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禮書的纂修
2024-08-15 17:20:58
作者: 瞿林東著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門閥地主占統治地位。重視譜牒和禮書,是這個時代在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兩個特點。
禮書的纂修,是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學的一個突出表現,它與譜牒之學的興盛、衰落大致是同步的。我們可以說,禮書、譜牒的命運是同門閥的命運相始終的。
門閥尚禮,是這時期禮書逐漸繁盛起來的重要原因。其禮書之纂修,顯示出兩個特點:一是賦予禮以越來越多的思想內涵,二是賦予它越來越細密的繁文縟節。
司馬遷對禮的看法是:「洋洋美德乎!宰制萬物,役使群眾,豈人力也哉?余至大行禮官,觀三代損益,乃知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其所由來尚矣。」他又說:「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寵榮,所以總一海內而整齊萬民也。」[80]在司馬遷看來,禮的制定,是「人道」的需要,是劃分人的等級的原則,是「整齊」社會秩序的依據。這裡,並無任何神秘的色彩。班固著《漢書》,其《禮樂志》便賦予禮較多的內涵,他寫道:「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為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天稟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為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81]這樣,班固就把禮與「通神明」聯繫起來,從而賦予禮以某種神秘的色彩。《史記》、《漢書》關於禮的記述,也有一個共同點,即都比較簡略。《史記·禮書》僅有一卷,《漢書》是以禮、樂合志,總為一卷。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學家們關於禮的認識與表述,一般說來,都是循著上述兩個特點在發展的。
南北朝時期,沈約撰《宋書》,其《禮志》多達五卷;魏收撰《魏書》,其《禮志》也有四卷。此二志所記,有關於禮制者,有關於議禮制者,均煩瑣、冗長,而尤重於祭、喪之禮。《宋書·禮志》上起魏晉,以明相因之義。《魏書·禮志》只敘北魏-東魏,但其有關禮制之根據,往往引證兩漢。值得注意的是,魏收對於禮,是強調了「本於人心,會於神道」[83],而沈約反倒未曾如此,或如同班固那樣,把禮同「通神明」聯繫起來[84]。
關於禮書的纂修,在唐代出現了更顯著的變化。第一,是唐代史家所撰《隋書》志即《五代史志》十篇三十卷,而《禮志》竟有八卷,占了《隋書》志的四分之一多。第二,是唐代政治家、史學家屢屢纂修大型禮書,其頻繁與規模,都超過了前朝。這表明,唐人重視禮書又勝於魏晉南北朝。《隋書·經籍志》史部儀注類著錄漢、晉以下至隋之禮書,凡五十九部,其中以晉、宋、梁、陳四朝為多,較重要的是隋朝牛弘所撰《隋朝儀禮》一百卷。史載:開皇三年(583年)牛弘「拜禮部尚書,奉敕修撰《五禮》,勒成百卷,行於當世」。唐代史家稱讚他「篤好墳籍,學優而仕,有淡雅之風,懷曠遠之度,采百王之損益,成一代之典章,漢之叔孫,不能尚也」[85]。又據《新唐書·藝文志》史部儀注類著錄,唐人所撰禮書有五十餘種,其中著錄最為詳細、最為重要的,是《大唐儀禮》(亦稱《貞觀禮》,貞觀十二年上)一百卷、《永徽五禮》(亦稱《顯慶禮》,顯慶三年上)一百三十卷、《開元禮》一百五十卷[86],可以這樣說,唐玄宗開元以前的唐代著名學者,幾乎都參與過禮書的修撰。而作為獨立的禮書,《開元禮》可稱得上是兩漢以下禮書之集大成者。
這裡,我們要特別關注中唐史學家杜佑在巨著《通典》中關於禮的記述與關於禮的認識。這是因為,杜佑《通典》中的《禮典》,占了全書的半數,即整整一百卷。更重要的是,杜佑對禮制的記述和對禮制的認識,具有通敘、通論性質,非一般禮書可比。
《通典·禮典·禮序》是一篇關於禮的認識及禮的歷史的重要文字。
首先,關於禮的產生、作用及「五禮」區別之由來。杜佑寫道:
夫禮必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列而為鬼神。其降曰令,其居人曰義。孔子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理人之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故聖人以禮示之,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
這裡強調的是「承天之道」、「理人之情」和「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所謂「正」,當是一種社會秩序。
杜佑接著寫道:
這一段話講到了嘉禮、吉禮、軍禮、賓禮、凶禮之由來的兩種不同的說法。值得注意的是,杜佑最後歸結為吉禮與天地有關,其餘四禮皆人事兼之。如此說來,他前引孔子的「承天之道」,又都是屬於世俗的東西了。關於「五禮」之區分的兩種說法中,後一種說法即吉、嘉、賓、軍、凶的邏輯順序,對杜佑的影響更大一些。
其次,關於禮制的發展。在這篇序文中,杜佑自西周講起,略論漢、魏、晉、宋、梁、陳、北魏、隋、唐等歷代關於禮制的修訂和撰述,可以看作是禮制之史的論綱,其中對唐朝即其本朝所論尤詳。全篇所論,提綱挈領,重點突出,極具學術史價值。
再次,關於《通典》一書對禮的撰述和對「五禮」的編次。杜佑指出:「《通典》之所纂集,或泛存沿革,或博採異同,將以振端末、備顧問者也,烏禮意之能建乎!但前古以來,凡執禮者,必以吉凶軍賓嘉為次;今則以嘉賓次吉,軍凶後賓,庶乎義類相從,終始無黷云爾。」[87]從上文可以看出,杜佑對於他的禮制研究和禮制思想的看法,是極為自謙的,認為只是「振端末、備顧問」,沒有什麼關於「禮意」的建樹。其實,他關於「沿革禮」的編纂(《禮典》前六十五卷),對於《開元禮》的提煉(《禮典》後三十五卷),以及關於歷代群士論議的採擷,都反映出他在「禮意」方面是有很高造詣的。我們從他對於「五禮」的重新編次,即可觀其大體。
還有一點也是應當指出的,杜佑在這篇序文的最後,還以注文的形式,列舉出自西漢至唐中葉歷代禮學研究者的一個長長的名單,總數在一百九十多人,其中唐人占了四分之一,即從孔穎達到元行沖、韋縉凡五十人。杜佑的淵博和嚴謹,於此也可見一斑。
