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斷其後路
2024-05-22 09:04:16
作者: 北域狂生
既然調解失敗,那沒什麼好說的了,就只能對簿公堂。
次日上午,姜白便收到了法院傳票,三日之後開庭審理此案。
對此,他倒是沒什麼心理壓力。
畢竟姜白也算是「庭場老油條」了,光是自己作為當事人出庭的案子就不下兩手之數,若是再算上旁聽,他所參與的庭審絕對超過了二十場!
甚至還曾站在刑事審判庭被告席位,並且被指控過失殺人。
姜白的庭審經驗可謂豐富無比。
這次不過是一場民事官司,況且有羅大狀這樣的大牛坐鎮,還有啥好擔心的。
完全不需要好嗎?
姜白正好要去律所找羅大狀,順便把傳票和起訴狀副本也帶上了。
「三天之後開庭是吧,我知道了。」
羅大狀只是隨便翻看了兩眼起訴狀副本,便還給了姜白。
這玩意兒沒什麼好看的。
對方的案由以及訴訟請求都不重要,反正只要贏了官司,合議庭自然會全部駁回。
至於這官司能不能贏……懂的都懂。
羅大狀還是更多把更多注意力放在了商鋪貶值索賠的案子上,這個案子才有挑戰性,才有趣。
正好四家專業鑑定機構的報告都送到了。
在這四份報告中,首先明確了商鋪貶值之前的價值,這是根據附近商鋪的均價計算出來的,上下兩層共300平米,價值……1089萬。
變成凶宅之後的貶值比例分別是:22%,19%,19%,20%。
雖有誤差,但基本處在20%左右。
按照這個貶值比例的話,姜白的經濟損失差不多是200萬。
「兩百萬啊,就算周開河的遺產全都賠給你,估計也達不到這個數字。」羅大狀搖了搖頭說道。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有明確規定,繼承遺產後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但這裡還有一個限制,那就是清償債務要「以被繼承人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現在周開河已經去世,他本人肯定是不可能親自來賠償姜白的經濟損失,應當由他的遺產繼承人來賠償,也就是周洪濤周雨楠兄妹倆。
但是呢,這個賠償的最大值不會超過周開河的遺產價值。
假設周開河留下總價值八十萬的遺產,那麼周洪濤和周雨楠兩人,最多只需要給姜白賠償八十萬,剩下的就不用賠償了。
姜白這兩百萬損失多半是不可能全都補回來的,畢竟周開河都跑去撿鋁合金和廢紙箱賣錢了,經濟條件估計好不到哪兒去。
不過姜白也不在意。
反正這玩意兒是系統獎勵的,又不是自己辛辛苦苦奮鬥得來的。
貶值就貶值唄,也就兩百萬……而已。
只要一想到周洪濤和周雨楠兩人忙活半天,一分錢遺產得不到,他就挺樂呵了。
當然,周洪濤兄妹倆也可以自願放棄繼承遺產,這樣一來就不需要承擔他們父親的債務。
這種情況下姜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直接執行周開河的遺產。
總而言之呢,只要這場官司打贏,那麼周氏兄妹就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能賠多少是多少吧,錢對於我來說只是一個數字,我對錢沒有興趣。」
姜白不咸不淡的裝了個逼。
「你可真欠揍。」
羅大狀瞥了他一眼,接著說道:「行,現在萬事俱備,只欠起訴狀了。你先坐會兒,我把起訴狀搞定,咱們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了。對了,想喝什麼自己弄,反正我這裡除了綠茶就只有純淨水。」
「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姜白打了個手勢。
他跟羅大狀都這麼熟了,不需要見外。
羅大狀「嗯」了一聲,便坐在電腦前開始撰寫起訴狀。
這玩意兒擱普通人,可能都念不通順,各種專業術語,法律用語之類的,非常拗口,但對於羅大狀來說,可再熟悉不過了。
雙手往鍵盤上那麼一放,直接就進入了狀態。
「噼里啪啦!」
清脆的鍵盤聲響起。
姜白坐在沙發上打開了起閱APP,把書架上幾本小說的最新章節看完,順便雨露均沾的給每個作者都打賞了個黃金盟。
別問,問就是有錢任性。
一時間,起閱APP上方開始不斷飄過全站通告。
最近這段時間,起閱的作者和讀者都知道平台來了個神豪,一擲千金,人豪話不多。
黃金盟跟不要錢一樣的丟。
以一己之力影響著起閱暢銷榜的排名,簡直就是神一樣的存在。
其實姜白並沒想顯擺什麼,他給那幾本小說打賞黃金盟的初衷很簡單,只是想讓他們加更,這樣自己就能看到更多內容了。
僅此而已。
看完今日更新之後,姜白百無聊賴的翻了翻三江,倒也發現了幾本挺不錯的小說,順手加入書架,日後再看。
看看時間,也在過去看看半個多小時而已。
羅大狀還在忙活。
姜白也不好打擾,就打開圍脖隨意的翻看起來。
這一看還真發現了個有意思的事情,有個跨國公司在東海分公司的負責人被詐騙了一千兩百多萬……
話說這個負責人張三某天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公檢法的辦案人員,說張三呢涉及泄露國家機密的重大刑事案件,還讓他簽了保密協議,不讓他出去亂說。
張三可能也是被嚇到了,連忙跟辦案人員商量說能不能取保候審,對方同意了,說這個保證金交個兩百多萬就可以。
這時候又有個自稱刑警隊大隊長的人打來電話,願意給張三做個人擔保。
張三不疑有他,就交錢了,把兩百多萬轉到香江的一個指定帳戶裡面。
結果這時候又有個法官聯繫他,說案情涉及較大,需要再加一千萬保證金。
於是張三又轉了一千萬過去。
過了兩天,對方又聯繫張三了,說已經把他排除這個犯罪嫌疑人名單了,保證金也可以退回來,但要走流程需要六個月時間,如果張三再轉三百萬過去,可以走快速通道,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把錢退回來。
這會兒張三終於是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看到這裡,姜白都樂了。
怪不得這電信詐騙屢禁不止,難以根除,原來世界上傻子是真的多。
這麼拙劣的謊言都能被忽悠瘸了,真是沒誰了。
「你樂啥呢?」
羅大狀已經完成了起訴狀,印表機已經在工作,走過來隨口問道。
「有個傻子被騙了一千兩百多萬……」
姜白把事情大概情形講述給羅大狀。
後者聽完也是一陣無語,搖了搖頭說道:「這個事件當中有這麼多明顯的破綻,但凡他能識破其中任何一個,都不至於被騙。」
接著羅大狀就給姜白普起了法,分析這個事件中的漏洞。
首先,《最高院關於取保候審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收取保候審保證金的帳戶是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帳戶,肯定是內地銀行帳戶,咋可能內地辦案把保證金交到香江去。
其次,取保候審的保證人要求與案件無關,通常情況下由犯罪嫌疑人的親屬朋友來擔任,那個自稱刑警隊的傢伙肯定與案件有關,他的身份就決定了不可能做這個保證人。
然後呢就是取保候審的規定,只有所犯罪名不嚴重,主觀惡意性比較輕的情況下,才可能辦理取保候審。如果是對方所說的涉及國家重大機密的這種犯罪,嫌疑人大概率直接被逮捕,並且不適用取保候審。
最後,也是最離譜的一點,那就是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數額太大了,簡直突破天際!
