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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輪迴 第八章 晨星

2024-11-18 01:55:50 作者: 煙雨江南

  法爾堡距離王都萊茵城有七百多里路,算是一個大型城市,有二十萬人口。由於戰略位置頗為重要,是萊茵同盟西部邊界的二線軍事重鎮,同時還有阻礙魔域森林裡魔物們衝進富饒的帕斯平原的作用。

  法爾堡周邊一片平坦,帕斯河繞城而過。南面一百多里就是魔域森林,因此法爾堡成為很多冒險者,魔物獵人最重要的補給戰。魔域森林面積幾乎相當於整個萊茵同盟,西抵庇里牛斯山脈,南接大海,東面覆蓋了整個紅岩半島,總面積近一百萬平方公里。由於森林邊緣少有大型魔獸活動,且多條商路經過此地,故此也成為盜賊和土匪的樂園。

  「戰神之錘」武器工坊已經開張一個月了。當初起這麼一個富有矮人特色的名字無非是為了沾點天生的工匠矮人的光,不過現在倒真的有一個矮人工匠金帶著他的四個徒弟在工坊里工作。武器工坊占據了一座三層的小樓,位於法爾最繁華的街區。小樓下面一層是武器店面,二層是冒險家樂園,三層本來費斯想用作實驗室,但遭到所有人反對而作罷,被用作了接待一些大客戶的貴賓室,並且擺放一些費斯製作的精品。

  在距離「戰神之錘」不遠的一處小樓就是羅格平日落腳的地方,也是費斯的工坊和實驗室所在。最寬大的一間實驗室足足有二百多平方米,此刻的地上畫著龐大而複雜的魔法陣,七彩的光暈正在魔法陣中閃耀。魔法陣中間向外噴著青白色的魔法火焰,幾具由金親手打造的精鋼騎士甲片在火焰中被鍛燒得通紅。

  費斯小心翼翼的用鐵鉗夾出一個甲片,將用魔法白銀鑄成的魔法符號放在特定的位置上。一陣火焰閃過,魔法符號已經牢牢的焊在了甲片上。羅格忙遞過來一小瓶藍色的液體,這是一頭成年雙足飛龍的血液。雙足飛龍兇狠、迅捷,還有不錯的魔法防護力,算是中級魔獸當中較難對付的。它身體的許多部位都可以用做魔法原料,血液可以小幅度提高魔法防護力。而魔法白銀由於具有非常好的延展性,以及對魔力出色的吸收,是製作魔法器具不可缺少的材料。不過由於相對稀少,價格也不菲。一般魔法白銀的價格是同等重量黃金的十倍左右。

  藍色的飛龍血滴在打制好的甲片上,就如海綿吸水一樣,迅速被整個甲片吸收進去。甲片也由此變成了閃耀著淡藍色的螢光。羅格接過甲片,又投入到魔法火焰之中。所有的甲片都處理過之後,費斯對著魔法火焰吟唱起咒語,一對淺藍色的風翼漸漸形成,飛向了魔法火焰。風翼繞著魔法火焰轉了起來,越轉越快,「轟」的一聲,火焰暴漲如潮,天花板上白光一閃,一道結界擋住了魔法火焰的暴發。火焰風暴來得快,去得也快,轉眼就消失了。在地上留下幾片藍色的甲片。融合了這個風系魔法之後,由於時刻有風系魔法能量的托扶,整個甲片的重量減輕了60%。

  在羅格的要求下,每片甲片又被加上一點魔銀,費斯再次簡單施了個照明術在上面。這次整個甲片開始呈現半透明的淺藍色,由魔銀形成的魔法符號剛是散發湛藍的光芒。

  「嘿嘿,這就看起來漂亮多了。金!你來得正好,正要找你呢。把這些甲片做成一件半身騎士甲,對,就是今年最流行的聖騎士甲的式樣。連接部分的鏈甲一定要用黃金!還有盔甲邊緣多加些黃金花紋裝飾,去叫佛朗哥那小子來,他對藝術品有一套!!」羅格興高采烈的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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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矮人金卻不以為然:「這可不行!鏈甲應該用上等鋼絲纏繞才對!盔甲最重要的是防護!防護!!我可不想壞了名聲!」

