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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6章 疑點重重

2024-05-06 09:15:17 作者: 雪映紅梅

  「房新月在最後一次供述中提到,她與鄧詩云發生爭吵後,鄧詩云拿起臧刀捅她,她把一旁的牛佳艷拉到近前抵擋,結果刀子捅在了牛佳艷身上。

  之後她趁著對方不注意,拿了門旁的一根木棍打在鄧詩云後腦上,將其打暈,然後用刀子割鄧詩云手腕。」隋夏說道。

  「嗯,從目前的證據來看,這案子有很多疑點,證據之間也有矛盾的地方,很多細節都沒搞清楚,雖然從表面上看房新月有作案的時間和動機,但證據明顯不足。我覺得咱們可以做無罪辯護。」方軼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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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給房祖根打電話,約他明天上午來所里談委託?」隋夏問道。

  「好,你去吧!」方軼說完,又拿起了案卷。

  次日一早,律所剛上班,房祖根和魯良芬便心情忐忑的走進了律所。他們不知道方軼會給他們帶來什麼樣的消息,心裡既期待又害怕。

  「房先生,我們會見了您女兒了,也看了案卷,從目前在案證據來看,我們認為本案證據不足、公訴機關的指控不能成立。」方軼看向對面的房家老兩口。

  「您的意思是這案子與我女兒無關,我女兒是無辜的?」魯良芬激動的嘴唇有些顫抖。

  「案件的實際情況是怎樣的我們不好下定論,我們僅僅是對現有證據進行分析後,得出的上述結論。

  從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來看,房新月與叢明昌、鄧詩云三人之間存在感情糾葛這是事實,房新月得知叢明昌因鄧詩云要與自己分手而產生怨恨心理,具有作案動機。

  另外,房新月與鄧詩云在案發當日多次電話聯繫,並去過被害人家裡,也就是作案現場,說明她具有作案時間。

  上述兩點對您女兒十分不利。

  但證據中對您女兒有利的是,偵查人員從被害人鄧詩云的睡衣及床單上的血跡中檢出了地西泮及阿普唑侖成分,而含有地西泮及阿普唑侖成分的鎮靜藥物來源及殘留物去向,卻缺乏相應的證據證實,不能證明是您女兒帶去的。

  您女兒房新月歸案後雖作過有罪供述,但從未供述過使用鎮靜藥物,這是本案的一個疑點。

  除此以外,房新月供述中提到的奶茶杯、菸頭、手機、血衣等物證,均未提取到案,無法印證她供述的真實性。

  現場提取的臧刀也未作指紋鑑定,且刀上未檢出死者牛佳艷的血跡,不能確定該刀是作案工具,也不能確定房新月曾持有該刀。這與您女兒的有罪供述不一致。

  而且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相互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無法排除合理懷疑。更無法證明您女兒就是兇手。

  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案子我們可以做無罪辯護。當然具體法院會如何判,還得看庭審情況,存在一定風險。」方軼解釋道。

  「嗯,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案子是實情不好確定,但按照現在的情況看,我女兒很有可能不會被判死刑,有被判無罪的可能。是這樣吧?」房祖根想了想問道。

  「是的,就是您理解的意思。您是想繼續委託,還是……」方軼點頭道。

  「我女兒被判無罪的可能性有多大?」房祖根猶豫片刻後,滿眼期盼的看向方軼。

  「抱歉,我不能給您準確的百分比,但是我覺這個案子還是有機會的,關鍵看檢察機關是否會補充其他證據材料,以及庭審情況。」方軼回答道。

  「嗯,假如我們把我女兒的案子委託給您,律師費需要多少錢?」房祖根問道。他有心將案子委託給方軼,但是又怕律師費太高,他負擔不起。

  「如果是我親自辦理,律師費二十萬元。如果是我指派團隊的律師辦理,最低十萬元。」方軼回道。

  房祖根兩口子雖然是退休工人,但他們工作的單位是國企,待遇不錯,屬於那種午餐一元有魚有肉的企業,兩人的退休工資加在一起過萬,家裡的生活條件在當地絕對算是中上等。所以方軼才會開口要二十萬律師費。

  如果是大富大貴之家,他會要的更多。

  半個小時後,方軼和隋夏送房祖根兩口子離開了律所。下午三點多,隋夏告訴方軼,房祖根支付了全部律師費,二十萬元。

  下午快下班的時候,杜庸腳步匆匆的走進了方軼的辦公室。

  「方律師,有個非吸的案子,是程祥玉介紹過來的,我在網上查了下,這個案子在當地影響挺大的,網上的負面新聞很多,咱們要不要接?」杜庸坐在方軼的對面,問道。

  團隊裡有規定,凡是涉黑、非吸、以及社會影響面比較大的案子,必須上報團隊進行風險評估後才能簽約。

  所謂的風險評估不僅是對案件結果的風險評估,還有對律所聲譽及承辦案件律師(特別是明星律師)執業風險的評估。

  設置風險評估的目的很明確,團隊不僅要賺錢,還要賺名氣,將律師的執業風險降到最低,不能因為律師費,而毀了律所、團隊的名聲和律師的執業生涯。

  「是本省的案子,還是外省的案子?」方軼愣了一下,問道。

  「本省的,但不是本市的案子,是北面市裡的案子,涉及資金二個多億,近三億元。目前有五家律所在競爭這個案子,三家當地具有一定規模的律所,一家京城律所,還有就是咱們盛德。」杜庸回道。

  「哦?!你把具體情況說下。我一會兒找萬老闆商量下。」方軼說道。

  ……

  周五例會,方軼讓杜庸將程祥玉推薦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案情給大家講下,程都拿著筆站在白板旁,準備做記錄。

  「我先說明下背景情況,這個案子是渠道方推薦過來的,基本案情是我和程都去北面市里與被告人談後,被告人提供的,也就是說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我們沒有看到案卷。

  目前一共有五家律師投標這個案子,每家律所拿到的案件材料都是一樣的。

  這是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告人一共有四位,左壽元、左壽浦、左壽品,他們是兄弟三人,還有秦翠。這個秦翠是三人的表妹。」杜庸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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