雖然說取保候審保證金不設上限,但是在實務中,基本上五萬就已經是封頂了,超過三十萬的保證金那都得去省級部門進行報備,怎麼可能會出現一千多萬的保證金。
「還真是人傻錢多……等等!」
姜白突然想到了什麼,向著羅大狀說道:「你說有沒有一種可能,這個傢伙真的有問題,所以心虛了?」
羅大狀微微一笑說道:「有這個可能,也可能他真的只是單純的大意,當時心慌意亂沒想那麼多,所以中招了。不過還有第三種可能……」
「什麼可能?」
「你笑人家太傻叉,人家笑你看不穿。」羅大狀高深莫測的笑了笑。
「啊?」
姜白疑惑。
正想追問,便聽到印表機傳來一陣滴滴聲。
起訴狀列印完成了。
「別糾結這個了,走,法院起訴去。」
羅大狀笑呵呵的拍了下姜白的肩膀,然後到印表機那邊拿了起訴狀。
兩人當即出發,直奔法院。
看到他們提交的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之後,立案中心的工作人員頓時愣在當場,眨了眨眼睛,表情變得有些怪異。
如果沒記錯的話,前幾天剛剛立了個案子,小偷跑別人家裡偷東西把自己摔死了,他的兒女居然起訴房子主人。
而這個案子……
居然是房子主人起訴小偷兒女賠償因房子貶值造成的經濟損失?
妙啊!
那種厚臉皮的傢伙,還真就得正面剛!
如果最終的結局,是前一個案子原告敗訴,這個案子原告勝訴,那可就真的是爽文巔峰才有的劇情了。
工作人員興致勃勃的開始審核。
很快便做出了立案決定。
畢竟羅大狀,出手就是穩,不可能在這種環節出岔子。
但立案成功後,羅大狀卻並沒有急著離開,而是帶著姜白向法院另一個部門走去。
他要去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這是一種應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護利害關係人不致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
比如說張三和李四簽訂了購銷合同,按照約定,張三需要給李四一百萬的預付款,但是錢打過去之後張三才發現李四有欺詐行為,根本沒辦法履行合同,而且預付款也很可能會被轉移,如果不及時採取強制措施,將會蒙受巨大的損失。
可如果走起訴流程,需要一段時間,根本來不及。
這時候,張三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防止李四轉移財產,及時止損。
本案中需要保全的,自然就是周開河的遺產。
可想而知,以周洪濤兄妹倆的尿性,收到傳票之後,極有可能提前轉移資產。
雖然房子車子啥的沒辦法轉移,但周開河帳戶里的錢,家裡的電器家具什麼的,還是很容易做手腳的。
完了倆人再宣布放棄繼承遺產,也就不需要賠償姜白的損失了。
姜白只能申請法院去執行周開河剩下的財產。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最穩妥的做法就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直接斷其後路!
到時候周開河房門上「咔」上個電子封條,銀行卡再來個凍結,周洪濤兄妹倆可就一根毛都沒辦法轉移走了。
訴前財產保全的流程也很簡單,申請人想法院提出申請,提供擔保,法院會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
如果決定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必須在三十日內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在起訴之後到判決之前,都可以提交申請。
這些門道羅大狀都門兒清,該準備的材料都準備妥當了。
再讓姜白這個當事人做個擔保,這事兒就算搞定了。
次日上午,法院就做出了裁定,同意訴前財產保全申請,立刻採取了措施。
這一切周洪濤兄妹倆還不知道,他們正忙著商量老頭子遺產怎麼分配。
反正是互不相讓,爭吵得很兇,差點就動手幹起來了。
一直也沒吵出個所以然來。
不知不覺中兩天時間一晃而過,開庭日到來了。
依舊是熟悉的時間,依舊是熟悉的地點。
濱江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
原被告雙方以及各自的代理律師均已到場。
上午十點整,準時開庭。
法官宋光明坐在法台之上,掃視一眼,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民事案,在正式開庭審理之前,通常會有這麼一問。
不過這個案子顯然是不存在調解的可能性。
沒啥好說的了,直接進入法庭調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