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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正史」撰述的成就及其局限

2024-08-15 17:19:50 作者: 瞿林東著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家所撰「正史」流傳至今的共有十三部,它們是:范曄的《後漢書》(含司馬彪的《續漢書志》),陳壽的《三國志》,房玄齡等的《晉書》,沈約的《宋書》,蕭子顯的《南齊書》,魏收的《魏書》,姚思廉的《梁書》、《陳書》,李百藥的《北齊書》,令狐德棻等的《周書》,魏徵等的《隋書》,李延壽的《南史》、《北史》。這十三部「正史」,占了「二十四史」中的半數以上,在中國古代史家撰寫皇朝史領域中,具有非常顯赫的歷史地位。

  

  其重要歷史地位之一,是它們記述了中國自東漢、三國、兩晉、十六國、南北朝至隋的歷史。這是中國歷史發展上的十分重要的歷史時期,即在政治上從統一到分裂,又從分裂走向更大規模的統一的階段;其間,經濟文化的發展,政治建置的演化,民族間的衝突與重新組合及走向融合等,都呈現出空前活躍、空前複雜的面貌。所有這些,構成中華文明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都在這十三部「正史」中得到了系統的、全面地反映。這些「正史」的作者以及這些「正史」所反映的歷史內容,都得到了後人對之表示的敬意。

  其重要歷史地位之二,是建立並健全了後一朝代為前一朝代撰寫「正史」的制度,從而使這一制度成為中華民族的一個優良傳統。正是這個優良傳統保證了關於中華文明之連續性發展的記載不曾中斷。這是中華文明的一大特點,也是對世界文明史的一大貢獻。

  其重要歷史地位之三,是史學家群體的歷史意識和史學意識進一步強化。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在歷史撰述中接續前史的意識,如范曄撰《後漢書》,本有寫出「十志」接續《漢書》志的計劃;這個計劃未能實現,但由後人劉昭以司馬彪《續漢書》志補之。又如《魏書·地形志》所敘,則上承《漢書·地理志》;《隋書》十志更是包含梁、陳、齊、周、隋五代的制度;唐修《晉書》,其志則追敘三國,而其空間則包括「十六國」,成為完整意義上的晉史。再如《南史》、《北史》,以「通史」形式分敘南朝史和北朝史,一則使縱向貫通,二則使南北互見,三則反映「天下一家」的歷史思想,等等。所有這些,都反映出史學家們自覺的歷史意識和史學意識在不斷提升。

  其重要歷史地位之四,是突出地反映了史學家們在歷史編纂方面的創新精神,如范曄在諸家東漢史撰述的基礎上,強調「自得」和「以文傳意」,寫出了新的《後漢書》;唐初史家群體在原有十八家晉書的基礎上寫出了新的、完全意義上的晉史——新《晉書》;李延壽不滿意南北朝時期史家撰述「正史」中存在的問題,決心繼承父志,終於寫出《南史》、《北史》,以補宋、齊、梁、陳、魏、齊、周、隋等「八書」因各自分撰而難以避免的缺陷。凡此,都表現出史學家們在歷史撰述上的歷史責任感和不斷追求信史的精神,為後世史家樹立了榜樣。

  當然,這時期的「正史」也存在著一些缺憾和局限。如陳壽《三國志》、范曄《後漢書》,有紀、傳而無書、志,雖由後人以不同方式予以彌補,但終究美中不足。如南北朝時期的三部「正史」,即《宋書》、《南齊書》、《魏書》,互以「索虜」、「島夷」相稱,且記雙方史事每每失實,這雖是當時南北朝對峙所造成,但畢竟在史學上留下了不好的影響。如史館的設立,為官修史書創造了很好的條件,也顯示出在撰寫「正史」方面的優勢,但由於監修國史者人人殊異,其言亦各不相同,擾亂了修史環境的正常氛圍,從而限制了史館功能的正常發揮,甚至造成了史書撰寫中的曲筆[125]。由此可見,史館修史是歷史和史學發展的產物,它既有積極推動史學發展的一面,也有制約以致阻礙史學發展之現實的或潛在的因素。這在唐代史館關於本朝的實錄及國史的撰寫中時有反映,而這種局限性在後世的史館修史中也不斷地表現出來。