禮書的撰述是同譜牒撰述相輔而行的。唐太宗時,長孫無忌、房玄齡、魏徵等撰《大唐儀禮》即《貞觀禮》一百三十篇,分吉、賓、軍、嘉、凶、國恤六個部分。高宗時,以《貞觀禮》「節文未盡,重加修撰」,成《永徽五禮》(顯慶年間奏上,亦稱《顯慶禮》),一百三十卷,刪去國恤,存五禮。於是,貞觀、顯慶二禮並行。唐玄宗時,張說奏稱:「今之五禮儀注,已兩度增修,頗有不同,或未折衷。請學士等更討論古今,刪改行用。」蕭嵩、王仲丘等乃撰成《大唐開元禮》一百五十卷。這是盛唐時期的三部重要禮書,大史學家杜佑說:「於戲!百代之損益,三變而著明,酌乎文質,懸諸日月,可謂盛矣!」[88]可見,這在當時是何等重大的事件!唐代史家對於禮的認識,具有神聖的性質:「禮經三百,威儀三千,皆所以弘宣天意,雕刻人理」、「禮亦愆家」[89];「至於增輝風俗,廣樹堤防,非禮威嚴,亦何以尚」[90]!這是以「天意」的名義來「雕刻人理」、「增輝風俗」;而這「人理」、「風俗」的核心則是「貴賤之異」、「尊卑之殊」的等級秩序[91]。盛唐時期的三部禮書即《貞觀禮》、《顯慶禮》、《開元禮》與三部譜牒即《氏族志》、《姓氏錄》、《姓族系錄》可謂相得益彰,它們大致同時產生,亦非偶然巧合。唐玄宗開元以後,正像譜牒之學開始衰落一樣,禮書撰述也日漸失去其本來的意義。中唐時期,雖有王涇撰《郊祀錄》十卷,韋公肅撰《禮閣新儀》三十卷,王彥威撰《曲台新禮》三十卷、《續曲台禮》三十卷,但從實質上看,這已是禮之本身和禮之撰述的強弩之末了。歐陽修評論中唐以後的這些禮書說:「嗚呼,考其文記,可謂備矣,以之施於貞觀、開元之間,亦可謂盛矣,而不能至三代之隆者,具其文而意不在焉,此所謂『禮樂為虛名』也哉!」[92]譜牒和禮書的這種命運,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時代的變化。
[1] 姚思廉:《梁書》卷二十五《徐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378頁。
[2] 姚思廉:《梁書》卷五十《劉杳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716頁。
[3] 姚思廉:《陳書》卷三十《陸瓊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397頁。
[4] 魏徵等:《隋書》卷三十三《經籍志二》譜系篇,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89頁。
[5] 李百藥:《北齊書》卷三十七《魏收傳》,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第489頁。
[6]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儒林傳中·柳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77頁。
[7]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十二《賈淵傳》,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第907頁。
[8] 以上參見李延壽:《南史·王僧孺傳》、蕭子顯:《南齊書·賈淵傳》、魏徵等:《隋書·經籍志二》譜系篇。
[9] 李延壽:《南史》卷五十九《王僧孺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462頁。
[10] 李延壽:《南史》卷五十九《王僧孺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462頁。按《隋書·經籍志二》譜系篇著錄:「《百家譜》三十卷,王僧孺撰。」「《百家譜集鈔》十五卷,王僧儒撰。」「《梁武帝總集境內十八州譜》六百九十卷,亡」,疑即王僧孺所集《十八州譜》。
[11]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柳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78~5679頁。
[12] 鄭樵:《通志》卷二十五《氏族略》序,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439頁。
[13] 鄭樵:《通志》卷二十五《氏族略》序,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439~440頁。
[14]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柳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76~5680頁。
[15] 鄭樵:《通志》卷二十五《氏族略》序,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440頁。
[16]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柳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80頁。
[17]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二《褚亮傳附李守素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84頁。
[18] 《隋唐嘉話》上:「秦王府倉曹李守素,尤精譜學,人號為『肉譜』。虞秘書世南曰:『昔任彥升善談經籍,時稱為五經笥,宜改倉曹為人物誌。』」
[19] 以上均見劉昫等:《舊唐書》卷一百八十九下《儒學傳下·路敬淳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962頁
[20] 見《新唐書·藝文志二》。
[21]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儒學傳中·路敬淳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66頁。
[22]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百八十九下《儒學傳下·柳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971頁。
[23]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百八十九下《儒學傳下·柳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971~4972頁。
[24]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百二《韋述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183頁。
[25] 封演:《封氏聞見記》卷十「討論」條,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95頁。
[26]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二百二《蕭穎士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767頁。
[27] 見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五十八《藝文志二》。
[28]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儒學傳中·孔若思傳附孔至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85頁。
[29] 《唐國史補》卷上:「柳芳與韋述友善,俱為史官。述卒後,所著書有未畢者。多芳與續之成軸也。」
