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層面 達到自覺狀態時,生命意志的肯定和否定 四 37
2024-10-11 18:46:59
作者: [德]叔本華
我希望前面三卷已使讀者明確了解表象世界完全是意志的反映、再現,在表象世界中,意志的自覺一步步趨向明顯和完整,最高階段是人類,不過,人類的本性只有通過一套相互關聯的行動才能獲得徹底的表現。理性可以使這些行動達到自覺的境地,讓人類不斷以抽象的方式綜觀全體。
從意志本身來看,意志是一種不自覺的、連續的盲目衝動,正如我們在無機界和植物界及其法則中所看到的一樣,也像我們自己生命中的生物部分一樣,這種盲目衝動的意志通過表象世界的附加物獲得有關本身意志活動及所欲求的東西。這種東西不是別的,就是表象世界,就是生命。
所以我們說現實世界是意志的反映,是意志的客觀表現。由於意志所欲求的往往是生活,而生活又是觀念的表現,所以如果我們不說「意志」而說「生命意志」的話,那是同語反覆了。
意志是物自體,是內在的內容、世界的本質。
而生命、可見的世界、現象,卻只是意志的反映。
所以,生命因意志而起,與意志如影隨形。如果意志存在,生命、世界也就存在。所以生命就是確保生命意志,只要我們滿懷生命意志,就不必對自己的生存感到恐懼,即使面對死亡時也應鎮定。誠然,我們看到個體的生生滅滅,但個體只是現象,它只在充足理由原則和個體化原理分不開的知識上才存在。當然,對這種知識來說,個體由此獲得生命而把生命當作一種賜予,但實際上個體來自無,因此死亡讓這種賜予喪失了,最終化歸於虛無。但是我們希望從哲學的觀點來看生命,換句話說,就是根據生命的理念來看生命,在這個範圍內我們將發現,意志、一切現象中的物自體、知覺這些現象的認知主體根本不受生死的影響。
生死只屬於意志的現象,因此也只屬於生命;意志現象必定表現在生生滅滅的個體上,並成為時間形式中出現的無常現象。這種現象背後的東西本身根本不知道時間的存在,但必須以我們所說的方式表現出來,以便使它的特性客觀化。生死都屬於生命,是兩個彼此相互平衡的現象,或者說,生死是生命現象的兩極。
在所有神話中最富於智慧的印度神話把死亡現象歸結為破壞之神,如三位一體之神中最罪惡、最低下的濕婆神象徵創造生殖,毗濕奴象徵維護保存;就是說,不但以骷髏項鍊作為宇宙破壞者濕婆的象徵,也以男性生殖器作為他的象徵來說明生死現象,男性生殖器是生殖的象徵,這是表示與死亡對立。這告訴我們,生殖和死亡是兩個根本相關的現象,兩者相互衝突、相互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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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感情促使古代希臘羅馬人裝飾他們昂貴而雕刻精美的石棺,正如我們現在所看到的一樣,這些石棺上雕刻著饗宴、舞蹈、結婚典儀、狩獵、狂歌熱舞等;這樣他們表現著生命的熱情,不但借這種狂歡和運動把生命的熱情擺在我們面前,而且還借肉體的逸樂來表現,甚至表現人羊神和山羊的性交。
