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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史》、《北史》的歷史影響

2024-08-15 17:19:47 作者: 瞿林東著

  《南史》、《北史》因其反映內容的重要和它們自身的特點,自兩宋以後,產生了廣泛的歷史影響。經過三四百年的流傳以後,北宋時,人們對《南史》、《北史》的評價越來越具有確切的含義,而且也越來越高。在北宋史學家中,《新唐書》作者歐陽修和宋祁是最先明確肯定《南史》、《北史》的:「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時人見年少位下,不甚稱其書。」[105]大史學家司馬光對《南史》、《北史》也給予很高的評價。他曾經這樣講到他對《南史》、《北史》的認識過程:

  司馬光稱讚《南史》、《北史》是「近世之佳史」,是從兩個方面說的。一個方面,是說它們「敘事簡徑」,「無繁冗、蕪穢之辭」,這同歐陽修、宋祁說的「刪落釀辭」是一個意思;另一個方面,是認為李延壽可以與陳壽相比擬。在李延壽之前有很多史學家,司馬光為什麼偏以李延壽和陳壽相比擬呢?這裡有一個原因:陳壽的《三國志》撰寫了魏、蜀、吳三國歷史,是一具開創性的工作;李延壽以《南史》、《北史》總攬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八代史事,也是一個開創性工作。因為他們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所以司馬光才說「陳壽之後,惟延壽可以亞之」。陳壽歷來是被稱為有「良史之才」的史學家,司馬光以李延壽比擬陳壽,足見他對李延壽的評價之高。

  到了南宋,重視《南史》、《北史》的人更多,評論它們的學者也更多了。著名藏書家、目錄學家晁公武說:《南史》、《北史》「刪繁補闕,過本書遠甚,至今學者止觀其書,沈約、魏收等所撰皆不行」[108]。另一個著名藏書家和目錄學家陳振孫在介紹《南史》、《北史》時說:「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109]這說明他們是完全贊同歐陽修、宋祁對《南史》、《北史》的評價的。

  南宋還有兩位學者對《南史》、《北史》的評價,也是不應忽略的。他們是史學家洪邁和思想家葉適。洪邁在講到歷代史書的時候說:「李大師、延壽父子悉取(八書)為《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今沈約以下『八史』雖存,而李氏之書獨行。」[110]洪邁和晁公武的話,一再證明:南宋時期,「二史」在廣泛流傳上是「八書」所不可企及的。葉適在講到「二史」和「八書」的關係時說:「令狐德棻在武德初,便已建明修史,故貞觀中,晉及南、北諸書皆獲完具,而李延壽又自撰為集史,雖皆文字不足以望古人,而成敗有考,統紀不失,其補益於世多矣。」[111]葉適雖然把《南史》、《北史》視為「集史」,即「集」諸家之「史」為一史,但卻肯定了它們在勾畫歷史發展大勢方面的貢獻。

  值得重視的是,今存《南北史續世說》一書,為南宋史學家李燾之子李垕所撰[112]。《南北史續世說》十卷四十七門,第一至第三十六門列目完全仿照南朝劉義慶《世說新語》,其餘十一門系作者自創。這是一部主要取材於「二史」的筆記小說集,它以文學的形式反映了南北朝時期的歷史、文化、風俗、人情。從這部書里,我們也可以進一步看出「二史」所包含歷史資料的豐富性。

  此外,宋人關於《南史》、《北史》的研究,大致可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把《南史》、《北史》放在諸史中一起研究;另一方面,是對《南史》、《北史》作專門的研究。現在,我們還可以從《宋史·藝文志》中約略地看到有關這兩個方面研究的一些情況或痕跡。

  《宋史·藝文志》著錄:周護《十七史贊》三十卷,《名賢十七史榷論》一百零四卷[113]。還有呂祖謙《十七史詳節》二百七十三卷,錢端禮《諸史提要》十五卷,《王先生十七史蒙求》十六卷[114]等,都是把《南史》、《北史》放在諸史中一齊研究。因為宋人所謂「十七史」,是包含了《南史》和《北史》的[115]。另外還有洪邁《南史精語》六卷,孫玉汝《南北史練選》十八卷,《南史摭實韻句》三卷,《南史類要》二十卷(後二書不知作者)等[116],則是從不同的側面和要求研究《南史》、《北史》之所得。這些著作雖然大多已經不存,但《南史》、《北史》在數百年的流傳中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卻是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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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時期,尤其是清代,人們對《南史》、《北史》的研究更細緻、更深入了。這些研究,按其性質來看,約略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抄錄和摘編,二是補撰和注釋,三是比較和考證。