  「那就在鋼絲外面再纏一層金絲!這樣總可以了。總而言之所有的鏈甲都要包上金子!這件盔甲最重要的是錢!加這一層金子,你十年的麥酒都有了!告訴倫斯,去挑一件配得上的這件盔甲的披風,要最好的!金!你後天要把這件甲弄好!!我看不到盔甲你就沒有酒喝!!對了,這件甲就叫藍水晶戰甲,當然,名字還是先不要刻了,客人想起什麼名字,你就刻什麼名字!一個字十個金幣。」

  金嘟囔著抬著甲走下樓去,在良心和麥酒之間終於選擇了後者。嘴裡罵的卻是:「吸血鬼!!食人的豬!!守財奴!人形的老龍!!」

  羅格只堅持賣高質高價的產品,理由非常充分:「能買得起這些裝備的主,都不在乎錢!只要東西好,不在乎多點少點的。什麼樣的人是我們最好的主顧??不是那些有錢且識貨的冒險者,而是那些有錢沒處花的貴族公子哥,對,就是倫斯那樣的。#!$!%不要動手啊!不賺他們的錢賺誰的錢?所以我們不賣對的,只賣貴的。」

  其次在於羅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觀裝飾及一些不實用的噱頭。比如這件藍水晶戰甲,重量極輕,僅相當於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禦和魔法防禦效果都不錯,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可那個照明術,融合之後作用僅是使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誘人,卻半點實用效果也沒有。至於佛朗哥設計的那些裝飾,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對作戰沒有任何幫助。不過羅格卻說:「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聖騎士們該穿的。它是賣給真正的聖騎士的嗎?當然不。有哪個聖騎士會穿這個?我們要賣的是那些想成為聖騎士的大貴族的公子們,你指望他們會真正到哪個危險的洞窟去冒險嗎?他們只會穿著去打獵!所以式樣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讓他們在無知的少女面前象個英雄。戰神之錘不準備成為大軍火商,而是要變成象紫天使珠寶、香格里拉溫泉那樣的貴族名牌。」。

  眾人聽了無言。從此吸血鬼羅格的外號不脛而走。

  「戰神之錘」生意迅速的火暴起來,一個月來雖然只賣出了一把騎士長劍,一支騎士戰槍,以及一套騎士重甲,(這是費斯的全部產能了) 卻不光收回了最初投資的一萬金幣成本,還賺了三千金幣。

  午後的陽光懶洋洋的照在靜靜流淌著的帕斯河上,寬闊的河面鍍上了一層鱗鱗的金色。一隊盔甲鮮明的斧槍騎士正悠閒的沿著河邊巡邏,為首的騎士身著墨綠色的胸甲,其餘的則是土黃色的法爾堡騎士團制式騎兵胸甲。

  墨綠甲冑的騎士正是凱特,那件甲就是讓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靈騎士半身甲,是在黑精靈的血中浸泡後,又加持了護盾魔法後製成的,各種防禦力都很優秀,特別是對黑暗系的法術有特效。凱特到了法爾堡後,騎士團長溫寧頓勳爵對他很照顧,讓他率領游擊騎兵小隊。一隊法爾堡游擊騎兵有五十至六十個騎兵,而本來以凱特小隊長的身分,至多只能帶領二十個騎兵。游擊騎兵介於重裝騎兵和輕騎兵之間,一般穿半身胸甲,武器選擇多為刺砍兩宜的斧槍,所以也常被稱為斧槍騎兵。游擊騎兵一般在法爾堡周圍三百里左右巡遊,每次出動要在野外獨立生存一周左右,巡邏時遇到小隊的盜賊和魔獸就聚而殲之,遇到大隊敵人則回堡報訊。不過法爾堡已經幾十年未遇戰事,游擊騎兵更多成為對騎兵的一種訓練。

  自到法爾堡二個月以來,這是凱特第三次率領遊騎兵小隊出動了。陽光明媚,河面上飄著幾隻漁舟,時時有漁歌傳來。河邊是綠油油的田野,遠處的魔域森林也顯得寧靜詳和。凱特心曠神怡,這簡直就是旅遊嘛,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盜賊團的影子也沒見到一個,到處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凱特算算出來也有五天了,揮揮手,喊了一聲:「兄弟們,收隊了!」一隊斧槍騎士紛紛掉頭,向法爾堡晃晃噹噹的走去。

