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這孩子怎麼這麼難騙
2024-05-09 11:31:27
作者: 魚非淺
不管男人笑得如何燦爛,聲音如何慈祥的想要同他套近乎,小光都是一臉苦大仇深的不說話。
他還記得媽媽教導過,在外面不要隨便和陌生人說話。
聽說就是因為有壞人和小孩子說話,然後會趁著他們不注意的時候拍他們的後腦勺。
然後等人一暈就把人騙走了,這俗稱拍花子。
戒備心很重的小光用懷疑的目光打量眼前的男人,這樣的面相好像也是媽媽嘴裡說的小人嘴臉。
他還是不說話的好。
然而男人鍥而不捨的繼續同他說話,「剛才過去的那個小姑娘是你媽媽嗎?看上去真是年輕,你也長得很可愛。」
「你們是從哪裡來的?你爸爸呢?」
他一連串問了好介個問題小光都不回答,最後小傢伙有些不耐煩了,朝著他翻了一個白眼。
紅潤的小嘴輕啟,卻是吐出了一句令人吐血的話語,「叔叔你安靜一會吧,太吵了。」
扒手:「……」
好傢夥,這小東西真是難搞喔。
看來他得換一種方法儘快了,不然待會要是那個女人回來了可就不好辦了。
想到這,他下血本的從口袋中摸出了一顆大白兔奶糖。
心裡想著這可是好東西,很多小孩子一年到頭都吃不上一次,喜歡得緊。
用來騙騙眼前這個肯定也管用。
變戲法似的將大白兔奶糖我在手裡,放到了小光面前給他看,「小朋友你看喔,叔叔給你變一個戲法。」
「鐺鐺鐺鐺,你看!糖果!」
「想吃嗎?叔叔給你糖吃。」
他逕自高興的說著,把糖果放到了小光的面前晃了晃。
結果小光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臉上半點表情都沒有的開口說道:「喔,原來是大白兔奶糖啊。」
「謝謝叔叔了,我不吃。我家裡很多,我媽媽說我要是吃多了會長蛀牙的。」
那一句【我家裡很多】可讓扒手叔叔差點奔潰了。
感情他下血本買來的東西在人家眼裡不值一提呢。
這孩子……也太難騙了些。
鬱悶。
不過他可是一個有著專業十八年經驗的扒手,就這麼一點挫折還不至於難倒他。
既然這孩子什麼都不吃,也不上當的話,那只能用別的方法了。
猶豫了一下,靈光閃動。
男人佯裝做有事離開的出去了一趟,沒過一分鐘又進來了,對小光著急的說:
「孩子孩子,我剛在外面遇到你媽了,她是不是身材比較矮,長相漂亮穿了一條藍色裙子的那個?」
小光一聽他的描述,頓時心頭驚訝,「是,那就是我媽媽。」
男人驚喜拍手,「那就對了,我看到你媽媽摔倒了,現在就在馬路邊。」
什麼?
慕喬喬去了確實得有好一會了,小光左等右等不見她來,此刻又聽到男人說媽媽摔倒了。
他關心則亂,沒注意到男人眼底的光亮,「叔叔,請問你在哪裡看到我媽媽的?」
「就馬路上。」
「我知道了,謝謝叔叔。」
小光一溜煙的拔腿就朝著門外跑去,一時疏忽沒有想起放在凳子上的包袱。
他一走,扒手就把凳子上的包袱拿了離開。
而另外一邊,慕喬喬其實是上完廁所之後路過一片熱鬧的大街,她想著自己對A市人生地不熟的,所以買了一份地圖。
稍微繞了一些,所以多耽誤了一會。
她剛回到飯館就看到從裡面出來的小光,連忙伸手攔住他,「小光,你要去哪裡?」
聽到媽咪的聲音,小光抬起頭看她,發現媽媽好好的他才放心了。
「剛才有個叔叔說看見了您,還說您摔倒了我才跑出來的,媽媽你別生氣。」
叔叔?
慕喬喬詫異開口,「什么叔叔?」
小光這才反應了過來,小臉一片慘白的朝著飯店裡面跑去,果然他放在椅子上的包袱不見了。
看到這慕喬喬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兒子是被人騙了!
東西不見,小光「哇」的一聲抱著她哭了出來,「媽媽對不起,我不該聽他的話的,我把包袱弄丟了嗚嗚。」
裡面,裡面可是裝了他要送給爸爸的禮物。
那麼可愛的一個小傢伙哭得如此傷心,周圍的人們也好奇的回頭看了過來。
得知這母子兩人是遭到了扒手,他們紛紛表示同情。
老闆上麵條的時候更是指著牆壁上的警示牌說道:「你們啊可真是不小心,我都提醒你們要注意扒手了,唉。」
慕喬喬顯得淡定許多,倒是小光因為內疚,吃麵的時候都在哭。
見狀,慕喬喬一邊分麵條一邊安慰他說道:「好了好了,小光乖不要哭了,那包袱丟了就丟了,媽媽不會怪你的。」
「可是……嗚嗚,那那裡面有我送給爸爸的禮物嗚嗚。」
慕喬喬哭笑不得的用手帕給他擦了擦臉上的眼淚,「沒事,禮物沒有了還可以再買,待會媽媽就帶你去買禮物好不好?」
聽到這小光才破泣為笑的點了點頭,「好。」
「那你現在先乖乖吃麵。」
慕喬喬捏了捏自己的衣服,萬分慶幸她一直都是個沒有安全感的人,所以她都是把家當揣在身上。
至於那包袱,裡面除了兩身衣服就只有一個木盒子。
盒子裡面是小光自己做的泥人,他要送給川哥當見面離去的,說白了也不值錢。
與此同時,千方百計拿到了保護的扒手怕被人追,叫好的麵條都沒有吃,一口氣撒丫子的跑了三條街。
期間還被人從樓上潑了一盆洗腳水,又驚動了狗被追了好一陣。
總算是來到了他的大本營——破廟。
氣喘吁吁的打開包袱一看,頓時就傻眼了。
過了好半晌,薄唇里才吐出了一句髒話——艹她娘的!
**
慕喬喬和小光兩人慢悠悠的吃完了麵條,她拿出了新買的地圖研究了一番。
軍區醫院在市中心,火車站卻是在郊區,從這裡過去還要到車站去坐車。
麵館的老闆告訴她,從這裡去車站也需要兩個小時的路程。
她當即決定今晚先帶著小光找個旅館住下,明天一早再搭客車去車站。
第一次住旅館,還帶著一個孩子,慕喬喬不敢大意。
她找了家各方面看上去都比較高大上的,貴是貴一點,起碼有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