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唐代譜學與士庶鬥爭及社會風氣
2024-08-15 17:20:54
作者: 瞿林東著
有唐一代,為什麼那麼多的史家、學者潛心積思,致力於譜學的研究?為什麼最高統治集團如此重視譜系之學,組織修撰了一部又一部大型譜牒著作?究其主要原因,這是唐代政治生活的需要,即是最高統治集團為了調節地主階級各階層之間的關係的需要。唐代譜學是唐代政治的附屬品和折光鏡:它從屬於政治,又曲折地反映著政治;它由於政治上的某種迫切需要而發展起來,又隨著此種需要之迫切性的逐步消失而衰落下去。
李唐皇朝是依靠關隴士族、山東士族、江南士族和一部分庶族地主的支持而建立起來的。因此,唐太宗初年,隨著唐皇朝對各地大規模軍事征服活動的結束,以及國家統一局面的形成和政治統治逐步走上軌道,為了鞏固中央集權,穩定統治秩序,唐太宗在採取一系列經濟、政治措施的同時,還十分注意於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錯綜複雜的關係。《氏族志》的修訂,就是在這種歷史條件下進行的。
貞觀五年(631年),唐太宗命高士廉、韋挺、岑文本、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基本原則有兩條:一條是普遍搜集全國譜牒,「憑據史傳考其真偽」,真者存之,偽者黜之,即仍然承認魏、晉以來的士族地主的門閥地位。另一條是「忠賢者褒進,悖逆者貶黜」。所謂「忠賢」、「悖逆」,自然主要是視其對李唐政權的態度而定。前一條原則滋生於歷史,後一條原則著眼於現實。但是,傳統的門閥觀念很深的高士廉諸人,根據這兩條原則,在《氏族志》的初稿中,依然習慣地把山東崔幹列為第一等。對此,出身於關隴士族且又身居最高統治者的唐太宗當然是不能接受的。事實上是自唐皇朝建立以來,最高統治者就曾不止一次地批評過山東士族[52],現在居然又搞出了一部把山東崔氏置於天下之冠的《氏族志》來,這使唐太宗不能不感到憤慨。因此,他嚴厲而又明確地指出:
我與山東崔、盧、李、鄭,舊既無嫌,為其世代衰微,全無冠蓋,猶自雲士大夫,婚姻之間,則多邀錢幣。才識凡下,而偃仰自高,販鬻松檟,依託富貴,我不解人間何為重之?……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顯著,或忠孝可稱,或學藝通博,所以擢用。見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舊門為親,縱多輸錢帛,猶被偃仰。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幹猶為第一等?昔漢高祖止是山東一匹夫,以其平定天下,主尊臣貴。卿等讀書,見其行跡,至今以為美談,心懷敬重。卿等不貴我官爵耶?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53]
在這裡,唐太宗強調了:第一,必須突出皇室的崇高地位,以歌頌其「平定四海,天下一家」的盛德;第二,「崇重今朝冠冕」,以肯定開國元臣們的「功效顯著」;第三,重新評定山東士族的門第,以符合他們「世代衰微,全無冠蓋」的現實狀況。為此,他重新規定了總的修撰原則,即「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這個總原則,不僅是對以山東士族為代表的舊士族的沉重打擊,而且也是對魏晉南北朝以來譜學傳統的重大改變。按照這個總原則修訂的《氏族志》,必將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即魏晉南北朝時期那樣的)譜牒著作了,因為它看重的是現實而不是歷史,它突出的是官爵高下而不是門第、郡望。
根據唐太宗的意見,高士廉等對《氏族志》初稿作了修改,以皇族為第一等,後族為第二等,「遂以崔幹為第三等」[54],全書「合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分為九等」。《氏族志》的修撰和頒行,從政治上和理論上確立了皇室和新貴的地位,有些非士族出身的新貴也由此進入士流;對於歷來地位崇隆的山東士族,一方面給以限制和打擊,另一方面也實行某些妥協。對於江南士族,雖自南朝以來已漸陵替,但經過「考其真偽」,也予以承認。總之,最高統治者通過修訂《氏族志》,取得了抑制山東士族的勝利,提高了最高統治集團的威望,也作了不妨礙大局的妥協,故《氏族志》頒行後,「升降去取,時稱允當」,起到了在一定程度上調節地主階級內部相互關係的作用。從譜學的發展、演變來看,像《氏族志》這樣混士、庶於一書之中的譜牒,自然已不同於魏晉六朝舊有譜牒。這是譜學發展中的一個不可忽視的新的動向。
