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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會要體史書

2024-08-15 17:21:22 作者: 瞿林東著

  一、蘇冕撰《會要》

  唐代史家在史書編撰方面,有不少創新之作。蘇冕所撰《會要》,亦屬此類情形。所不同者,《會要》記唐初至德宗朝之政事,後世他人曾有兩次續作,久之,本書面貌乃漸次湮沒[40]。因此,如何根據史實揭示蘇冕《會要》的面貌是很有必要的。此外,《唐會要》中尚保留有蘇冕(蘇氏)的有關評論二十一條,據此可以探討蘇冕編撰《會要》的有關情形、《會要》的性質與特點,以及蘇冕的史識,從而進一步反映出唐代史學上這很有意義的一頁[41]。

  這也是作者有意於撰寫此文的一個原因。《會要》撰成於唐德宗貞元十九年(803年),這可視為會要體史書創立的標誌[42]。

  蘇冕是唐京兆武功(今陝西武功)人。《舊唐書·蘇弁傳》中有附傳,甚簡略。《新唐書》無傳,僅在《蘇世長傳》附《蘇弁傳》中略略提及。蘇冕兄弟三人,袞為兄,冕次之,弁為弟,皆仕於德宗朝。蘇弁官至戶部侍郎、太子詹事,因失職而貶官,後復起用為滁州刺史,轉杭州刺史[43]。蘇弁貶官時,袞、冕官位雖不高,但亦牽連同時遭貶:袞由贊善大夫貶為永州司戶參軍,冕由士曹參軍貶為信州司戶參軍[44]。史載:「弁與兄冕、袞,皆以友弟儒學稱。」[45]這反映了他們的親情和才學。

  《唐會要》卷三十六「修撰」條之下,於唐德宗貞元十九年(803年)記杜佑進《通典》二百卷一事[46],同時記載了關於《會要》一事:

  又,杭州刺史蘇弁撰《會要》四十卷,弁與兄冕纘國朝故事為是書。弁先聚書至二萬卷,皆手自刊正,今言蘇氏書,次於集賢芸閣焉。

  這是唯一一處提到蘇弁與蘇冕同撰《會要》的記載,其初當出於崔鉉主持撰《續會要》時所記。這一記載反映了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後人多認為是蘇冕所撰的《會要》,為何這裡說是「蘇弁撰」,而同時又說到「弁與兄冕纘國朝故事為是書」?對此,以為可以作這樣的解釋:蘇冕受蘇弁牽連被貶後,仕途也就走到盡頭了,而蘇弁卻再次擢升,時任杭州刺史,官位比蘇冕為高,故此處記其為撰者。這也合乎於他們兄弟之間「皆以友弟儒學稱」的時評。此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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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崔鉉主持撰《續會要》時,針對相關問題,亦曾有所議論。《唐會要》中尚保留其論議二首,其中一首是關於「封建」的議論。其文是:

  崔氏曰:蘇冕所載《封建》篇,蓋以貞觀初,太宗文皇帝嘗欲法周、漢故事,分圭以王子弟,裂地以封功臣。諸儒議論紛紜,事卒停寢,故有表、疏可編。自後封諸王或王功臣,但崇以爵等,食其租封而已。劉秩所云「設爵無土,署官不職」者也。今子弟、功臣封爵者,皆列之。

  這一段議論表明:崔鉉指出蘇冕編次有關「封建」的表疏有其背景和文獻;貞觀以後,在「設爵無土」的情況下,只能一般列舉「子弟、功臣封爵」而已,並無相關表、疏可編。這顯然是對讀者和後人所做的有關解釋。但我們所要特別關注的是,崔鉉在這裡十分明確地寫道「蘇冕所載」而未提及蘇弁。對於蘇冕來說,崔鉉作為本朝人,且相去並不久遠,又是撰《續會要》的主持人,對《會要》撰者,自然十分清楚,此應無疑。

  其三,我們再看《舊唐書·儒學下·蘇弁傳》附《蘇冕傳》所記:

  冕纘國朝政事[47],撰《會要》四十卷,行於時。弁聚書至二萬卷,皆手自刊校,至今言蘇氏書,次於集賢秘閣焉。

  《舊唐書》撰者於蘇弁本傳中,隻字未提及《會要》一事,只是突出地記述了蘇弁「聚書」、「刊校」之事。從上文所述《會要》的「行於時」來判斷,其流傳範圍是比較廣泛的,因而對於它的撰者當不會產生歧義。此後,《新唐書·藝文志三》類書類著錄:「蘇冕《會要》四十卷。」這同《舊唐書》所記是一致的。

  綜合上述各點,《會要》一書的撰者確係蘇冕。有的研究者認為:「至《唐會要》謂蘇弁與兄冕撰,《新志》、《讀書志》等卻都說是蘇冕撰,當是《新唐書》所題銜名蘇冕以兄居首之故。」[48]這一見解頗近情理,但同唐人崔鉉的說法與五代時《舊唐書》作者所記《會要》之「行於時」的事實似難相符。同時還應注意到,《新唐書·藝文志》著錄各書,凡有「同修」、「分撰」者,多有注文做出交代。然而,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需要加以說明,即《唐會要》關於《會要》撰成一事,系出於崔鉉主持撰《續會要》時所記,為何崔鉉在論中只提及蘇冕而不涉及蘇弁呢?既然記「杭州刺史蘇弁撰《會要》四十卷」,卻又說「蘇冕所載封建篇」云云,這如何解釋呢?顯然,這同上文所說蘇弁任杭州刺史有關,崔鉉等人所記《會要》事,雖未明言蘇弁進書,但聯繫前文言杜佑撰成《通典》「上之」來看,不能排除《會要》一書是以蘇弁名義「上之」的可能性,這或許是崔鉉及後來五代、宋人只言蘇冕為《會要》撰者的緣故。又《宋史·藝文志六》類事類著錄蘇冕還撰有《古今國典》一百卷,不知確否。如確有此書,亦可證蘇冕之致力於撰述之勤。

  當然,蘇弁與《會要》也是有關係的,即其「聚書」繁富,並同蘇冕對「國朝故事」時有討論,這對蘇冕編撰《會要》都是十分重要的條件。蘇冕編撰《會要》還有兩個條件。一個條件是,自唐初以來分門書和典制書的發展,前者在《新唐書·藝文志三》類書類多有著錄,如歐陽詢主持的《藝文類聚》、徐堅等編撰的《初學記》、劉秩的《政典》、杜佑的《通典》等;後者在《新唐書·藝文志二》職官類也多有著錄,其中以唐玄宗開元年間修成的《六典》(《唐六典》)最有代表性,它是「以開元年間現行的職官制度為本,追溯其歷代沿革源流,以明設官分職之義的考典之書」[49]。這兩類書在內容、性質上並不相同,但在形式上都表現出分門別類的特點。《會要》的編撰也正是在這樣的撰述環境中出現的。另一個條件是,唐自開國以來的「國朝政事」的積累,這不僅提供了文獻資料的保證,而且也決定了《會要》的內容和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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