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別有用心
2024-04-30 19:40:42
作者: 龍潭散人
高雲向凌可芸的傾述中,曾提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高雲的酒量屬於中等水平,一二年三月八號,她跟幾個女同學聚會,晚飯喝了一些白酒,平均每人大約三兩左右,當時大家都沒有什麼醉意。
從飯店出來時間還早,有人提議去KTV唱歌,再喝點啤酒。當天聚會的包括高雲在內,總共有六個人。到了KTV後,要了一間定有最低消費標準的包房。所謂的最低消費標準,就是一個688元的酒水套餐,其中包含兩件啤酒和水果小吃。
那天大家是AA制消費,負責結帳的人,第二天在群里發了帳單,每人差不多應分攤115元。由此可知,當晚大家喝完那兩件啤酒後,沒有再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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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啤酒24罐,兩件啤酒每個人平均8罐。這對高雲來說,確實有點超量。但也不會醉得意識全無,連自己怎麼回到家的都不知道。因此高雲懷疑,那晚在車上昏睡後,她可能中了迷藥。
如果高雲的猜測屬實,那就又牽扯出一個問題,等候在夜魅KTV外的那名司機,怎會預知高雲會上他的車?並且事先備好迷藥?
若是換一種假設,高雲那晚從KTV出來時並沒有喝醉,她還會在昏迷中回到自己的家嗎?
「肯定不會啊!」芮雪立馬否定了凌可芸的假設。「要是高雲當時沒醉,就會上一輛正規計程車,後面所有的事都不會發生了。」
「對,我也是這樣想的。高雲上的那輛車,可能不是林城任何一家計程車公司的正規計程車。但車輛外觀顏色,容易讓人誤以為那就是一輛計程車。可還是有一個問題,這個司機怎麼知道,高雲會上他的車?」
簡逸與侯峰同時搖頭,午夜十二點後,正是夜場散客的時間。每天晚上十二點至凌晨一點半,夜場外的馬路邊,都停滿了等客的計程車,高雲恰好坐上那輛車的機率可以說非常低。
「一般來說,很少會有私家車,噴成與計程車相似的顏色。反正我是沒見過,有誰把自己家的車,改色成綠白相間或藍白相間。」侯峰覺得高雲上的應該就是計程車。
「林城的計程車,主要有三種顏色,除了綠白和藍白,還有一家公司的計程車是橙色,只有車門上噴了一條白漆。」芮雪經常見到橙色的私家車,只是車門少了一道白漆而已。
簡逸輕輕搖頭,「我們現在要考慮的不是那個司機開著什麼車,等在夜魅KTV門口。而是儘快核實,三起命案發生時,韋永達和蘇展兩人的不在場證明。」
侯峰默默點頭,沒有真憑實據,任何猜測都無濟於事。
「可芸,你先回去好好休息,這兩天就協助芮雪,核實蘇展的不在場證明。」簡逸做出了工作安排。
「好,那我先走了。」
凌可芸向侯峰和芮雪打了個招呼,便離開了刑警隊,簡逸幾人也各自回了宿舍。
根據杜晨找到的線索,劉勇和成山在西豐縣,擴大範圍全面接觸汪芹的社會關係。但卻未發現,汪芹遇害前,曾與穿登山鞋的人有過接觸。
西豐警局的饒海濤這幾天忙昏了頭,重啟調查汪芹案,對死者家屬無異於一記重磅炸彈。汪芹的母親蒙珍蓮天天守在刑警隊,要求警方立即抓捕林清渠,聲稱此人就是謀殺汪芹的兇手。
可林清渠被4S店辭退以後,就離開了西豐縣,後來汪家給汪芹辦的葬禮他也沒有露面。饒海濤和劉勇、成山去了林清渠家三次,其家人才透露他現在在林城一家汽貿公司工作,並告知警方林清渠新的聯繫方式。
劉勇聯繫到林清渠,此人表示,他與汪芹離婚後便沒了聯繫,完全不清楚汪芹出事前的任何情況。
事實也的確如此,據汪芹的家人和同事反映,林清渠與汪芹離婚後,兩人就沒有再見過面。汪芹十分憎惡林清渠,誰在她面前提到這個花心的男人,她都很不高興。用汪芹同事向嵐的話來說,就是汪芹偶然遇見林清渠,都會繞路走。
饒海濤再三核實了汪芹遇害時,林清渠的不在場證明。結果與一年前毫無出入,林清渠確實不具備作案條件。
通過與汪芹租住處的鄰居接觸,劉勇也證實饒海濤當初的調查並無錯漏。一四年七月四號晚,汪芹沒有在住處吃飯。當天下班後,汪芹回到住處換了一條色彩鮮艷的裙子就出門了。
汪芹的屍體是七月五號早上六點被發現的,四號晚上汪芹出門後,一直沒有回家。屍檢報告顯示,汪芹的死亡時間是凌晨一點左右。沒有任何人知道,從汪芹出門到遇害前這幾個小時,她去過什麼地方見過什麼人。