  明人李維楨撰的《南北史小識》十卷[117]、周詩雅撰的《南北史鈔》(無卷數),清人梁玉繩撰的《南史摘略》(稿本,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藏)、沈名蓀和朱昆田同編的《南北史識小錄》十六卷等,是第一種情況。有的是摘要史跡;有的則搜集「名語」、「異事」供文人「漁獵」,於史學沒有多大意義。清人周嘉猷撰《南北史年表》一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一卷、《南北史世系表》四卷,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刊行;金代蔡珪曾撰《南北史志》三十卷[118],但這書在元代就失傳了,所以清人汪士鐸在道光、咸豐年間再次撰成《南北史補志》三十卷(今存二十七卷)[119];近人徐崇於1930年撰成《補南北史藝文志》三卷;以及明末清初李清撰《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等,是第二種情況,即補撰和注釋。周嘉猷認為:南北朝之際,如果不作年表,就不知道某朝某時所處的社會環境,因而也就無從考察南、北之間的戰爭和交往的原因[120]。這是他撰《南北史年表》的出發點。而當時人也認為他的《南北史年表》稱得上是南北史的「綱領」,可以附在李延壽的《南史》、《北史》之後刊行[121]。周嘉猷的《南北史世系表》則是就《南史》、《北史》里所記載的門閥地主中「枝葉較繁,源流可溯」者為內容,以世系表的形式反映這些家族的歷史[122]。《南北史補志》是汪士鐸參加注釋《南史》、《北史》時的產品,作者明確表明不改變《南史》、《北史》的體例來撰《補志》。所以《補志》除於《天文》、《五行》等志不分南北、朝代外,於《地理志》則按宋、南齊、梁、陳、魏、北齊、北周、隋的順序編次;於《禮儀志》,也是在吉、凶、軍、賓、嘉每禮之下,略按宋、齊、梁、陳、魏、齊、周、隋的順序編次。徐崇的《補南北史藝文志》,是仿《隋書·經籍志》的體例撰寫,每著錄一書,則於注文首先註明《南史》、《北史》的出處,然後列舉八書作為參考,最後以《隋書·經籍志》作為互證,其目的是要達到與《南史》、《北史》紀傳相符,與《隋書·經籍志》相配,「內不失延壽之意旨,外不越延壽之法程」[123],就是既要符合李延壽的撰述思想,又要符合《南史》、《北史》的體例。李清《南北史合注》仿裴松之注《三國志》的體例,博採諸書,以注《南史》、《北史》,《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它「參訂異同,考訂極為精審」;不足的是,李清對《南史》、《北史》原文時有改動,以致他所注的南、北二史,既不可說是他本人所撰,又不能說是李延壽原作,這是李清不懂得撰與注在體例上的區別的緣故。屬於第三種情況即比較和考證的著作,主要見於趙翼的《陔餘叢考》、《廿二史札記》,錢大昕的《廿二史考異》和王鳴盛的《十七史商榷》。他們的考證、比較、評論多有異同,頗多參考價值。

  根據我們今天對《南史》、《北史》的考察和認識,結合前人對《南史》、《北史》的研究和評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它們的價值:

  第一,從歷史思想上看,應當肯定《南史》、《北史》注重南北統一的著述宗旨。

  第二,從歷史編撰上看,應當肯定《南史》、《北史》繼承了《史記》所開創的中國史學上的通史家風。之所以這樣認為,一是因為它們分別通四代與六代之史為一史,二是因為它們在編撰上採用了《史記》的通史體例。所謂採用通史編撰體例,是指它們在內部各部分的結構上,是按照通史的見識和格局,加以處置的。

  第三,從文字表述上看,應當肯定《南史》、《北史》簡潔扼要的敘事方法。在這個問題上,不論是讚揚的人,還是批評的人,都不能不從「二史」和「八書」的比較中作出判斷。但這種判斷卻得到了兩種截然相反的結論:一種意見是肯定《南史》、《北史》簡潔扼要的敘事方法;另一種意見是否定李延壽刪削「八書」之功,並對此提出激烈的抨擊。正確的看法應當是:李延壽刪削「八書」,確有不當和失誤之處,已如前面所述,我們不必為其諱言和辯解。但李延壽刪削「八書」,在很大程度上進行了《南史》、《北史》的再製作,比之於原作,不僅在篇幅上大為壓縮,在史事上更加連貫,在文字上簡潔易讀,而且在史料上也有所增益。

  第四,從流傳和影響上看,應當肯定《南史》、《北史》對傳播南北朝時期歷史知識的積極作用,以及對後人研究南北朝史、研究中國古代史學所發揮的積極作用。趙翼指出:「八書」雖然成書於南北朝及唐初,但在雕版印刷推廣之前,「八書」並沒有廣泛流傳;「惟《南、北史》卷帙稍簡,抄寫易成,故天下多有其書」,所以世人了解南北朝史,主要是靠著讀《南史》、《北史》[124]。這說明在宋以前,《南史》、《北史》在流傳上和影響上都超過了「八書」。

  總之,《南史》、《北史》以重視統一的歷史思想、通史編撰的體例、簡潔扼要的敘事方法和廣泛流傳的社會影響,在「二十四史」中具有自己的特色,在中國史學上具有其不可低估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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