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你最好配合!

2024-07-12 15:51:14 作者: 沉風入海

  張偉的動作十分迅速。

  提交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公函、律師執業證等材料後,會見申請很快通過。

  星光區看守所內。

  張偉坐在沙長波對面,面帶微笑道:「沙先生你好,自我介紹一下,鄙人張偉,是一名刑辯律師,是受你父母委託而來的。」

  刑辯律師?

  沙長波那原本憔悴不堪的面容聽到這個詞後,短暫的恢復了一絲生氣。

  眼睛亦為之亮起:「張律師,你能不能帶我出去?」

  出去?!!!

  都是成年人了,怎麼還會問這種傻逼問題……

  張偉無語了一陣,搖搖頭道:「沙先生,我只是一名律師,律師的工作內容包括為委託人提供有關法律問題的意見、代理參加訴訟、維護委託人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其中並不包括帶你出去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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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來此只是為了了解你的情況,從而為你提供法律上的建議和幫助,至於你能不能出去,還得看你本身幹了什麼事情。」

  「如果你確確實實犯了罪,我們律師是不可能憑空幫你抹去罪名的,我們律師的職能還包括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沉默半響,沙長波神色黯然,輕輕點點頭示意。

  得到回應,張偉繼續輕聲問道:「行了,現在跟我說說具體是什麼情況吧,記住不要有任何隱瞞,把事情的前因後果都交代清楚,不要漏過一絲細節!」

  「因為這將關係到你什麼時候能出去,你明白吧?」

  聽到最後一句話,沙長波的表情突然變得認真起來。

  能早點出去,他肯定不願意在這個鬼地方多呆一秒!

  沙長波思索片刻,緩緩開口道:「昨天下午,警察突然找上我們,說我們涉嫌多起詐騙案件,要對我們進行刑事拘留,然後我們就被帶回所里接受調查了。」

  「不僅如此,他們還搜查了我們的手機,扣押車輛,檢查了行車記錄儀,那上面有我們的轉帳記錄,和一些開車碰瓷騙錢的視頻。」

  「昨晚的審訊也證實了這一點,我們被抓是因為在高速上碰瓷騙錢。

  而我們之所以會做這件事,也只是在機緣巧合之下……」

  為了能早點出去,沙長波說得很詳細,將事情的前因後果娓娓道來。

  一來二去之下,張偉捋清楚了事情的完整經過。

  一開始他們確實是遇到了兩起剮蹭事故,很容易就獲得四千塊的賠償,這就是事情的開端。

  沙長波和寧中勝看到來錢那麼容易,自以為發現了其中的商機。

  然後兩人謀劃一番,經過嘗試,居然獲得巨大成功。

  兩人嘗到了甜頭,後面自然而然的,一發不可收拾。

  短短半年時間,二人居然作案九百起左右,具體多少,他們自己都記不清楚了。

  至於從中獲利多少,沙長波倒是有點印象,說是有七十萬元左右。

  一開始是沙長波和寧中勝二人對半分,後面加了個莫偉光,三人四四二分。

  再後來就是事情敗露,三個人全部落網。

  其中的原因,張偉來之前就已經有過了解。

  當然是因為陸仁嘉視頻底下,那一個評論引起了某人的注意。

  然後他就發布動態,召集被害人收集信息,報案!

  張偉理清楚事情的經過,還沒來得及發表意見。

  沙長波便著急地問道:「張律師,你看我這情況,要多久才能出去啊?」

  稍微那麼一琢磨,張偉就就得出了結論。

  他悠悠嘆了一口氣,輕聲道:「沙先生,在《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中,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而在詐騙罪量刑標準中,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以不出意外,你的刑期應該是十年以上。」

  起初,沙長波還覺得張偉律師非常專業,相關法律條文那是信手拈來。

  尤其是張偉還專門挑著他的事情來說,按他這情況,妥妥的數額特別巨大。

  但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說出口。

  沙長波瞬間表演起變臉,臉色唰地一下,慘白無比。

  心中充斥恐懼,連身體都開始顫抖起來。

  什麼幾把玩意,居然要判刑?!

