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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落幕

2025-03-30 02:31:09 作者: 兜兜搬小海星

  兩天後,阜南高院的十一號審判庭里,秦興海故意殺人再審一案,第三次開庭。

  對面的控方席位上,檢察官還在激昂陳詞,其針對的重點,自然是此次合議庭重新調取的證據,和補正申訴書中指出的關於控方證據的瑕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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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錦川面目沉靜地聽著,偶爾側眸看看坐在他旁邊的凌俐。

  開庭以後,她一言不發,一直微垂著眼,臉上也沒什麼表情。只是,短短兩天沒見,她仿佛瘦了些。

  本來就清瘦的小臉越發只有巴掌大,濃密的黑髮別在小巧的耳垂後,又順著脖子垂下,劃下流暢又柔和的弧線。而她側臉的輪廓,倒是和那些年的凌伶,越來越像。

  畢竟是親姐妹,哪怕不如姐姐的艷若桃李,可清秀小巧的五官沒了那副笨重眼鏡的遮掩,越發耐看起來。

  檢察官發表完質證意見,沈牟看向辯護席,說:「原審被告人律師,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

  祝錦川卻似沒聽到一樣,直到沈牟重複兩遍問題,他才如夢初醒般,說:「審判長,我要求對現場勘驗筆錄等證據,重新進行質證。」

  檢察官愣了愣,立刻提出反對:「一審、二審中已經進行過,沒有重新質證的必要。」

  祝錦川心思完全回到案件中來,清了清嗓子,說:「雖然還是原來的證據,可我們發現了一些新情況,也製作了ppt比對幾個關鍵的證據,需要現場向法庭展示。」

  沈牟沉默了幾秒,點點頭:「同意申請。」

  接下來的半個小時,完全是祝錦川的個人表演時間,從兩枚指紋的對比上,徹底擊碎了檢察院用以定案的證據鏈。

  凌俐堅持不懈努力終究得到了回報,那天晚上她找對了關鍵點。她無意中放大的圖像,讓她發現了那幾枚在案發現場提取到的指紋,有細微的差別。

  從紙幣上提取到的秦興海右手食指的指紋共有兩枚,在指紋的右上方,有一條很細小的紋路,豎著切斷了秦興海指紋的漩渦。

  而從刀柄上同樣是右手食指的指紋,卻非常完整,並沒有這小小的一條裂痕。

  據秦興海回憶,當天在吸毒的時候,他的手,仿佛是被吸毒工具之一的刀片割了一下,他當時沒注意,也很快止了血。

  沒多久,債主就找上門來,質問他為什麼用假幣還債,他當時還有些昏沉,不過確實一張張摸過那些錢。

  也許捻錢的時候有些用力,弄破傷口出了些血,也有可能是手指上糊了他身體其他部位的血跡,總之,假幣上那兩枚有秦興海血跡的指紋,和菜刀柄上的不一樣。

  而根據債主的證言,在他上門質問秦興海的時候,秦興海的母親站在門口似嚇呆了一樣,但是,確實沒有受過一點傷的痕跡。

  經過當庭展示的ppt一遍遍的放大對比指紋,讓秦興海脫罪的脈絡也愈發清晰。

  如果說菜刀上的指紋確實是秦興海作案時候留下的,那麼,他的指紋應該已經有了劃傷,為什麼會在被認定為作案工具的菜刀刀柄上,呈現出一枚完整的未受損的指紋?

  所以說,留下指紋的順序不對。他是在手上沒有傷痕的情況下摸過菜刀,在案發當晚受過傷,摸過那些假幣,又留下帶血的指紋。

  菜刀是作案工具,指紋卻不是秦興海當晚留下來的,檢方的證據,完全說不通。

  清晰的邏輯、完美的推演、乾淨利落的反擊。

  祝錦川最後總結:「菜刀刀柄上的指紋,確實是原審被告人所留。但是正如在一審和二審中提出的,他在家裡居住,菜刀上有他的指紋非常正常,至於為什麼會帶有被害人的血跡,目前難以推斷。

  原審被告人在有罪供述中所說的那根作案的竹棒,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一直沒有找到。而菜刀,又並非作案工具。至於本案的真兇是誰,我不敢妄作推斷。只能說,無論是平時習慣暴力對待家人的受害者秦父一時激情犯罪,或者真的是本案原審被告人秦興海殺人滅口,一切都皆有可能。