顯然他們的目的是用最動人的方式來讓人忘卻個人死亡的悲傷而顯現出自然的不朽生命,因此雖沒有抽象的知識卻告訴我們整個自然都是生命意志的現象和完成。這個現象的形式是時間、空間和因果關係,這些個體化作用而帶來一種結果:個體必將生生滅滅。個體只是生命意志的特殊表現,但個體生滅對生命意志的影響並不比個體死亡對整個自然的損害更大。因為「自然」關心的不是個體而是族類,自然儘量保存族類,自然給族類提供豐富的種子和生殖衝動的巨大力量。相反,對「自然」來說,個體既無價值也不可能有價值,因為自然王國是無限的時間和空間,也包括這些無限雜多的可能個體。所以自然讓個體毀壞,不但有千千萬萬的方式使個體因偶然事故而遭受毀滅,而且註定如此,自然在完成保存種族的目標時,就使個體陷入趨向毀滅的命運。
自然只表現下述偉大的真理:只有理念才是實在的,個體沒有實在性,換句話說,只有理念才是意志的徹底客觀的表現。現在既然人就是自然,就是達到最高意識階段的自然,而自然又只是客觀化的生命意志;凡是了解而持有這個觀點的人,一旦想到自己和友人的死亡時,把目光轉向自然的不朽生命就可以自我安慰,因為他自己就是自然。這就是具有男性生殖器象徵的宇宙破壞者濕婆的意義,也是古代雕刻著光輝生命情景的精美石棺的意義。
我們要特別認清,意志現象的形式或者說生命或實在的形式只存於現在,不是未來也不是過去。生命的形式只存在於概念中,如果遵循充足理由原則,就只存在於知識的關聯中。沒有人生活在過去,也沒有人會生活在未來;「現在」是生命的唯一形式,也是永遠不能從生命中拿走的可靠財富。「現在」永遠和它的內容同時存在,兩者永遠固定、決不動搖。
生命固定於意志之中,而「現在」則固定於生命之中。當然,如果我們想想過去數千年,想想這數千年中千百萬的人,我們會問,他們是什麼樣的人?他們變成了什麼?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只要回想自己過去的生活,並想像、回憶過去的情景,然後再問問,過去的整個生活情景是什麼?它變成了什麼?過去的生活對我們來說是怎樣的,對千百萬人的生活也是怎樣的。我們是不是應該假設,因「過去」被死亡所決定,所以我們才能夠獲得新的存在呢?我們自己的過去,過去中最近的一段時間甚至昨天,在現在看起來只是空虛的幻夢,千百萬人的過去也都是如此。
過去是什麼呢?現在又是什麼呢?反映生命的意志和擺脫意志的知識,通過知識在生命的鏡子裡清晰地看到意志。凡沒有認識這一點的人,或不願意承認這一點的人,一定要在上述關於過去許多世代人類的命運問題之外提出下述問題:為何這位提問者能得此大幸,認識這種寶貴的、匆匆即逝的和唯一實在的現在?
當那好幾百代的人,那些世代英雄和哲人都在過去的黑夜裡湮沒無聞、化為烏有、無人知曉的時候;可是他,他那渺小的我,為什麼還存在著呢?當然還可以這樣問:為什麼這個現在,他的現在,到目前還能存續不斷,為何沒有隨著時間流逝而消失殆盡呢?
當提問的人問得如此奇特甚至有些怪誕時,他是把生存和時間作為互不依存的獨立存在物來看待的,是把他的生存看作投入在他時間之中的實存活動來看待的。實際上,他是假定了兩個現在:一個客體,一個主體,並把兩個「現在」合到一起。事實上,卻只有以時間為形式的客體和不以充足理由原則的任何一種形態為形式的主體,這兩者的接觸點才構成現在。
但是就意志已變為表象來說,一切客體皆是意志,而主體又是客體的對應物;可是真實的客體既然只在現在中才有,過去和未來只含有概念和幻象,所以現在意志現象的基本形式和意志現象分不開。唯有「現在」是久居不動的。在經驗的體會中比一切存在物都縹緲虛空的現在,一旦不能放在直觀經驗的視角中來審視,非要藉助什麼形上學的眼光,現在就不再流動而是變成僵硬停滯的時間墳墓。
「現在」的內容是什麼?這要看內容的來源。促生這種內容並承載內容的就是:生命意志,或者說自在之物。但生命意志、自在之物,除了是我們自己,還能是什麼?不管說「我們自己」,還是「自我」,不都是生命意志、物自體、自在之物的同義詞嗎?
