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實、體例和史識
2024-08-15 17:22:15
作者: 瞿林東著
劉知幾首倡才、學、識為「史才三長」之說。《史通》一書以論說史書體例著稱,其中許多見解證明劉知幾是一位頗具史識的史家。然而,劉知幾從名實和體例的標準出發,對司馬遷所著《史記》中的《項羽本紀》和《陳涉世家》大加撻伐,批評太史公「名實無准」、「再三乖謬」,恰恰證明劉知幾在這個問題上拘泥於名實和體例,而在史識上落後於太史公。
《史通·本紀》篇說:「紀者,綱紀庶品,網羅萬物。考篇目之大者,莫過於此乎!」「紀之為體,猶《春秋》之經,系日月以成歲時,書君上以顯國統」;「紀者,既以編年為主,唯敘天子一人」。《列傳》篇云:「紀者,編年」;「編年者,歷帝王之歲月」。劉知幾反覆強調了本紀是紀天子、君上、帝王的歲月、行事,是史書篇目中最崇高的。他從這個認識出發批評司馬遷為項羽立紀:
項羽僭盜而死,未得成君……安得諱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吳、越僭擬,書如列國。假使羽竊帝名,正可抑同群盜,況其名曰「西楚」,號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當時諸侯。諸侯而稱本紀,求名責實,再三乖謬。[30]
在劉知幾看來,項羽充其量只算得上個諸侯,根據名實與體例的要求,應入於世家才是。在《列傳》篇進而寫道:「如項王宜傳,而以本紀為名,非惟羽之僭盜,不可同於天子;且推其序事,皆作傳言,求謂之紀,不可得也。」一言以蔽之,羽入於傳,如班固《漢書》者然,是最允當不過的了。
劉知幾此論,乍看起來,似頗「有理」,因為他是用「求名責實」的辦法來評定史書的體例的。然而,問題就在這裡,只要稍一推敲,就可看出劉知幾在史識方面是有明顯的弱點的。司馬遷為項羽作本紀,是從「通古今之變」這一總的指導思想出發,以尊重歷史發展的事實為前提,這就是:秦亡之後,漢興以前,項羽實際上支配著當時的政治形勢,所謂「政由羽出,號為霸王,位雖不終,近古以來未嘗有也」[31]。劉知幾從一般的「名實」觀念出發,不去考察客觀歷史發展的具體形勢,因而無法理解司馬遷的這個做法,並加上「再三乖謬」的評論。在這裡,劉知幾和司馬遷的分歧是十分清楚的:劉知幾堅持的是倫理觀點,司馬遷堅持的是歷史觀點;劉知幾要求客觀歷史應符合他所闡發的史書體例,司馬遷則是努力使他撰寫的《史記》及其各種篇目去符合活生生的客觀歷史。孰是孰非,不是清清楚楚嗎?
值得注意的是,劉知幾的這種看法,是班彪、班固父子對秦漢之際歷史的錯誤看法的翻版。班彪倡言「漢運承堯」[32],班固宣稱「漢紹堯運」,不同意司馬遷把漢代歷史「編於百王之末,廁於秦、項之列」[33]。他們認為漢是周的繼續,不承認秦的存在,當然更不會承認項羽的歷史作用。《漢書》改《項紀》為《項傳》,其源蓋出於此。劉知幾雖未照搬班氏父子的原話,而是以「名實」的緣由,以整齊史書體例為根據,批評了司馬遷,也貶斥了項羽,這與班氏父子的見解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同樣性質的問題,還反映在劉知幾列《史記·陳涉世家》所做的抨擊上。《史通·世家》篇寫道:
案世家之為義也,豈不以開國承家,世代相續?至如陳勝起自群盜,稱王六月而死,子孫不嗣,社稷靡聞,無世可傳,無家可宅,而以世家為稱,豈當然乎?夫史之篇目,皆遷所創,豈以自我作故,而名實無准。
通觀上文,劉知幾的主要根據是:陳涉「子孫不嗣,社稷靡聞,無世可傳,無家可宅」,如以「世家」相稱,豈不又是「名」與「實」乖。司馬遷創製的《史記》篇目,豈不是「名實無准」嗎?在怎樣看待陳涉和《陳涉世家》這個具體問題上,劉知幾和司馬遷的分歧在於:劉知幾只著眼於陳涉的子嗣、家世,司馬遷則矚目於陳涉對歷史的影響和作用;劉知幾是把陳涉作為孤立的個人看待,司馬遷則把陳涉領導的農民起義放到整個社會中去考察。他們的歷史見識,在這裡又一次顯得高下分明,在司馬遷看來:「秦失其政而陳涉發跡,諸侯作難,風起雲蒸,卒亡秦族。天下之端,自涉發難」[34];「陳勝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35]。正是根據這個重大的歷史事實,司馬遷把陳涉看作是秦朝末年這個歷史時期的一個承上啟下的人物,在史乘上應當享有較高的地位[36]。司馬遷的這種卓越的史識,同劉知幾的斤斤計較於用所謂「無世可傳,無家可宅」的標準來評論陳涉,實在大相逕庭。
在劉知幾以後,清人錢大昕也說過:「秦既滅,項氏主命又四五年」;「班氏《漢書》始降陳勝、項籍為傳。孟堅漢臣,故有意抑項。然較史公之直筆,則相去遠矣」。因此,他認為:「劉知幾謂羽僭盜不當稱王,此未達乎史公之旨者也。」[37]宋人洪邁在批評前人(我想,也包括劉知幾在內)對陳涉的責難時指出:
秦以無道毒天下,六王皆萬乘之國,相踵滅亡,豈無孝子慈孫、故家遺俗?皆奉頭鼠伏。自張良狙擊之外,更無一人敢西向窺其鋒者。陳勝出於戍卒,一旦奮發不顧,海內豪傑之士,乃始雲合響應,並起而誅之。數月之間,一戰失利,不幸隕命於御者之手,身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竟亡秦。項氏之起江東,亦矯稱陳王之令而度(渡)江。秦之社稷為墟,誰之力也?[38]
「秦之社稷為墟,誰之力也?」這一問,問得好!這實是評價陳涉的關鍵所在。在這個問題上,劉知幾的認識,上不如司馬遷,下不及洪邁,確是事實。值得注意的是,洪邁也好,錢大昕也好,為什麼在這些問題上也跟劉知幾的認識發生歧異呢?癥結在於劉知幾撰《史通》一書,以論說史書體裁、體例著稱於世,至今還沒有失去參考價值。但是,任何事物在一定的條件下,都可能向相反的方向轉化。由於劉知幾把體例的整齊劃一強調到絕對化的地步,因此便以一種冷漠的態度去對待客觀歷史,並竭力使它符合自己所闡發的關於史書體例的見解。正因為如此,這位史家在史識方面的局限性,就暴露得十分突出。反之,司馬遷著《史記》,是用體例去適合歷史,而不是要歷史來適合體例,這是司馬遷的過人之處,也是他不同於劉知幾的地方。
[1] 見《左傳》宣公二年。
[2] 見《左傳》成公十四年。
[3] 見《孟子》卷六《滕文公下》。
[4] 見司馬遷:《史記》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
[5] 見班固:《漢書》卷一百《敘傳》。
[6] 房玄齡等:《晉書》卷六十《張輔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640頁。
[7] 范曄:《後漢書》卷四十下《班彪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386頁。
[8] 劉知幾:《史通》卷十《自敘》,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70頁。
