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貴和尚中的和諧理想

2024-08-14 17:33:57 作者: 李宗桂

  看重和諧,崇尚中道,是中國傳統人文思想的又一重要內容。

  在中國人看來,和諧是最高的理想,是最美的境界;行為適中,無過無不及,是最好的狀態。這種貴和尚中的價值理想和行為規範,貫穿從先秦到近代以至當代的文化發展歷程。

  早在西周時期,就有思想家對和諧理論作了探討。當時的探討是將「和」與「同」兩相比較而進行的,一般稱為「和同之辯」。西周末年,史伯闡述了和諧思想的內涵和意義。他指出,不同要素的有機結合,才能形成多樣統一的狀態,達到和諧的效果。五味相和,才能產生香甜可口的食物;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悅耳動聽的音樂;善於傾聽正反之言的君王,才能造成「和樂如一」的局面。他說:「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120]不同事物之間彼此為「他」,「以他平他」即是把不同事物結合在一起;不同事物相互結合而達致平衡,就叫做「和」,「和」才能產生新事物。如果把相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就只有量的增加而不會有質的變化,就不可能產生新事物,事物的發展就停滯了。春秋末年齊國的晏嬰進一步用「相濟」「相成」的思想豐富了「和」的內涵。他以君臣關係為例闡明了「否可相濟」的深刻道理。他強調:「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121]可否相濟便是「和」。通過「濟其不及,以泄其過」的綜合平衡,使君臣之間保持「政平而不干」的和諧統一關係,以促進社會的良性運轉。

  孔子繼承了史伯、晏嬰的和諧思想,並將其具體化為「和而不同」的文化觀。他的名言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22]。他曾經闡述道:「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123]孔子不僅將是否能夠奉行「和」的思想原則作為劃分君子小人的標準,而且將其作為檢驗是否遵循先王之道的試金石。其實,在孔子的仁學思想體系中,無論是關於仁的內涵的闡釋,還是實行仁的方法,歸根結底是要實現「和」的局面。他關於「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124]的價值準則,說到底是要維護社會秩序的和諧。同樣,他極力倡導的恭、寬、信、敏、惠五德,孝悌原則,忠恕之道等,也是為了達到同樣的目的。孔子的重「和」思想,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孔子以後,儒家學者進一步發展並逐漸完善了貴「和」的思想。孟子盡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論,要求達到心、性、天的和諧,是貴「和」思想的新發展。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漢代新儒學,以先秦原始儒學為基礎,援陰陽五行入儒,使之成為理論骨架,結合法、道、墨、名諸子思想,利用以《黃帝內經》為代表的自然科學理論成果,建構了一個以天人感應為核心的新儒學,進而論證人與人之間、天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內在和諧統一,更是將貴「和」思想發展到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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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傳統思想文化中有名的「厚德載物」思想,實質上包含著、體現著和諧精神。以寬厚的道德承載萬物、處理人世間的一切事情,既強調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又突出了人際關係的和諧統一。傳統精神文化關於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思想,具體表現為不以征服自然為滿足,不以破壞自然為樂事,而是順應自然、因勢利導。孔子贊成用魚竿釣魚,反對用大網攔河捕魚,以防止魚資源的枯竭;孟子主張在適宜的季節伐木,以免妨害樹木的正常生長;荀子反對在草木生長的季節採伐樹木,反對在魚類繁殖的季節在河裡捕魚、毒魚;《淮南子》的作者們明確反對「涸澤而漁」「焚林而獵」,等等。這類例子,都是維護生態和諧、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的可貴思想。

