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不予受理

2024-05-12 17:09:42 作者: 萌家恬恬

  陪著兩位老人簡單吃了頓晚飯,還過去看了看打通的隔壁兩座宅子的裝修情況,李水意就自己回了屬於她和沈墨之兩個人的小家。

  院子裡已經移植了幾株梅花樹,是沈墨之回來之後特地托人弄回來的,速度那是相當快。都是多年的老樹,今年的冬天指定能開花的那一種,李水意早就想好等梅花開的時候要賞梅摘花做梅花糕了。

  她洗了澡換了睡衣就拿了本書翻了起來,翻著翻著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麼就又下床坐到書桌前奮筆疾書。等撂下筆的時候就十一點了,趕忙收拾收拾去睡覺,早上一大早買了倆包子一杯豆漿解決早餐問題,開著車就往單位去。

  在法院上班的日子說累也不累,但說輕鬆嗎也不不輕鬆,最開始的幾天都是跟在前輩後面學習,正兒八經接觸到第一件案子已經是一星期以後了。

  「小李同志,這一次的案子你來當陪審員,開庭時間定在周四上午,你自己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接了這個任務,李水意興奮之中還帶著點緊張,她迅速的去調閱她要陪審的案件資料。這個案子是個離婚案,閱覽過資料以後,她皺起的眉頭就沒有鬆開過,也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自從新華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婚姻法》廢除了封建婚姻制度,保障了基本的婚姻自由,但這一部律法其實在二十年前就完成了使命。當時有專家提出要對《婚姻法》做出修改,最主要的是強調立法的重點應該從改革婚姻家庭制度轉到全面調整和發展婚姻關係上來。

  然而此後一波接一波的運動使《婚姻法》修改議程屢次耽擱,直至最大的運動爆發,民政、司法、婦聯等部門全面癱瘓。

  她還知道一件事,就是在去年一年的時間裡,婦聯主席康先生就先後寫了兩封長長的信向上面提出申請,要求修改《婚姻法》。經過批准,現在已經成立了以康先生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目前有近百位專家在參與了這一份工作。

  小組的工作她肯定無從得知,只是現在看到這個離婚案件,就有些發愁。尤其是在她看到以往離婚案件的處理方式,實在是難以接受。法院是講究客觀事實公平公正的單位,可審理起離婚案件來就是在用社會倫理來判斷,還堅持寧嚴毋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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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簡直就是在……胡鬧!

  如此嚴肅且代表公正的機關,為什麼在處理離婚案件上面這般兒戲!她是真的覺得要立刻修改《婚姻法》了,實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事。

  跟李水意比較熟悉的一位同事大姐走過來,看她愁眉苦臉就問了一聲,「怎麼了?有哪裡不懂還是有別的問題?」

  「江大姐,我們現在審理離婚案件都這麼草率嗎?還是都要本著勸和不勸離的原則進行?難道還是像古話說的那樣,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嗎?」

  江大姐拉開一把椅子坐下來,「你怎麼會這麼想?」

  「不是我這麼想,而是我看到的就是這樣的結果。」

  「你啊,在外面可別這樣說,到時候惹來一身不必要的麻煩遭罪的還是你自己。」江大姐是看著辦公室沒有其他人,也對李水意挺喜歡,才會特意跟她說這些話的。

  「目前的《婚姻法》的確是需要修改,而審理案件之所以有這樣的結果也是無可奈何的一件事。甚至你手頭上的這件案子,如果在以前,哪怕是去年呢,法院都是不予受理的。」

  李水意擰著眉問,「為什麼?」

  「感情破裂是什麼?因這個理由提出離婚在目前的現狀來看,不僅不被世俗觀念接受,也是不受法律支持的。你是法律專業畢業的高材生,對法律熟悉吧?那麼有沒有支持這條理由的法律?」

  別說沒有法律條文了,在近二十年以來,你敢說愛情,大眾就敢把你貶低為小資產階級情調。你要是敢離婚,那就是資本主義腐朽的表現。在那個時候但凡是離婚的人,幾乎大多數都要鬧得滿城風雨身敗名裂。更別提你弄一個有關於愛情的離婚理由,那簡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韙,都要影響到個人和子女的前途。

  江大姐心裡感慨,卻也無能為力。

  她其實是不贊同這種判決的,不然也不會坐在這裡和小李同志說這麼多話。看到小李年輕活力的模樣,她覺得未來交到他們這樣的年輕人手裡是很好的一件事,以後肯定會越來越好。

  「你看到的這個案子都屬於大案要案了,領導還是很看重你的,能讓你參與到裡面來。」

  「那您覺得他們能離婚嗎?」

  「有的拖啊!今年肯定沒結果你信不信?你要是想等一個最終的答案,我自認為你可以先等待《婚姻法》的修改。明年,明年的人代會上,你可以期待一下,這只是我自己的一點看法,具體最終的結果也不是我能說了算的。」

  現如今這個階段是很難去判決的,康先生的領導小組正在起草修改法律,法院在審理的時候也要考慮到這方面。還有就是不管夫妻雙方是什麼樣的情況,肯定要以調解為主的,光是調解都要調解很久,至於說為什麼這周會開庭,也僅僅只是第一次的初審,保不齊不願意離婚的男方都不會出席。

  拍拍李水意的肩膀,江大姐就起身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李水意被這一席話說的不知道該做什麼,只好再把資料再看一遍。

  羅遇錦,地地道道的首都姑娘,四六年生於知識分子家庭,她也是大學畢業的知識青年。而她的哥哥更有名,因發表一篇文章,在七零年遭遇逮捕且被處了死刑。沒有想到時隔十年,這個姑娘也為了婚姻自由而向整個社會觀念發起了挑戰,不得不說,她的行為極其大膽。

  縱觀她這十多年來的經歷,李水意其實是挺心疼這位首都姑娘的。當然了,以羅遇錦現在的年紀,該用的稱呼應是羅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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