  但是,刑事定案證據標準是排除合理懷疑,既然本案存在另外的可能,那麼,理應判處本案原審被告人無罪。」

  這一番陳述以後,大局已定。又一次被反轉,陳檢察官像是已經沒了力氣反抗,只愣愣坐在座位上,連案卷資料都不想再翻一下。

  之後的辯論環節只匆匆進行了兩輪就被法官叫停,因為對於秦興海究竟有沒有殺過人的事實,已經足夠清楚,控方的證據幾乎全部被推翻。

  再之後,就是最後陳述的環節。

  沈牟看向辯護席,聲音一如既往地嚴肅而洪亮:「原審被告人律師,請發表辯護意見。」

  祝錦川正要說話,凌俐卻搶先一步,站起身來側臉望向沈牟:「審判長,我可以站起來說嗎?」

  沈牟微微一愣,眼裡閃過錯愕,幾秒後說道:「可以,同意申請。」

  凌俐沖他微微一笑,拿起手中寫著辯護詞的幾張紙,目光卻直視前方,開始發表辯護意見。

  她穿著那日和呂瀟瀟精心挑選的小西裝,考究的裁剪將她有些瘦削的身材顯得修長纖美,而黑色瀑布般的秀髮墜滿肩頭,淡淡的妝容搭配豆沙色的唇色,幹練又自信的模樣,和一個月以前的形象相差甚遠。

  她語速不急不緩:「關於本案的事實和證據部分,剛才祝律師已經說得足夠多,我也就不再贅述。

  簡單來說,本案存在的疲勞審訊、誘導被告作出有罪供述、有刑訊逼供可能等程序上的瑕疵,也有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足以認定秦興海是唯一犯罪嫌疑人的實體上的問題。我非常支持剛才祝律師的意見,那就是,判處原審被告人秦興海無罪。」

  沈牟微微點頭,以為她的陳述就是這樣簡單,正要開口說話,凌俐卻已經繼續說了下去:

  「我曾經問過別人,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哪一樣更重要。也曾經有人問過我同樣的問題。不同的角色下,也許大家的答案各不相同。我相信,審判席上的各位,對面的檢察官,還有法警、助理、書記員,大家都有不同的答案。

  不知道你們還記不記得,一個多月前,有一件舉國關注的案件,也是在這個法院的第一審判庭里,徹底推翻了之前八年來五次審判的結果。」

  祝錦川微眯著眼睛,看著這一場他親手導演的大戲上演。

  在這審判庭里的陳述,她說話的方式、語速的快慢,停頓的長短,乃至於身體語言,都是他刻意引導過的結果。

  她怕是會就此會恨上他,不過,這清潤柔和又娓娓道來的聲音,和臉上恰到好處的表情,無一不彰顯著這些日子她和他一起努力的結果。

  微微勾著嘴角,他幾不可見地一笑。

  雖然心底有不忍,有愧疚,也明白會被她責怪和誤會,可那些糟糕的情緒,在看到她這樣巨大的進步以後,忽然煙消雲散。

  法庭上,凌俐還在說著:「不錯,就是鍾承衡投毒案。他提出的三千萬的巨額國家賠償,也為大家津津樂道。不過,對於受害者的名字,我想你們一定已經忘記。」

  她停了幾秒,接著似不帶任何情緒,輕輕說出了那四個名字:「凌家戍、張守玉、凌伶,凌旻。這就是受害者的名字。」

  沈牟眼裡有精光閃過,而對面原本有些萎靡的檢察官,也一瞬坐直了腰背,開始認真聆聽起來。

  凌俐卻停頓了下來,給足時間讓眾人反應,十幾秒後微笑著開口:「我叫凌俐,這個俐字,正是聰明伶俐的俐。不錯,鍾承衡投毒案件的四位受害者,他們,正是我的家人。」

  饒是庭上的人都有了心理準備,也或多或少猜到這個答案,不過,親耳聽到她說出來,仍舊有石破天驚一般的效果,讓審判席上的法官開始交頭接耳起來。

  她卻絲毫不受影響,繼續說著:「那一年,我才十七歲,家人忽然遭遇橫禍離去,我甚至,都來不及跟他們說再見。那樣的經歷,我永生難忘。

  八年過去,我以律師的身份站在了這裡,為一個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辯護。其中的艱辛、矛盾和掙扎,我不想多說。

  或許我剛才說的,和現在的案子沒什麼聯繫,不過,我想要表達的是,無論我是不是所謂的受害人家屬,既然我站在這裡,既然我們都選擇了法律作為職業,那麼,就應當信仰它。

  對於檢察官,我們是對立的,你們要懲罰的,正是我們要維護的。對於法官,你們是中立的,居中裁判,不偏聽偏信。

  可是,無論我們的立場是怎麼樣,無論我們的出發點是懲治犯罪還是維護委託人的利益,我們的努力,都將殊途同歸。

  那就是,維護我們好不容易才爭取得來的法制社會,維護我們手裡握著的正義,讓所有的裁判都不受外力、不受個人好惡的干擾,讓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審判。讓非法證據得以排除,毒樹之果不再生長,阻止在法治的土地上,開出惡之花。」

  最後的陳述後,合議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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