  傳統思想文化關於人際和諧統一的思想,具體表現為個人之間、民族之間、邦國之間的友好平等。對於個人關係,《孟子·滕文公》提出了「五倫」的觀點:「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在五倫中,處理彼此關係的基本準則是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夫敬婦隨,兄友弟恭。孟子的名言:「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25],突出了「和」的地位和價值。對於邦國關係,《周易·乾卦》彖傳說:「首出庶物,萬國咸寧。」《尚書·堯典》說:「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這是講民族之間、邦國之間的友好相處,和諧統一。《尚書·堯典》讚美古代聖王的德行時說:「克明峻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易傳》所說「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最終要達到的目的是「和」。對於民族、邦國之間的矛盾和鬥爭,傳統思想一般反對暴力而主張和平解決。《孫子兵法》有一個著名的不用打仗而解決戰爭問題的觀點:「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至於個人之間的矛盾衝突,傳統思想都是主張採用和平方式解決。站在正派的立場,為人的基本態度應當是「正己正人」「成己成物」,奉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126]「己所不欲,勿施於人」[127]的行為準則,這樣,矛盾分歧就能和平地解決,甚至可能防患於未然。北宋大思想家張載說過:「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128]這是對事物及其現象的一分為二、矛盾鬥爭及其解決方法的精闢闡釋。張載這種觀點,在中國古代具有代表性,也具有歷史的合理性。

  傳統人文思想認為,和諧的最佳狀態是「太和」。這個觀點最早是《易傳》提出的。它說:「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129]太和,是至高無上的和諧狀態。《中庸》說:「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悖」,就是儒家的「太和」境界。張載在《正蒙·太和》中論述道:「太和所謂道,中涵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是生氤氳相盪勝負屈伸之始。」在張載這裡,太和成為中國傳統哲學的最高範疇——道,它是最高的理想追求,即最佳的整體和諧狀態。這種和諧蘊涵著浮沉、升降、動靜的相互激盪和轉化,是整體、動態的和諧。

  中國古代的「貴和」思想,往往與「尚中」的觀念緊密聯繫。「和」是「中」的結果,「中」是「和」的表現,也是實現「和」的方法。「和」與「中」,在思想方法和價值境界上都是貫通的,因而二者往往連用。《中庸》說:「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達到中和狀態,宇宙萬物和人類社會便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以「中」為度,「中」即是「和」,這是傳統和諧理論的基本思路和認知準則。

  從總體上看,先秦兩漢儒家的中和理論,是以中庸為思想基礎,以「禮」為價值標準,以對統一體的保持、對競爭觀念和行為的抑制為特徵的。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影響深遠的中庸之道,雖然也包含有不偏不倚、合理適度的持中之意,但它往往是用犧牲效率的代價去維護統一體的存在,從而成為一種過分強調因循而輕視甚至壓制變革的思想觀點。董仲舒們堅持的「天不變道亦不變」「王者有改制之名,無易道之實」[130]的守成式和諧論,就是明證。

  正如中國文明的早熟一樣,中國古代貴和尚中的思想,也是早熟的。它降生於動亂迭起,「道術將為天下裂」[131]的時代,其實質內容以及由此反映出的價值取向,也與「爭於氣力」的時代大相逕庭。然而,它表現了中國倫理型文化的基本精神,其守成的一面,在社會進入和平發展之時,便凸顯出它的價值。因此,秦漢以後,中國社會步入大一統的常軌,以儒家為代表的貴和尚中思想,正好適應了大一統的政治需要,迎合了宗法社會溫情脈脈的倫理情感需要,從而成為民族文化中的情感心理原則。漢代董仲舒的三綱五常理論,宋明理學家的天理人慾之辯,都是以「中」為度,以「和」為歸結的,是先秦儒家和諧理論的不同表現。

  貴和尚中思想,作為古代東方文明的精髓,作為中國文化基本精神的一個構成部分,它的積極作用占主導方面。由於全民族在貴和尚中思想方面的認同,使得中國人十分注重和諧局面的實現和保持,這對於社會穩定和協調發展起了促進作用。做事不走極端,努力維護集體利益,求大同存小異,保持人際關係和諧,是中國人普遍的行為準則。這對於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拓展,對於統一的多民族政權的維護,無疑有著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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