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君道護治道的利慾論
2024-08-14 17:38:07
作者: 李宗桂
《呂氏春秋》儘管主要是部政論性著作,但書中並沒有一個與現代政治學中的政治範疇相對應的概念,比較近似的概念是「君道」「治道」。與「君道」「治道」有密切關係的是「利」「欲」範疇,利是利益,欲是欲望,它們是君道、治道的基礎和根據。
《呂氏春秋》沿著荀子從人的物質需要出發探討禮義制度起源的思路,以「利」為核心,對政治的起源和功能作了進一步的探討。它認為,人類是為了自身的生存利益才結成群體、組成社會的。正是生存利益的需要才使人類結成群體,成為政治動物。以「君道」為代表的社會政治制度和政治原則就是社會群體的根本紐帶。
在一個沒有君道(君道代表的是倫理秩序和法律規範)的社會,人們失去了道德和法制的約束,完全依仗自然能力爭奪相殘,而這種爭奪相殘將導致「以盡其類」,即「把自己和社會消滅」。為了避免「以盡其類」的結局,保證人類群體的生存、發展,必須設立君王及其一整套社會政治制度,「聖人深見此患也,故為天下長慮,莫如置天子也;為一國長慮,莫如置君也」。自古以來,國家興亡更替無數,而「君道」則一脈相承,正因為它代表了人類社會的公共利益,「自上世以來,天下亡國多矣,而君道不廢者,天下之利也」[90]。
《呂氏春秋》作者強調君道乃天下之利,意在表明,在君王與天下的關係上,天下百姓是「君道」維護的價值目標,而君權王位,則是維護天下百姓利益的手段,「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長非以阿官長也。德衰世亂,然後天子利天下,國君利國,官長利官,此國所以遞興遞廢也,亂難之所以時作也」[91]。就是說,社會群體設立君王、天子、官長之權位不是為了君王、天子、官長的個人私利。但在衰亂之世,天子以天下為己之利,國君以一國為己利,官長以官職為己利,這正是國家不斷陷入動亂災難的原因。在《呂氏春秋》看來,王朝的興廢表明,具體的君王是可以廢黜的,而君道則不能廢棄,所謂君道就是務在利民而勿以自利。[92]這是因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陰陽之和,不長一類;甘露時雨,不私一物,萬民之主,不阿一人」[93]。由此可見,《呂氏春秋》的政治起源觀不僅具有濃厚的功利主義和經驗主義色彩,而且具有強烈的民本意識。在秦國君利至上的政治傳統下提出和論述這一思想是非常可貴的。
《呂氏春秋》認為,治國之道,要立足於民性。它認為,首先,人的本性是國家政治的基礎所在,它說:
故治天下之要,存乎除奸;除奸之要,存乎治官;治官之要,存乎治道,治道之要,存乎知性命。[94]
治物者不於物於人,治人者不於事於君,治君者不於君於天子,治天子者不於天子於欲,治欲者不於欲於性。[95]
《呂氏春秋》著眼於社會政治系統之間的內在聯繫,挖掘和推論出國家政治的人性基礎,給出了兩條近似的治國之道的邏輯進路:
治物→治人→治君(諸侯——引者注)→治天子→治欲→治性;
治天下在於除奸→除奸在於治官→治官在於治道→治道在於知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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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進路都落腳在「性」或「性命」之上,從而把治國之道建立在人性基礎上。
其次,一切政治原則和政治行為都必須順從和符合人的本性。《呂氏春秋》認為,人的本性是天生的,既不能選擇,也不能改變,人只能因循順從。「性者萬物之本也;不可長,不可短,因其固然而然之,此天地之數也。」[96]性是萬物的根本,萬物不能違背自己的本性,這是天地自然之規律。人性是社會政治的根本,政治不能違背人的本性,只能在認識它的基礎上,「因其固然而然之」,這就是「治道之要」,「故善為君者,矜服性命之情」[97]。
最後,更重要的是,人性是國家政治運作的內在動力,或者說是國家政治推展的基本條件。那麼,什麼是人的本性呢?在《呂氏春秋》那裡,人的本性乃是人的生命需要的主觀形態——欲望。人的固有的、不可改變的欲望是國家政治活動的動力,也是國家政治活動能夠進行的基本條件。《呂氏春秋》認為,治國也就是治民,所謂治民說到底是「用民」,或者說是民為己所用。怎樣才能使民為己所用呢?《呂氏春秋》寫道:
用民有紀有綱,壹引其紀,萬目皆起,壹引其綱,萬目皆張。為萬民紀綱者何也?欲也惡也。何欲何惡?欲榮利,惡辱害。辱害所以為罰充也,榮利所以為賞實也。賞罰皆有充實,則民無不用矣。[98]
人之情皆欲生而惡死,欲榮而惡辱,欲富而惡貧,這些欲望是人的一切行為的內在動力。正因為欲望的存在,統治者才能利用賞罰來控制、駕馭百姓,百姓為了實現自己的欲望也才能甘願受驅使。治國之道的關鍵,不是禁絕百姓的欲望,而是以賞罰疏導百姓之情慾,因民之欲而用之。「故古之聖王,審順其天而以行欲,則民無不令矣,功無不立矣。聖王執一,四夷皆至者,其此之謂也。」[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