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蜉蝣(3)
2024-06-07 02:06:44
作者: 裟欏雙樹
這天清晨在下雨,河水多得漫了出來,淹死的小獸的屍體時不時被推出來。
他蹲在山洞門口,手裡舉著一片芭蕉葉遮雨,眼前只有灰黑的亂石,身後只有空無一人的死寂。
他被拋棄了。
昨天山洞裡還有他的族人,父母,兄弟姐妹,今早一覺醒來,就只有他一個了。
他們走得乾脆而且乾淨,連平日裡用的鍋都帶走了……
大概,他還不如一口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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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越來越大,他卻不想再回到山洞裡,寧可讓雨水在芭蕉葉上淌成一條小河,再落到自己腳上。
身為一隻狼人,速度與力量是與生俱來的標誌,也是賴以生存的方式,但……他低頭看著自己的左腿,用力地捶打下去——不痛,一點都不痛,完全沒知覺。
他一生下來左腿就是跛的,沒有知覺,沒有力氣,族人們奔跑跳躍時,他只能羨慕地看著,大概雙手也受了牽連,連比他年紀小許多的傢伙都能一拳擊碎一塊石頭,他卻連搬運一桶水都吃力。
狼人是半妖半人的存在,兇猛的天性讓他們一生都在戰鬥,占山為王的老虎與巨蛇,試圖活捉或者以殺死他們為榮的收妖人,惡劣的天氣與疾病,都是他們的敵人。狼人是人,卻得不到作為人應得的對待,狼人是妖,卻又沒有妖物應有的壽命,在妖的眼裡,他們是人,在人的眼裡,他們是妖。不過百年的壽命,活得比誰都尷尬,都艱難。
所以他對於被拋棄這件事,並沒有什麼怨恨。他這樣的傢伙,註定是整個族群的拖累。老實說他的聽覺也不及同族們靈敏,被收妖人跟蹤也不自知,那次若不是兄長出來巡視時發現他被尾隨,天知道後來會發生什麼。
沒用的東西,本來就該扔掉。
可是,他還是想再等等,萬一呢,萬一母親或者兄長會回來呢。
雨小了,停了,山洞外還是只有石頭,沒有親人。
雨又大了,天黑了,他看見的還是石頭。
他等了七天,除了一頭野豬兩隻兔子來過,沒有別的活物了。
嗯,他們不會回來了。
他不是第一次往人類聚居的地方來了,狼人不是野人,常住山林不代表與世隔絕,相反地,他們偶爾也以人的面目往紅塵俗世里走,用人類的方式換回各種物品,甚至不乏有同族選擇離開深山,從此輾轉人世,隱姓埋名。但,大多數狼人依然留在原處,因為他們說,在山裡生活,要跟天斗,出了深山,就要跟人斗,他們不怕天災,怕人禍。
以前,他都是隨著兄長往人世來,拿野味或獸皮換米麵,狼人也不是只吃肉,人類種出來的糧食也很香,可惜他們學不會,他們的食譜里只有生肉與烤肉,市集上隨便一家小店裡的菜譜對他而言都是個宏大而奇妙的世界,同樣的食材,人類怎麼就有那麼多的花樣。
兄長回答不了他的問題,而他也沒有機會再向兄長提問。紅塵滾滾,江河萬里,從此只得他一人。
那天,他在人來人往的街市一角從日出坐到日落,直到餓得頭昏眼花才做出了決定——不回山里了,他連還未成年的野豬都打不過,或許,混跡人群,做個普通人會有活路。
首先,要填飽肚子,要在人類的地方填飽肚子,就得有錢。
他鼓足勇氣選了一間有個看起來很面善的老闆的飯館,說自己什麼都能幹。老闆說,正好缺個雜役,你來。
他覺得這真是個太好的開始,哪怕每天有洗不完的碗,擦不完的地,劈不完的柴,哪怕每天只有早晚兩餐飯,飯里的饅頭太小,鹹菜太咸,粥跟清水沒兩樣,他還是吃得津津有味。在這裡,他不是任何人的包袱,他只是那個叫小郎的雜役,他覺得安穩。
