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8 真相的吸引力60
2024-04-29 18:14:13
作者: 紫金陳
晚上7點,駱聞躺在沙發上看電視,小狗躺在他的拖鞋旁睡覺。
這幾天很平靜,嚴良和警察都再沒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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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他為避嫌,沒去過麵館,也沒叫過外賣,不過他今天在路上遇到正去送外賣的朱慧如,兩人並沒多聊,朱慧如只告訴他一句,最近幾天一切安好,警察沒有出現過。
他放心了,看來,嚴良在沒有證據的處境下,只能選擇了放棄。
這時,門鈴響了一下,小狗汪汪大叫了幾聲跑過去。
駱聞敏感地站起身,腦中浮現一個念頭,怎麼,又要玩這招嗎?上次禁毒,這次搞什麼,總不會想出查暫住證吧?——不過好像雖然房子是他的,可他卻不是這裡的戶口,也沒有暫住證,他不知道法律上這種情況他們到底有沒有理由闖進來。
他走到門後,對著貓眼向外瞧。
「嚴良?怎麼又是他?」
駱聞微微皺了下眉,雖不清楚嚴良的來意,但還是開了門。
小狗看到來人,一邊畏懼地往後退,一邊履行著看家護院的天職——對著來人叫。
駱聞呵斥一聲,把小狗趕回去。
嚴良笑眯眯地看著狗,道:「上回來這狗還不叫,看樣子它已經認你做主人,把這裡當成家了。」
駱聞也笑道:「是啊,養了它這麼久,你送的一袋零食差不多都被它吃完了,如果還不認主人,那就太沒良心了。」
嚴良拿起桌子上放著的一根咬膠,扔給小狗,小狗連忙叼到一旁啃起來了。嚴良笑道:「你挺喜歡這條狗的吧?」
「嗯。」駱聞點頭。
「是因為這條狗長得像你女兒過去養過的狗?」
駱聞淡淡一笑,點點頭:「是的。」
嚴良笑著嘆息一聲:「朱慧如的這條狗送得可真值啊。」
「嗯?」駱聞瞥了他一眼。
嚴良咳嗽一聲,道:「朱慧如撿來這條小土狗,帶著是個累贅,早晚要送人。送給別人的話,別人大概也不會喜歡。送給你才是送得值。」
「呵呵,是嗎?」駱聞平淡地回應了一句。
嚴良走到客廳,打量了一圈四周,最後看向了電視機:「你也看電視?」
駱聞做了個怪表情:「我看電視很奇怪嗎?」
「這麼悠閒的駱聞可與以前的駱聞完全不一樣啊。」
駱聞道:「現在空閒了,平時晚上沒事,我總待在家裡看電視打發時間,我還挺喜歡這種生活的。」
「是嘛。」嚴良笑了一下,眼睛微微一亮。
「要喝點什麼?好像只有茶葉,將就一下?」駱聞走到飲水機旁,拿起杯子。
「白開水就行了。」
「好的。」駱聞倒了杯冷水,拿到嚴良面前。
「謝謝。」嚴良接過水杯,道,「其實我今天找你是想聊點正事的。」
「哦?什么正事?」駱聞也坐到了另一側的沙發上。
嚴良看著他,道:「以你的專業眼光看,世上是否有完美犯罪?」
「你指的完美犯罪是什麼?永遠抓不到兇手?」
「不,」嚴良搖搖頭,「很多案子都是永遠也抓不到兇手的。比如流竄犯跑到一個人跡罕至的山村,殺了人後繼續逃亡,這樣的案子除非運氣好,否則永遠沒法破。再比如驢友登山,一個心懷惡意的人趁另一人不注意,把他推下山致其摔死,除非他自己交代,否則同樣永遠查不出真相。這一類的案子,或者因為缺乏有效線索,或者因為缺乏排查對象,能否破案全憑運氣。這些案子之所以破不了,主要是破案的基本條件不足,而並非兇手的手段多高明。我說的完美犯罪是指,兇手在殺完人後,能夠徹底顛覆性地偽造整個現場,消滅所有與他有關的證據。」
駱聞面色毫無波瀾,笑了笑,道:「理論上你說的情況完全有可能存在。儘管現代刑偵技術水平已經很高,但屍檢、物證勘查等手段的根本,在於指紋、腳印、DNA、纖維、微物證等幾項信息。如果這幾項都處理過,就沒問題。」
「那麼如果一起案子中,現代刑偵技術所能掌握的幾項信息都被人為改造過了,這樣的案子能怎麼破呢?」
駱聞笑著道:「這也就是說法醫的工作全部無效,剩下只能看你的邏輯推理了。」
「可是邏輯推理的基礎,偏偏是法醫的勘查工作。」
駱聞皺眉道:「這是個悖論命題,缺乏物證的案子要靠邏輯推理,而邏輯推理的基礎恰恰是物證。那麼這案子就沒法破了。」
嚴良點點頭:「我明白了,你果然知道答案,這樣的案子沒法破。對了,出來時匆忙,我上個廁所行嗎?」
「當然。」駱聞指著廁所門,「請便。」
嚴良拿起他的手包,包里還有一個信封,走進廁所。
過了一分鐘,傳來一聲「哎呀」,駱聞連忙站起身,走到廁所外,問道:「怎麼了?」
「哦,沒事,差點滑了一下。」說話間,聽到沖水聲,隨後,嚴良從廁所里出來,關了門,道,「我還有事,下回再聊,再見。」
駱聞送他出了門,關上門後,躺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看來嚴良已經很清楚,這案子是沒法破的,這一回他可以死心了吧。
一小時後,駱聞手機響了,拿起一看,又是嚴良的電話。他微微遲疑片刻,接起來。
「老駱,你幫我看看,我是不是有個信封落在你家裡了?」
駱聞環顧一圈沙發,道:「沒有啊。」
「廁所里呢?那時我差點滑了一跤,也許是落在那裡了。」
駱聞進了廁所,果然,台盆底下一側落著一個信封。駱聞道:「對,是有一個信封,你現在過來拿嗎?」
「哦,不了,太晚了,我明天再來找你要吧。」
掛上電話後,駱聞站在原地,微微皺著眉,盯著地上的信封。他並沒有動,只是觀察。信封上印著公安廳的字樣,沒有封口。
駱聞想了想,轉身到書房裡拿來了工具箱,關上廁所的燈,打開螢光燈,朝信封仔細地照了一圈,沒有發現異樣。隨後,他戴上手套,拿出鑷子,拱開信封,朝裡面仔細看了好一會兒,他是提防嚴良設圈套,故意讓他碰信封。確定信封內的信件擺放位置沒有做記號後,他用鑷子小心地把信紙夾出來,隨後又是一番檢查,這才翻開來。
裡面裝的是若干張文件紙。
他看著文件紙上的內容,漸漸,他的拳頭已經握緊,身體都不禁開始顫動。
他很清楚,這上面的東西,一定是嚴良故意留給他看的。
也許自己的犯罪讓嚴良壓根束手無策,人證、物證一樣都沒有,可是,嚴良還是抓到了他的軟肋。
這一定是圈套!
可是即便明知這是圈套,是否還要往下跳呢?
駱聞陷入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