隨著唐代科學制度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士人由科舉踏入仕途[55],有些庶族地主並由此登上顯位。因此,《氏族志》所規定的門第等級狀況,也越來越不符合那些出身於庶族寒門的新貴們的意願了。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年),出身於商人地主家庭的武則天被立為皇后,參與朝政,與高宗並稱「二聖」。武則天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治地位,打擊那些在皇后廢立問題上反對她的關隴貴族(多數是開國功臣),爭取更多的庶族地主的支持,便積極主持了對《氏族志》的修改。
這次修改《氏族志》的總的政治原則是:「以仕唐官至五品皆升士流。」[56]這個原則,比起唐太宗所制定的「崇重今朝冠冕」、「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這一原則來說,不僅明確得多、具體得多,而且範圍也擴大得多。這將使大批庶族人士湧入士流,也使許多由科舉入仕的士族士人得以繼續保持其門第。因此,這個政治原則事實上已經打破了傳統的士、庶界限,進一步促使了士、庶合流。修改後的《氏族志》更名為《姓氏錄》,於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頒行,其具體情形如下:
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敘所以然。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敘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余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勛格」。[57]
由於《姓氏錄》所排列的姓氏等級是「各以品位高下敘之」,故雖出身士族而品位低下者當然不得入譜,相反,雖出身庶族而位至五品者則可升入譜限。可見,《姓氏錄》所載「士流」,已非魏晉南北朝之士族;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唐代譜學自然也有別於魏晉南北朝之譜學。
如果說《氏族志》是庶族與士族、新門與舊家相互鬥爭和相互妥協的產物的話,那麼,《姓氏錄》則是前者對後者的鬥爭取得進一步勝利的產物。從譜學的變化來看,《氏族志》與《姓氏錄》都是將當時官高者收入譜限,混士(魏晉以來舊家)庶(唐代新起豪門)於一書,反映了唐代士、庶合流的客觀趨勢。
如前所述,唐太宗修訂《氏族志》,是要「崇重今朝冠冕」,規定「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的原則,對於削弱門閥觀念確實起了積極的作用。根據同樣的道理,武則天修訂《姓氏錄》,是「各以品位高下敘之」,規定「以仕唐官至五品者皆升士流」的原則,對於削弱門閥觀念當然起了更加積極的作用。一個十分明顯的問題:修訂《氏族志》和修訂《姓氏錄》的總的政治原則是一致的,前者是後者的依據,後者是前者的發展,它們所起的作用,當然是在同一個歷史發展方向上的作用。因此,它們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歷史的前進。
唐玄宗開元二年(714年),柳沖等撰成《姓族系錄》,上距《氏族志》成書的貞觀十二年(638年)已經將近八十年,士、庶力量的消長又發生了一些變化,即所謂「門胄興替不常」。但柳沖等人修訂《姓族系錄》的宗旨仍然是「敘唐朝之崇,修氏族之譜」,繼承了《氏族志》和《姓氏錄》的遺風。《姓族系錄》是唐代最後一部重要的大型官修譜牒,是唐朝立國以來,統治階級內部各種矛盾、鬥爭反映到譜學中的一個總結。皇家也還陸續組織了一些譜學家撰寫譜牒,但不論是在規模上還是在重要的程度上,都已經大不如前了。這種現象,曲折地反映出唐代立國以來的近百年中,士、庶鬥爭日益緩和,士、庶界限日漸縮小;唐代譜學(主要是官修譜牒)作為士、庶鬥爭的一個工具,已逐步失去它的重要作用而不斷走向衰落。
