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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三次警告

2024-07-07 19:35:45 作者: 風露

  話未說完,方芳臉色驟變,一個沒站穩跌了回去,椅子的角度有點奇怪,她又沒坐穩,啪的一聲隨著椅背摔在了地上,疼的她嗷的一聲叫。

  「喲,方芳這是抽了是怎麼著,秦玉你快看看啊,你熱氣騰騰新出爐的女朋友抽瘋了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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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叫120呀,聽說抽瘋的時間長的話會把人抽成真傻子的。瘋就算了,又瘋又傻可怎麼辦啊,想想我都愁聽。」

  「不行,110過來調查完之後再打120吧,不然警察叔叔還得去醫院急救室做筆錄,太浪費公共資源了。」

  同學們七嘴八舌,完全不給我這個想要親自報仇的人一點機會。

  警察叔叔來得很快,問明情況就要帶幾個主要的人物去分局做進一步的調查。

  我揮手和大家告別,拄拐就跟著警察叔叔走,不想被秦玉一把抓住手腕。

  當著警察叔叔的面都這麼突兀,他是不知道法律的深淺,還是覺得秦家少爺的身份可以藐視法律為所欲為?

  可把他能的嘞。

  「警察叔叔有人襲擊我。」我驚恐的朝著警察身邊躲。

  秦玉是用了力氣的,我怎麼也沒能掙脫,相反的手腕被他抓出五條清晰的指痕。

  站在旁邊的一個年輕警察聞言皺起眉頭,眼神輕飄飄的瞟了秦玉的手一眼,秦玉立馬放開。

  沒種的東西!

  「梧桐,一點小事而已,用得著這麼興師動眾的嗎?行了別鬧了,我讓方芳給你道歉,你趕緊讓警察回去。咱們從小一起長大,你不能一點情分都不顧吧。」

  得多不要臉才說得出這種話。

  「我不認識你,請放手。」

  方芳總算回過神,衝上來一把將我推倒,恨恨的又罵了一通,「梧桐你裝什麼裝,不就是罵了你幾句嗎,你還敢報警,嚇唬誰?秦玉不喜歡你,你就註定當一輩子的小三兒*&……%¥#」

  小警察的眼睛倏地瞪大,差點驚掉下巴。

  想是從業數年,從未見過如此膽大妄為、藐視國法的人吧。

  當著警察的面行兇,這還了得!

  「當眾行兇、辱罵他人,第一次警告。」

  「都是她自己找罵,該。警察是吧,他們從小一起長大根本就是一家人,別多管閒事,該幹嘛就幹嘛去。」光說不解氣,還順手推了警察一把。

  我去,這可把她囂張的。

  我坐在地上,痛苦地閉上眼睛。這是特麼得病成什麼樣,才敢這麼對警察說話!

  這貨一向欺軟怕硬,是誰給的她勇氣,讓她敢於和警察硬剛!要知道,她可是犯錯在先。推警察這事,往大了說,可算是公然襲警!

  果然。

  小警察臉色一變,向後退了一步,嚴厲的又說了一句,「擾亂調查取證、公然襲警,第二次警告。」

  一位女警扶起我,把我交給附近的同學照顧,將執法記錄儀對準方芳。

  秦玉的臉紅得發紫,兩頰的肌肉劇烈的抖動,他伸出手去拉方芳,試圖向警察解釋。

  可方芳根本聽不進去,像上了勁兒似的,整個人呈現一種癲狂的狀態,呲牙咧嘴、張牙舞爪的又朝著女警衝過去,伸手就扯女警佩戴的執法記錄儀,「戴這破玩意兒有什麼用,別以為我會怕。我告訴你們,我男朋友是秦家的三少爺。秦家知道吧,有我男朋友在,我看你們能把我怎麼樣。」

  男警不好出手,女警可就不慣著她了。

  「屢教不改、再次襲警破壞執法,第三次警告。」

  沒等方芳反應過來,女警一個擒拿手,動作迅速的一手控制住方芳的肩膀,另一隻手將方芳的手別向後方,沒等大家看清楚呢,方芳已經被女警壓在包廂地面上,還是右臉著的地。

  一副冰冷的手銬啪扣住她的雙手,咔咔幾下擰緊。

  被全線壓制的方芳喊了秦玉幾聲,沒獲得回應,哇地哭了。

  再看秦玉,他抬手煩躁的抹了兩把臉,想是已經忍耐到極點,朝著哇哇大哭的方芳怒吼一聲,「行了,閉嘴吧。」

  像是被突然切斷電源一樣,哭聲戛然而止。

  同學們一個個的面面相覷,都憋著笑。

  警察把我們帶去分局,張玲扶著我,秦玉垂著頭默默的跟在後邊,方芳被女警押上警車。

  由於我是主張人,配合的把當時的情況一字不多一字不少的複述一遍,拿出當時的錄音,班長還把為了紀念最後一次高中聚會而特地準備的現場全程攝像的視頻發了過來。

  大家雖說沒能聚好這次會,但情緒還是挺高漲的,紛紛在班級群里留言,稱只要我需要證人,他們無條件配合。

  看,秦家不是萬能的,正義才是。

  警察見我頻頻的看手機,給我遞了個眼神,我毫不遮掩的把手機遞過去。

  他接過手機上下翻了翻,挑選重要的部分拍照留證。

  看視頻的時候,在看到我說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那段兒,小警察讚許的看了我一眼,眼底是壓不住的笑意。

  秦玉一直在旁邊垂頭坐著,警察問什麼,他就答什麼,說的倒都是實話。

  輪到方芳時,她終於知道害怕了,又拿出柔弱的一面,開始戚戚哀哀的哭。

  如果不是知道她的本性,就那抽抽搭搭的柔弱模樣,真能讓人柔腸百轉,捨不得責備一句。

  好在警察一身正氣不吃這一套,而且她剛剛那些堪比潑婦的行為早已暴露了她的本我。

  詢問的過程不算短,前前後後兩個多小時。

  人證物證俱在,方芳哪怕渾身是嘴也抵賴不得。

  她是錯誤一方,嚴格來說已經觸犯法律,是要記入檔案的,還會喜提五天挽留。

  作為一名高三畢業生,檔案中被記入這種事情,大學能不能讀得成都不好說。

  方芳當然明白這個道理,萬一讀不成大學,那才是真正的丟面子。

  她拉著秦玉要他動用秦家的力量幫她,秦玉不肯,她就又哭又鬧,說他不關心她,對她不好不上心,明明她是為了他出頭,結果出了事情他都不管,說他不配做個男人。

  秦玉向來好面子,自命清高,目空一切,與人說話都是垂著眼睛、一副施捨的德性,好像有多麼了不起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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