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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李延壽撰《南史》、《北史》

2024-08-15 17:19:38 作者: 瞿林東著

  李大師的著述之志,因未能實現而引為「沒齒之恨」。這在李延壽的思想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從一定的意義上說,他後來的史學事業,就是從這裡萌發的。如他所說:「既家有舊本,思欲追終先志。」[96]他決心接過他父親沒有做完的事情繼續做下去。

  李延壽撰《南史》和《北史》,經歷了漫長而艱苦的過程。這個過程大致有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從唐太宗貞觀三年(629年)至貞觀五年(631年)。這期間,李延壽參與修撰《隋書》;與此同時,梁、陳、齊、周諸史的修撰都在進行,皇家史館集中了有關這些方面的許多歷史資料。李延壽利用這個機會,在修撰《隋書》的同時,特別留心於那些他未曾見到過的「齊、梁、陳、周、隋五代舊事」的資料,並「晝夜抄錄之」。

  第二個階段,大約從貞觀八年(634年)至貞觀十五年(641年)。李延壽在蜀中做官期間,在公事之餘,「以所得者編次之」。這時雖然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已在貞觀十年(636年)修撰完成,但李延壽遠在蜀中,不可能讀到皇家圖書館的這些剛剛撰成的藏書。

  第三個階段,從貞觀十五年(641年)至貞觀十七年(643年)。李延壽調回京城任太子屬官,由於令狐德棻的推薦,他再次進入史館。這一次,他把撰寫南北朝史工作的重點放在勘究宋、齊和北魏三朝歷史中他所不甚了解的一些史料上面。

  

  以上三個階段共十四五年時間,李延壽一面參加史館修撰工作,一面搜集、勘究資料,為撰寫南北朝史作準備。

  第四個階段,從唐太宗貞觀十七年(643年)至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前後用去十六年時間。這時,由於褚遂良奉詔修撰《五代史志》,李延壽也參與了這項工作。他利用這個機會「遍得披尋」,進一步廣泛閱讀了史館有關的藏書。他的視野更加開闊了。史館撰述之餘,他就抄寫南朝的宋、齊、梁、陳和北朝的魏、齊、周、隋八代史,即所謂「私為抄錄,一十六年,凡所獵略,千有餘卷」[97]。

  在具體的撰述工作上,李延壽撰《南史》和《北史》有三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是「抄錄」南、北八史。第二個步驟,是「連綴」。李延壽把宋、齊、梁、陳和魏、齊、周、隋八朝歷史,分別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這種貫穿不是簡單的排比,它需要對許多史事進行改寫,重新編次。在「連綴」過程中,「其煩冗者,即削去之」,「若文之所安,則因而不改」,此即「除其冗長,捃其菁華」的原則。第三個步驟,是補充史實,擴大記載範圍。李延壽撰寫南北朝史,在歷史文獻方面,在八代「正史」之外,他還參考各種「雜史」一千多卷,凡「正史」上所沒有記載的史料,儘量予以吸收,即「鳩集遺逸,以廣異聞」。

  經過以上四個階段、三個步驟,李延壽終於撰成了《南史》和《北史》。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李延壽把《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先後獻給了唐高宗。至此,李延壽實現了他父親李大師的遺志,同時也在中國史學史上建立了一座新的豐碑。

  《南史》、《北史》的主要特點,是簡要而貫通地表述了南北朝史。概而言之,就是:把南朝四史的本紀部分和北朝四史的本紀部分,分別按時間順序「連綴」起來,對於同時並存的皇朝的歷史也採用相同的做法,並將其編入適當的位置;人物列傳,也大致按照皇朝順序進行編次。具體地說,如李延壽在《北史·序傳》中所講的那樣:

  起魏登國元年(386年,引者注,下同),盡隋義寧二年(618年),凡三代(北魏—西魏、北周、隋三代)二百四十四年行事[98],兼自東魏天平元年(534年),盡(北)齊隆化二年(577年),又四十四年行事,總編為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謂之《北史》。又起宋永初元年(420年),盡陳禎明三年(589年),四代(宋、齊、梁、陳四代)一百七十年,為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謂之《南史》。凡八代[99],合為二書,一百八十卷,以擬司馬遷《史記》。

  這樣,《南史》就貫穿了南朝宋、齊、梁、陳四代的歷史,《北史》就貫穿了北魏與西魏、東魏與北齊、北周、隋四代(實則為六個朝代)的歷史。在當時的條件下歷史編纂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史學家具有對歷史的深刻見識和對史書編著的宏大氣度。

  李延壽實現了他父親的撰寫南北朝歷史的遺志,在總的方面也都反映了李大師的著述計劃。但在對待李大師打算模仿《吳越春秋》,以編年體來撰寫南北朝歷史這一點上,李延壽是作了修正的。他根據自己的見解和紀傳體史書在當時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的實際情況,改用紀傳體撰寫《南史》和《北史》。用他的話說,這是「以擬司馬遷《史記》」。

  《南史》和《北史》不僅在貫穿南朝史和北朝史方面,同南、北八史有顯著的區別,而且部帙也比南、北八書大為減少。可以認為,《南史》和《北史》不僅是貫穿南北朝史的歷史著作,而且是敘事簡要的歷史著作。南、北八史共五百六十六卷,多有繁文冗詞。李延壽在「連綴」八書舊文時,「除其冗長,捃其菁華」,對八史進行刪削,尤以詔書和表文被刪去最多,而於史事部分則儘量保留。因此,李延壽的《南史》和《北史》在卷帙上只占南、北八書總卷數的三分之一左右,文字上只占南、北八書的二分之一左右[100]。這樣,《南史》和《北史》在敘事方面就比南、北八書簡要得多。這一長處,一再受到後人的好評。

  李延壽撰《南史》、《北史》,得到令狐德棻的有力支持,這可以看作是唐初史學上的一段佳話。任何一個史學家的史學活動及其所取得的成就,都不能離開他所處的社會歷史條件而產生、存在。李延壽能夠撰成《南史》和《北史》這樣的巨著,除了他主觀上的種種原因和勤奮努力之外,還有當時的社會歷史環境為他提供的許多有利的客觀條件。在這些客觀條件中,比較重要的是:統一的政治局面對史學活動的積極影響,南北朝至唐初時期一系列史學著作可以作為直接的借鑑,李大師的著述之志和草創之功對他的激勵與啟示,同時代的史學家的幫助和支持。

  李延壽在參與修撰《隋書》、《五代史志》、《晉書》和唐初國史的過程中,和當時一些很有影響的政治家、史學家、經學家、文章家、科學家共事,受到他們的啟迪、薰陶和幫助是多方面的。其中,對李延壽撰寫《南史》和《北史》幫助最多、支持最有力的,是史學家令狐德棻。從貞觀三年(629年)修撰梁、陳、齊、周、隋五代史起,至顯慶四年(659年)李延壽撰成《南史》和《北史》止,令狐德棻和李延壽在三十年中幾度共事,幾度合作。當李延壽撰成《南史》和《北史》時,正值令狐德棻擔任監修國史之職。李延壽首先把《南史》八十卷送呈令狐德棻審閱。令狐德棻對一些謬誤之處作了改正。接著,李延壽又把《北史》一百卷送呈令狐德棻,令狐德棻如同對待《南史》一樣,審閱、訂正了《北史》。最後李延壽在令狐德棻的支持下,以《南史》、《北史》普遍徵求宰相們的意見,並取得了他們的贊同,得以正式向唐高宗上表獻書[101]。李延壽能夠遇見這樣一個在史學事業上的支持者,不能不說是他一生中最幸運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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