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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擊賊

2024-05-25 01:25:13 作者: 冰雪塵

  漢安帝以後,法律漸漸失去效力,經常有賊人劫持人質,然後拿人質作為要挾,索要巨額財物。

  很多人為了人質安全,只得拿錢贖人,如此行徑,使得盜賊越發猖狂。

  後來漢靈帝下令:凡是有劫持人質者,不管人質死活,對於賊人一律格殺。

  這道詔書頒布以後,再也沒有人劫持人質索要財物。

  這伙賊人本來想著,陳旭、典韋是被挾持之人的家奴,不是官府之人,如此,家奴必定不敢過分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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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兵若在此處,賊人定然不會劫持人質,因為官兵不會去管人質的死活,只要能夠殺掉賊人,就是大功一件。

  他們卻沒想到,碰到一個愣頭青人質,居然不管自己死活,吩咐家奴只管殺人。

  而且聽人質所言,眼前兩人就是幾百人也近不了身,若是他們真的大開殺戒,劫匪雖有幾十人,估計也很難抵擋。

  陳旭以前並不知道,漢代還有這個『不允盜請』的法律,想起自己挾持張家父子之事,就覺得後怕。

  若非僥倖,恐怕當初很難逃出濮陽城。

  陳旭劫持張家父子之時,並無官兵在場,張家家奴雖多,卻不敢不顧自家主子的死活,這才讓陳旭有機會將張家父子劫持到城門口。

  吳豐雖說可以無視人質,直接讓人殺掉陳旭,奈何陳旭勇猛,區區幾個騎兵根本奈何不了陳旭,才讓他殺人之後安然離開。

  雖說有這個『不允盜請』的法令,陳旭、典韋仍是不敢上前。

  橋家對他二人有恩,若是強行殺賊,難保賊人不會殺掉橋宇,眼下保住橋宇性命才是首要之事。

  對視一眼,兩人憑藉彼此之間的默契,都知道後面該怎麼做,也不說話,緩緩逼近賊人。

  賊人首領,本就被陳旭、典韋身上的殺氣所震懾,看到陳旭兩人還敢上前,頓時心中有些發慌,色厲內斂的說道:「你們若是再敢向前,我就殺了你家主子。」

  話畢,賊人首領握刀的手一抖,一絲血痕出現的橋宇脖子上。

  陳旭、典韋停住腳步,不敢再上前。

  陳旭看了一下距離,估摸著與賊人相距只有十幾米,隱秘的給典韋、橋宇打了一個眼色。

  幾人相處數月,彼此間惺惺相惜,非常了解,見到陳旭眼色,就知道他要幹嘛,於是暗做準備。

  賊人都在橋宇後面,橋宇眨了眨眼睛,微不可察的點了點頭,陳旭就知道橋宇明白了他要做什麼。

  當下不再遲疑,陳旭先裝作一副不屑一顧的模樣,眼神飄忽不定,然後故作鎮定的說道:「我等,我等並非此人家奴,你,你拿他威脅我們,何其可笑?」

  他的這幅樣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說瞎話,果然,那些賊人聞言先是一愣,然後哈哈大笑起來。

