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蒼
2024-05-19 04:48:55
作者: 庚新
張蒼(公元前256年——公元前152年),西漢丞相,封北平侯,陽武縣(今河南省原陽縣)富寧集鄉張大夫寨村人。他生於戰國末年(公元前256年),死於漢景帝五年(公元前152年)。張蒼校正《九章算術》,制定曆法,也是我國歷史上主張廢除肉刑的一為古代科學家。現有張蒼墓,位於原陽縣城關鎮東北2公里谷堆村,屬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張蒼墓東西長40米,南北款30米,高1至2米,墓周槐林茂密,鬱鬱蔥蔥。存有墓碑一通。圓首鐫有雲龍圖案,中刻「漢丞相北平侯張公諱蒼之墓」,為清康熙年間立。另有「張蒼紀念堂」大殿和「西漢丞相張蒼故里」大型石碑。
張蒼戰國末期曾在荀子的門下學習,與李斯、韓非等人是同門師兄弟。在秦朝時曾經當過御史。劉邦起義,他歸順了劉邦,西漢王朝建立之後,他先後擔任過代相、趙相等官職。因為他幫助劉邦清除燕王臧荼叛亂有功,被漢高祖晉封為北平侯,以後又遷升為計相、主計。漢文帝時陳平去世後接任丞相一職,漢文帝後元元年因政見不同而自動引退。主要門生為是洛陽人賈誼。
張蒼這個人非常博學,很有學問。他在曆法、算學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他提出和制訂了一套比較完整的關於度、量、衡、方面的理論,他把算學研究成果直接用於國計民生。
二、在採用曆法方面,張蒼提倡採用《顓頊曆》。
三、增訂、刪補《九章算術》。
《九章算術》總共收集246個數學問題。這些算法要比歐洲同類算法早1500多年,對世界數學發展產生過重要影響。
張蒼是西漢時期河南陽武(今河南原陽縣)人。精通天文歷算,官至丞相,享年百餘歲,是福壽兩全的典型。張蒼的人生經歷,頗富有戲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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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史書記載,張蒼做過秦朝主管文書的御史。他為人很有正義感,對秦朝的殘暴統治非常不滿,經常發表一些抨擊朝政的議論。秦王對張蒼恨之入骨,準備指派公差逮捕他。有朋友向張蒼通風報信,得知消息後,張蒼立即逃回家鄉陽武才躲過一劫。後來劉邦率領反秦起義軍經過武陽時,張蒼便乘勢參加了起義軍。
劉邦稱漢王(前206),以張蒼為常山守,隨韓信攻趙。趙地平,漢王以蒼為代相,後為趙相。高祖六年(公元前201),蒼因平定臧荼有功,封為北平侯,食邑1200戶。後遷為計相,專主計籍。又令其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黥布反叛,漢立皇子劉長為淮南王,任張蒼為淮南相,凡14年,升御史大夫。孝文帝前元四年(公元前176)代灌嬰為丞相,張蒼任相15年,因所舉中侯貪贓枉法,受到文帝責難,遂於後元二年(前162)稱病免相。景帝五年(前152)卒,諡文侯。
張蒼是西漢初年一位著名的歷算家。張蒼為計相時,編修律歷,「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故因秦時本十月為歲首」,不改秦制。吹奏音律,定法律條令,制定尺寸,斤兩、斛斗、輕重之式,使天下有章可循。故漢家言律歷者,以張蒼為本。
歷算學家張蒼(公元前256年--前152年),西漢陽武(今河南原陽)人,是西漢初年曆算學方面的突出代表,為我國自然科學的發展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數學家張蒼原陽張大夫寨人,生於周朝末年,秦時任檢下御史,漢文帝時任丞相。他是西漢著名的政治家、律歷家和數學家。為西漢王朝制定了立法與度量衡。他側輔校正的《九章算術》是對我國及世界數學發展的重大貢獻。現留有張蒼墓一座,位於原陽縣任谷堆村,墓前有清康熙年間立《漢北平侯張蒼之墓》石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