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6章 奇怪的婦女
2024-05-01 09:30:00
作者: 異青人
韓昀視線看向不遠處圍觀的人群,若有所思嘀咕了句:「不知那人會不會來?」
「誰?」於淼淼顯然沒懂韓昀意思。
「十幾年前廟內發現了四個聾啞兒童,那人應該來了。」韓昀緊皺起眉頭,視線挨個掃視圍觀的人群。
「到底是哪個人?」於淼淼依舊很懵。
「那個當年莫名其妙給廟裡扔錢的人。」韓昀不緊不慢地解釋:「不僅一次送錢送衣服,送的還是小孩所穿的衣服。」
「啊,我想起來了,周生說的。我們猜那個送錢送衣服的人很可能跟周生撿來的孩子有些關係。」於淼淼恍然大悟,緊接著也將目光投向了人群:「那人會來麼?」
「相隔十幾年,同樣的位置,又出現了人命案,如果那人還活著,應該會過來看看吧?」韓昀若有所思地說,然後她將視線落在了人群中一位婦女身上。婦女穿著樸素,頭髮略顯凌亂,眼神中滿是茫然,當韓昀的視線看向她時,她則底下了頭躲避。
韓昀想了想,邁動步伐朝人群那邊走去,婦女見人走了過來,便轉過了身想要離開。見狀,韓昀加快了步伐,並喊了句:「等下。」然而聽見韓昀的聲音,她也加快了步伐。韓昀乾脆跑了幾步,穿過人群追了上去。婦女跑不過韓昀,最後被韓昀攔了下來。
「你跑什麼?」韓昀追問。
「沒……沒跑。」婦女眼神躲閃,磕巴地回答:「我尋思……尋思該回家了。」
「你家在哪?」韓昀問。
「就……就這附近。」婦女說道。
「我猜到了,否則你也不可能這麼快就跑過來看了熱鬧。」韓昀深吸口氣:「身份證拿出來我看一下。」
婦女摸了摸,然後說:「走得急,沒帶出來。」
「號碼總記得吧,報一下。」韓昀拿出手機。
婦女磕磕巴巴地報了號碼,然後說了自己名字:「我姓馮,叫馮委蓮。」
「這附近的房子是租的還是買的?」韓昀問。
「買……買的。」馮委蓮回答。
韓昀將信息記下,然後對她說道:「行了,沒事了。沒做虧心事,記得下次別跑。」
「知道……知道了。」馮委蓮見可以走了,便點頭答應下來,隨後加快步伐離開。韓昀回到破廟,將身份證號跟姓名交給了於淼淼,然後說道:「查一查這個人吧。」
「你覺得會是她當年給破廟送錢的?」於淼淼詢問。
「不知,但年齡看著沒那麼大,能有四十歲?只是穿著看上去年齡像五十多歲。」韓昀微皺起眉頭:「要是按照四十歲算,那二十幾年前她應該也才十幾歲吧?不太可能成家生子,更別提丟棄孩子了。」
「十幾歲偷吃禁果不知懷孕卻意外生下孩子的事件也比比皆是。」於淼淼說了句,然後將身份證號碼發給了警局內勤。
「發現屍體的是警察?」韓昀若有所思詢問。
「是的,昨天蔣春不是讓人注意破廟廢棄工廠之類的地方麼,今早警察路過便直接進來查看,誰承想進來便看見了一具屍體。發現屍體的警察是這附近派出所的片警,昨晚警察局給各區派出所下達的指令,早上本是過來上班順道進去瞅上一眼。」於淼淼指了指不遠處:「就是那位警察。」
韓昀看過去,發現屍體的警察二十多歲的樣子,穿著便衣,身姿挺拔。
「我們還在破廟裡發現了幾個腳印。」一旁警察說道。
「看看去。」於淼淼轉身走進破廟,韓昀也跟了進來。腳印並非在左側,而是右側,有兩三個「|鞋印較大,應該是男性?」
「應該。」警察蹲下說:「我已經將腳印留下的紋理印了下來,不過,我覺得兇手很可能穿著李組長的鞋子來犯案的。」
「為何這麼說?」於淼淼問。
「剛才韓顧問說頭髮可能是李組長的,這讓我想起李組長常穿的鞋子,貌似鞋底也是這種紋理。」警察解釋道:「前段時間李組長還說那雙鞋子因為舒服,他買了幾雙同樣的,看著是一雙,其實不是,還推薦我們也去買。所以我有些印象。」
「嫁禍之心越加明顯了。」於淼淼皺眉。
「可屍體在那邊,從血跡,以及牆壁上血跡的噴濺來看,殺人者應是在那邊殺的人,為何卻在這邊留下了腳印?」韓昀看向警察:「兇器沒找到吧?」
「還沒。」警察回答。
韓昀又看了看腳印所踩方向,然後看向破廟角落。角落也有一些雜草,他走過去用腳將雜草清乾淨,發現台子後面有個洞。
洞比拳頭要小,應該是老鼠洞。韓昀左右找了找,找到一根木棍朝裡面探了下,挺深的老鼠洞。韓昀拿出手機照亮,然後整個身子趴下去朝老鼠洞裡看了看,裡面似乎有什麼東西,被手電筒的光亮一晃有些反光:「這裡面有東西。」
「想辦法弄出來。」於淼淼隨即吩咐道。
警察又喊來個人找到工具,將洞口撬大些,伸手進去摸,很快便拿出了一把沾滿血漬的匕首。「兇手是在那邊跟韓子成對話,並出其不意將其殺害,隨後將兇器隨手扔進了老鼠洞後,又從這邊離開,而且腳印肯定是故意留下來的。同樣的地面,只有那邊留下了,可見是故意使勁兒踩踏造成。這些明面證據都沒啥用,故意留下針對李鐵雲的。」韓昀直了直身子,深吸口氣說:「從殺害孔翠跟如今的韓子成,手法上來看兇手還是蠻有經驗的,直接戳中要害,就算以前沒有殺人前科,應該也是練習了無數次。」
「韓顧問說得在理。」法醫直起身子說:「孔翠也是一擊斃命,眼前這具也是,兇手穩准狠,應力氣很大。與之不同的是,眼前這具屍體,兇手捅了人後似乎怕目標叫喊,於是捂住了嘴。但死者被握住之處沒有留下任何指紋,淤青較為平坦,由此可見,兇手是戴著手套行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