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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唐代史家的紀傳體通史和傳記體通史撰述

2024-08-15 17:19:59 作者: 瞿林東著

  唐代自開國以後,有許多史家在撰述通史方面作了可貴的努力,成就是很突出的。他們撰述通史所採用的體裁也比較廣泛,有紀傳體,傳記體,編年體,典制體,文征體,等等。其中有的是在前人所著史書的體裁上發展起來的,有的則是新創立的。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史家所撰述的通史,或存或佚,它們所達到的成就也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它們卻可以描繪出中國史學在通史撰述發展過程中的一道軌跡,而循著這道軌跡前進,便可通向中國中世紀史學之通史撰述的鼎盛時期。這裡,先講紀傳體通史和傳記體通史的所述。

  唐代史家關於紀傳體通史的撰述,主要有李延壽的《南史》、《北史》一百八十卷,韓琬的《續史記》一百三十卷和高峻的《高氏小史》六十卷(後析為一百二十卷)。

  李延壽的《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成書於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這兩部書是劉知幾所親見、所論及的。《南史》通南朝宋、齊、梁、陳為一史,《北史》通北朝魏、齊、周、隋為一史,是屬於包含幾個皇朝在內的某一個大的歷史階段的通史,而非完全意義上的通史。李延壽在講到《南史》、《北史》的撰述時說:南、北二史,「凡八代,合為二書,一百八十卷,以擬司馬遷《史記》」。他還講到:「至於魏、齊、周、隋、宋、齊、梁、陳正史,並手自寫,本紀依司馬遷體,以次連綴之。」[9]這說明,他是從《南史》、《北史》列為「《史記》家」而加以評論的。他在《史通·六家》中論述南、北二史體例時,最後寫道:「凡此諸作,皆《史記》之流也。」從李延壽到劉知幾,他們都把總括數代之史的撰述視為通史。這也就是後來章學誠所概括的「斷代而仍行通法者也」[10]。王鳴盛批評李延壽《南史》、《北史》「不以各代為限斷,而以各家為限斷」[11],恰是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南史》、《北史》是以通史的體例要求撰述的。它們同晚出的新、舊《五代史》一齊成為「二十四史」中具有獨特風格的著作。

  韓琬《續史記》一百三十卷,《新唐書·藝文志二·正史類》著錄,書久佚。韓琬是睿宗、玄宗時人,曾以監察御史身份上疏睿宗,論述時政,後官至殿中侍御史。他還著有《御史台記》十二卷、《南征記》十卷[12]。他的《續史記》,是史學史上少有的續成《史記》的著作,惜其書不傳。

  關於高峻《高氏小史》,《新唐書·藝文志二·正史類》於「集史」下著錄:「《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高峻初六十卷,其子迥厘益之。峻,元和中人。」高峻,兩《唐書》無傳。據《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一下》記:「峻,殿中丞、蒲州長史」;其子,「迥,餘杭令」。《高氏小史》早已失傳,宋人陳振孫對它有較全面的介紹,其要點是:第一,《高氏小史》是「鈔節歷代史」而成的一部通史,下限當在唐德宗、順宗之際;第二,這書原為六十卷,後峻子迥析為一百二十卷,後又有人補撰唐憲宗至文宗史事及文宗至唐末史事乃增為一百三十卷;第三,司馬光「嘗稱其書,使學者觀之」[13]。如此看來,《高氏小史》恐非一般「鈔節」之作,或尚有其創製之處,不然它是不會受到司馬光的如此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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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高氏小史》的體裁,南宋高似孫還有比較具體的說明。他說:「峻,元和中人,著《小史》初為六十卷,余卷乃其子迥益之。一以《太史公書》為準,作漢諸臣、諸王世家,嚴整有律,是深於史者。」[14]他在講到魏收《魏書》和魏澹《魏書》時,又說:「收史闕紀二卷、傳二十二卷,《太宗紀》則補以魏澹所作,《靜帝紀》則補以《高氏小史》。」[15]這說明《高氏小史》是紀傳體通史。但據王應麟說:《高氏小史》是「司馬遷史至陳、隋書,附以唐實錄,纂其要」[16]。這又說明其唐代部分似未及撰成紀傳體,而以唐實錄纂其要。但從總的情況來看,是否可以認為:高峻是唐代一位以紀傳體撰述通史的史學家,他的《小史》,顧名思義,是一部簡略的紀傳體通史著作。

  紀傳體史書是以人物為主要內容的史書,因此,紀傳體通史無疑是包含著大量的人物傳記的通史,同時還有紀、表、書志、世家。在唐代,出現了完全以人物傳記為內容的通史,我們把它稱作「傳記體通史」。傳記體通史顯然是由紀傳體通史中分離出來的一種獨立的通史體裁。

  《新唐書·藝文志三·雜家類》著錄:「韓潭《統載》三十卷。夏、綏、銀節度使。貞元十三年。」韓潭,兩《唐書》無傳,其事跡不詳。關於《統載》一書的性質,《冊府元龜》卷五五六《國史部·采撰二》說:

  韓潭為夏、綏、銀節度使,德宗貞元十三年,潭進《統載》三十卷。其書采虞、夏以來至於周、隋,錄其事跡始終者六百六十八人為立傳。

  據此可知,《統載》是一部從上古至周、隋的傳記體通史,所收人物達六百六十八人。所謂「錄其事跡始終者」,說明它的撰者注意到所敘人物事跡的完整性。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由於當時重門閥、講郡望、崇佛教等社會風氣所致,史書撰述上出現了大量的先賢傳、耆舊傳、高士傳、高僧傳,以及文人傳、義士傳、忠臣傳、孝子傳和各個名門大姓的家傳等。這些人物傳記,對於反映時代風貌,開拓歷史撰述領域都是很有意義的,但它們都是記一個地區、一種類型或一個家族的人物,跟《統載》這樣的傳記體通史有很大的不同。《統載》今已不傳,但它在歷史撰述上對後人還是有啟發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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