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往昔嘆感毒品泛濫
2024-05-24 10:33:57
作者: 顏良
當小姑娘發現自己變成了愛滋病患者,而傳染給自己的人竟然還是她最愛的男友——那是不僅吸毒,而且還沾花惹草的男友。
她開始心灰意冷,下定決心要報復社會,便到處尋找目標!
酒吧、夜店、娛樂派對……等等的一切交友方式,她的身影遍布所有娛樂場所。
每次出席,她必定盛裝艷麗、花枝招展,而在她濃妝艷抹的外表下,卻藏著一顆與人同歸於盡的心——無任何安全措施,只為零距離親密!
當然,與她發生過性關係的人,也無一例外的全都成為了愛滋病患者……
或許……這就是淫男亂女的罪有應得?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我只記得抓捕她的那一天,還是在某個酒店套房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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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警方當時破門而入,恰巧她那時正衣衫不整的與一個男子緊貼在一起。
給她戴上手銬前,她還曾笑著看向我們說道:「他是自願的,我也是自願的,你們憑什麼抓我們?」
可是,自願又如何?畢竟她還只是個未成年——一個尚未年滿十四周歲的女孩兒。
因為法律規定,與未年滿十四周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無論女方是否自願都算是對方qiangjian。
所以,那個男子被抓,而這個花兒一般年紀的女孩兒,她……也必須付出代價。
姑娘在被我審訊的時候,曾這樣問我:「我犯了什麼罪?我犯了什麼法?憑什麼抓我?我還是未成年,趕緊給我放了!」
聽著女孩兒講出來的話,我感覺她這是在讓人為她笑掉大牙;畢竟姑娘所說的話,是那麼的不著邊際且犯傻。
不想與她廢話,我則是語氣冰冷地這樣說道:「你犯了故意傷害罪!因為你知道自己是愛滋病患者,還隱瞞病情主動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進行愛滋病傳播,這就是你犯下的罪!
你不懂自尊、不懂自愛、年紀輕輕心如蛇蠍,竟然借著傳播愛滋病報復社會,這就是你犯的法!
你以為自己是未成年,不用負刑事責任就可以如此張揚跋扈?你雖是未成年,但你做的事情早已不是成不成年的事情了。」
「切!得了這種病,早晚都是死,臨死之前帶走幾個有什麼不好的?況且,我也沒逼著他們和我怎樣,全是他們主動的呢!
怪我嘍~都是他們自己活該呀!誰讓他們腦子裡全是風花雪月的事情,不思進取也就算了,還一個比一個變態!
哎嘿~對了!警察叔叔,那個……嘻嘻~你要不要品嘗一下,我這未成年少女的滋味啊?肯定比左右手舒服多了,要不要嘛~」
「不可理喻!」這是我在審訊她的時候,對她說出口的最後一句話。
此後的審訊過程里,我都在沉默不語只讓身旁的同事繼續問話。
你問我這是為什麼?
我想……可能是那個時候的我還太過年輕、涉世太淺,所以懶得搭理這些讓我心生厭惡的人吧!
其實身為未成年的她,儘管犯了天大的錯誤,但……恐怕錯的不僅僅只有她——也許她的監護人、她的父母,才是造成她犯錯的「罪魁禍首」。
大人對孩子嬌生慣養、大人對孩子放鬆警惕、大人對孩子不聞不問……等等的一切,都是變成為此刻所埋下的伏筆。
這個花兒一般年紀的少女,哪怕沒有被判死刑,可她的無知和叛逆,卻致使自己成為了愛滋病患者。
這對那時的她來說,就已經是死刑了……
後來,我下班回家,當天夜裡自己便因為此事失了眠。索性,我就單曲循環聽了一整夜的歌曲——許嵩的《毀人不倦》。
第二天,上班後我才知道,原來昨天雖然是審訊她的日子,但也是她剛年滿十四周歲的生日……
人性啊!總是那麼的沒有人性。
對於當時的我來說,那時的案子讓我觸動很大;我感嘆著現今社會的糜爛,更感嘆著毒品的危害和人性的泯滅!
我不明白為什麼毒品這麼的泛濫,竟能讓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都因為吸毒而染上愛滋;我更不明白異性之間的接觸,怎麼就變得那麼狗血且肆無忌憚,竟然讓未成年的少女都成為了色情傳遞的「標杆」。
這究竟是社會的開放,還是社會的陰霾?
如果繼續這樣發展下去,更多的人開始有樣學樣地進行下去,那麼……人,究竟還是不是人?
可能……人啊!早就不是人了,因為人類擁有著一個最為具體的稱呼——高級動物!
高級動物終究還是動物的一種,而所謂的動物也無非只是動物,哪怕再怎麼高級終究還是動物。
但從客觀角度來說,如果把這些事情梳理清晰,我所得到的觀點也只有一個——毒品!
是的,還是毒品,可……怎麼又是毒品?
或許我的觀點很片面,只是我的一面之詞。不過……毒品離我真的好近,近得我隨處可見、近得我不敢靠近。
案件!經過我的手上所處理過的好多案件,都和毒品有關;情緒!通過我的經歷而產生的喜怒哀樂,也常與毒品有關。
自己因為毒品而成為孤兒,讓我倍感心碎;無知的青年因為毒品才患有愛滋,使我無言以對;身為警察的汪磊又因為毒品方使家庭粉碎,令我欲哭無淚。
還有,我的前世戚皓楓、之前的偽慈善家吳山祠、以及此次劉虎的案子……
不知為何,從很早之前開始,很多起案件里總會莫名其妙的與毒品掛鉤。
我早前甚至還懷疑過——我到底是刑事警察,還是緝毒警察。
我的刑警身份是無可置疑,那為什麼我所接觸的案件里,又好多都有毒品呢?
雜草的生命力頑強,在於它的快速生長,只要有略微濕潤的土地便可肆意成長;而多起案件里出現過的毒品,在於社會的陰暗,只要光線還未照射就會蔓延泛濫。
毒品的泛濫,不是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團體可以遏制的,但我、我們、我們這些警察仍然要去針對,依舊要去銷毀。
只是單獨依靠我們的實力,難以徹底打破毒品泛濫的局面,我所希望的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杜絕吸毒。
畢竟,古有林則徐虎門銷煙,而我所希望的則是,今有全體人類杜絕癮患。
請記住——這個「癮患」的「癮」不是隱患的隱,而是癮君子的癮!
因為……吸毒的人,就是這個世界的禍患!
審訊趙四的事情依舊繼續著,而趙四的眼睛,偶爾還是會時不時地往相汐涵的身上,瞟出色眯眯的眼神。
沒有什麼變化,可也有了變化!
沒有變化的是他,是趙四的眼神;有了變化的是我,是許惟臻的心態。
我沒有因為心生厭惡,而像從前審訊的時候那樣沉默不語;或許這就是現在成長了的我,與曾經的自己所展現出來的反差吧!
只是我不大明白,為什麼當自己發現趙四那色眯眯的眼神,偶爾在偷看著相汐涵的時候,自己便會不由自主地心生厭惡呢?
難道……僅僅只是因為我討厭色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