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越王好奇斷冤案
2025-01-12 17:21:10
作者: 祁連風雲
第二十三章越王好奇斷冤案
再說這玉姬,數年來身為允常的寵妃,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地位尊崇自不必說,為何答應為僅有一面之交范蠡說情?難道是為那一雙玉鐲嗎?非也!她見過的好東西多了,況且也並非貪圖小利之輩,那雙玉鐲還不足以打動她的心。究其原因,是范蠡的一卦給她帶來了希望,她一心期盼范蠡的預測能夠應驗,如果那樣,就算賞他一千金又能如何。
自從卜過那一卦,玉姬便遵照范蠡說的去做,雖然對允常越發的萬般柔情,但她刻意節制和允常的魚水之歡,由幾乎每日纏綿改為三五日一次。允常起初不大樂意,但聽那玉姬是為了自己身體著想,心中倒也受用。況且自節慾以來,又加上玉姬的精心調理,允常感到精力漸增,床笫之歡十分暢快,玉姬自然也是心情愉悅,更加楚楚動人了。玉姬常常暗自心想,那算卦先生的預測真的會應驗嗎?不料如今他遇難了,想起當初他說過「日後若在下有難,還請夫人能出手相助」的話,玉姬不想食言,決意為范蠡說情。
***
當晚,玉姬和允常纏綿悱惻之際,故意把那一對玉鐲弄得叮噹作響。
允常把玩著玉姬的玉臂道:「愛妃何時戴了這麼一對鐲子?」
玉姬對允常柔聲道:「大王,這鐲子好看嗎?」
允常:「好看,愛妃的玉臂戴上這鐲子,渾然天成,煞是好看!」
玉姬:「大王想知道這鐲子是哪裡來的嗎?」
允常:「哪裡來的?不就是宮裡的采官給你採買的嗎?」
玉姬:「大王猜錯了,是文種大人的夫人送的?」
允常有點吃驚:「愛妃怎可隨便收受大夫家人送的禮物?」
玉姬:「大王不要生氣嘛!賤妾怎麼敢隨便收人家的禮物。只是那文種夫人托我向大王求個情,我覺得此事不好拒絕,怕拂逆了人家的心意,所以才收了禮物。」
允常:「所託何事?」
玉姬:「文種和他的夫人想救一個人,就是文種的朋友……」
允常:「愛妃,我越國自幾代先王以來,皆有後宮不得干政的規矩,愛妃難道忘了嗎?」
玉姬:「賤妾怎敢忘記。只是此時非但事關大王的聲望,而且事關大王的家事。」
允常:「此話怎講?」
玉姬:「那范蠡本是文武全才之人,遠道而來投奔越國,況且他又是大司農文種的朋友,不明不白死在越國,若是傳出去,別人會怎麼看大王呢?」
允常:「殺人者死,不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還有,愛妃是如何知道這范蠡的?」
玉姬:「這正是接下來我想告訴大王的。只是……只是,賤妾不好意思說了。」
允常:「怎麼了?愛妃說來聽聽。」
玉姬面帶嬌羞,對允常附耳柔聲道:「那范蠡為我卜了一卦,他說我不久就要為大王添個兒女了!」
允常:「真的?可是,江湖術士的話能信嗎?」
玉姬撒嬌道:「哼哼,大王難道認為我不能給你生小孩嗎?我倒是相信他說的話。大王何不先饒過他一命,若他的話一年之後不能應驗,大王再殺了他也不遲。」
允常:「這個……,好吧好吧,待我明日了解詳情再說。」
玉姬:「大王還是心疼賤妾,賤妾心中好生感動。」
允常此刻早已招架不住玉姬的似水柔情了,愛憐的攬過她來,纏綿起來。
***
次日早朝後回宮,允常似乎是隨意地向貼身家臣丘谷問道:「聽說大街上發生了一件楚國人殺人的事,你知道嗎?」
丘谷:「確有此事。在下聽常去宮外的采官說,那殺人者范蠡本是江湖藝人,遭到到街頭地痞糾纏,誤傷了人命,被王城尹府抓去了。」
允常:「那范蠡到底是何來歷,那地痞又是何人?」
丘谷:「聽說那范蠡本是大司農文種的門客,常在街上賣藝、賣唱、賣卦、逗官學子弟玩樂,然而一表人才,頗有些才學,還時常接濟孤寡貧困,街上傳言口碑甚好。至於那死了的地痞,原在軍中當兵,因不服管教,被逐出軍門,便在街上做些無賴強惡行徑,非良善之輩。」