[30]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二《柳芳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536頁。
[31]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九《柳登傳附弟冕子璟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033頁。《唐會要》卷三六「氏族」條亦載:「永泰二年十月七日,宗正卿吳王祗奏修史館太常博士柳芳撰《皇室永泰譜》二十卷。上之。」
[32]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柳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76頁。
[33] 王溥:《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7頁。
[34]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九《柳登傳附弟冕子璟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033頁。按:「續德宗後事」,當為「續永泰後事」之誤。
[35] 《唐國史補》卷下:「大曆已後,專學者有蔡廣成《周易》,強象《論語》。啖助、趙匡、陸質《春秋》,施士丐《毛詩》,刁彝、仲子陵、韋彤、裴茝講禮,章廷珪、薛伯高、徐潤並通經。其餘地理則賈僕射,兵賦則杜太保,故事則蘇冕、蔣乂,歷算則董和,天文則徐澤,氏族則林寶。」
[36] 見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五十八《藝文志二》。
[37] 見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五十八《藝文志二》。
[38] 王溥:《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7頁。
[39] 見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五十八《藝文志二》。
[40] 劉昫等:《舊唐書》卷六十五《高士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443~2444頁。按:《氏族志》,《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及兩《唐志》均作一百卷。唯《舊唐書·太宗紀下》云:「高士廉等上《氏族志》一百三十卷」,當誤。
[41] 劉昫等:《舊唐書》卷八十二《李義府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769頁。
[42] 劉昫等:《舊唐書》卷八十二《李義府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769頁。
[43] 《舊唐書·經籍志上》:「《姓氏譜》二百卷,許敬宗撰。」《新唐書·藝文志二》:「《姓氏譜》二百卷,許敬宗、李義府、孔志約、陽仁卿、史玄道、呂才撰。」按陽仁卿,或作楊仁卿。
[44] 參見王溥:《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顯慶四年原注。
[45]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柳沖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76頁。
[46] 王溥:《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6頁。
[47] 《唐會要》卷三六「氏族」條:「元和七年七月,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王涯撰《姓纂》十卷,上之。」按此即林寶所撰《元和姓纂》。
[48]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八《譜牒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27~228頁。
[49] 見劉昫等:《舊唐書》卷一百三《劉子玄傳》,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五十八《藝文志二》。
[50] 劉昫等:《舊唐書》卷八十九《王方慶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901頁。
[51]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中《儒學傳中·王元感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66頁。
[52] 如《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武德元年,高祖嘗謂內史令竇威曰:『……比見關東人崔、盧為婚,猶自矜伐……』」又如《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唐紀八》太宗貞觀元年:「上嘗語及關中、山東人,意有同異。殿中侍御義豐張行成跪奏曰:『天子以四海為家,不當有東西之異,恐示人以隘。』上善其言,厚賜之。」
[53] 劉昫等:《舊唐書》卷六十五《高士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443~2444頁。
[54] 劉昫等:《舊唐書》卷六十五《高士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444頁。
[55] 有的研究者據徐松《登科記考》統計:在唐太宗統治的二十三年中,進士共二百零五人;而在唐高宗和武則天統治的五十五年中,進士共有一千餘人,平均每年錄取人數較貞觀時期增加一倍以上。參見翦伯贊:《中國史綱要》第2冊,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66頁。
[56]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二百二十三上《奸臣傳上·李義府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6341頁。
[57]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九十五《高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842頁。
[58] 王溥:《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7頁。
[59]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七十一上《宰相世系一上》,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179頁。
[60] 王溥:《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3頁。
