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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要求

2025-03-30 02:39:14 作者: 兜兜搬小海星

  經過了幾天的陰雨連綿,周一的早晨,是個陽光燦爛的大晴天。

  六月中旬的天氣已經酷熱難當,寫字樓里也到了沒有空調活不下去的地步。

  可這空調著實有些太強勁了。

  凌俐攏了攏身上半袖的針織衫,打定主意明天一定要帶件更厚的來,要不怎麼扛得住會議室里這二十二度的室溫。

  顯然這空調開得這樣低,有些將就律所里這時時都需要西裝革履的律師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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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例行的半月例會,三十幾位律師交流下來,基本上一上午的時間就過了。

  祝錦川依舊是長袖襯衫加領帶的穿著,大熱的天也從來沒見他換過短袖。

  凌俐知道,「短袖襯衫」這種她覺得其實蠻得體的打扮,在祝大狀那裡,完全就是六十歲以上主業為下棋的老大爺標準裝備。

  不過,為了方便挽起袖子,他夏天時候的襯衫,都是袖口稍窄的款式,整齊地挽到肘部以下兩三公分的長度,露出點袖沿,這樣既方便做事,看起來也幹練。

  他面前攤開的筆記本上寫得密密麻麻,手裡那支慣常用的奶白色鋼筆,時不時地輕點桌面,在聽到能讓他耳目一新的辦案思路時,手上的動作會停下,十幾秒後,又會開始繼續。

  周而復始,持續了整整一個上午。

  凌俐被那規律的聲音催眠到倦意上涌,低下頭縮了縮脖子,趁著沒人注意到她,掩著嘴打了個哈欠。

  「凌俐,你說說唐傲雪的案件。」

  她還沒合攏嘴,忽然被祝錦川點名,嚇得她忍不住一哆嗦。

  真是防火防盜防祝大狀啊,但凡她有一點走神和不上心,馬上他的責難就來了。

  還好她早有準備。

  前半個月,她花了很多時間在南溪,忽略了工作這邊,不過她從來都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笨鳥先飛的道理。

  工作時間把正經工作耽擱了,自然要用空閒時間來補。

  連續兩周的加班,上個周日晚上她更是加班到三點,以至於上班時間有些精神不濟。

  凌俐打起精神,逐字逐句把事先做的工作筆記讀完,不過關於目前案件的關鍵點,她還是隱下了沒說。

  在場三十幾個律師加助理,人多嘴雜不說,他們這樣的中型所也沒有嚴格的管理機制,更沒有共同的利益關係捆綁能讓內部鐵板一塊的。

  唐傲雪這案子沒什麼收益,卻很重要。被人找麻煩上門還打不還手的,不僅祝錦川忍不下這口氣,她作為好大一個靶子,是首當其衝的。

  既然他們在案子上有後招,自然不好讓不相干的人知道,她有些想法只能下來交流。

  祝錦川聽完她的發表,也不做點評,匆匆問著下一個案子:「好,下來再討論。之前的對賭案件怎麼樣了?」

  例會結束後,不出所料,祝錦川讓她到他辦公室去。

  凌俐估摸著祝錦川是要問案子的具體情況,畢竟馬上就要開庭前會議,進行證據交換。據說,庭前會議的時候,都會有記者在場。這樣的陣勢她從來沒有經歷過,自然還是有些緊張。

  她捧著厚厚一摞資料進去,還沒來得及放下,祝錦川就遞給她一個卷宗:「先看看吧。」

  坐在祝錦川對面的座位上,凌俐草草地翻完卷宗,心裡震驚不已:「強姦殺人?好惡劣。」

  祝錦川小口咂著茶:「是的,少見的惡性案件。」

  接著放下茶杯抬頭看她,眼裡帶著幾分審視:「余文忠小動作不斷,這案子我們很被動,目前在拖時間,先得讓他消停下來再說下一步。」

  沒想到話題轉這麼快,凌俐微微一愣,心思馬上從剛才那個奪人眼球的強姦案,回到她想要跟祝錦川匯報的情況。

  她斟酌一番,開口問:「師父,能不能安排我見一次被告人?」

  祝錦川有些意外:「你知道的,作為被害人的律師,訴訟法沒有給予你見鄭啟傑的權利。」

  「可是也沒有禁止啊,」凌俐趕忙回答,「我查了所有的程序法,都沒有說被害人代理律師就不能提出這樣的要求。能不能,試一下?」

  祝錦川看著她眼裡期待又緊張的神色,一笑,說:「你這個想法也算大膽,我可以儘量去爭取一下,畢竟,這案子裡公檢和咱們,是站在一起的。」

  得到他的肯定看法,凌俐心裡稍安。

  接著,她又提出另一個要求:「我還想去找黃志聰的老公,也就是錦城大學的那位副校長李澤駿問一問的,我覺得他也許知情,說不準還是關鍵人物。」

  祝錦川意外揚起眉,深深看了她幾眼,並沒有說話。

  「怎麼了?」凌俐心裡七上八下的。

  他嘆了口氣,聲音平靜輕緩:「凌俐,你這樣無頭蒼蠅一樣的亂撞,只怕會起到反效果。李澤駿和鄭啟傑不一樣,這個人還有個身份是政協委員,如果你就這樣貿貿然上門,指不定會惹什麼麻煩的。還有,事到如今你也應該知道,這場官司打的不是事實和證據,而是策略。」

