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給你立個人設
2024-06-01 00:36:36
作者: 夜火火
秦聿沒有否認,接著話題繼續問下去:「阿姨,您認識葛毅多久了?」
「那可久了,二三十年都有了,不說看著他長大的,但他工作成家我是看著的,還有他家寶兒就是我看著長大的。」
「您家跟他家關係好嗎?」
「好啊,怎麼不好?都是老鄰居了,葛毅兩口子都是熱心人,在我們這一片就沒有關係不好的人。」老太太湊過來小聲問,「你是不是葛毅單位的領導呀?來這裡考察他的?」
這老太太還挺敏銳。
秦聿笑而不語。
老太太更加認定他就是葛毅的領導,來這裡說不定就是考察葛毅的,也難怪他一來,葛毅家裡就不方便,很可能是要布置布置家裡再迎接他進屋。
心裡這麼認定,老太太的話更多了,「我家跟他家做了二十幾年鄰居,可以說除了他自家人,沒有人再比我了解他,葛毅啊,打小就是個好孩子,可惜成績不大好,勉強上了高中,後來沒考上大學,他就去學了修車,後來好像又去學了修機器,再後來進了現在的單位才算真正穩定下來。他手藝多,平時經常幫這個幫那個,要是家裡兒女不在家,他就幫忙照看老人,性格也好,平時誰鬧點矛盾,他也不放在心上,人也仗義,哪家有困難能幫就幫,你要是巷子裡問問,很多人叫他哥的。」
老太太嘴裡的葛毅,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感動中國人物。
秦聿露出懷疑的神色,「葛毅這麼好?」
見他不相信,老太太故意板著臉,「不信你去巷子裡問問,沒人不說葛毅好的。」
秦聿點點頭,「那我可要好好問問。」隨後問起老太太家裡的情況。
「我們家兩個兒子,平時就我和老頭子在家,他們都去外地工作了,幸虧葛毅他們家平時照顧我們兩個老傢伙,要不然有個頭痛腦熱都不知道怎麼辦。」
說著又扯到了葛毅身上,生怕他不知道葛毅有多好。
秦聿笑。
老太太哎喲一聲,「小伙子笑起來不得了,我要是年輕個幾十歲,肯定追你,就沒我家老頭什麼事了。」
秦聿馬上收了笑容。
這時,葛毅從屋裡出來,眼睛有點紅,見秦聿在跟老太太聊天,頭沒抬起來,「秦先生。」
「談好了?」秦聿問。
葛毅點點頭,「裡面說。」
「葛毅,好好招待你領導啊。」老太太叮囑。
領導?葛毅一臉疑惑,秦律師什麼時候成他領導了?雖然不清楚究竟怎麼回事,不過這其中肯定是秦律師有什麼用意,於是沒有問出來。
「秦律師,你能保證贏嗎?」葛毅再次問了這個問題。
「我能保證為你爭取最大的利益。」秦聿看著他,「所以,我準備了兩套方案。」
聽到秦聿前面那句話,葛毅就知道他的意思是在現有條件下,保證他獲得能獲得的最大利益,但不一定是幫他拿回工作,他很失望,但也知道秦聿作為律師比他清楚如何更有利,接著聽到秦聿後面一句話,他不由愣住,「兩套方案?」
「你敢不敢讓更多人知道你有異裝癖?」
葛毅瞪大眼睛,讓家人接受他有異裝癖已經很難,要是讓別人知道……
但秦聿肯定不會無的放矢,想到可以拿回工作,他咬咬牙,「你想怎麼做?」
秦聿說了句時髦話,「給你立個人設。」
-
葛毅的案子作為第一起特殊愛好引起的勞動糾紛,雖然沒有經過宣傳,但還是引起了媒體的注意,報導一出,引起了不小的關注。
輿論中雖有支持的聲音,但大部分人都不看好他打這場官司,還有不少攻擊的聲音,說他噁心,支持用人單位一分錢都不付。
好在報導里沒有用真名,葛毅家人平時也不怎麼上網,直到開庭前,葛毅家都沒受到多少影響。
「我聽說有一些異裝癖同好者想來支持葛先生,秦律師你為什麼不允許他們在開庭前出現?」進入法院,趙思雨沒有看到預想中的人群,忍不住問秦聿。
「出現做什麼?給院方施壓?」
「這也算是民意吧?可以讓院方看到民意。」
「這個案子的勝敗完全取決於法官的態度,若讓法官感到被逼迫,極可能判我方敗訴。」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法官會行使自由量裁權,依據法理、習慣等因素判決,葛毅這個案子就屬於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且是沒有前例的情況,勝敗就看姜芮書的態度。
姜芮書……不見得是那種屈服於壓力的人。
就算主審法官不是姜芮書,秦聿也不想這麼做,異裝癖不被主流接受,太高調不但達不成表達民意的效果,反而容易引起輿論的反感。
秦聿他們剛到法庭外,就遇到了被告一行人,這次單位代表來的依舊是上次那個陳先生,雙方一碰面,陳先生就冷笑一聲,鼻孔朝天,倨傲道:「就算你勝訴,單位也不會讓你回去,你這種垃圾就應該躲在見不得光的角落腐爛。」
「陳先生最好跟我當事人道歉,否則我會向法庭提起你侮辱我當事人。」秦聿涼涼地說了句。
陳先生臉色一變,不清楚他這話到底是真能拿自己怎麼樣,還是在恐嚇自己,但讓他跟葛毅無異於把他的臉皮揭到地上踩,憋得臉通紅,這時,被告律師代為開口,「抱歉,我當事人因為見到葛先生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緒有些激動,說話不是很中聽,不過我當事人說的也是實話,法官能裁定我們賠不賠償,但勉強不了我們用不用人,希望葛先生還是早點接受現實。」
不愉快的事?
接受現實?
秦聿看著被告律師,嘴裡說著道歉,卻一點道歉的意思也沒有,話里話外都意圖打擊葛毅。
果然葛毅臉色很不好看,雖然秦聿做了兩手準備,但被告律師說的話也有道理。
法官還能強制單位用什麼人?
秦聿道:「不愉快的事?是陳先生調戲女同事被撞見,還是陳先生搶別人的功勞被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