凡是在已經過去或尚待出現之際生生滅滅的東西都是借自現象的,使生滅有可能的形式都屬於這種現象。「過去是什麼?過去就是現在。將來是什麼?將來就是過去。」人們說這些話,嚴肅而恭謹,不是當作比喻而是就事論事來理解的。生命是意志牢牢把握的,而「現在」又是生命牢牢把握的。
所以任何人都能說:「我始終是『現在』的主人,它將和我的影子一樣永遠伴隨著我;我從不驚訝『現在』究竟從何而來,為何恰好處身當前。」我可以把時間比作一個永遠轉動的圓圈:不斷下沉的半邊好比是過去,不斷上升的半邊好比是將來,而水平切線和圓周接觸之處就好比是沒有延展痕跡的現在。切線並不隨著圓圈旋轉,「現在」是客體和主體相接的點,它不是可知現象,卻是一切可知現象的條件。時間像永不止息的河流,而「現在」則是河水流過的石頭,但河水沒有把石頭沖走。作為物自體的意志和認識主體一樣不受充足理由原則的支配,認識主體就是意志本身以及意志的表現。
對意志來說,生命是確定的,生命的現象是確定的,同樣,「現在」也是確定的。所以我們不必探討出生之前的過去,也不必探討死亡之後的未來;我們要認識「現在」,要認識這個表現意志的形式。
現在不會擺開意志,意志也不會擺開現在。所以,如果生命真能令人滿足,凡是以各種方式肯定生命的人就都認為生命是無限的,除了對死亡的恐懼並把死亡當作幻象,幻象可能剝奪「現在」,讓他變得愚笨、畏懼;這是時間方面的幻象,與空間方面的幻象相似,空間幻象讓每個人都以為自己在地球上所占據的位置居上,而其他所有地點則都處下。同樣,每個人都把現在和自己的個體連在一起,以為整個現在完全在此並且也以為過去和未來是沒有「現在」的。
但是正如地球表面每一個地方都是向上一樣,整個生命的形式也都是現在,因死亡奪去我們的現在而害怕死亡,正如害怕自己可能從地球表面滑倒一樣愚蠢。
「現在」是意志客觀化最重要的形式。「現在」把時間分割,從兩個方向無限地延伸,好像數學上的點一樣,並且固定不動;像沒有淒冷的夜晚而永遠處在正午時刻一樣,太陽似乎將沉入黑夜的懷抱,其實是不斷燃燒。所以,如果一個人對死亡恐懼,以為死亡是自己末日的話,就好像他以為太陽會在夜裡大叫:「傷心呀!我沉入了永久的黑夜。」
相反,凡是背負著生命重壓的人,凡是對生命抱著希望並肯定生命卻憎惡生命的痛苦,尤其是無法再忍受艱苦命運的人,無法從死亡期求解脫,也無法以自殺來改進自己。冥府的陰森淒冷誘惑著所有人,並成為安息之地的虛假外表。大地夜以繼日地轉動,人一個一個地死去,但太陽依舊照耀著,永遠日正當中。
對生命意志來說,生命是確定的,生命的形式是無窮的現在,儘管個體、理念的現象在時間中生生滅滅,像瞬息即逝的夢幻,從不長久。因此,縱使我們早已知道自殺是一種徒勞無益的愚蠢行為,但是當我們進一步探討時,更會覺得自殺是一種可恥的行為。
這一點,我們已經認識得很清楚,雖然意志的特殊現象在時間上有起始有終結,但作為物自體的意志本身卻並未受到影響,與一切對象相關而不被認知的主體也沒有受到影響。對意志來說,生命永遠是確定的。這一點不應算是不朽論,因為永久並不比短暫更需要意志或認知主體,也並不更需要世界的靈魂之窗。兩者都是只在時間中才有效的屬性,而意志和純粹的認知主體卻在時間之外。
從我們以前所表現的觀點來看,個人的自我主義,這種由認知主體所啟發的特殊的意志現象不能為他永遠存在的願望帶來滿足和慰藉,正如他不會因為知道自己死後永恆世界仍存在而感到滿足和慰藉一樣,知道自己死後這個世界仍舊存在,這一點正是客觀視角的同一觀點,也是時間視角的同一觀點。
只有在當作現象時個人才是短暫的,但是在作為物自體時個體則是超時間的、無限的。但只有當作現象時,個人才和世界上其他的東西不同;如果作為物自體,就是出現於一切東西中的意志,死亡打破了把意識和其他意識分開的錯覺:這就是不朽。長生不死只屬於物自體,對現象來說,朽滅是必然的命運,無處可逃。