唐代後期,由於士、庶界限十分模糊,官修譜牒不再受到重視,譜牒著述上亦出現嚴重的紊亂、不實等情況。唐宣宗大中六年(852年),宗正寺修圖譜官李宏簡奏稱:
伏以德明皇帝之後,興聖皇帝以來,宗祊有序,昭穆無差。近日修撰,率多紊亂,遂使冠履僭儀,元黃失位,數從之內,昭穆便乖。今請宗子自常參官並諸州府及縣官等,各具始封建諸王及五代祖,及見在子孫,錄一家狀,送圖譜院。仍每房納,於官取高,處昭穆取尊,即轉送至本寺所司磨勘屬籍,稍獲精詳。[58]
宗正寺是專門掌管序錄皇室諸王及諸宗室親屬遠近的機構。現在,連在這個機構任職的修圖譜官李宏簡都認為,皇家宗室圖譜「冠履僭儀,元黃失位」,紊亂無稽。這就充分證明,唐代後期,官修譜牒已成強弩之末,走到了它的盡頭了。
唐代的譜學,不獨是當時政治生活的記錄,而且也是當時社會風氣的反映。
唐代地主階級中的許多人,為了證明自己的身世「高貴」,也為了給仕宦婚姻提供依據,因而熱衷於譜系之學。這是唐代私家譜學發展的重要原因。例如,凡大臣顯官,均「各修其家法,務以門族相高」[59]。許多學者、史家,亦以諳於譜學為榮;有些士族出身的官僚,則厚著臉皮與山東士族敘昭穆、拉關係,強行「合譜」;有的人甚至濫用職權,為所親者「曲敘門閥」。凡此種種,證明譜牒之學與唐代的社會風氣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繫。
在誇耀身世方面,唐高祖李淵算得上是一個庸俗的人物。唐皇朝剛剛建立,他十分得意地與內史令竇威作了這樣一番談話:
武德元年,高祖嘗謂內史令竇威曰:「昔周朝有八柱國之貴,吾與公家咸登此職。今我已為天子,公為內史令,本同末異,無乃不可乎?」威曰:「臣家昔在漢朝,再為外戚,至於後魏,三處外家。今陛下龍興,復出皇后,臣又階緣戚里,位忝鳳池,自唯叨濫,曉夕兢懼!」高祖笑曰:「比見關東人崔、盧為婚,猶自矜伐;公世為帝戚,不亦貴乎!」
李淵對自己的家世引為無上的榮耀,而竇威也以與皇室屢次聯姻,以至於「再為外戚」、「三處外家」,用來吹噓。像李淵這樣公然誇耀自己出身的人,竟批評山東士族「崔、盧為婚,猶自矜伐」[60],豈不是絕妙的諷刺!
更有甚者,李淵居然認為,他的這個「高貴」的出身,使得他比起歷史上其他一些皇帝來說,都顯得更加非凡。武德三年(620年),李淵對尚書右僕射裴寂說:「我李氏昔在隴西,富有龜玉,降及祖禰,姻婭帝王。及舉義兵,四海雲集,才涉數月,升為天子。至如前代皇王,多起微賤,劬勞行陣,下不聊生。公復世胄名家,歷職清要,豈若蕭何、曹參,起自刀筆吏也!唯我與公,千載之後,無愧前修矣。」[61]李淵已是皇帝還這樣看重門閥,更何況其他士人。
這種傳統的思想影響和庸俗的門閥氣味,在唐代的一些士族出身的大臣中間,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武則天時的宰相王方慶,是東晉大姓王導之後。武則天曾向其詢問有關王羲之墨跡。非常熟悉自己家譜的王方慶,便乘此機會向武則天炫耀了他的非凡身世[62]。反之,出身於庶族地主的官員們則沒有此種優越感。唐太宗時,馬周「以布衣上書,太宗覽之,未及卷終,三命召之。所陳世事,莫不施行」[63]。後馬周任監察御史,關中士族韋挺「以周寒士,殊不禮之」;及馬周官至中書令,便多方設法給以報復[64]。有的人則為自己出身於庶族寒門而感到羞恥,一旦有人問到他的出身,竟然喪魂失魄,「殆不能步,色如死灰」[65]。在唐初,庶族寒門出身的官員在政治上存在著一種深刻的自卑感,他們同士族高門出身的官員的思想裂痕是很深的。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序云:「唐為國久,傳世多,而諸臣亦各修其家法,務以門族相高。其材子賢孫不殞其世德,或父子相繼居相位,或累數世而屢顯,或終唐之世不絕。嗚呼,其亦盛矣!」由此可以看出,所謂「諸臣亦各修其家法,務以門族相高」,實為有唐一代的世風。尤其應當指出的是,在「唐宰相三百六十九人,凡九十八族」中[66],士族出身的宰相有一百二十五人,其餘多為庶族出身的宰相[67]。這說明不僅僅是士族地主熱衷於「修其家法」,就是出身於庶族寒門而登宰輔之位者,亦同樣熱衷於「修其家法」。這正是唐代私家譜牒能夠得到發展的社會根源,也是唐代之所以成為由譜學在官向譜在私家轉變的關鍵時期的歷史原因之一。