  [1] 宋(420—479年)時,裴松之注《三國志》,價值不在原書之下;范曄著《後漢書》。齊(479—502年)時,臧榮緒撰《晉書》一百一十卷,為唐初重修《晉書》之主要藍本。梁(502—557年)時,沈約撰《宋書》;蕭子顯撰《後漢書》百卷,已佚,又撰《南齊書》六十卷;梁武帝敕群臣撰《通史》六百二十卷,「上自太初,下終齊室」(《史通》卷一《六家》)。

  [2]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九《王劭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01頁。

  [3] 魏徵等:《隋書》卷二《高祖紀下》,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38頁。

  [4] 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上海:商務印書館,1933年,第25頁。

  [5] 王仲犖認為:「在這個時期,無論是經學思想、哲學思想、宗教思想、史學著作、地理學著作、文學創作、文學批評、繪畫、書法、雕塑、音樂、舞蹈、雜伎,等等,以及科學技術方面,都有重大的成就。魏晉南北朝時期文化上的成就,為以後唐宋時期文化的繁榮和發展準備了充分的條件。」(《魏晉南北朝史》序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

  [6] 見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

  [7]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十一《命蕭瑀等修六代史詔》,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466頁。

  [8]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十一《修晉書詔》,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467頁。

  [9] 劉知幾激烈批評唐代史館的弊病(參見兩《唐書》本傳),是有針對性的,即主要指唐高宗中期以後至玄宗以前這一時期的史館。我認為,唐初史館與這一時期史館是有所不同的。

  [10] 見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

  [11] 劉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2頁。

  [12] 魏徵等:《隋書》卷四十二《李德林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203頁。

  [13] 劉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3頁。

  [14]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六《王胄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741頁。

  [15]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九《王劭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09頁。

  [16] 劉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4頁。

  [17] 劉知幾:《史通》卷一《六家》,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頁。

  [18] 劉知幾:《史通》文前《史通通釋舉要》,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頁。

  [19] 劉知幾:《史通》卷七《直書》,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0頁。

  [20]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六《劉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731頁。

  [21] 魏徵等:《隋書》卷五十六《楊汪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394頁。

  [22]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五《包愷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716頁。

  [23]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四《顏師古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95頁。

  [24]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八《顏師古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42頁。

  [25]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八《敬播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56頁。

  [26] 《新唐書·儒學傳上·敬播傳》記:「玄齡患顏師古注《漢書》文繁,令掇其要為四十篇。」

  [27] 魏徵等:《隋書》卷三十三《經籍志二》,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56~957頁。

  [28] 劉知幾:《史通》卷一《六家》,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頁。

  [29] 劉知幾:《史通》卷一《六家》,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頁。

  [30]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97頁。《唐會要》卷六三「史館上·修前代史」條略同。

  [31]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97~2598頁。亦可參見董誥等:《全唐文》卷一百,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32]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97頁。亦可參見董誥等:《全唐文》卷一百,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33]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五十七《藝文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422頁。

  [34] 王溥:《唐會要》卷三十五「經籍」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51頁。

  [35]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一《魏徵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48頁。

  [36]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顏師古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95頁。

  [37] 見魏徵等:《隋書》卷五十八《魏澹傳》;劉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

  [38] 魏徵等:《隋書》卷二《高祖紀下》,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38頁。

  [39]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五《蕭該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715頁。

  [40]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98頁。據《唐大詔令集》卷八十一,於文字略有訂正。又見《唐會要》卷六十三「史館上·修前代史」條。

  [41]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98頁。

  [42] 劉昫等:《舊唐書》卷四十三《職官志二》,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852頁。

  [43] 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卷五百五十四《國史部·恩獎》,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6657頁。

  [44] 見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十一,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

