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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南北朝時期的南北朝史撰述

2024-08-15 17:18:38 作者: 瞿林東著

  一、沈約和《宋書》

  這個時期撰述而且流傳至今的還有關於南北朝的三部皇朝史,此即沈約所撰的《宋書》、蕭子顯所撰的《南齊書》和魏收所撰的《魏書》。《宋書》、《南齊書》記述了南朝宋、齊皇朝的史事,包含的年代約占南朝歷史的半數;《魏書》記述了北朝北魏和東魏兩個皇朝的史事,包含的年代約占北朝歷史的四分之三。它們的著者是在范曄之後南北朝時期很有成就的史家。

  沈約(441—513年),字休文,南朝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縣西)人,歷仕宋、齊、梁三朝,史家一般稱他是梁朝人。沈約出身門閥士族,所謂「江東之豪,莫強周、沈」的說法,足見其家族地位的顯赫。沈約在宋泰始初年二十多歲時開始撰《晉書》,至齊永明六年(488年)得一百二十卷[168],自稱「條流雖舉,而采掇未周」[169]。齊建元四年(482年)奉詔撰國史,為《齊紀》二十卷。梁天監年間,撰《高祖紀》(《梁武紀》)十四卷。沈約一生,於晉、宋、齊、梁四朝史均有撰述,實為難得,然所存者僅《宋書》。

  沈約奉詔撰《宋書》,是在齊永明五年(487年)春天,次年二月即表上《宋書》紀、傳七十卷。所記起於東晉安帝義熙之初,終於宋順帝升明三年(479年),包括東晉末年及劉宋一代史事。這是沈約撰述《宋書》的第一階段。這一階段成書之快,主要是編輯前人的撰述成果。早在宋文帝時科學家何承天以著作郎身份撰國史,起草了紀、傳和《天文》、《律歷》、《五行》等志,人物列傳只寫到宋武帝時期的一些功臣。其後,又有山謙之、蘇寶生相繼撰述。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年),徐爰續作宋史,在前人撰述的基礎上,寫成國史六十五卷,上起東晉末年,下訖大明時期。沈約對於《宋書》紀、傳的撰述,一是補敘了宋前廢帝永光以後十餘年史事,二是確定了「立傳之方」,對晉宋之際的人物列傳有所取捨。沈約撰述《宋書》的第二個階段,是寫成八志三十卷。他在《自序》中只是說到「所撰諸志,須成續上」。從《宋書》志避梁武帝及其父的名諱來看,它的撰成很可能是在梁武帝時期了。八志中,《天文》、《律歷》、《五行》、《州郡》是在前人舊稿基礎上寫成;《禮》、《樂》、《符瑞》、《百官》出於沈約新撰。

  《宋書》在反映時代特點方面是很突出的。第一,在列傳中創立了家傳的形式。以往「正史」列傳,很少附記傳主後人、親屬;而《宋書》改變此例,開以子孫之傳附父祖之傳的先聲。如《宋書》卷四十二《劉穆之傳》,後面就附有「長子慮之」、「慮之子邕」、「穆之中子式之」、「式之子瑀」、「穆之少子貞之」、「穆之女婿蔡祐」等人的傳;卷七十七《沈慶之傳》,後面附有「子文叔」、「莊之弟劭之」、「慶之兄子僧榮」、「僧榮子懷明」、「慶之從弟法系」等傳。這種家傳式的列傳,在《宋書》里是不少的。這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門閥地主居於統治地位,社會風氣崇尚家族史和譜系之學在歷史編撰上的反映。第二,在類傳中首創《孝義傳》。標榜「孝行」、「孝廉」,這反映了魏晉統治者提倡「以孝治天下」的遺風猶存。《孝義傳》序及後論說:「夫仁義者,合君親之至理,實忠孝之所資」,「漢世士務治身,故忠孝成俗」,但《宋書》撇開了忠而大講其孝,說明了它自身的矛盾。它又說:「若夫孝立閨庭,忠被史策,多發溝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以此而言聲教,不亦卿大夫之恥乎。」這也透露出在門閥地主中提倡忠、孝的虛偽性。第三,創《索虜傳》以記北魏及南北戰爭、通好、和議、互市的史事,正像《魏書·島夷傳》記南朝史事和南北關係一樣。這是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在史學上的反映。儘管如此,當時南北朝大史家和統治者,對對方的歷史都是承認的,說明統一國家的意識在分裂時期也未曾中斷。《索虜傳》後論從歷史、政治、軍事、地理等幾個方面,分析了南北局面的形成,反映了史學家對於這一重大現實問題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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