因此又產生了下述情形,我們自認為的不朽不滅的意識作為明白清晰的知識,的確讓我們想到死亡時卻不會毒害理性的生命,因為只要它面對生命並注意到生命,這個意識便是一種對生命的愛,這種愛維持萬物生存並使萬物生生不息、長存不朽,然而卻不會使人避免死亡恐懼的侵襲,而當某種特殊情形刺激人聯想到遭遇死亡的威脅時逃避死亡的種種方法,他就是在考慮死亡。正如只要他認識那種生命時就不得不承認生命中的不朽一樣,當他面對死亡時也不得不承認死亡的事實,即不得不承認時間中的特殊現象在時間中的終結。
我們在死亡中所恐懼的根本不是痛苦,痛苦是死亡以前的事,我們時常借死亡來逃避痛苦,正如有時候在相反情形下,雖明知死亡即將來臨卻只為暫時逃避死亡而忍受極大痛苦一樣。我們把痛苦和死亡區別為兩種完全不同的災禍。我們在死亡中所恐懼的是個人的終結,同時,由於個人是生命意志的特殊客觀化,個人的整個本性都與死亡搏鬥。
現在,當我們的感情陷入無助迷茫之時,我們的理性就參加進來,克服不利影響從而讓我們達到更高層次,從這個較高層次來看,我們所想的不再是特殊的東西而是全體。所以在這個觀點之下獲得本書已達到而過去未曾超越的關於世界本質的哲學知識也能克服對死亡的恐怖,克服的程度則視個人思想力量比感情力量大到什麼程度而定。
如果一個人徹底了解我們早就提出的真理,但未從本身經驗或更深一層的領悟中認識痛苦乃生命的必需,如果他在生命中尋求滿足自己所希望的一切東西,能平靜而審慎地希望自己的生命像向來所了解的一樣,永遠存在而且不斷更新,如果他對生命的愛非常強烈,強烈到足以讓自己願意接受為了追求快樂而帶來的一切艱苦和不幸。
這種人定會無所畏懼。他會心懷知識無動於衷地等待即將來臨的死亡。他會把死亡看作虛假的幻象、沒有力量的幽靈,這些使弱者害怕,對他卻毫無力量,他知道自己就是具體地表現整個世界的意志,他永遠相信生命,也永遠相信意志現象唯一特殊形式的現在。他不會因為無限的過去或將來而害怕,會把過去或未來當作摩耶之幕的空虛幻象。
因此他對死亡不會恐懼,就像太陽不會對夜晚恐懼一樣。在《薄伽梵經》中,當有修將軍看到成列的軍隊時深感良心不安,灰心喪氣地希望放棄戰爭以避免成千上萬的人死亡時,克里修那便提醒這位弟子堅定意志。克里修那使他認識到不必為死之憂而拒絕戰爭,成千上萬人的死亡不能再阻止他了;於是,也發出戰爭信號。在歌德的《普羅米修斯》中,尤其是當他說下面這段話時——
我坐在這裡,用自己的形相
塑造人類,
一種像我自己的種族,
受苦,哭泣
像我一樣,
你們看不到
歡樂、享受的美好願景。
所謂「意志的自我肯定」,意思是說,在意志的客觀表現中,在意志客觀化於現實世界和生命的過程中,意志所具有的本質使它明顯地成為表象,這種認識根本沒有阻礙生命的意志力;但是具有這種認識的意志卻自覺而深思熟慮地欲求生命。如果獲得這種知識時意志力終結了,生命意志的否定傾向就表現出來了,因為具體現象不再是意志活動的動機,但因認識理念而形成的關於世界本質的知識,即意志的反映卻成為意志之火的熄滅者。經過這樣自由化活動以後,意志自行抑制了客觀化。
這些不常見的概念,如果用一般方式來表示就很難了解;但是我們希望通過即將提出的對現象的解釋尤其是關於行動方面的解釋來理解這些概念,這些對現象的解釋一方面表現意志各個階段的肯定,另一方面又表現各個階段的否定。因為兩者都是從知識來的,不過不是從以語言文字表達的知識來的而是從活的知識來的,這種活的知識只是以行動和行為表示的,也是不受獨斷見解影響的。
我的目的只是顯現兩者並使兩者成為清晰的理性知識的對象,不是規定這個或規定那個,這樣不但顯得笨拙也沒有用;因為意志本身是絕對自由和完全自決的,也無任何法則可循。在我們繼續前面所說的解釋以前,先要解釋並確切界定這種自由及其與必然之間的關係。而且生命問題應該與意志及其對象有關。通過這些我們更容易了解現在所追求的知識的內在本質,更容易了解行動方法的道德意義的內在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