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5

2024-06-12 04:48:43 作者: 丁邦文

  鄭小光又要從省城來陽城請客。電話直接打給黃一平,語氣依然親熱且不乏客氣,卻又隱隱含有某種沒有商量或者是吩咐的成分。剛開始,黃一平並不太習慣一個不是領導的人這樣對自己說話,可是幾年交往下來,慢慢也就適應了。

  

  「好的,你放心,一切由我來安排。」黃一平雖然不像對待馮市長那樣恭敬,卻也算是相當客氣。

  馮市長的朋友、客人里,鄭小光是比較特殊的一位,這已不是什麼秘密。

  放下電話,黃一平趕緊聯繫陽城大酒店,果然晚上的包廂非常緊張,已經沒有空的了。

  「是馮市長的客人,從省里過來。」黃一平無奈,只好搬出身後的大菩薩,這才調劑出一間。

  可是那邊大堂經理也不是很買帳,放下電話前還不忘嘟囔一句:「每次都這樣!以後訂餐得提前一些。」

  黃一平也生氣,心想,都是那個大來大去的鄭小光弄的這種破事!

  在如今宴席泛濫的年代,按照一般請客的規矩,哪怕就是邀請機關里的一般辦事員吃飯,也應當履行提前預約程序,確定客人有時間了,才把飯店定下來,然後再一一通知到客人,某日幾時幾分在某某飯店某某廳恭候大駕。可是鄭小光倒好,他來陽城請客,從來就不遵守這種規矩,十之八九是忽然想起要在陽城請一次客,而且請的還都是副局長一類的實權人物。請客之前也不先打招呼,等到汽車上了省城至陽城的高速路,才給黃一平打電話,通知說要約幾個人聚聚,還特別交待一句:某某非來不可,告訴某某不要遲到。黃一平放了電話一看時間,往往離吃飯時間也就三兩個小時了。於是,趕緊丟開手頭的所有事項,約請客人,聯繫飯店,緊趕慢趕才不誤事。鄭小光的客人,主要是建、交、規、土、房等幾個局的頭頭,都與他的公司業務有關。請客的標準因客人身份和請客動機,分成兩種檔次:一般的標準,通常放在華僑賓館,每客二百元左右,喝茅台五浪液一類的國酒;好一些的哩,就放在陽城大酒店鮑翅廳,五百元甚至一千、二千元一客,喝的是歐洲或美國洋酒。如此急就章式的請客風格,會不會出現客人沒空或找藉口不來的現象呢?放心吧,基本上不太可能,至少黃一平幫鄭小光請了那麼多次客,還很少出現過。原因很簡單:鄭小光要請的也就那麼幾個人,而那些人又都是馮市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這些人都知道鄭小光和馮市長的關係,豈肯不來?再加上,每次都由黃一平出面邀請,而在那些被請的官員眼裡,秘書往往就是市長的傳聲筒,馮市長請你吃飯,敢不快來!在陽城,不要說你還在馮市長直接分管、領導之下,就算不是,也沒人會傻到拒絕這樣一位當紅權勢人物的宴請。要知道,這個城市裡,每天不知有多少人在絞盡腦汁創造機會,希望有機會與馮市長碰上一杯哩。

  鄭小光這次要請的人,無非還是城建局副局長馬大富、交通局副局長何忠來幾個,另外還有城建上的一個什麼監理,還有交通上的一個財務總監,鄭小光也說不清他們的名字,只說讓馬、何二位局長順便帶來即可。聽那口氣,就如同那監理、總監只是局長褲腰上的一把鑰匙,不過順手牽羊的事情。

  依照鄭小光的意思,地點放在陽城大酒店鮑翅廳,每人二千元標準,點名要喝一種新上市的XO,說是馬、何二位局長喜歡那種口味。

  飯店定下來了,再把電話打到馬大富、何忠來的手機上,全都欣然答應。馬大富原本還有其它應酬,一聽鄭小光要來,馬上就答應推掉。何忠來在滿口答應的同時,照例問馮市長是否參加,聽說市長不參加,卻又連聲說了幾聲「好」,不知他到底是希望市長參加,還是盼著市長不來。

  一切安排妥當了,黃一平猶豫了一下,還是走到對面馮市長辦公室,簡要報告了晚上鄭小光安排的活動。

  正在看文件的馮市長,埋著頭聽黃一平如此這般一番敘說,未置可否,只是面無表情地輕輕點了點頭,表示知道了。稍頃,見黃一平還立在面前,似乎這才愣過神,苦笑著搖搖頭說:「這個小光呀,好吧,你們忙你們的吧。」說完,又繼續看他的文件。