  「小子,就你這點小把戲,還想騙我們?」

  賊人們覺得自己看穿了陳旭的花招,全都得意地笑了起來,有人還嘲笑陳旭的演技差到了極點。

  「殺!」

  就在他們得意的大笑之時,陳旭、典韋齊聲怒吼,喊殺聲如同驚雷一般炸響,眾多賊人只覺耳朵嗡嗡作響。

  陳旭先是故意露出破綻,讓賊人看穿,在他們非常得意的時候,必然會放鬆警惕,陳旭、典韋的怒吼,又讓他們一時間有些不知所措。

  陳旭趁此良機,一箭射死左邊挾持橋宇的刀疤臉,典韋射出一柄飛戟,結果了賊人首領,然後兩人如同大鳥般撲了過去。

  電光石火之間,賊人兩個首領死亡,其餘賊人見陳旭兩人撲了過來,又驚又怒,拿起武器就想先殺掉橋宇。

  橋宇看到陳旭眼色,就一直在高度警惕,眼見挾持自己的兩人死亡,立馬拿起一把武器,攔住了一名賊人的進攻。

  其他賊人正要一起殺向橋宇,陳旭與典韋已經趕到。

  陳旭的長槍宛如一道蛟龍,所過之處,濺起一道道血花。

  典韋的木頭大戟,早被橋宇改成鐵製武器,再配合他那無可比擬的神力,手下竟然沒有一合之敵。

  兩人如同虎入羊群一般,連殺數十個賊人,橋宇也撿起自己被繳獲的長劍,殺死一人。

  其餘賊人見狀,盡皆膽寒,紛紛四散而逃。

  陳旭挽弓搭箭,連續射殺四人;橋宇箭術亦是不凡,撿起自己打獵用的弓箭,射殺兩人;典韋的飛戟也是例無虛發。

  片刻之間,盜賊只剩下一人。

  「這人跑得好快,我的弓箭射不了那麼遠。」

  橋宇一箭落空,就要丟掉手上的弓箭前去追殺賊人。

  「我的飛戟射程也很短。」

  典韋抹了一把濺到臉上的血跡,也準備去追殺那人。

  陳旭沒有說話,只是拿起那張繳獲的一石強弓,將弓弦拉滿,右手一松,箭矢如同流星趕月般射了出去,那個跑了很遠的賊人應聲而倒。

  正準備趁勝追擊的兩人,見狀只得收住腳步。

  「最後一個我本來還想抓個活口,不曾想被大郎射死。」

  橋宇見陳旭能夠隨意拉開一石強弓,不禁有些羨慕。

  交戰的時間不長,卻十分激烈,三人之中只有陳旭為了救橋宇受了一點輕傷。

  幾人統計了一下戰果,一共殺敵28人,其中橋宇用劍殺死一人,射死兩人;陳旭射死五人,殺死八人;其餘賊人皆被典韋所殺。

  「呸!一個個看似兇惡無比,沒想到如此不經打。」

  橋宇一時大意被賊人挾持,此時怒氣尚未平息,狠狠踢了刀疤臉的屍體一腳。

  他自幼學習擊劍、騎術、馬術,方才的表現也非常不錯,可見前面所說三五個壯漢近不了身,並非妄言。

  這時,橋宇才想起陳旭受了傷,連忙出聲詢問:「大郎,方才你幫我擋了一刀,可有大礙?」

  典韋也是關心的看著陳旭。

  陳旭微微一笑,朗聲說道:「區區小傷,何足掛齒?」

  盜賊屍體,橫七豎八的躺在地上。陳旭此時,對於冷兵器時代的戰爭,感觸更加深刻。

  後世,他曾聽說過一句話:戰場上越是怕死,死得越快。

  這些盜賊,如果有勇氣拼死一搏,哪怕典韋、陳旭勇武過人,他們也不會如此輕易就被三人殺死。

  奈何,賊人先被陳旭兩人的殺氣震懾,首領被殺死以後,眾人更加喪膽,再被殺掉幾人,其他人就四散而逃,這才被三人如此輕鬆的全殲。

  橋宇出了一口惡氣,惋惜的說道:「如此多的賊人,能夠領到一大筆賞錢呢,可惜都死了,不然賞錢還能夠翻倍。」

  橋家雖不缺錢,卻也不十分富裕,如今殺賊28人,其中有兩個賊首。

  按照官府賞錢的標準,殺死一個普通賊人,可獎勵5萬錢,殺死賊首,獎勵10萬錢。

  漢代以來,律法比較寬厚,哪怕是被賊人襲擊,官府也鼓勵活捉賊寇,抓到一個俘虜比殺掉一人賞錢整整多了一倍,所以橋宇才有些遺憾。

  陳旭沒有說話,他和典韋都是逃犯,見不得光,所以兩人剛才全都沒有留下活口。

  「憑著這些賊人的屍體,能夠領到150萬賞錢,若是尋常人拿去領賞,能拿到50萬就很不錯了,但是家翁乃東郡太守,伯翁曾位列三公,梁國卻是無人敢扣掉我們的賞錢。」

  橋宇算好了賞錢,出聲說道:「今日能夠除賊,全賴阿韋、大郎。你們身份特殊,不便出面,就由我帶著賊人前去領賞,然後把錢分給你們,如此可好?」

  典韋搖了搖頭,道:「我與大郎乃戴罪之身,承蒙橋君收留,又如何敢要賞錢?」

  陳旭也是附和道:「兄長所言極是,我等藏於橋家,衣食住行皆仰仗橋君,況且我等不敢出門,縱然拿到錢財,亦是無用,錢財之事,橋君休要再提。」

  橋宇素來仗義豪爽,有君子之風,況且今日若非陳旭二人,他必定性命難保,又如何肯貪墨兩人賞錢?

  橋宇再三堅持,陳旭、典韋推遲不下,只得應允,幾人最後商定,按殺人數目分錢。

  領到賞錢之後,拿出20多萬錢,賞給橋家一同過來的其他家奴,陳旭與典韋的賞錢,以後就讓橋宇遣人直接送到陳家村與己吾。

  「歷史上並未提到橋瑁的兒子,我初時還以為他是庸才,不夠出名,如今看來,歷史上的他很可能就是死在此處。」

  「我這一個小小的蝴蝶,終於開始改變歷史了嗎?」

  陳旭看著英武不凡的橋宇,暗暗想到。

  橋家家奴見自家主人久久不回,分了一半之人看守車馬,其他人全都手持利刃,前去尋找三人,待看到躺在四處的屍體之後,全都駭然失色。

  見自家主人並未受傷之後,眾人才出了一口氣。

  待聽聞領得賞錢之後,眾人會分到20多萬的獎勵,每個人都喜笑顏開,如此多的財物,足夠每人分到一萬錢。

  這些跟來的家奴,很多都是幾代侍奉橋家,再加上橋氏待他們也非常寬厚,所以每個人都忠心耿耿,就連陳旭、典韋的身份,這些人也都知道。

  眾人合力將屍體全都搬到車上,陳旭包紮了傷口之後,就和典韋把沾滿血跡的衣服換了下來,給兩個身材高大的家奴穿上,他們卻換上了乾淨的衣服,然後將頭蒙住。

  橋宇讓其他家奴在衣服上塗滿鮮血,好在領賞的時候,詐稱是他們殺的賊寇。

  如此,眾人雄赳赳、氣昂昂的趕往郾縣,有堆積著的屍體震懾,一路上,再也沒有賊人膽敢打他們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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