  凌俐想了想他的話,認真地反駁:「策略也應該建立在充分的調查和取證上,我認為……」

  「我說不必了,現在也還沒到你需要見李澤駿的時候。」祝錦川不給她說完的機會,開始發問,「聽說,前些天你又和南之易去了趟南溪?」

  凌俐表情一滯,馬上恢復平靜,老老實實回答:「是的。」

  祝錦川既然上次跟她提起了南之易和謝柯爾,而她因為投毒案一事耽誤工作去了南溪好幾趟的事,自然也瞞不過在所里有眾多眼線的他。

  「還是因為那案子的事?」祝錦川看著她,面上的神色看不出喜怒。

  凌俐輕輕點頭,也不欲多說什麼。

  從查清老鼠藥的來源開始,以祝錦川消息的靈通,必然已經知道了什麼,只是他從來沒和她談過這個問題。

  不過,從他一直表現出來的態度來看,他大概是認為凌俐所做的這些都是徒勞。

  果然,祝錦川沉默了數秒,開口陳述了自己的觀點:「案子過去這麼多年,如果有什麼疑點,只怕早就暴露了出來。時間越長,懸而未決的可能性越大。凌俐,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不要過分地腦補,導致自己陷進泥沼出不來。」

  凌俐乖順地點著頭,心裡卻冒出了一絲牴觸的感覺。

  他總能這樣理性,在有關案件的事上,從來不摻雜一點私人感情。

  所以,哪怕當年的凌伶和他有過長達四年的一段情,他也能完全立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立場上看待那場慘劇。

  還一直勸她,不要沉淪下去,要開始自己的生活。

  固然,她最後的選擇也是這樣,放棄了繼續深入調查下去的機會。可是她和他的出發點不一樣。

  不是誰都能像祝錦川那樣,能在做決定的時候,始終讓理智占上風。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在當年凌伶告訴他家裡人的遺傳病時,他選擇了退卻吧?

  而看似冷酷無情的鐘承衡,卻是一頭撞上來陪著凌伶粉身碎骨的那個人。

  心裡漫過一絲苦澀,凌俐剛忙調整心態,止住自己的思維不要發散地太開。

  祝錦川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他又不是聖母轉世,當然可以獨善其身,她根本沒有立場指責他,更不能站著說話不腰疼拿道德去行綁架之事。

  更何況,那是凌伶和祝錦川的往事,又跟她有什麼關係呢?

  幾秒後,她平靜地回答:「好的師父,我知道了。」

  祝錦川點點頭,似乎很滿意她的回答,接著將剛才她匆匆看完的卷宗推給她。

  「你好好看看這個案子,下個月,你將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凌俐心裡止不住的震驚。

  祝錦川從來沒有讓她同時代理兩件案子,而且所里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儘量不讓女律師代理強姦案件。

  凌俐一時間沒忍住情緒,聲音有些沖:「我為什麼要替這樣的人渣辯護?」

  祝錦川兩手一攤:「指定辯護,沒辦法,你有意見就去跟司法局說。」

  凌俐不服氣起來,一時血氣翻湧:「什麼叫沒辦法?兩個月前我剛辦過法律援助案件,不管怎麼輪,也輪不到我頭上來的。」

  司法援助案件一般一年能有兩三件,她又不是專門辦理法援案件的律師,怎麼就能這樣頻繁地接手?

  顯然,裡面有人為操縱的因素。

  「人為操縱」的嫌疑人一點都沒心虛,他揚著眉:「正是因為那個案子效果還算好,雖然最終還是改判了,卻讓律師協會都知道了有這樣一號人。這樣一個的案子讓你打,是因為別人認可你的能力。」

  頓了頓,祝錦川又說:「法援中心主任找上門想讓我們所里接手,我也認為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不管對你專業還是對你工作時候的心理來說,都有好處,所以我才沒有因為這案子的特殊性而拒絕。」

  凌俐閉上眼睛,指尖微微顫抖著,似乎心情起伏很大。

  什麼難得的機會,什麼看不見的好處,她已經不是之前什麼都不懂的小菜鳥了。就她剛才粗粗瀏覽那捲宗的初步印象,被告人罪大惡極,基本沒什麼辯護的空間。

  所以說,這案子又是因為沒有律師肯接手,沒有律師想違背自己的良心為被告人辯護,才又扔垃圾一樣扔到她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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