譜系之學原與仕宦、婚姻有密切聯繫,由於唐代繼承並且發展了隋代的科舉制,九品官人法(九品中正制)早已廢除,因此簿狀、譜牒日益失去了作為仕宦依據的那種重要作用。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曾下詔「依周、齊舊制,每州置大中正一人,掌知州內人物,品量望第,以本州門望高者領之,無品秩」[68]。然而這不是真的要恢復九品中正制,不過是給士族地主做個樣子而已。因此,這不是現實本身,只是現實對於自身以往歷史的回憶罷了。
但是在婚姻方面唐代地主階級仍然保持著較嚴格的門戶界限。這一方面表現為某些士族地主雖然在政治上日益失意,但他們還力圖維持在婚姻上的門當戶對的傳統,保住他們作為士族的「高貴血統」。另一方面又表現為某些庶族地主雖在政治上有所提高,但他們為了進一步鞏固自己的地位,還必須利用社會上仍然存在著的士族的影響,不惜低聲下氣向士族攀親,迎合整個社會崇尚門閥的風氣。
關東士族「自魏太和中定望族,七姓子孫迭為婚姻,後雖益衰,猶相夸尚」[69],約在一個半世紀中維持著這種門當戶對的「高貴」的聯姻。唐太宗決定修訂《氏族志》,主要目的固然是為了從政治上削弱關東士族的勢力和影響,突出皇室和功臣的地位;但是「山東士人尚閥閱,後衰落,子孫猶負世望,嫁娶必多取資,故人謂之賣昏(婚)」的情形[70],也使唐太宗極為不滿,認為此種做法「甚傷教義」[71]。因此,唐太宗一方面指示高士廉等撰《氏族志》,一方面杜絕皇室與山東士族聯姻,故當時「王妃、主婿皆取當世勛貴名臣家,未嘗尚山東舊族」[72]。這樣做的目的無疑是抬高皇室和新貴,著意打擊山東士族。這個政策,在唐代前期一直得到貫徹;直到唐代中後期,隨著士、庶界限的日益縮小,它才不再具有原先那樣的約束力了[73]。
皇室和新貴們在婚姻方面刻意抑制山東士族,主要是由於政治上的需要,並不是他們自己完全沒有門閥等級觀念。唐高宗開耀元年(681年),薛尚尚武則天女兒太平公主。武則天聽說薛尚之嫂蕭氏、弟媳成氏出身「非貴族」,乃曰:「我女豈可使與田舍女為妯娌邪!」[74]儘管大部分新貴不與山東士族聯姻,但也有少數顯赫新貴還是攀附名門士族結為姻親,以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聲望;山東士族雖然「矜尚閥閱」,但對於少數名聲卓著的新貴,也是樂於巴結的,從而藉以延緩他們的衰落。例如,房玄齡、魏徵、李勣等與山東士族為婚,後者因此得到扶持,「故望不減」[75],足見此種婚姻,原是互相利用。有的人甚至認為,未能與山東五大姓崔、盧等聯姻,乃是人生三大憾事之一[76]。
至此,我們可以歸結出這樣一些認識:在唐代,舊士族以婚姻相矜尚,拒絕與庶族地主聯姻,是為了保持他們「高貴」的血緣傳統,並以此證明他們過去曾經是非常高貴的,現在也還是十分特殊的;皇室不與山東士族聯姻,是為了打擊這個歷來勢力最大、目前雖已削弱但仍有相當影響的舊士族集團,從而突出最高統治者和皇室在政治統治、思想傳統、社會影響等方面的絕對優越地位;少數新貴與舊家的聯姻,前者是仰慕舊士族的傳統聲望,後者則企圖藉此來延緩自身的衰落的趨勢;一些庶族地主不惜以重金作為聘禮,去「高攀」舊士族的千金小姐,是企圖藉此來提高自己的身份,而舊士族不顧背著「賣婚」的惡名,恰是為了證明庶族地主與他們聯姻該是何等的艱難和榮耀,等等。這就是以譜學作為某種理論上和歷史上的根據而表現出來的唐代地主階級的婚姻狀況。不論在今天看起來是怎樣的庸俗和不可理解,但這畢竟是唐代存在著的歷史現象。恩格斯在剖析中世紀剝削階級的婚姻關係時指出:「對於騎士或男爵,像對於王公一樣,結婚是一種政治的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決不是個人的意願。」[77]唐代地主階級在門閥觀念籠罩下所實行的婚姻關係的本質,不正是如此嗎?
唐代的譜系之學,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它曾經起到了抑制和打擊舊士族的積極作用;反之,作為地主階級各階層(主要是士族地主階層)在婚姻關係上的依據,它卻發揮著那種崇尚門第的庸俗的婚姻關係的護法神的作用。
唐代的譜系之學作為唐代史學的一個組成部分,給人們提供了闡明史學發展與歷史發展密不可分的有力證據。即:唐代譜系之學的興替,既反映了士族地主、庶族地主雙方力量的消長,也反映了士族地主的門閥觀念(一種典型的封建等級觀念)的頑固性;如果離開了唐代的士、庶矛盾鬥爭,離開了門閥觀念所賴以存在的封建社會制度和歷史傳統影響,也就無法認識唐代的譜系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