詳也。然敘典章制度,不異諸史之文,而禮文疑似或事變參差,博士經生,折中詳議,或取裁而逕行,或中格而未用,入於正文則繁複難勝,削而去之則事理未備,杜氏並為采輯其文,附著《禮門》之後,凡二十餘卷,可謂窮天地之際而通古今之變者矣。史遷之書,蓋於《秦紀》之後,存錄秦史原文,惜其義例未廣,後人亦不復踵行。斯並記言記事之窮,別有變通之法,後之君子,所宜參取者也。[69]

  這裡,章學誠以《禮典》為例,評論了杜佑對歷代博士經生的論議在編纂上的處理,認為這是一種記言、記事的「變通之法」,並且收到了「窮天地之際而通古今之變」的效果。章學誠舉出《禮典》為例來說明《通典》在歷史編纂上的這一特點,至少有兩個原因:一是《禮典》中的論議篇幅集中,分量最大,共有二十餘卷,處於引人注目的地位;二是《禮典》占《通典》全書半數,舉此一門,可窺全書。

  《通典》的重論議,在具體表述上有三種不同的形式:一是在有關卷後集中記述「群士論議」;二是在同卷正文中,記制度沿革與錄「群士論議」雜而有之;三是在同一卷中,以正文記制度沿革,而多以注文錄「群士論議」,附於有關的正文之下。

  第一種形式,如上文說到的《禮典》,在六十五卷的歷代沿革禮中,吉、嘉、凶三禮之後所附博士經生的論議占了二十餘卷,即屬此種形式。另外,如《選舉典》共有六卷,前三卷敘歷代選舉制度,後三卷則集中記歷代之「雜議論」;《刑典》凡八卷,前三卷敘歷代刑制,中問二卷記歷代「雜議」,後三卷記述幾個方面的案例,其中也有不少論議;等等,亦屬此種形式。這種論議形式,所論問題比較集中,又都以時代順序連屬成篇,在一定的程序上具備了「史」的特徵。譬如《選舉典》的第四至第六篇,是為「雜議論」上、中、下三篇,所錄皆歷代有關「選舉」的論議。上篇記齊景公時晏嬰、西漢哀帝時王嘉、東漢光武帝時韋彪與張衡、西晉李重義、齊王儉、梁沈約、北魏高祐、後周樂遜、隋李鍔等人的論議奏疏;中篇和下篇記本朝人的言論,始於太宗初年而訖於德宗初年,其間包括高宗、武后、玄宗各朝許多人的言論。以《選舉典·雜議論》三篇與《選舉典·歷代制》三篇相配合,恰是同一種制度的兩種歷史記述方法,可收互相補充、發明之功。

  第二種形式,如《食貨典》一至二,敘歷代田制,分為上、下篇。其上篇(《食貨典·田制上》)在敘宋、魏以前田制時,則以戰國孟軻,西漢賈誼、晁錯、董仲舒、師丹、孔光、何武,東漢荀悅、崔寔,西晉石苞,劉宋羊希,北魏牟安世等人的有關言論、奏疏,分別記於其間。這種論議形式,把有關議論同制度沿革結合在一起,使言與事相得益彰,清楚地闡明了事物發展的過程和變革的原因。

  第三種形式,這是在對有關正文所作的注文中,采輯群士論議。如《職官典》之敘「宰相」的緣起、職責、因革變化,在講到秦初有左、右丞相時,注引荀悅的話,說明「秦本次國,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的歷史原因;在講到漢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丞相月俸錢六萬」時,注引文帝、周勃、陳平君臣問對,而以陳平的話說出了丞相的職責不在於掌握「天下一歲決獄幾何」、「天下錢穀一歲出入幾何」這樣一些具體數字,而在於「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任其職」;在講到漢哀帝「復罷大司空」時,注引朱博的奏議,說明這一措施的必要性;在講到唐代「侍中、中書令是真宰相,其餘以他官參掌者無定員,但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參知機務、參與政事及平章軍國重事之名者,並為宰相」時,注引太宗對侍臣的談話,指出「中書、門下,機要之司,擢才而居,委任實重;詔敕如有不便,皆須執論。比來唯覺阿旨順情,遂無一言諫諍者,豈是道理!若唯置敕行文而已,人誰不堪,何須簡擇,以相委付?自今以後,詔敕疑有不穩,必須執之」[70],強調了宰相責任的重大,批評了「阿旨順情」的作風,等等。這些在注文中所引述的論議,對闡明和詮釋正文來說,是必不可少的[71]。