  法爾保騎士團共有7000人,其中2000騎兵,4000步兵,還有1000的雜役兵。畢竟是二線軍團,平和的日子過得多了,溫寧頓勳爵的這個騎士團戰鬥力也就平平。

  羅格等人早已經適應了法爾堡的生活,就是說,摸清了當地的歡場和酒館。當中也少不得跟冒險者、傭兵之類的打幾架。除了崔斯特領主之外,憑著溫寧頓的靠山,他們也不怕得罪什麼人。在生意上,幾件上佳魔法裝備一賣,特別是那件藍水晶戰甲被某個公爵的小兒子以一萬金幣買走之後,「戰神之錘」的名氣迅速打響。羅格看到矮人們實在太過清閒,就連逼帶誘的讓他們打造一些沒有經過魔法加持的裝備出售。矮人的手藝自然都是精品,每批貨物出來,都是一搶而空。

  此時「戰神之錘」的三樓上,羅格正和一小隊冒險者爭得面紅耳赤的。這隊冒險者有9個人,是標準的冒險隊伍配置,戰士,遊俠,射手,魔法師,牧師,盜賊應有盡有,也就是每樣就那麼一兩個。他們剛剛從魔域森林冒險歸來,正在這裡用冒險收穫換取一些裝備。

  讓羅格眼睛放光的是一袋足足有兩斤重的魔法白銀,還有一些更為稀有的金屬和寶石,比如一塊礦石,深黑中帶著點點閃耀的金星,羅格一眼就認出這是塊高品位的星辰金的原礦。這種金子不同於普通的黃金,而是與天上的星辰之力有神秘的對應,極為罕見,是製造與空間魔法相關的法器必不可少的原料。至於魔獸們的晶核,皮毛,雖然也很珍貴,就遠不如這些金屬了。隊伍中女魔法師配帶的一片火紅的鳥羽引起了羅格的注意,憑著精神力感應,羅格發現這片羽毛有著極為晦澀但靈動的火魔法波動。

  冒險者們看中了一副極為精美(戰神之錘所有產品的共同特點)的魔弓,裝飾著由白金絲和紫金絲纏繞成的薔薇花枝,與此弓相配的是三支淡綠色的破魔箭,兩隻純以魔銀鑄就的白色飛龍盤在箭上,四隻翅膀展開就成了箭的尾羽。年輕的女射手兩眼發著光,緊緊的抱著這副弓箭,死也不肯放手。

  女魔法師則被一隻魔力增幅手鐲迷住了。在矮人、費斯的高超技藝,佛朗哥的藝術品味,以及倫斯和羅格對人心陰暗面的深入把握下,這隻手鐲極為巧奪天工的把天空之石與魔法白銀融為一體。整隻手鐲是全透明的深藍,在魔力的作用下點點的星光時隱時現。帶上這隻手鐲,就如同把夜空佩在了身上。女魔法師的雙眸變得如夜空一樣的深邃。當然簡單的鑲嵌技藝其實也能達到同樣的魔力增幅效果。

  陷入購物慾望中的女人們都再無道理好講。好在這些冒險者們實力雖然不錯,可是識貨上卻不怎麼樣。羅格大汗滾滾,肥肉顫抖(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羅格所有的肥肉都可以隨心意抖動),一副極為肉痛的模樣,一點點的把價殺下去。再加了二幅半身甲,四把長劍,和三十支穿甲箭之後,這筆交易終於完成了,那根紅羽毛也成了羅格的戰利品。

  平心而論,羅格所賣的都是精品,也值那個價錢。最主要賺錢的地方在於低價收購冒險者們的戰利品。比如這次僅那塊星辰金礦就是無價之寶,遠不是十幾萬金幣可以衡量得了的。那袋魔法白銀就值個一萬金幣,至於魔獸,也不只一萬金幣。何況還有其它不知名的金屬和那個莫名其妙的紅羽毛。直覺告訴羅格,越是弄不明白的東西,往往就越值錢。

  羅格終於明白了什麼叫「馬不吃夜草不肥」。

  好容易送走這批冤大頭們,又有幾個人信步走進貴賓室,倫斯點頭哈腰的跟進來。

  羅格剛堆起職業笑容,準備打招呼,為首的一人脫去了罩頭的長袍,一頭金髮跳躍出來,照亮了整個房間,笑容如雨後初睛的太陽般燦爛,光芒甚至刺痛了羅格的雙眼。

  他伸出了一隻手,說道:

  「很高興又能見面,我是奧菲羅克。馮。威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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