[61] 王溥:《唐會要》卷三十六「氏族」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73~774頁。
[62] 劉昫等:《舊唐書》卷八十九《王方慶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899頁。
[63] 劉餗:《隋唐嘉話》卷中,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19頁。
[64]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七《韋挺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670頁。
[65] 《資治通鑑》卷一九五《唐紀十一》太宗貞觀十四年:「上聞右庶子張玄素在東官數諫爭,擢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左庶子。……玄素少為刑部令史,上嘗對朝臣問之曰:『卿在隋何官?』對曰:『縣尉』,又問:『未為尉時何官?』對曰:『流外。』又問:『何曹?』玄素恥之,出閣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以為:『君能禮其臣,乃能盡其力。玄素雖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贊皇儲,豈可復對群臣窮其門戶!棄宿昔之恩,成一朝之恥,使之鬱結於懷,何以責其伏節死義乎!』上曰:『朕亦悔此問,卿疏深會我心。』」
[66]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七十五《宰相世系五下》,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645頁。
[67] 參見烏延玉:《唐代士族地主和庶族地主的歷史地位》,載《中國史研究》1980年第1期。
[68]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唐紀六》,胡三省注,北京:中華書局,1956,第5975頁。
[69]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二百二十三上《奸臣傳上·李義府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6341頁。
[70]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九十五《高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841頁。
[71] 劉昫等:《舊唐書》卷六十五《高士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443頁。
[72]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九十五《高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842頁。
[73] 《新唐書·李棲筠傳》附《李吉甫傳》載:唐德宗時,「十宅諸王既不出閣,諸女嫁不時,而選尚皆由中人,厚為財謝乃得遣。(李)吉甫奏:『自古尚主必慎揮其人。江左悉取名士,獨近世不然。』帝乃下詔皆封縣主,令有司取門閥者配焉。」
[74] 以上見司馬光:《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唐紀十八》,胡三省注,北京:中華書局,1956,第6402頁。
[75]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九十五《高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842頁。
[76] 《隋唐嘉話》卷中:「薛中書元超謂所親曰:『吾不才,富貴過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進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國史。』」又見《唐語林》卷四「企羨」條。
[77]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版)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77頁。
[78] 參見葉德輝:《〈世說新語注〉引用書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79]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序致》,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1~4頁。
[80] 司馬遷:《史記》卷二十三《禮書》序,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157~1158頁。
[81] 班固:《漢書》卷二十二《禮樂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027頁。
[82] 《續漢書·禮儀志》序。按:司馬彪《續漢書》諸志與范曄《後漢書》紀傳合刊,見中華書局點校本。
[83] 魏收:《魏書》卷一百八之一《禮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2733頁。
[84] 沈約:《宋書》卷十四《禮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27~328頁。
[85] 魏徵等:《隋書》卷四十九《牛弘傳》及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310頁。
[86] 《開元禮》於開元二十年(732年)修成,見杜佑:《通典》卷四十一《禮典·禮一·沿革一·禮序》。
[87] 以上所引,均見杜佑:《通典》卷四十一《禮典·禮一·沿革一·禮序》,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122頁。
[88] 杜佑:《通典》卷四十一《禮典·禮一·沿革一·禮序》,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122頁。
[89] 房玄齡等:《晉書》卷十九《禮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579頁。
[90] 魏徵等:《隋書》卷六《禮儀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06頁。
[91] 杜佑:《通典》卷五十九「男女婚嫁年幾議」條,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676頁。
[92]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十一《禮樂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