一個月後,放工錢的日子,他被老闆攆了出去,理由是老闆的女兒說她丟了一隻珍珠耳環,而那天只有他進過她的房間。他笨拙但堅決地辯解,說那天只是把她交給他洗好的衣裳送過去,放下衣裳就走了,莫說偷,他連見都沒見過什麼珍珠耳環。老闆跟他的女兒都憤怒了,連推帶搡把這個跛腳的少年推出了大門,連啐帶罵讓他滾,再不滾就報官抓他。
他怕被抓,聽說被抓進官府的人會被打得皮開肉綻,有罪未必受罰,無罪未必被赦,反正人世的規則,他還不是很懂。
他被打出來時,有人圍觀,各張面孔都抱著看戲的姿態。他灰溜溜地爬起來,離開時,有人在背後竊笑:「老劉那鐵公雞,雇雜工從來都不花錢的……這都是第幾個被攆走的倒霉蛋啦哈哈?」
並沒有人關注他的去向與未來,他跟來到這裡時一樣,獨自頂著夜色一瘸一跛地走了。原來,長相跟善良沒有必然的聯繫,他飢腸轆轆地想。
他不再去飯館謀生了,去了一間客棧,主要的工作就是把客棧里的所有垃圾包括夜壺馬桶清理乾淨,搬運出來的垃圾還不能馬上扔掉,他得在熏天的臭氣里從垃圾堆里尋找還有什麼可以再利用的東西,掌柜說最需要注意的,是有沒有粗心的客人把荷包或者別的值錢物當垃圾扔掉,雖然這種事不會太多,但每一天都不能放棄尋找。他從垃圾里找到過銀手鍊、絲帕,印章……原來粗心的人真的不少。所有東西都交給了掌柜,哪怕一條普通的手鍊都能讓他喜笑顏開,即便他已經夠有錢了。
不過,不到一個月他又被趕走了,原因是他把一錠裹在油紙里的銀子還給了那個帶著病兒去京師求醫的婦人。
肚子餓,得吃飯啊,但是要吃飯的人那麼多,隨便一個地方只要貼出「招工」二字,很快就會人滿為患。他好多次都被擠出來。最後他只能去做誰都不願意做的事,幫街市上那個瘦得像風乾的老臘肉一樣的老頭運送屍體,世上天天都有人死去,不愁沒有生意。但是,做了不到七天,他被嚇跑了,那天老頭讓他大半夜送屍體去亂葬崗,去那裡的路太窄,有一段路連板車都通不過,只能靠人力背過去,他背著那流浪漢的屍體,才走了幾步路就噗通一聲跌倒,沉重的屍體壓在他身上,恰巧一陣陰風掠過,仿佛有人往他後脖上吹氣,他汗毛乍起,拼命掙扎出來跑掉了。但第二天他就後悔了,畢竟老頭沒有虧待過他,運送一次就會付他一次的工錢。他去求老頭讓他繼續做這份工作,但老頭只是斜睨了他一眼,指了指一旁那個矮胖敦實的年輕人,慢吞吞地說:「已經有人替你了。」
什麼時候,連這份工作都變得如此搶手了……
身上本就不多的錢很快花光了,他在熙攘的人流里茫然張望,難怪狼人要住在深山裡,要在人世中活下去太艱難了。
他偷了一隻燒雞,還沒來得及咬一口,失主就追到了,他直接被扭進了衙門,昏昏欲睡的縣官讓他賠錢,他說沒錢,於是挨了三十大板。
漏水的破廟裡,他趴了三天,在臀部的疼痛中回顧了自己糟糕的一生,得出的結論是——沒必要再活下去了。
左也不對,右也不對,無論做什麼,都是失敗的。
他在餓暈過去之前,看到了一條麻繩。
上吊不知道會不會難受,不過比起回到深山中被豺狼虎豹撕碎吃掉,這種死法可能會舒服一點。
於是他上吊去了,但破廟的橫樑被他吊垮了,沒吃飯還這麼重,也是一言難盡。
活下來的他突然找到了人生的新目標——如何不難受地結束自己的生命。
割腕?太疼了吧……
跳崖?萬一一下子沒摔死……
服毒?連買砒霜的錢都沒有……
要不就靜靜躺在這裡等死?可是肚子餓的感覺太煎熬了……
記得這附近有片湖水,不如投水自盡!噗通一下,一了百了。
就這樣吧!
他掙扎著爬起來,一瘸一拐地出了破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