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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沙為鹽:重建倫理合理的社會

2024-06-01 15:47:56 作者: 周月亮

  假若陽明一直在此經營,不會出現後來的反覆,也不會有陽明寄託不終的歷史遺憾。在他離開廣西之前,所有問題都處理得相當漂亮。

  當地土著頭目也真心服他,既懾於他的威名,也贊成他的舉措。他也真心既為百姓好又給朝廷辦事。他認為二者是一致的,只有民安才算國定,只有民富才算國強。他那「無」的智慧告訴他,天下本來沒有對立的事物,只是人們非要把它們對立起來。結果是分則兩傷,現在是合則兩美。他充分承認當地少數民族的特點,再三向朝廷強調不能一味地用漢法統治他們,他迷信風俗統治,強調教化的力量。

  

  他一舉平定田州之亂,號稱是百年未有的盛事。陽明為了長治久安,推薦了一批幹部,提議改建當地的體制,如將田州的府治遷到平坦的地方,還有一些本是無可爭議的合理建議,卻遭到京城裡養尊處優的官僚的百般挑剔。他們要反覆審核,以顯示他們既高明又重要。

  陽明能做的就是復興儒學,在思田興辦學校。他認為用夏變夷,宜有學校。但剛剛停息戰火,滿目瘡痍,人們紛紛逃竄,還沒有受廛之民,想建學校,眼下是顯得不著邊際的事情。這更顯出陽明理想主義的心性。他發文命令提學府道,但有生員(秀才),不管正式的還是增補的,其他各地願意來田州府學附籍入學的,一律歡迎。先派教官相與講習,打出旗幟來。等建成學校,就將各生徒分發該學肄業、照常增補廩膳生員、推薦貢生。同時倡行鄉約制度,推廣他在南贛建立的村社自治的經驗:由公正果斷的鄉約主持討論約中會員的操行要事,表揚善人善事,糾察有過錯者,有彰善簿、糾過簿,隨事開引,美化風俗。

  這是一套兼采宗法閭巷管理制度及道教功過格考評的方法,陽明意在建立倫理上合理的社會。鄉約和十家牌法是建立一種私人互動的聯盟和夥伴模式,經濟上公布帳目,政治上是對全體成員進行管控,這些都是手段,目的是建立倫理規約。倫理支配的社會就是一個大學校了,進行的是懲惡揚善的終身教育。公開的讚揚、公開的批評,在忠誠誓言的氛圍中開會,每個人都自發地檢討自己的過失。鄉約作為社團中的領袖主持會議、評點會員功過、嚴格保護告密的檢舉揭發的,「隨事開引,美化風俗」,讓約中的會員過有紀律的組織生活。鄉約與十家牌法成龍配套地將自然分散的百姓組織了起來。這種做法在那個歷史時期是用社團形式挽救了村社崩潰的頹勢。所以有必要於此隆重插評陽明從臥治廬陵開始,在南贛和這裡大見效果的村社自治之制度設計。這套體制性的東西對中國社會的影響大於他的語錄,他的語錄主要在讀書人中傳播,這套制度被加加減減地一直實行著,如同他的「團練」被曾國藩拿來打敗了洪秀全。

  當時,依據慣例又有調集狼兵的提議。民間早有諺語「土賊猶可,土兵殺我」的怨聲。陽明堅決否定了這個方案。他說:「用兵之法,伐謀為先;處夷之道,攻心為上。」對當地瑤族來說,現在首要的是讓他們心服,用兵威把持不是可久之計。調集遠來的客兵,他們不肯為用,百般求索、極難對付,耗費資財,「欲藉此以衛民,而反為民增一苦;欲藉此以防賊,而反為我招一寇」。所以斷斷行不得。

  他一方面調武靖州的土兵,讓他們分成六班,每班五百人,輪流駐守在潯州城外,不得與民雜處,杜絕擾民的可能。然後施行他在江西嘗試成功的十家牌法,一方面互相監督,一方面聯防強盜,一村有事,鄰村救援。培養他們自治的能力。另一方面,天助他成功,當初姚鏌調集的湖南兵,因當時底下的人跟姚鏌搗亂,故意錯發軍令,廣東等地的就因錯了而不來,湖南的則在姚鏌罷官後才到,使姚鏌不能奏凱,卻使陽明有了現成的重兵。

  他沉機不漏,還是建學校,興禮樂,讓當地人在婚喪嫁娶中接受教化。他在南寧興辦了學校,這裡基礎好,一舉成功。他起用一些降級官員,讓他們主教敷文書院,循循善誘,漸次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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