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魏收《魏書》及其特點
2024-08-15 17:18:47
作者: 瞿林東著
蕭子顯死後十七年,即梁元帝承聖三年、北齊文宣帝天保五年(554年),北齊魏收撰成《魏書》。蕭子顯死年,魏收三十二歲,可以說他們是不同皇朝的同時代人。
魏收(505—572年),字伯起,小字佛助,鉅鹿下曲陽(今河北晉州市西)人,歷仕北魏、東魏、北齊三朝。他出使過梁朝,也接待過梁朝派到東魏的使臣徐陵[177]。他與溫子升、邢子才齊譽,「世號三才」。魏收在北魏末年節閔帝普泰元年(531年)就被委以「修國史」的事務,這時他才二十六歲。東魏時,他擔任過一些重要官職,但始終兼任史職。北齊天保二年(551年)。他正式受命撰述魏史,這距他開始接觸有關魏史的撰寫已有二十年的歷史了。文宣帝高洋對他說:「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武誅史官。」[178]高洋這個人在歷史上似無多少可稱道處,但他能說出這樣的話,亦屬難得。高洋之父高歡當年左右東魏朝政時,也對魏收說過:「我後世身名在卿手,勿謂我不知。」這說明高歡、高洋父子看重歷史撰述,看重他們身後的名聲,也說明魏收在他們心目中的分量。
魏收撰《魏書》,可以直接繼承、借鑑的文獻主要是:北魏初年鄧淵所撰《代記》十餘卷(太祖拓跋珪時);崔浩編年體《國書》(一稱《國記》,太武帝拓跋燾時);李彪改編年體為紀、表、志、傳綜合體國史,未成書(孝文帝時);邢巒、崔鴻、王遵業等撰孝文帝以下三朝起居注(宣武帝、孝明帝時);元暉業撰的《辨宗室錄》三十卷(北魏末年);其餘就是當時還能見到的有關譜牒、家傳等。魏收與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斡等「博總斟酌」,歷時三年余,撰成《魏書》一百三十一卷:帝紀十二卷、列傳九十八卷,於天保五年(554年)三月表上;十志二十卷,例目一卷,於同年十一月表上。例目已佚,今存一百三十卷(含子卷)。參與撰寫十志的除魏收外,還有辛元植、刁柔、高孝斡、綦母懷文。魏收在表上十志時指出:「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例目已佚,其史例亦不可知。二十五序,俱存,見於《皇后傳》、諸類傳及十志。九十四論,今存九十三論[179],以卷七十四《爾朱榮傳》後論文字最多。二表皆佚,今僅存《前上十志啟》,編於諸志之首。上述例、序、論、表、啟,「皆獨出於收」[180]。
《魏書》最重要的成就,在於它是中國封建社會歷代「正史」中第一部少數民族上層集團為統治者的封建皇朝的皇朝史。十六國時期,曾經出現了許多記述北方各個割據皇朝史事的專書,但不論是皇朝本身的規模還是有關歷史撰述的規模,都無法與北魏及《魏書》相比擬。《魏書》記述了中國北方鮮卑族拓跋部從4世紀後期至6世紀中期(即北魏道武帝至東魏孝靜帝)的歷史,內容包括它的發展興盛、統一北方、走向封建化和門閥化的過程,以及北魏早期與東晉的關係和北魏、東魏與南朝宋、齊、梁三朝的關係的發展。這使它在「正史」中具有非常明顯的特色。從中國歷史發展來看,《魏書》不僅是西晉末年以來中國北方各少數民族歷史進程的生動記錄,而且是這個時期中國民族融合新發展的歷史總結。
《魏書》在編撰上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如以《序紀》追敘拓跋氏的遠祖上至二十餘代的史事,雖未可盡信,但大致闡述了拓跋氏的歷史淵源。如它稱東晉皇朝的「僭」,是說明北魏是正統皇朝;稱宋、齊、梁為「島夷」,是說明北魏是中原先進文化的繼承者。前者是從政治上著眼的,後者是從文化傳統上考慮的,二者有不同的含義。還有,它在諸志中或追敘兩漢魏晉沿革,或引兩漢魏晉制度為依據,也是為了表明北魏在典章制度上對先前這些皇朝的連貫性,等等。《魏書》在反映南北朝時期的歷史特點方面也很突出:它的列傳具有比《宋書》更為突出的家傳色彩,有的傳竟列舉五六十人之多。新增《官氏志》和《釋老志》,前者首敘官制、後敘姓族,是反映北魏統治封建化、門閥化的重要文獻;後者主要敘述了佛教在中國傳播的過程,詳細記載了它在北魏的興衰史。重姓族,崇佛教,這是當時南北朝共同的社會風尚和歷史特點。魏收在《前上十志啟》中說,這兩篇志是「魏代之急」、「當今之重」,說明他在反映這種風尚和特點方面的自覺性。
魏收在歷史觀上同沈約、蕭子顯有相似之處。《魏書·序紀》記拓跋氏先人詰汾與「天女」相媾而得子,是為「神元皇帝」。其後論又說:「帝王之興也,必有積德累功博利,道協幽顯,方契神祇之心。」《太祖紀》又載,獻明賀皇后「夢日出室內,寤而見光自牖屬天,歘然有感」,孕而生太祖道武皇帝,並把此事同「明年有榆生於埋胞之坎,後遂成林」相比附以示祥瑞。這是以神話傳說和自然現象來編織「天命」的理論。《釋老志》固然是一篇很有價值的歷史文獻,但也宣揚了非佛致禍和道家預言的靈驗。這些都是《魏書》中的消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