允常:「你對此事有何看法?」
丘谷:「回大王,在下還聽說,文種在街上張貼了尋找證人的文告,竟然有多人願意出面作證,可見范蠡此人甚的人心。然而聽說那王城尹必要問范蠡死罪,在下認為事有蹊蹺。」
允常:「哦?此話怎講?」
丘谷:「在下也是妄加猜測,在下不敢講。」
允常:「說來聽聽,本王恕你無罪。」
丘谷:「在下以為,范蠡殺人之事,發生在大將軍府外,且大將軍石買和王城尹來往密切,此事與大將軍府有關。」
允常:「哦?大將軍不至於如此吧?猜測之事,再不可對外亂講!」
丘谷:「在下明白。」
允常:「明日你差人去王城尹府傳我口信,命王城尹帶范蠡入宮,明日早朝之後本王要親審此案。同時命石買、文種入宮陪審,命文種帶證人前來。」
你道這允常為何要突然決定親審范蠡?難道果然是為了愛妃玉姬的面子?非也,允常並沒有那麼糊塗,再說如果他只是想放了范蠡,一句話的事,何必要費如此周折。
其實,他是對范蠡此人感興趣了。允常不明白,一個楚國來的小小平民,竟然能夠讓自己的寵妃玉姬和兩位重臣文種和丘谷為他伸冤,而且還有市井百姓主動出面為他作證脫罪,究竟有何等過人之處?允常要親自見識見識他。
***
文種聽聞允常要親審范蠡,起先頗為驚詫,隨即便撫掌暗喜道:「善哉,范蠡有救了!」
同樣的消息,卻讓大將軍石買如坐針氈,他怎麼也想不到,大王會親審一件看來如此平常的案子,他更是想不到,范蠡竟然結識了大王的寵妃玉姬。
石買何等老辣的人物,當他得知那大將軍府外賣藝的范蠡原來是文種的門客,又聽說此人行為詭異,料定此人絕非池中之物,要是他日為大王所用,和文種聯起手來,後患無窮,所以必欲除之而後快。原以為事情做的巧妙,范蠡必死無疑,誰知到了如今這種地步,非但殺不了范蠡,反而把他推到了大王眼前,弄巧成拙啊!事到如今也沒有辦法了,只好隨機應變吧。
***
早朝過後,眾大夫退去,王宮大殿變成了衙門大堂,允常端坐堂上,石買、文種、王城尹、丘谷及宮差分立堂下兩側,場面頗為莊嚴。
允常:「本王今日庭審楚國人范蠡街頭殺人一案,你等四位大夫雖為旁聽者,卻也可以隨機提問辯論,本王自有公斷。差役聽令,將人犯帶上堂來!」
范蠡身披枷鎖,腳帶鐐銬,在兩位兵差的押解之下,緩緩走上堂來,雖然披頭散髮、面容憔悴,卻毫無畏懼之色。他從容跪下,俯首叩頭道:「草民范蠡拜見大王,能夠見到大王,草民不甚榮幸。」
允常嗔怒道:「你身為殺人嫌犯,應該自稱罪民。既然是嫌犯,有何榮幸可言?」
范蠡:「回大王,范蠡自認無罪,所以不敢言罪。身為一介草民,卻能進入朝堂面見大王,所以榮幸。」
允常:「街頭殺人,還敢自稱無罪,你好大的膽子!如何殺的人,還不快快招來,免得受皮肉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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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草民是江湖賣藝之人,既無殺人之意圖,又無殺人之緣由,只因那無賴不知受何人教唆,非要殺我不可。螻蟻尚且貪生,我自然也不可坐以待斃,無奈之下出手自衛,誰料出了人命,如此而已,望大人明斷!」
允常:「王城尹,人犯所言,是否屬實?」
王城尹:「回大王,人犯一派胡言!受害者死於范蠡之手,無可辯駁,且有兇器為證。殺人者死,乃我越國之法度,范蠡自我賣弄,引起民憤,又出手殺人,死有餘辜,還請王上明察!」
允常:「兇器之事,本王已略知一二,王城尹大人就不必說了,還有其他證據嗎?」
王城尹:「回大王,案件尚未開堂審理,還需人犯的呈堂供證!」
