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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開庭:前所未有的封頂刑期!(800月票加更)

2024-05-22 08:59:36 作者: 北域狂生

  「你這是要去法院?」

  楚媚煙踩著高跟鞋走上前,輕聲問道。

  「你怎麼知道?」姜白略感意外。

  「你這話問的,我也很關注這個案子的好不好。」

  楚媚煙嫵媚一笑,衝著姜白說道:「你的車限號是吧?走,坐我車吧,正好我也要去旁聽。」

  姜白詫異的問道:「楚經理,你什麼時候對庭審感興趣了?」

  楚媚煙:「我主要是想去見識見識這位同時涉嫌六條罪名的猛男。」

  姜白:「……」

  

  最終他還是搭了楚媚煙的順風車。

  九點半剛過,兩人就抵達法院,徑直來到刑事審判一庭。

  「欸?居然沒人,我們是來早了嗎?」

  看著空蕩蕩的審判庭,楚媚煙眨了眨眼。

  姜白無奈的說道:「你也知道啊,我們早來了不是一分半分……」

  本來他是按照騎車或者坐公交來預估時間的,出門比較早,結果搭了楚媚煙的順風車,可不就到早了。

  距離開庭還有半小時呢。

  「沒關係,來早了我們就聊聊天嘛。」

  楚媚煙走到最前排居中位置坐下,雙腿交疊,手撐著下巴看向旁邊的姜白,「你說那個黑心醫生會被判多少年?」

  姜白略作思考,說出了自己的猜測:「少說也得十二三年吧。」

  「要這麼久啊!」

  楚媚煙驚訝的張大了嘴巴。

  姜白緩緩搖頭:「這還是保守估計,因為我不太清楚警方有沒有查到更多東西,如果張仁傑還釀成過更嚴重的醫療事故,只怕刑期要超過十五年。」

  「……」

  楚媚煙怔了怔,紅唇輕啟緩緩吐出一個字:

  「該!」

  兩人說話間,秦毅和錢亮進來了,跟姜白打了聲招呼後,在旁邊坐下。

  沒過多久。

  兩個被告人被法警帶進審判庭。

  上了被告席之後,杜彥森就一直死死盯著張仁傑,眼眸之中仿佛跳動著火焰。

  「你瞅啥!?」張仁傑梗著脖子道。

  杜彥森雙眼微眯,冷笑著說道:「張仁傑,希望這場庭審之後,你還能囂張得起來!」

  「姓杜的,老子有今天全都是拜你所賜,你給我等著的,等我出來你看我不弄死你!」

  張仁傑頓時氣得臉都歪了,目光陰沉,聲音沙啞的威脅道。

  對於這赤裸裸的威脅,杜彥森卻滿臉的不在乎,斜眼一瞥:「等你出來?到時候你都成老頭了,還想幹啥?你還能幹啥?可笑!」

  「你他媽……」

  張仁傑頓時暴怒,攥著拳頭就要衝上去。

  卻被法警及時阻止。

  只能喘著粗氣,惡狠狠地瞪著杜彥森。

  一副要殺人的樣子。

  後者不屑一笑,只留給他一個後腦勺。

  雖然快開庭了,但杜彥森並不緊張,他和張偉討論之後,一致認為無罪辯護獲勝機率很大。

  沒什麼好擔心的。

  頂多也就是被律協處罰,至於刑事責任,基本不會承擔。

  反倒是張仁傑,他的麻煩才是真的大!

  所以杜彥森根本不需要跟他去做那無聊幼稚的口舌之爭,只需要笑看他收穫十幾年刑期就好。

  就在張仁傑無能狂怒的時候。

  辯護人、公訴人、附帶民事原告人接連到庭。

  「欸,為什麼會有兩個律師?」楚媚煙好奇的問道。

  姜白解釋道:「兩個以上同案被告人,因為相互之間存在利益衝突,所以正常來說是不允許請同一個辯護人的。」

  「哦——」

  楚媚煙恍然大悟。

  表示自己漲姿勢了。

  就在此時。

  法官帶著陪審員走進審判庭。

  時辰已到。

  「咚!」

  隨著法槌落下的聲音響起,正式開庭!

