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橋歸橋、路歸路
2024-07-07 19:35:47
作者: 風露
如今,官宣的女朋友出事,他除了責備和勸慰,什麼忙也幫不上,那張自以為是的臉便有些掛不住。
看他的樣子我就知道,他不是不想幫,而是沒有能力幫。
他在學校同學們面前表現出的高高在上和不或一世,不過是他用來掩蓋自己心虛的障眼法而已。
也就是說,他與我梧家徹底絕斷,回去秦家之後的日子過得並不盡人意。
從前不曾把他當兒子看的人,又怎麼會僅因為他考上個林大就對他另眼相看呢?
是他沒有認清自己的地位,沒有理解到幻想永遠高於現實的殘酷性。
方芳見指不上秦玉,不得已給她媽媽打了電話。
那天的後來,方芳的媽媽王美麗女士披頭散髮的來到警局,她聽說留案底會影響到上大學,什麼也顧不得的撲跪在警察腳前,連磕頭帶作揖的,痛哭流涕請求警察放她女兒一馬。
說真心話,王美麗能為方芳做到這一步,我還是有點羨慕的。
警察被王美麗纏得沒有辦法,只好告訴她我是受害者,只要我願意原諒,他們便會從輕處罰,儘量做到不留案底。
說到底,人心都是肉長的,警察大概了不忍心因為一點小事情耽誤一個學生的前途。
不過方芳的行為又很惡劣,不給她點苦頭吃又恐會助長她的威風。
我不知道這種調解方法是正常的法律流程,還是單純的出於人道主義而給王美麗提供的一個方案,反正當王美麗痛哭著要給我跪下的時候,我的心真的軟了。
不是聖母,也不是婦人之仁,單純的是對於一個母親為了孩子付出所有一切的那種精神所打動。
從某個方面來說,方芳她比我幸福得多,至少這世上還有一個全心為她的人。
警察見事情有轉機,便出面做調解,最後的結局是警方對事實做出判定,確定責任歸屬,方芳給我做官方道歉。
考慮到方芳的行為確實對我造成一定傷害,需要給我一定的經濟賠償,建議數額警方建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再由他們裁定。
我今天實錘方芳是因為她做人太差,根本目的是給她個教訓,與錢無關。
可方芳的媽媽為了不讓女兒留案底,主動且大方的提出五萬的經濟賠償。
我不肯要,她又玩兒那下跪磕頭的一出兒,似乎我不要她們母女就要活不下去似的。
小警察被她哭的頭疼,捏著額角勸我接受和解條件,他說由方芳那邊主動提出補償要求是合理合法的,我可以名正言順地接受。
小警察挺接地氣,言外之意,她方芳對我是罵也罵了、推也推了,傷害已經造就,收她點錢天經地義,不要白不要。
我仔細考慮了一下,決定聽小警察的話接受和解條款。
不過我有個條件,那就是這次的事件必須形成完整的報告,三方共同納印,證明我是受害者,這五萬塊是符合律法條款的經濟賠償,合情合理合法,不存在無理索取、敲詐等非法情況。
警方答應按我說的辦,只是要走幾個流程,下周才能給我出報告,同時將賠償款轉交給我。
警察說下周會聯繫我,我把聯繫方式留下,便回家了。
整個過程,我沒有正式的看秦玉一眼,從前那種只要他在,我的目光一定落在他身上的執著,我以為會困住我一輩子的執著,用了兩個月已是煙消雲散。
坐上回家的車,楊靜突然問我,「小桐,你和秦玉,你們真的就...好可惜。」
我淡然的笑笑,「有什麼可惜的,為了他再浪費八年,才是真正的可惜。」
「是啊,小桐說的對。那麼多年的感情,難就難在及時止損。小桐,你很清醒。說實話我曾以為你會被秦玉困住一輩子,想不到你可以這麼快的走出來。」
「本來我和他也沒有什麼,他是我奶奶收養的孩子,充其量算是我的哥哥吧。」
「那些年你那麼護他,全校都在說你喜歡秦玉。」
「或許有過朦朧的時候,只是沒有讓這些萌芽生根發芽的土壤,最後還是橋歸橋、路歸路。不過呢,我還是滿慶幸的。要是真的喜歡上他,秦玉如今的樣子,會讓我不知如何自處。」
話題有些沉重,我們三個人短暫的沉默著。
過了大概五分鐘吧,玲子撲的笑了,「梧小桐,你還挺腹黑的,我以為你那小爆脾氣起來得直接上手抽她幾個大嘴巴子,怎麼也想不到會報警。唉,說說,當時是什麼心路歷程。」
「我也沒想到,你這一報警不僅讓她長了記性,還得五萬塊錢的補償。想裝蛋沒裝明白,這娘倆兒回去還不得漚死。」
我揉揉額頭,也笑了。
今天的事情最後的結局,雖說和我想像中的有所出入,但也非常的滿意。
「其實也沒什麼心路歷程,就是想到我們已滿十八歲,隨便動手打人,尤其是在什麼靠山背景都沒有的情況下打人,很可能會被制裁。為了兩個人渣以身犯險,不值得。至於那五萬,算是意外之喜。」
玲子嘴快,把警方的處理結果發在了群里。
一直在等消息的同學們像是油鍋里突然倒進去一盆冷水,瞬間爆了。
有說那兩位活該的,祝福他們將人渣做到底,夫唱婦隨。
有說我機智勇敢的,知道什麼樣的反擊最有力,最能讓敵人崩潰。
有說我心思縝密的,一個小小的計策就讓方芳一敗塗地,看來以後她再也不敢惹我了。
我大概的看了一遍,說了幾句感謝的話以後,關閉對話框,正要將手機扔在書桌上安靜下耳朵眼睛,結果手機上進來一條陌生號碼的來電。
號碼歸屬是林城,我沒做多想的便接了起來。
一個聲音透過話筒傳過來,有點發悶,卻熟悉到骨子裡。
「梧桐,你真的就缺那五萬塊錢嗎?如果是,我可以給你,只要你願意撤銷對方芳的控訴。五萬不夠,十萬也可以,我代她付給你。」
是秦玉!
他居然還有臉給我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