允常:「適才人犯已有供證,或許只差大刑伺候了吧?石買大將軍,你對此如何看待?」
石買:「回大王,范蠡殺人,既成事實,殺人者死,乃越國王法。大王自有公斷,卑職不敢多言。」
允常:「文種大人有何高見?」
文種:「回大王,卑職一向是個遵守法度的人,然而也常常惶惑。比如說,我越國有『殺人者死』一說,貌似合情合理,實則不然。假如有人把刀駕到我的脖子上,我是反抗呢還是等著送死?如果反抗,我就有可能殺了對方,如此情景之下,我該怎麼做?還請大王指教。」
允常:「石買大將軍,本王問你,如果有人非要殺你,你該怎麼做?」
石買頹喪道:「回大王,如果是大王要殺我,我只好束手待斃,如果是他人要殺我,我必然要反抗!」
允常:「如此,案情已經明了,但就法度而言,尚需證據,不可草率,各位可還有新的證據?」
文種:「回大王,卑職作為人犯的故交,全權代理此案,我有人證,大王可傳來細問。」
允常:「哦?還不速傳人證上堂!」
很快四個證人被差役帶上堂來,跪在堂下。
允常:「你等可是目睹了案發現場?」
四人紛紛道:「是,大王。」
允常:「既然如此,將當日情形說來。」
一人道:「回大王,我等二人在案發當街做酒水和絲帛買賣,多日見范蠡此人在街上賣藝,並無故意傷人之意。當日見那往日裡慣於欺壓良善的惡霸與范蠡空手打鬥,原以為只是比武而已,誰知那惡霸突然抽出刀劍,要殺了范蠡,范蠡的確是無奈反抗。二人纏鬥激烈,我等也沒看清楚那惡霸不知怎麼倒地就死了。」
一人道:「回大王,我等兩個老漢當日在街上結伴閒逛,恰好在那裡看熱鬧,所見情形,的確是那惡霸持劍要殺這位范先生。幸好這位范先生武功高強,那位惡霸殺人不成,自己倒是死了。」
允常:「你等所言果然屬實嗎?如有不實之詞,要一併拿來問罪!」
四人紛紛道:「草民不敢說謊,句句屬實!」
允常沉吟片刻:「人犯范蠡,本王再問你,你為何來我越國,為何當街賣藝?」
范蠡:「回大王,草民聽聞越國大王開明,招賢納士,因而千里來投,欲為大王和越國效力。只因眼下無事可做,只好當街賣藝。」
允常:「我越國司空府設有招賢行館,為何不去投奔那裡,反而上街滋事?」
范蠡:「回大王,草民去過那招賢行館,然而被官差告知,要出具地方官員或大夫的推薦信方可報名,草民以為不妥,所以沒有報名。草民賣藝,並未滋事擾民,反而對市民有一些樂趣。」
允常:「哦?你以為如何做才是妥當?」
范蠡:「草民以為,既然名為招賢,理當唯德唯才,不可過於依仗人情關係。」
允常:「雖然你巧言狡辯,貌似有些道理,然而你還是不能脫罪。本王問你,賣藝也就罷了,為何還要賣卦賣唱,恣肆張揚,誇下海口,不為滋事又是為何?」
范蠡:「回大王,時至如今,我也不敢對大王有所隱瞞了。草民曾經做過買賣之業,就算是好的物品,要想賣個好價錢,還需要好好吆喝。草民自認為有一些德才,想要為大王和越國所用,上街賣掛賣唱賣藝,無非是想要賺個吆喝,意圖得到大王和越國士大夫的賞識罷了,還請大王不要見笑。」
范蠡此言一出,引得大家紛紛竊笑,就連允常和文種也是忍俊不禁。
片刻,允常正色道:「如此看來,范蠡當街殺人一案,已經明了。人犯殺人,雖屬無奈,然而當街殺人,擾亂王城治安,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本王當庭判決:將人犯范蠡杖責二十,令其往後不得在街頭賣藝,並依照慣例賠償死者及其家眷喪葬費、撫恤金。此外,范蠡自誇海口,炫耀德才,本王為向天下昭示招賢誠意,定於十日後舉行比武大賽,令范蠡參賽,只可贏不可輸!退朝!」
諸位大夫面面相覷,面帶驚詫,只有文種心中竊笑。范蠡被王城尹的差役拉出去打了二十大板,文種也不多做理睬,只是安排手下備了馬車,將范蠡接到了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