  沙長波原本還以為,他們這情況最多要關一段時間,跟坐牢沒什麼關係。

  如今一聽律師的判斷,魂都給嚇出來了。

  沙長波白著一張臉,哆哆嗦嗦,艱難地開口道:「張、張律師,你剛剛說……我要坐牢?而且還是十年?」

  僅是一眼,張偉就看清楚了他的心思。

  平靜地開口道:「你們這種行為屬於詐騙,犯了詐騙罪懂嗎?」

  「犯罪了當然要坐牢了,而且數額還那麼大,十年只是保守估計,具體的刑期,還要看你的庭審表現。」

  「接下來你要做的,就是積極認罪,積極配合我減少刑期,爭取少判一點,早點從裡面出來。」

  說到這裡,看他那嚇傻的模樣,張偉不由得多提醒了一句。

  「當然,如果你不配合,胡亂發揮,導致刑期加重,或者想要在裡面多呆一段時間的話,那我也沒辦法,只是那後果就要由你自己來承擔。」

  沙長波已經徹底被這龐大的信息量給干蒙了,心中充滿著恐懼。

  聽到可以減刑,猶如在乾旱的沙漠中遇到了一場甘露。

  他毫不猶豫地抓住了這個機會,連連點頭應道:「張律師,我配合,我一定配合,只要能夠減刑……」

  說著,眼角流淌下悔恨的淚水。

  張偉見狀,心中默念:你最好配合!

  嘴上卻問道:「配合就好,下面我來問一些細節,你認真仔細地回答一下。」

  「這個主意,你和那個寧中勝是誰最先提起來的?」

  「……」

  張偉把能想到的一些細節都問了一遍,爾後閉目深思起來。

  半響,他睜開眼道:「行了,事情我了解得差不多了,現在我再去了解一下案子的具體情況,過後會來找你交代一下辯護的細節。」

  「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苦思冥想一陣,沙長波搖搖頭哀求道:「張律師,救救我。」

  張偉:「……你這段時間在裡面就好好想一想,看看有什麼沒想到的,卻能幫助你減刑的。」

  「我先走了,下次再來看你。」

  聞言,沙長波又是一陣苦澀湧上心頭,淚水從眼睛裡再次流淌出來。

  『下次再來看你』,聽著怎麼就那麼讓人難受呢。

  張偉可不管他心裡在胡思亂想些什麼,站起身便朝外面走去。

  沒想到剛走出看守所的大門,卻意外撞見了兩位同行。

  明立仁和關昌華見他從裡面走出,眼睛裡齊刷刷的閃過一道亮光。

  明立仁招呼道:「張偉,你這傢伙不會也是接了個關於詐騙案的委託吧?」

  張偉神色一滯,開口問道:「也?你們兩個,接了另外兩個當事人的委託?」

  見到張偉那疑惑的眼神,關昌華哈哈一笑。

  朗聲道:「張律,這不是巧了嗎,咱們三居然接了同一個案子,看來勢必要有一場爭鋒了。」

  說到最後,關昌華不復之前爽朗的神態,變得十分嚴肅。

  眼睛裡燃起了熊熊烈火,鬥志昂揚。

  他說的爭鋒是什麼意思,大家心裡心知肚明。

  張偉眼睛微微一眯,睜開眼時,眼睛裡閃著一種奇異的光輝。

  三人相視一笑,爾後擦身離去。

  ……

  隨著時間滴答滴答消逝,轉眼又是美好的一天。

  星光區人民法院。

  陸仁嘉剛把車停好,從車上走下來,便迎來了一大批熱心的家人們。

  「瞧我發現了什麼,這裡居然有一個UP主,還是活的!」

  「臥槽,這麼久終於得見UP主的真容了,真不容易啊。」

  「陸仁嘉,方便給個簽名嗎?別誤會,有個朋友叫我找你要的。」

  「切,那個朋友是你自己吧?」

  「別說了,誰還沒有個朋友呢,我也要個簽名!」

  「……」

  不用說,這群人都是那些粉絲,而且全是本次詐騙案件中的被害人。

  今天詐騙案開庭審判,他們都住在本城,有空當然要來湊一下熱鬧。

  至於那些沒空要上班的,只能望而興嘆,愛莫能助。

  聽著他們的打趣,陸仁嘉如沐春風,抱以最真誠的微笑。

  「嗨,我又不是什麼大明星,要什麼簽名啊,真是的。」

  嘴上說得輕巧,身體卻極為實誠,接過就開始簽名。

  唰唰唰!