  以上所舉三種論議形式,從內容上看,都是《通典》作者采輯歷代「群士論議」,所論大多是歷史上典章制度中的一些具體問題。此外,《通典》中還有不少論議,是作者本人撰述的,綜其名目,有序、論、說、議、評、按等。這些史論,散見於《通典》各門各卷之中,成為提挈全書的綱領。從內容上看,則多著眼於從政治上總結得失成敗的歷史經驗,並結合現實的歷史闡發作者的見解和主張,反映了作者撰述《通典》的方法和旨趣以及他的進步的政治觀點和歷史觀點。從編纂上看,它們還表現了作者對史論的靈活運用,這在中國史學史上也是很突出的。可見,《通典》中作者自撰的這一部分論議,是尤其重要的,詳見本章第四節。

  總之,《通典》以分門囊括制度,以會通貫穿古今,以論議闡述原委、指陳得失,是它在歷史編纂上的顯著特點和重大創新。這一創新工作,開拓了中國史學研究的新領域,意義極為深遠。宋初,宋白、李宗諤續杜佑書,撰《續通典》二百卷,訖於五代周世宗[72]。南宋,魏了翁又作《國朝通典》,但未成書[73]。宋元之際,馬端臨稱讚《通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而他或「效《通典》之成規」,或「離析其門類之所未詳」,或增《通典》元(原)未有論述之內容[74],撰成《文獻通考》三百四十八卷。清代,又有《續通典》、《清通典》之作。這些情況,說明《通典》在歷史編纂上對後世的影響是很大的。

  《通典》在歷史編纂上也是有缺陷的。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禮典》的繁複,一是《兵典》的破例。這兩點,前人已經指出,而且不是沒有一點道理的。不過,即便對這兩個問題,我們也不能像前人那樣對《通典》作者作簡單的指摘,而應做比較全面的考察和分析。只有這樣,才能中肯地指出《通典》在歷史編纂上的缺陷。

  《通典·禮典》凡百卷,前六十五卷為「歷代沿革禮」,分敘吉、嘉、賓、軍、凶五禮;後三十五卷為「開元禮纂類」,亦以吉、嘉、賓、軍、凶五禮敘之。儘管作者申明「沿革篇」不同於「開元禮」[75],但其在編纂上終究不免失於繁重,故後人多所詬病。

  同時,由於《禮典》占了《通典》全書的半數,不僅使各門之間在比例上過於懸殊,而且因為《禮典》受內容和性質所限,這不能不影響到《通典》在經世致用方面的社會價值。當然,杜佑在《通典》中升《食貨典》為第一門,降《禮典》、《樂典》於《選舉典》、《職官典》之下,這樣的編次,反映了他的卓識。同時,他對「禮」的看法,也頗值得玩味。他說:「孔子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理人之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故聖人以禮示之,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76]這跟史家對「禮」的傳統看法,如「《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77]、「故敗國喪家亡人,必先廢其禮」[78]等,雖無本質的區別,但在輕重緩急上還是略有不同的。按照傳統的看法,禮是跟天、地、人有關係的。而杜佑認為,五禮之中,其實只是吉禮跟天、地有關係,其他四禮(嘉、賓、軍、凶)都跟人事有關係[79],這就透過「禮」的神聖的面紗而更多地看到它的真面目。這也是杜佑的卓識。然而,杜佑畢竟不可能越出「禮」的樊籬,以致竟以一百卷的浩繁篇幅撰述「歷代禮」和「開元禮」,這說明他對於「禮」的興趣是非常濃厚的。任何一個讀者都會看到,杜佑在《通典·禮典》中,不厭其煩地敘述那些倫理規範和道德信條的繁文縟節,跟他在《通典》的其他門類里,指陳歷代典製得失、縱論他們的「理道要訣」相比,格調是太不一致了!總之,杜佑不可能不講「禮」,《通典》不可能不寫《禮》;但這樣講「禮」,這樣寫《禮》,同杜佑「征諸人事,將施有政」的目的雖不完全相悖,但也不盡吻合。

  《通典·兵典》不記歷代兵制而敘用兵之道,這從全書體例來看,是一個破例。杜佑這樣處置《兵典》,雖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但畢竟造成了全書在體例上的不完全一致。不過,《兵典》的破例如若說是《通典》在歷史編纂上的一個缺陷的話,並不是說作者沒有必要敘用兵之道,而是指他沒有能夠把歷代兵制和用兵之道統一在《兵典》當中,是否可以設想:《兵典》首以數卷篇幅記歷代兵制沿革,而後以較多篇幅敘用兵之道,以收互為表里、相得益彰之效。從《通典》各門內容來看,杜佑是可能做到這一點的,但他沒有這樣做,這實在是一件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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