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這難改的本性
2024-06-11 02:47:03
作者: 黑瞳叔
晚上八點左右我開著路虎載著小樓來到了小樓在市里租住的出租屋前。
房子在市裡的棚戶區,是一間平房。這棟房子還是我身上掛著警方的通緝藏身在夏婉約家時,小樓為了找我才租的。
房子小樓總共交了一年的租金,但總共加起來也沒住幾天。
「我在車裡等你,你自己進去吧。把那些東西……全帶上!」我停下車沒熄火,支著車大燈扭頭沖副駕駛位的小樓開口道。
小樓嗯了一聲,伸手推開車門直接就下了車。
等小樓離開後,我點了支煙,一邊抽著一邊靜靜的透過車窗看向窗外。
方遠笙長生不老且還是活物的事情讓我一度心煩意亂,甚至有些事情讓我完全想不通!
之前方遠笙在方家莊內不惜拿顧輕語的生命設了一個圈套,讓我誤認為自己是方家人,自己才是方啟明,而他卻是封家的封言!一開始,我一直不理解他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但自從剛才知道他是方家的人且還是活物時,我就隱約有了答案。
首先,完全可以肯定的是,李開並不知道『活物』、『死物』到底是誰,長什麼樣!他唯一知道的是活物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身體裡的基因和血液細胞與常人不同,恢復、再造的能力比常人高出數十倍乃至百倍!但他完全不知道『活物』是誰!
也正因為此,方遠笙才給我身上貼一個『方家』的標誌,而我在那一刻開始就有可能會成為那個『活物』!這麼做,危險肯定會隨時伴隨著我,但事實證明一路走來雖有驚但卻完全沒有險。但這並不代表是李開不想動我,而是一直顧忌著北京孫家的存在!
到了這裡,剩下的一切我都已經想開了。
事實上方遠笙和方延卿一直站在同一條戰線上,至於他們是什麼時候聯合在一起的……我也已經知道了答案。
記得在我完全被蒙在鼓裡不知道這些事情時,曾帶著方遠笙回了一趟家,並且他還曾和方延卿以及我父母單獨聊過!我想,在那個時候他們其實就已經把問題給說開!因為從那天開始,方延卿就離開了浮山村且去了北京!
那時,方延卿給出的藉口時,不想回答我追問的問題,因此躲了出去。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事實上這些都在方遠笙的計劃之內!他如果要保住他自己,把『方家』的標籤和『疑似活物』的標籤貼在我身上,那就必須保證著我的安全,畢竟……接下來的很多事還能用的上我!
該怎麼保住我的安全,該用什麼和位高權重的李開衡量?
答案只有一個。
北京的孫家!
因此,方延卿在那一晚之後就離開了自己居住數十年的浮山村,趕往了北京。
想到這,我徹底明白過來當初方遠笙為何要把我包裝成方家人。因為他才是真正的活物,他才是真正的方家人。他需要用這種掩飾的方式來自保…準確的說,這整起事件內,他是主角。而其他人,都只是配角和棋子,包括我在內。
這個問題是想通了,但我完全想不通二十五年前方延卿到底為什麼要殺方水生從而保住自己。
這又和誰有關係?他這麼做,又是因為什麼?