  [45] 據《唐會要》卷六十三「史館上·修前代史」條。《新唐書·藝文志》著錄十八人中有趙弘智而無盧承基。

  [46] 這一點,兩《唐書》都說得很清楚。但是歷來也有另一種說法,即認為《晉書》的撰寫體例是敬播制訂的。《唐會要》卷六十三「史館上·修前代史」條載:「又令前雅州刺史令狐德棻、太子司儀郎敬播、主客員外郎李安期、屯田員外郎李懷儼詳其條例,量加考正。……凡起例皆(敬)播獨創焉。」《新唐書·敬播傳》也說:「(敬播)又與令狐德棻等撰《晉書》,大抵凡例皆播所發也。」中華書局點校本《晉書》「出版說明」亦主此說,認為「修史體例,是敬播擬訂的」。這兩種說法,離則兩傷,合則兩全,即是否可以作這樣的理解:《晉書》體例首先是由敬播提出的,而最後是由令狐德棻「取決」、「諏定」的。

  [47] 劉昫等:《舊唐書》卷六十六《房玄齡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463頁。

  [48] 白壽彝:《中國史學史教本》上冊,北京:北京師範大學,1964年,第79頁。

  [49] 王溥:《唐會要》卷三十六「修撰」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59頁。

  [50] 《舊唐書》本傳記令狐德棻任禮部侍郎事在貞觀六年(632年),與此稍有出入。

  [51] 王溥:《唐會要》卷六十三「史館上·修國史」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90頁。

  [52] 劉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6頁。

  [53] 王溥:《唐會要》卷六十三「史館上·修國史」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90頁。

  [54] 參見陳光崇:《唐實錄纂修考》,載《遼寧大學學報》,1978年第3期。

  [55] 見曹寅等:《全唐詩》卷三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449~450頁。

  [56] 魏徵等:《隋書》卷二《高祖紀下》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55頁。

  [57] 魏徵等:《隋書》卷二《高祖紀下》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55頁。

  [58]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598頁。

  [59] 《隋書》紀、志、列傳共八十五卷,其中有序、論七十七首:「紀」有「後論」三首,「志」有「序」七首,「列傳」有「後論」五十首、「序」十四首。除「志」以外,序、論皆魏徵所作。

  [60] 參見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七《酈生陸賈列傳》。

  [61] 魏徵等:《隋書》卷二《高祖紀下》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56頁。

  [62] 魏徵等:《隋書》卷四《煬帝紀下》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5~96頁。

  [63] 以上均見魏徴等:《隋書》卷七十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36頁。

  [64] 以上均見魏徴等:《隋書》卷七十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36頁。

  [65]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36頁。

  [66] 以上所引均見魏徵等:《隋書》卷二十四《食貨志》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671~673頁。

  [67]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三《循吏傳》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73頁。

  [68]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三《循吏傳》序,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74頁。

  [69] 魏徵等:《隋書》卷七十三《循吏傳》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688頁。

  [70] 魏徵等:《隋書》卷三十七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129頁。

  [71] 魏徵等:《隋書》卷三十八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144頁。

  [72]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471頁。

  [73]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三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505頁。

  [74] 魏徵等:《隋書》卷八十五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900頁。

  [75]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六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567頁。

  [76] 魏徵等:《隋書》卷四十二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209頁。

  [77] 魏徵等:《隋書》卷五十二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346頁。

  [78]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四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522頁。

  [79] 參見吳兢:《貞觀政要》卷一《君道》、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九十六《房玄齡傳》。

  [80] 李延壽:《北史》卷一百《序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343頁。

  [81] 魏徵等:《隋書》卷六《禮儀志一》,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05頁。

  [82] 見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十一,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

  [83] 以上史家姓名據翦伯贊、鄭天挺主編《中國通史參考資料》校增與校改,見古代部分第4冊(董家遵主編),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62頁。

  [84] 劉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25頁。

  [85] 劉昫等:《舊唐書》卷六十六《房玄齡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463頁。

  [86] 劉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龍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25頁。

  [87] 鄭樵:《通志》卷六十五《藝文略三》,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772頁。

  [88] 劉昫等:《舊唐書》卷六十六《房玄齡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463頁。

  [89] 葉適:《習學記言序目》卷三十「晉書二·總論」條,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439頁。

  [90] 王溥:《唐會要》卷六十三「史館上·修前代史」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88頁。

