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2024-04-29 18:28:55
作者: 紫金陳
江偉離開後不久,陳法醫帶著浙大力學實驗室的老師來找高棟。
「老大,這位是齊老師。」
本章節來源於𝗯𝗮𝗻𝘅𝗶𝗮𝗯𝗮.𝗰𝗼𝗺
高棟伸手請坐,倒了杯水放到對方面前,道:「齊老師,相關情況老陳和你講過了吧,這案子比較重大兼敏感,我也不多客套了,你講下你們的實驗結果吧。」
齊教授慢條斯理地說著:「我們做了幾次實驗,最後判斷石板是從五樓、六樓或七樓掉下來的,由於石板下落時的方向、位置不能確定,下落後撞擊地面的情況也無法精確計算,所以這三個樓層都是有可能的——」
高棟打斷他:「中間值是六樓,對吧?」
「嗯……是的,不過這三個樓層的概率是一樣的……」
「這點我們已經調查清楚,是六樓,因為有目擊者看到有人把這塊石板立到六樓窗外水泥擋雨板最邊緣的翻邊處。」
齊教授尷尬地閉上嘴,他們的工作也僅是通過實驗判斷石板到底是從幾樓掉下來的,既然高棟已經有了答案,那他們的結果也沒多大用處了。
高棟接著道:「不過現在我有個疑問,齊老師,在你看來,如果有人在六樓把石板往下扔,砸中胡海平的概率怎麼樣?」
「很低,因為六樓高度大約在二十米,物體自由落體下落二十米,需要兩秒鐘。我們實驗了那塊石板,由於石板的重心並不完全均勻,所以石板下落時,也不是處於水平狀態,而是稍微有點傾斜,水平投影寬度大概在四十到五十公分左右。如果真像高局您說的那種情況,樓上的人在投擲石板前,需要預估出被害人在兩秒後剛好處於五十公分內的狹窄區域。而正常人一秒鐘的步行速度在兩米左右。也就是說,投擲石板的人的時間判斷精度誤差不能超過四分之一秒。」
高棟思索著齊教授的話,腦中繪製著胡海平遇害的情景。
胡海平在離一樓的擋雨板約四米多時,六樓的石板開始落下,兩秒後,胡海平踩入那個「五十公分」寬度的致命區域,被石板擊中身亡。
齊教授又道:「這是最簡單的情況,計算的是石板只做自由落體運動需要的時間。這個前提是,六樓的人是把石板以相對水平的位置拋到空中,扔下去的。但石板很重,我想很少有人能把石板拋出去。更大的可能是那個人把石板推下去。」
「哦?推下去和拋出去有什麼區別?」
「推下去需要計算的時間就更複雜了。」齊教授喝了口水,繼續說,「假如石板當時是立在邊緣處,人為推了一把,把石板推下去。那麼運動要分解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石板的底部一邊依然受擋雨板邊緣的支撐,石板上方在空中向外傾斜,當傾斜成水平位置時,受支撐的一邊也脫離了擋雨板。隨後就是第二階段,石板開始做自由落體運動。在第一個階段中,石板是做了一個圓弧的翻轉運動。這個翻轉的時間很難準確計算,因為如果推出的力度大,翻轉的過程就短,反之,推出的力度小,翻轉所花費的時間就長。」
「你估計這個翻轉過程需要多少時間?」
「大概零點幾秒,應該會超過四分之一秒。」
高棟皺上了眉,這一下問題比他原先假設的更加複雜了。
原本他認為,兇手如果要砸死胡海平,必然是對速度和時間進行過計算的,而且這些工作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複雜。
兇手只要通過反覆連續的跟蹤,掐秒表精確地計算下胡海平平時走向單元樓的速度,再計算出石板從六樓落到胡海平頭頂所需的時間,然後在地上做個標記,當胡海平一走到標記處,開始把石板往下扔,只要當時胡海平走路速度與平常一樣,最後謀殺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但現在齊教授的話給了他新的思考。
石板非常重,一個成年男子搬起很困難,而你搬起後是要保持水平狀態往前扔出去的。扔出的力氣小了,石板直接撞在了六樓擋雨板上。而扔出的力氣夠大時,石板在水平方向會有位移,相當於做了個拋物線運動,落地時很難砸准胡海平。
從常理上來說,成年男子搬起石板並有這力氣水平拋出去的已經罕見了,如果扔出的時間點再要恰當好處,這更不可能辦到。
看來石板應該是原本立在邊緣處,被推下去的。
但這個環節的問題就是推下去的瞬間,石板並不是直接自由落體了,而是先做了一個翻轉運動,當石板處於水平時,受擋雨板支撐的一側才脫離擋雨板,這才開始做自由落體。
而翻轉運動又要花費零點幾秒。
但兇手犯罪成功的前提是計算出石板下落所需的全部時間,精確地把誤差控制在四分之一秒內。
高棟抿了抿嘴唇,他現在有兩個判斷。
第一是兇手這次的謀殺,運氣成分也占了很大一部分,或許他從來沒想過石板下落過程是這麼複雜的,完全是看情況大致預估胡海平的走位。或者是他會計算自由落體的時間,把整個過程計算成自由落體,結果也成功了。
這得歸咎於他的運氣好。
第二種情況是兇手並不是靠運氣完成了此次謀殺,甚至,石板下落的兩個階段所需時間他都精確計算在內了。第一個階段的時間計算要用到微積分,高棟早就把大學學過的微積分知識拋到九霄雲外了。
如果兇手會用微積分,那麼兇手會是什麼身份?
高棟瞥了齊教授一眼。
沒錯,如果兇手殺人不是靠運氣,那麼兇手的職業逃不脫教師、工程師或者大學剛畢業沒幾年的人群。
葉援朝呢?
似乎不可能了,他這把年紀絕對不會微積分。放三十年前他也不會微積分。他肯定這輩子都不會微積分。
可問題是,兇手這次犯罪,到底是憑藉了運氣,還是抱了必然的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