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志並非「為志者所宜先」
2024-08-15 17:22:12
作者: 瞿林東著
《史通·書志》篇對歷代正史中的《書》《志》提出許多批評,其中如批評《漢書·五行志》、《宋書·符瑞志》等有許多很好的見解。但就《書志》篇的總的論點來看,可議之處甚多。例如,他批評《漢書·天文志》:「志無漢事而隸入《漢書》,尋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他批評《漢書·藝文志》:「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漢定其流別,編為《藝文志》。」他批評《魏書·釋老志》:「徒以不急為務,曾何足雲。」他批評《隋書》中的天文、經籍二志尤為激烈:「廣包眾作,勒成二志,騁其繁富,百倍前修。非唯循覆車而重軌,亦復加闊眉而半額者矣。」等等。這些批評,不盡合情合理,後人多有非議。
在劉知幾看來,以往正史諸志,實不足取。他說:「歷觀眾史,諸志列名,或前略而後詳,或古無而今有。雖遞補所闕,各自以為工,榷而論之,皆未得其最。」如何才能「得其最」呢?劉知幾認為:「蓋可以為志者,其道有三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此三者,「實為志者所宜先,而諸史竟無其錄」。綜觀劉知幾對《書》《志》的見解,有兩點認識是極突出的:一是以往書志,「皆未得其最」,沒有抓住主要論題;二是都邑、氏族、方物三志「實為志者所宜先」,應首先論列。按劉知幾的意見,將都邑等三志列入書志,不是沒有道理的,但若據此而得出上述兩點認識,這就未免過分地貶低了古人,而又過分地抬高了自己。因此,從總的方面來看,劉知幾此論,殊為未安。
第一,以往諸志,如天文、地理、食貨、職官、刑法、藝文等,都是史家選擇自然和社會中與人類生活有密切關係的重大問題而作,其重要性往往不在都邑等三志之下。其中,有的是人類認識和利用自然的記錄及經驗,有的是人類經濟生活、政治關係、文化創造方面的反映。即便如《魏書·釋老志》,也決不像劉知幾所批評的那樣,是「徒以不急為務」。須知,《釋老志》在反映那個時期統治階級的精神、思想和整個社會風貌來說,乃是《魏書》中的精華之一。劉知幾輕易地抹殺以往正史諸志的成就,是很不妥當的。
第二,劉知幾主張增添三志:「撰都邑志,列於輿服之上」,「撰方物志,列於食貨之首」,「撰氏族志,列於百官之下」。這些意見,反映了他對城市在當時政治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的認識、對各地自然資源在經濟生活里的重要性的認識、對當時還存在的門閥制度及其在思想文化上的要求的認識,是有意義的。但若說是這三志的重要性遠在以往正史諸志之上,「實為志者所宜先」,否則便是「未得其最」,那就未免過分誇大了。這裡,可以以《食貨志》為例略作比較和說明。比《史通》早六個世紀的《漢書·食貨志·序》說:「《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食謂農殖嘉穀可食之物,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者也。二者,生民之本,興自神農之世。」這是從歷史觀點上對個體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的經濟生活的深刻認識。劉知幾以前,很多史家都有這種認識。《魏書·食貨志·序》云:「夫為國為家者,莫不以谷貨為本。」《隋書·食貨志·序》稱:「夫厥初生人,食貨為本。」上述各史,雖沒有把《食貨志》列於諸志之首,但它們的撰著者們是認識到《食貨志》的重要性的,亦即認識到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性的,這是他們撰寫《食貨志》的原因。劉知幾在《書志》篇中強烈地反映出都邑、方物、氏族三志「實為志者所宜先」的歷史見識,較之於上述各史《食貨志》的那些見解,不能不為之遜色。劉知幾之後,未及百年,杜佑繼承和發展了前人重視經濟生活的歷史思想,在其所著《通典》一書中,赫然「以食貨為之首」,因而在史學史上歷來受到推崇。當然,我們不應要求劉知幾具有杜佑的這種卓越見識,但卻可以要求他對包括《隋書·食貨志》在內的歷代《食貨志》有個正確的看法。可惜的是,劉知幾用他提出的三志,把以往正史諸志統統擠到一邊去了。
第三,從歷史撰述的實踐來看,劉知幾所主張的增撰三志的意見,除鄭樵《通志》採納外,新、舊《唐書》以下至宋、元、明諸史,均未採用。劉知幾的三志「實為志者所宜先」的主張「不行於史家」[29]的事實,足以說明劉知幾這個主張的價值的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