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春秋董氏學》與維新變法
2024-08-14 17:42:42
作者: 李宗桂
就康有為思想體系而言,特別是就其托古改制的理論而言,《春秋董氏學》不是孤立的,而是與康有為其他變法改制的著作相互聯繫,構成一體。
前文談到,康有為公羊學理論體系主要由《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春秋董氏學》和《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等著作構成。其實,《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的影響和價值,遠遠比不上前三書。《新學偽經考》出版最早,於1891年就已出版。《孔子改制考》和《春秋董氏學》兩書,基本上是同時開始寫作、同時完成、同時出版的。據康有為自編年譜的記載,1894年11月到12月間,康有為寓居廣西桂林40天,「桂林山水極佳,山居舟行,著《春秋董氏學》及《孔子改制考》」[91]。1896年,康有為講學於廣州萬木草堂,「續成《孔子改制考》《春秋董氏學》《春秋學》」[92],1897年冬天,「幼博(康廣仁——引者注)在上海大同譯書局刻《孔子改制考》《春秋董氏學》《日本書目志》成」[93]。他寫作並出版這兩部著作的時期,正是中日甲午戰爭中國戰敗,清政府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民族災難極為深重的時期。康有為領導了著名的「公車上書」,要求清朝政府拒和、遷都、變法,表現出正義的知識分子的愛國良知。在這種情況下,康有為所撰寫的《春秋董氏學》和《孔子改制考》,其直接的目的和意義,當然在於變法維新,拯救災難深重的中華民族。這從兩書的內容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新學偽經考》是採用以破為主的方式,通過對傳統經典真偽的考辨,力辟劉歆等人作偽經、亂聖制、篡孔統的「新學」,為其春秋公羊學的推行開闢道路;《孔子改制考》是採用以立為主的方式,通過對上古秦漢創教改制等事件,以及漢武帝及其後的儒教一統的考證,正面闡發其變法改制理論。《春秋董氏學》和《孔子改制考》一樣,也是採用以立為主的方式,通過對董仲舒《春秋繁露》摘引彙編,分別加以按語,正面闡釋其孔子改制、《公羊》大義的理論觀點。因此,《新學偽經考》是破,是反,《孔子改制考》和《春秋董氏學》是立,是正。一破一立,一反一正,相反相成,都是康有為變法改制理論的思想武器,都是為了改變新莽以後「削移孔子之經而為周公,降孔子之聖王而為先師,《公羊》之學廢,改制之義湮,三世之說微,太平之治,大同之樂,暗而不明,郁而不發」[94]的狀況。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時期,康有為還撰寫了著名的《大同書》。儘管《大同書》的寫作開始於1884年,但發表時間卻晚在1913年,但我們從其中與《春秋董氏學》和《孔子改制考》兩書寫作出版的時間的交叉,以及與1891年出版《新學偽經考》的情況結合起來考察,就不難發現,《春秋董氏學》的寫作和出版,並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而是康有為變法維新救中國思想體系的有機組成之一。
康有為變法維新理論的核心內容或者說重心所在,是「三世說」。他在其《春秋董氏學》卷二《春秋例》的「三世」條加注按語說:「三世為孔子非常大義,托之《春秋》以明之。所傳聞世為據亂,所聞世托昇平,所見世托太平。亂世者,文教未明也;昇平者,漸有文教小康也;太平者,大同之世,遠近大小如一,文教全備也。」[95]康有為這個「三世說」,源自《公羊春秋》。具體說來,是源自董仲舒、何休的《公羊》「三世說」,特別是董仲舒的「三世說」。公羊家以孔子誕生為基準,把《春秋》242年間的十二世分為「三世」,即孔子所傳聞世、孔子所聞世、孔子所見世。所傳聞世包括隱、桓、莊、閔、僖五世,所聞世包括文、宣、成、襄四世,所見世包括昭、定、哀三世。所傳聞世是「據亂世」,所聞世是「昇平世」,所見世是「太平世」。其實,康有為的這個「三世說」,如果從更為廣闊的事業考察,並不僅僅源自《公羊》「三世說」,它還與《禮記·禮運》的大同小康學說、《易經》的窮變會通說和西方進化論學說有關,是幾者的綜合,是他變法改制思想的集中體現。這個「三世」學說,在他的很多著作里都有論述,有時顯得紛繁複雜。[96]而且,在戊戌變法前後,康有為對於「三世」的闡釋有所不同。[97]但就「三世說」的基本思想而言,不外是一個主張變革、認為社會是不斷進步、由亂到治、由小康到大同的逐漸演進的過程的理論。而《春秋董氏學》裡面的「三世說」,由「文教未明」的亂世到「漸有文教小康」的昇平,再到「文教全備」的大同的過程,應當是康有為「三世說」的思想主軸。梁啓超在其《康有為傳》里曾說:「先生(指康有為——引者注)獨發明《春秋》『三世』之義,以為文明世界,在於他日,日進而日盛。蓋中國有創意言進化學者,以此為嚆矢焉。」[98]梁啓超的說法,揭示了康有為「三世說」的本質,是公允之論。
康有為《春秋董氏學》的基本思想,說到底,就是要把孔子塑造為教主,把董仲舒塑造為儒宗(階段性教主——兩漢教主),把《六經》要義歸結到《公羊》,把《公羊》大義的把握和傳承歸結到董仲舒,而《公羊》的微言大義是應天改制,孔子的神聖使命是托古改制,董仲舒繼承弘揚了《公羊》和孔子的思想,因此,應當把董子的《公羊》學說發揚光大,用於變法維新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