  [91] 以上分別見《隋書》卷五十八《魏澹傳》、卷六十九《王劭傳》、卷四十二《李德林傳》、卷五十八《杜台卿傳》、卷三十三《經籍志二》正史類。

  [92] 以上分別見《隋書》卷五十八《許善心傳》、《陳書》卷二十七《姚察傳》、《周書》卷四十二《蕭大圜傳》。

  [93] 魏徵等:《隋書》卷六十七《裴矩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580頁。

  [94] 《吳越春秋》,編年體史書,東漢趙曄撰,記戰國吳、越兩國史事。據說原為十二卷,今存十卷。

  [95] 李延壽:《北史》卷一百《序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343頁。

  [96] 李延壽:《北史》卷一百《序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343頁。

  [97] 李延壽:《北史》卷一百《序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345頁。

  [98] 實為二百三十三年,此誤。

  [99] 李延壽說的「八代」,是指:北朝的北魏及西魏、北周、隋,以及與西魏、北周同時並存的東魏及北齊,共四代;南朝的宋、齊、梁、陳共四代。

  [100] 《南史》和《北史》比南、北八書簡約,當然也有別的原因,如《南史》和《北史》無志,而南、北八書中半數有志,共九十一卷。不過就紀傳部分來看,前者也比後者要簡約得多。

  [101] 以上參見李延壽:《北史》卷一百《序傳》。

  [102]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建安十五年(210年),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所載曹操十二月令曰:「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

  [103] 班固:《漢書》卷七十八《蕭望之傳》,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271頁。

  [104] 請參閱瞿林東:《評〈隋書〉史論》,見《唐代史學論稿》,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173~188頁。

  [105]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百二《令狐德棻附李延壽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986頁。

  [106] 《高氏小史》:唐高峻撰,初為六十卷,後其子高迥析為一百二十卷,是一部節抄歷代史書的通史。

  [107]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二《經籍考》「正史類」,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1627頁。

  [108]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二上「史部·雜史類」條,孫猛校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41頁。

  [109] 陳振孫:《直齋書錄題解》卷四「別史類錄」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08頁。

  [110] 洪邁:《容齋隨筆·四筆》卷八「歷代史本末」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711頁。

  [111] 葉適:《習學記言序目》卷四十「令狐德棻」條,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602頁。

  [112] 見《南北史續世說》俞安期敘,明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翏翏閣刻本。此書曾被認為是唐人所撰,亦曾被人認為是明人的偽作,此二說皆誤,參見寧稼雨:《關於李垕〈南北史續世說〉》一文,《文史知識》1985年第11期。

  [113] 見脫脫等:《宋史》卷二百三《藝文志·史鈔類》。

  [114] 見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六十五《史部·史鈔類存目》、《宋史·藝文志·類事類》。

  [115]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六:「唐時以《史記》、前後《漢書》、《三國志》、晉、宋、齊、梁、陳、魏、齊、周、隋書為十三代史也。」(見「十三史、十史」條)「宋人於『十三史』之外,加以南、北史及唐、五代,於是有『十七史』之名。」(見「十七史」條)

  [116] 見脫脫等:《宋史》卷二百三《藝文志·史鈔類》、卷二百五《藝文志·類事類》。

  [117] 見張廷玉等:《明史》卷九十七《藝文志·史鈔類》著錄。

  [118] 見脫脫等:《金史》卷一百二十五《文藝上·蔡松年傳附蔡珪傳》。

  [119] 汪士鐸書稿撰成後因戰事散失,同治十一年(1872年)獲得十四卷存稿;光緒末年,李肇偁又刊行另外十三卷存稿,合計二十七卷。它們與近人徐崇所撰《補南北史藝文志》三卷合為三十卷之數,都收在《二十五史補編》第五冊中。

  [120] 見周嘉猷:《南北史年表》引言,《二十五史補編》第五冊,北京:中華書局,1955年,第5905頁。

  [121] 見胡德琳:《南北史年表》序,《二十五史補編》第五冊,北京:中華書局,1955年,第5905頁。

  [122] 見周嘉猷:《南北史世系表》引言,《二十五史補編》第五冊,北京:中華書局,1955年,第5983頁。

  [123] 徐崇:《補南北藝文志》序,《二十五史補編》第五冊,北京:中華書局,1955年,第6649頁。

  [124]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九「八朝史至宋始行」條,王樹民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199頁。

  [125] 參見劉知幾:《史通》卷十《自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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