[9] 劉知幾:《史通》卷十《自敘》,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71頁。
[10] 劉知幾:《史通》文前《史通原序》,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頁。
[11] 劉知幾:《史通》卷十《自敘》,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71頁。
[12] 劉知幾:《史通》卷十《自敘》,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68頁。
[13] 劉知幾:《史通》卷十《自敘》,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69~270頁。
[14] 劉知幾:《史通》卷二十《忤時》,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555頁。
[15] 劉知幾:《史通》卷八《書事》,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13頁。
[16] 劉知幾:《史通》卷六《言語》,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42頁。
[17] 劉知幾:《史通》卷六《敘事》,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07頁。
[18]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百二《劉子玄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171頁。
[19] 劉知幾:《史通》卷十四《惑經》,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81頁。
[20] 袁枚:《隨園詩話》卷三,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第87頁。
[21] 劉知幾:《史通》文前《史通原序》,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頁。
[22] 劉知幾:《史通》卷十《自敘》,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70頁。
[23] 劉知幾:《史通》卷十《辨職》,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62頁。
[24] 劉知幾:《史通》卷十五《點煩》,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17頁。
[25] 劉知幾:《史通》卷六《言語》,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9頁。
[26] 劉知幾:《史通》卷四《序例》,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81~82頁。
[27] 《〈史通〉通釋》的撰者、清人浦起龍把劉知幾的這些論斷的價值又進一步抬高了,他說:「史體盡此六家,六家各有原委。其舉數也,欲溢為七而無欠,欲減為五則不全。」(《史通通釋·六家》按語)「《六家》舉史體之大全,《二體》定史家之正用。……自後秘省敕撰,唯此二途;藝文史部,必先二類。知幾是篇,誠百代之質的也。」(《史通通釋·二體》按語)讀張孟倫先生所著《劉知幾〈史通〉評》一文(《中國史學史論叢》,蘭州大學歷史系印行),文中寫道:「《六家》、《二體》兩篇,實將中國汗牛充棟的史書的體例,作了—個窮盡原委、脈絡分明的高度概括性的敘述,從而不但綱維了百代群史,而且張開了《史通》全書總目。」這個評論,比起浦起龍的評論來說,又提高了一步。劉知幾是古代大史學家,《史通》中的《六家》、《二體》兩篇在總結中國古代史書體裁方面確有一定的貢獻,這是毋庸置疑的。但若說「史之流品」,窮於六家;歷史撰著不出班、荀二途;《六家》篇「綱維了百代群史」,《二體》篇「誠百代之質的」,等等。鄙意以為與實際情況頗不相符,因而也就難免有過譽之嫌。
[28] 劉知幾:《史通》卷十《雜述》,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53頁。
[29] 劉知幾:《史通》卷三《書志》按語,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69頁。
[30] 劉知幾:《史通》卷二《本紀》,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頁。
[31]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後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39頁。
[32] 范曄:《後漢書》卷四十上《班彪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324頁。
[33] 班固:《漢書》卷一百下《敘傳下》,北京:中華書局,第4235頁。
[34] 司馬遷:《史記》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華書局,第3310~3311頁。
[35] 司馬遷:《史記》卷四十八《陳涉世家》,北京:中華書局,第1961頁。
[36] 白壽彝先生指出:「秦漢興亡和楚漢成敗,是漢興以來人們所感興趣的大問題。秦因暴政亡於陳涉首倡的起義,這是自賈誼以下,如嚴安、徐樂、賈山、枚乘、伍被等共同的看法。《史記》為陳勝立世家,置於《孔子世家》之後、漢代諸世家之前,以表示其在歷史上的特殊地位……這是把陳涉作為開闢新時代的人物來看待的,這比賈誼等人的看法要有更豐富的意義。」(見《中國史學史教本》上冊,北京:北京師範大學,1964年,第29頁)
[37]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余錄》卷中「太史公、李延壽」條,見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3年,第1096頁。
[38] 洪邁:《容齋隨筆·續筆》卷十四「陳涉不可輕」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