我按下車窗,看著車外靜靜的抽著煙沉思著。
下車後小樓快步走到自己租住的平房前拿出鑰匙將緊縮的房門打開。進屋後,小樓『啪』的一聲順手將屋子裡的燈打開。
白熾燈瞬間亮起,將這間也就二十多平米的小屋照亮。
平房的地面上鋪著劣質的木質地板,小樓三步並兩步的走到床邊時踩的地板『咯吱咯吱』作響。來到床邊後,他伸手拽起床頭用力的將床往旁邊拉了拉,將床底的木板漏了出來。
小樓掃了一眼木質地板隨後蹲下身子用手指硬生生的將靠牆的兩塊木質地板摳了出來,跟著就看到了木板下面連水泥都沒鋪的鬆軟土地,而他所掀開的木板正下方卻有一個被挖開的洞,趁著屋內的燈光可以看到很小的坑裡放著一個黑色的帆布包。
小樓伸手拽出帆布包並且打開看了一眼,只見帆布包裡面靜靜的躺著五把漆黑的仿54!而這五把仿54還是上次屍門的人去夏婉約樓下殺我時被小樓搶到的,那之後這幾把槍小樓沒丟掉也沒用過,一直藏在自己租住的房子裡。
見帆布包里的槍一把不少的放著,小樓咧嘴一笑原封不動的將木板放回去,又把床歸置到原位,隨機才拎著帆布包關上大燈、鎖好門走了出去。
快步走到開著車大燈路虎前小樓伸手拽開副駕駛的車門坐了進去,並且拍了拍手裡的帆布包扭頭對我說:「一個不少,都在呢。」
「走,去見見你說的那個泰叔。」我將手裡的菸蒂彈出窗外,隨後關上車窗。
「嗡!」
路虎攬勝起步,緩慢的駛離棚戶區。
另一頭,緬甸小勐拉。
一輛掛著緬甸牌照的牧馬人開著大燈靜靜的停在一條狹長潮濕的胡同口旁,車內明智坐在駕駛位,後排座椅是明徵和容顏。
「不是說好晚上九點嗎?怎麼還沒來?」容顏低頭掃了一眼手腕上的手錶,皺著眉問向明徵。
明徵抽著煙正要說話時,忽的看到胡同內多了一個人影,於是立馬伸手指了指胡同說:「人來了。」
「二明在車裡待著,咱倆下去。」容顏扭頭掃了一眼胡同,順手拿起手邊鼓鼓的牛皮紙袋,隨即推開牧馬人的車門走了下去,明徵緊跟其後。
二人下了車以後溜溜達達的走進了胡同,並且和從胡同另一個入口進來的人影碰頭。
見面後容顏和明徵才發現來的人年紀估摸著也就三十出頭,他的穿著打扮很普通隨意,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廉價的地攤貨。最重要的是此人極為邋遢、不修邊幅,頭髮黏糊糊的粘在一起,渾身散發著熏腦袋的酸臭味和菸草味。
但這青年卻不是空手來的,他雙手還將一個東西環抱在懷裡。
容顏皺著眉掃了一眼這青年,眼神中透漏著說不清的厭惡。
「帶了來?」明徵面無表情的看了一眼青年,低頭一邊裹著抽了一半的香菸一邊問道。
青年『啊』了一聲,一開口才發現也是中國人,他騰出一隻手,伸手掀開蓋在懷裡東西上的一塊黑布,隨後就看到一個模樣也就十個多月左右大的嬰兒。
嬰兒唇紅齒白,小臉紅撲撲的縮在襁褓中,眼睛緊閉長長的睫毛略微抖動,顯然是已經睡著了。
明徵看著嬰兒眉頭微微一挑,將手裡的香菸丟在地上用腳踩滅,隨後就要伸手把嬰兒抱在懷裡。但抱著嬰兒的青年卻往後退了一步,看著明徵和容顏嘿嘿笑著說:「咱是不是還差點事?」
「……」明徵舔了舔嘴唇,扭頭看向容顏,容顏冷漠的伸手把鼓鼓的牛皮紙袋遞給青年。青年用騰出的手接過牛皮紙袋,這才把嬰兒遞給明徵。
明徵動作很輕的將嬰兒抱在懷裡,隨後語氣毫無感情波動的對青年說:「從現在開始你欠賭場的錢一筆勾銷,這裡面是之前說好的十萬。」