發現屍體的現場,是鏡湖公園的水潭。劉勇和成山一到西豐,就先去看過案發地點。這所公園是公益性免費公園,24小時開放。水潭在公園後方,周圍比較僻靜,平時晚上十點以後,基本上沒有遊人駐足。
鑑於鍾敏案的情況,劉勇向饒海濤提出一種懷疑,發現屍體的水潭,也許不是案發第一現場。但饒海濤根據現場勘察報告,堅持當初的判斷,認為汪芹就是在水潭邊遇害,而後跌進水中。
但饒海濤仍然無法確定,汪芹遇害前的活動軌跡。
向嵐與汪芹在同一間辦公室上班,七月四號是星期五,整整一個白天,汪芹都沒有提過,她晚上有什麼事。但向嵐感覺,汪芹下班的時候,心情好像還不錯。
這一點從汪芹的鄰居口中也得到了證實,四號下午六點半左右,汪芹穿著一條漂亮裙子出門,遇到樓下的鄰居,還笑著打了招呼。
汪芹出門時穿的是細跟涼鞋,這種鞋不便於長時間行走。劉勇懷疑,當晚汪芹要去的地方應該不遠,或者有人開車來接她。但當時汪芹沒有吃飯,她那個時間出門,顯然是約了人共進晚餐。
饒海濤組織人手,帶著汪芹的照片,向縣城裡所有適合男女朋友約會的飯店、酒店、簡餐、咖啡廳等場所了解情況。直到今晚九點過,才在靠近鏡湖公園的一間西式餐吧找到一些線索。
有位餐吧的服務員認出了照片中的汪芹,她隱約記得見過這個穿著漂亮裙子的女人。並且能夠肯定,一年前見到汪芹時,汪芹穿的就是照片上這條裙子。
汪芹這條裙子是在縣城一家有名的女裝店買的,花了她大半個月的工資。餐吧的老闆娘也有一條同款,所以那位服務員對此印象深刻。
但劉勇問到汪芹與何人在餐吧用餐,服務員就答不上來了,只知道有個男人跟汪芹在一起吃飯。對於那個男人的衣著相貌,早已沒有什麼印象。
不過餐吧的營業時間只到晚上十點半,服務員記得那個男人先走,汪芹快打烊了才叫服務員結帳。這種情況在餐吧很少發生,通常一對男女到餐吧用餐,一般都是男人結帳,然後兩個人一道離開。
劉勇從服務員的回憶判斷,跟汪芹在一起吃飯的男人,跟她不太像戀愛關係。但汪芹顯然對這次會面十分重視,特地回住處換了裙子才去餐吧跟此人見面,並且還為這頓最後的晚餐買了單。
可是即便確定了汪芹十點半前就離開餐吧,距離她的死亡時間,也還有兩個半小時的空檔。
西豐這座縣城,晚上可供消遣娛樂的地方也不少。汪芹飯後沒有回過住處,那麼她是何時去鏡湖公園,就成為了破案的關鍵。
一年前案發之時,饒海濤就查過汪芹的手機通話記錄。從當天下午到遇害前,汪芹只打過一個電話,告訴母親她晚上不回家吃飯了,此外沒有聯繫過任何人。
因為汪芹的屍體是在水潭裡被發現,她的手機在水中泡了幾個小時,完全不能正常使用,所以也無法從手機通訊軟體里找到絲毫端倪。
公園裡距離那個水潭最近的監控,也未曾拍到汪芹走向水潭的身影。這是個開放式公園,有三條路可以通向水潭,而其中兩條都可以輕易避開監控。
如果汪芹遇害當天下班後,未與約會之人聯繫。那他們到餐吧用餐,就是預先約好的。劉勇甚至懷疑,也許像李嬌案一樣,汪芹在出事前一晚,可能與某人見過面,當面約定了第二天去那家餐吧共進晚餐。
可汪芹的鄰居提供不了這方面的情況,都說星期四晚上,沒注意是否有人去過汪芹的住處。
根據汪芹生前的手機通話記錄顯示,星期四晚上汪芹曾接到一個座機電話。蔣明洲查到,號碼就是汪芹第二天去的那家西式餐吧樓下菸酒店的座機。找菸酒店老闆詢問,無奈時隔一年,老闆對此已經毫無印象。
早上八點,凌可芸接到芮雪的來電,聽說了劉勇向簡逸匯報的情況,趕緊起床去了刑警隊。簡逸和侯峰已經出去,只剩芮雪一個人留在辦公室。
可芸也沒問簡逸去哪,一進辦公室就催促芮雪:「走吧,趁時間還早,我們先去蘇展的工作室。」
「你不想碰到蘇展?」芮雪覺得奇怪。
「嗯,能不見面就最好不見。剛才我跟晏楊通了電話,工作室今天沒什麼事,蘇展應該不會過去。」
「你是不是擔心,萬一蘇展跟案子沒關係,以後碰上抹不開面啊?」
「當然不是了,我有種預感,蘇展三年前與熊如彬相識,似乎別有用心。」
「怎麼說?」
「據我所知,蘇展五年前開始專職從事攝影工作,因為職業關係經常會在戶外。不過專職攝影師大多都是獨行俠,他有很充裕的時間進行戶外活動。不像熊如彬那類戶外運動愛好者,每次要約上一幫人,才會開展戶外活動。比如他前段時間去額濟納,就是一個人去的。說簡單點,以蘇展的經驗和條件,根本不必參加驢友團。」凌可芸懷疑,蘇展參加熊如彬組織的活動,就是為了接近韋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