  「今日,按照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百八十條、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三百零七條、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江浙省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張仁傑醫療事故、學歷造假、代替考試、非法行醫一案,以及被告杜彥森教唆犯罪一案!」

  陳忠漢洪亮的聲音響徹在審判庭。

  接著,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固定流程結束後,陳忠漢看向公訴人席位:「公訴人請宣讀起訴書,陳述案由。」

  話音剛落。

  沈天賜便從公訴人席位上站起身,捧著起訴書開始宣讀:

  「本月X日,一號被告人張仁傑因涉嫌醫療事故罪和妨害作證罪,在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公開審理,在庭審過程中,發現新的案情,故而案件退回我院補充偵查。」

  「在偵查之後,我們發現張仁傑存在學歷造假,以及尋找槍手代替考試的犯罪行為。」

  「除此之外,我們還查到最近六年時間,張仁傑共計釀成醫療事故一十三起,造成一名產婦死亡,兩個新生兒夭折,以及十一人不同程度損傷。」

  「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

  「……」

  沈天賜話語鏗鏘,聲音洪亮。

  歷數張仁傑的累累罪行。

  一樁樁,一件件,罪行之嚴重,簡直罄竹難書。

  就連姜白都詫異不已。

  原本他以為自己了解的已經夠多,沒想到也只是冰山一角。

  十三起醫療事故!

  這還只是最近六年時間。

  更久遠的年限,由於調查取證困難,不易查明,但並不代表著六年之前就沒有發生過醫療事故。

  這樣的人,早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留著他繼續在外面蹦躂,還不知道多少人會受到禍害。

  「本院認為,一號被告人張仁傑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已構成醫療事故罪,觸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規定,已構成妨害作證罪……已構成代替考試罪……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已構成買賣證件罪……已構成詐騙罪!」

  「二號被告人杜彥森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成立教唆犯,應當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提起公訴。」

  「訴訟請求如下:」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張仁傑構成醫療事故罪、妨害作證罪、代替考試罪、非法行醫罪、買賣證件罪、詐騙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杜彥森成立教唆犯,判處六個月拘役。」

  「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如下……」

  光是起訴狀,就足足十分鐘才宣讀完畢。

  「嘩!」

  旁聽席頓時沸騰了。

  不少人小聲交頭接耳,發出陣陣驚嘆聲。

  秦毅和錢亮二人更是激動之情溢於言表。

  對於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比張仁傑受到法律制裁更值得高興的事了。

  「咚!」

  「肅靜!注意法庭紀律!」

  陳忠漢敲響法槌。

  眾人才逐漸安靜下來。

  姜白目光詫異的看著張仁傑,沒想到檢察院對他的訴訟請求,竟然高達二十年!

  這可是真正意義上的封頂刑期。

  根據刑法規定,一般情況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數罪併罰時,有期徒刑可以超過十五年;

  但如果數罪的總和刑期不超過三十五年的,實際判處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如果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檢察院對張仁傑的訴訟請求,就是按照封頂刑期來的。

  如果沒有「總和刑期不超過三十五年的,實際不能超過二十年」這個規定,只怕他的刑期還得更高!

  當今社會,太平盛世,能獲刑二十年有期徒刑,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至於杜彥森的六個月拘役,相比之下簡直微不足道。

  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並強制勞動的刑罰,是我國一種刑事處罰手段。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

  與有期徒刑相比,拘役的力度明顯要小得多。

  這場庭審看似有兩個被告人,其實主角只有張仁傑一個。

  公訴人宣讀完起訴狀之後,陳忠漢看向被告席位,沉聲開口:「被告人,剛才公訴人宣讀起訴狀的內容,你們聽清楚沒有?」

  「聽清楚了。」

  杜彥森說完,往旁邊瞥了一眼。

  只見張仁傑呆立在原地,目光呆滯,臉色慘白。

  吭哧吭哧的喘著粗氣。

  雖然在看守所里的時候,他就收到了起訴狀副本,也看到了訴訟請求里的二十年。

  但當他真正站在審判庭,從公訴人的口中聽到這個年限,這種衝擊力依舊是無比巨大的。

  此刻,張仁傑整個人都懵了,腦瓜子嗡嗡的。

  「一號被告人,你是否聽清楚公訴人宣讀的起訴狀?」陳忠漢提高聲音再度發問。

  「聽,聽清楚了。」

  張仁傑這才回過神來,機械般點了下頭。

  陳忠漢又問道:「與你們收到的起訴狀副本是否一致?」

  「一致。」

  「一致……」

  兩個被告點頭。

  「對此,你們有何異議?」

  陳忠漢問道。

  張仁傑張了張嘴,仿佛要說什麼,卻沒有發出半點聲音,仿佛啞巴了一般。

  見狀。

  杜彥森內心暗笑。

  隨後看向法官方向,率先開口:「對於公訴人指控的教唆犯罪,本人不承認!」

  「張仁傑去威脅和賄買被害人完全是他本人的意願,與我無關,我也從來沒有教唆他去實施此等行為。」

  「還請法官閣下判處我教唆犯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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