「謝謝、謝謝。」青年將牛皮紙袋打開看了一眼,隨後雙手合十點頭哈腰不斷的對明徵和容顏鞠著躬。
明徵多一句話沒說,抱著嬰兒轉身就走。容顏看著低三下四的青年,忍不住開口罵了一句:「十萬不算多但也夠你干點正事的了,別他媽沒完沒了的賭了,有啥用啊?」
「媳婦跟我離婚跑了,孩子也讓我賣了,都混成這樣了我還賭啥?肯定不賭了。」青年呵呵一笑道。
容顏聽到這話眼神更加厭惡的掃了一眼青年,轉身就走。
出了胡同後明徵抱著孩子拉開牧馬人的車門,與容顏一同上了車,而坐在駕駛位的明智直接發動起車子把車開了出去。
「你和他廢那麼多口舌幹啥?就這種人你和他講再多的大道理都沒用!」牧馬人車座後排,明徵小心翼翼的抱著懷裡的孩子,聲音很輕的對容顏說了一句。
容顏緩緩的吐了口氣,說:「看著這孩子我就覺得心疼,上輩子得作了多少孽才能攤上這麼一個爹?都說他媽虎毒不食子,他倒好,轉身二十萬就把自己親兒子給賣了,拿錢走的時候一句捨不得都沒說……操。」
越是往下說容顏越是覺得諷刺,忍不住搖頭很罕見的罵了一句粗話。
「都說鬼可怕,但你永遠不知道人心這玩意陰暗起來有多可怕、有多嚇人。」明徵譏諷的一笑,隨後搖著頭說:「他這種人已經無藥可救,一點不跟你撒謊,如果剛才你要阻止他賣孩子他能為了十萬塊錢跟你急眼你信不信?」
容顏張了張嘴,默然無語。
「我跟你打賭,十萬塊到他手裡百分百撐不到明天,他今晚就得進賭場。」明徵語言簡潔卻又斬釘截鐵的再次開口道。
容顏搖著頭仍舊無言。
也正如明徵所說,拿了賣孩子得到十萬塊的青年轉身就進了小勐拉的一家賭場。短短三個小時的時間,十萬塊的籌碼就已經縮水到只剩下兩萬多一點。
有句老話說的好,叫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本性難言難表,而有的人其實就是這個樣子。即便你給他穿上了龍袍,他也不像是太子,也擦不乾淨他刻進骨子裡、融入血液中的骯髒本性。
晚上十點我開著路虎攬勝載著小樓將車停在了一座大廈門前。
車剛挺穩不到兩分鐘的時間,一位留著短寸年紀看起來約莫有三十六七歲左右的中年就走到了路虎攬勝旁,並且拉開後排座椅的車門上了車。
「泰叔!」小樓坐在副駕駛位扭頭看向後排的泰叔,咧嘴一笑招呼了一聲。
泰叔身材壯碩一臉的橫肉,單看長相就給人一種不是善茬的感覺,但他的說話風格和言行舉止卻很有意思。
沖小樓點頭打了個招呼以後,泰叔看向我似笑非笑的說:「誒,我見過你。上次你來過這,也是開著這輛車牌號787的路虎。」
「呵呵。」我輕聲一笑,從扶手箱拿出香菸遞給泰叔一支沒有接他的話,而是問道:「最近怎麼樣?有什麼異常嗎?」
「沒啥異常,這麼長時間那姑娘一直過著兩點一線的生活,除了來這上班就是回家。」泰叔大大咧咧的伸手接過煙放在嘴角歪著腦袋點燃,一邊抽一邊輕笑話裡有話的對小樓說:「樓,你這十五萬可給的有點冤了昂,我這整天啥事沒有,就開著一輛破捷達跟著這姑娘……」
小樓沒接泰叔的話,扭頭看了我一眼。我舔了舔嘴唇,輕聲道:「泰叔你放心,肯定不能一直讓你這麼待著浪費時間。我這幾天要辦點大事,這邊你多注意一下,如果沒動靜的話這幾天過去以後你就可以走了!如果有動靜的話…你得幫我多照看著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