  回到辦公室,黃一平還是有些納悶:馮市長對鄭小光頻頻來陽城,好象是知情的,又好象有些茫然;似乎是歡迎的,但又似乎有些無奈。剛才馮市長最後那句話很奇怪,你們忙你們的吧,就好象鄭小光來請客,不是依託你馮市長的面子和名義,而是和我黃一平有什麼私交,是兩個小朋友之間的某種遊戲之類。

  納悶歸納悶,黃一平還是早早離開辦公室,提前來到酒店,確定了菜單和菸酒,甚至提前在單子上把自己的名字簽了,然後坐到包廂里,要了杯茶,趁吃飯之前的一個多小時,正好藉機歇息一下。

  不一會兒,卻有叮叮咚咚的敲門聲,隨之進來的是長相漂亮的酒店前台經理。彼此都是熟人,經理也不多加寒喧,坐下便問:「黃大秘書,酒店新進了一批上好龍井,是人家產地老闆專供中南海的特級品,要不要給你弄點?」

  黃一平笑笑說:「不要了,你那專供的特級品肯定價格不便宜,我一個小公務員哪裡喝得起喲。」

  經理也笑,說:「這有什么喝不起的呀,一斤茶才兩千五百元,還抵不上半桌飯哩。前幾天,丁市長秘書小吉在這裡招待客人,不也帶了二斤走了。」

  黃一平並不接小吉那個話頭,而是指著杯子裡的茶,自我調侃說:「就這種十塊錢一杯的茶,我也只敢偶爾嘗個鮮哩。」

  經理看看話不投機,便不再多說什麼,訕訕地退了出去。

  其實,黃一平知道這位前台女經理剛才的來意。這家由政府招待所改建的陽城大酒店,名義上仍是政府主管,其實早就搞了承包經營,而且很多項目諸如餐飲、客房、桑拿、歌廳等等部門,都分包給了各個部門的經理,剛才來的前台經理承包了商務中心,煙、酒、茶、禮品都歸她承包。能在陽城大酒店擔任部門經理以上的人,大多是市委洪書記、丁市長之類市里要員的關係人,有的甚至背倚著更上一級某位權勢領導,承包的目的絕不是為了提高服務水平,而是讓這些關係人能夠名正言順地多撈點好處。據說,這個前台經理還做在客房服務員的時候,就先後同洪、丁二位領導上過床,是橫跨委、府兩邊的紅人。她那個所謂的高檔茶葉,標價二千五百元一斤,實際最多一半價錢都不到,而這些茶葉之所以能推銷出去,況且銷路還很好,就是因為有政府機關在這裡公款簽單,說白了,茶葉落了簽單人腰包,費用則打到飯費里公款報銷。

  剛才前台經理盯著黃一平跟進來,自然也是看中了他手裡的簽單權。別看黃一平這樣的秘書,平常跟在市長後邊屁顛顛的,好象沒有什麼實權,其實卻是各大飯店、賓館、娛樂場所競相追逐、逢迎的對象。按照規定,馮開嶺這種級別的領導,無論接待什麼樣的客人,吃、喝、行、玩直到禮品都可以由財政公款支出,而且不拘檔次、不限數額、不挑地點,消費完了只要簽個字,到時候店家把單子直接拿到機關事務局領錢就是。照理,領導招待的客人,也只有領導才有簽字報銷的權力。可事實上,但凡有簽字權的領導,一般都不會在消費單上親自簽字。一方面,這邊陪著客人酒足飯飽談笑風生,那邊服務生把消費帳單遞上來簽字,應是大煞風景的事情;另一方面,現在審計之風盛行,什麼離任審計、晉升審計、年度例行審計等等,哪個領導願意因為吃飯、娛樂、禮品這樣的事挨上審計這個麻煩?因此,簽字大權往往就毫無疑問地轉讓給了秘書。

  黃一平就經常有這種機會。比如今天幫鄭小光請客,名目是省里來客,主人是馮市長,最終消費單子上卻簽著黃一平的大名。這種簽單權,在很多秘書來說又成了一種特權,時常有人用來為自己謀些私利。黃一平知道,那個丁市長的秘書小吉,就很會利用這種簽單權,經常從一些飯店、賓館往家拿煙拿酒拿禮品,據說有時連廚房裡的螃蟹王八也朝家拎。這樣的現象,在秘書圈子裡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或者也勉強可算是一種潛規則,可黃一平就從來不做這種偷雞摸狗的勾當。他覺得,同是市長秘書,自己和小吉那號人有著本質的區別,他不想因為貪圖一點蠅頭小利,失去了作為領導秘書的尊嚴,辜負了馮市長對自己的信任。

  這,也許又是對馮市長那個「不俗」評價的一種註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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