  動作極為嫻熟,三秒一個。

  簽本名是不可能的,筆畫太多,簽的是『路人甲』三個字。

  圍上來的也不多,就二十多個,兩分鐘便結束了戰鬥。

  陸仁嘉環視了一圈眾人,開口道:「行了,趕緊進去旁聽吧。」

  「走走走。」

  陸仁嘉帶隊,沈思雨挽著他的手,大伙兒很快來到第二刑事審判庭。

  落座,在眾人小聲的議論當中,時間走到上午九點半。

  「咚——」

  隨著法槌聲響起,眾人很自覺地停止說話。

  鄭國華坐在審判長席位上,目光掃視場下眾人。

  沉聲開口宣布:「今天,星月城星光區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審判庭,由我鄭國華擔任審判長,組建合議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寧中勝、沙長波、莫偉光三人涉嫌詐騙一案。」

  「現在我宣布,正式開庭!」

  還是熟悉的流程,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

  趁著這會功夫,陸仁嘉打量著被告律師席,上面居然有三位律師。

  陸仁嘉不由得一樂,這個張偉接單沒接齊全啊。

  法庭紀律宣讀完畢,鄭國華繼續宣布道:「請法警帶三位被告人到現場!」

  候審室的大門被打開,寧中勝、沙長波和莫偉光依次走進來,在被告席上落座。

  視頻中的不算,陸仁嘉也是第一次在現實中見到這三人。

  跟以往的那些被告沒有區別,在看守所呆了一段時間,他們的精神狀態並不太好。

  審判席上,鄭國華開口問道:「被告人寧中勝,說一下你的個人信息……」

  寧中勝站起身回答道:「我叫寧中勝……」

  「被告人是何時被拘留?何時被逮捕的?」

  「……」

  依次確認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並告知他們依法享有的權利……

  緊接著便來到法庭調查階段。

  審判席上,鄭國華沉聲開口道:「下面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當即站起身來,代替893位被害人,控告寧中勝、沙長波和莫偉光三名被告!

  他們在高速公路上碰瓷,利用小石頭等手段,製造一種發生剮蹭事故的假象。

  隨後編造虛假事實,騙取他人錢財,從中獲利近一百五十萬,三人犯詐騙罪!

  按照三人在作案中的身份……以及從中獲利的金額。

  建議判寧中勝、沙長波和莫偉光三人有期徒刑,分別為十二年、十二年、八年!

  審判席上,鄭國華點點頭,將目光投向被告席上。

  「三位被告人,你們是否聽清楚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內容?」

  聽到問話,三人依次回答『清楚。』!

  「現在你們可以針對公訴人起訴指控你們的犯罪事實,依次為自己進行辯護。」

  對於上訴犯罪事實,寧中勝、沙長波和莫偉光三人均表示沒有異議。

  其實他們具體作案多少起,他們自己都記不清楚。

  因此起訴書上控訴的犯罪事實,只會少,不會多。

  這些都是在有證據的情況下發出的控訴,不容辯駁!

  陸仁嘉說到底只是一名大網紅,在他的號召下收集的信息多少會有遺漏。

  那些沒看到視頻參與報案的,不知道還有多少。

  而且三人在作案的時候,收的不止是轉帳,還有現金。

  對此,他們自然是不會有異議的。

  在律師的告誡下,三人心中只有一個想法,積極認罪,爭取減刑!

  審判席上,鄭國華點點頭道:「目前本案的尚無爭議,下面開始法庭質證,請公訴人向法庭出示相關證據。」

  原告席上,公訴人嚴聲開口道:「下面出示本案的證據……」

  公訴人一一開始展示收集到的相關證據。

  首當其衝的,無非是陸仁嘉那邊收集的視頻等資料。

  因為證據視頻過多,只挑選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當庭播放。

  南思學那一組視頻、轉帳等證據,由於最新,很幸運的被選中。

  旁聽席上,他激動不已,小聲的對旁邊的家人們嗶嗶。

  然而,迎接他的卻是一個白眼……

  緊接著的,警方從他們身上搜查出來的證據。

  行車記錄儀錄下的視頻、對話,三人手機里的收款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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