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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8:45:47 作者: [德]叔本華

  在第一卷中,我們把人類的身體看作認知主體的單純表象,像知覺世界中所有其他客體一樣。但是現在我們明白,我們之所以能在意識上把自己的身體與其他客體區分開,就是因為我們的身體以一種與其他表象完全不同的方式出現在人類意識中,這就是意志。

  正是意志使我們對自己的身體有所了解,使我們對身體活動、對身體藉助外來印象而經驗的東西有所了解,總而言之,使我們了解身體到底是什麼,讓我們明了身體為何不是表象而是與表象完全不同的東西。

  換句話說,意志讓我們了解到身體的本質到底是什麼,讓我們明白:身體是表象,也是意志。這個結論只能從意志而不能從其他實在物體的本質、活動和經驗方面得知。

  正因為這種對某一身體的特殊關係才使認知主體表現為個體。

  如果不從這個關係上去看,身體就只是表象而不是意志了。但是使認知主體表現為個體的這種關係也正因為主體表現為個體而成為一種只存在於主體與其所具有的特殊表象之間的關係。所以主體對這一表象的感覺,不只是當作表象,更把它當作意志。可是,如果不曾注意那種特殊關係,如果不曾注意同一東西的兩個方面以及完全不同的知識,身體就只是一個像其他表象一樣的表象。

  

  為了理解這個問題,認知的個體必須假定使身體和其他表象不同的只是下述事實:在兩重關係下,主體的知識只和意志相符;只有在知覺對象的情形中,才可能同時有兩種不同的視角,並且我們不該用這個客體和其他客體的差異來解釋這一點,應該用他的知識和這個客體之間的關係,以及這個客體和其他客體的關係來解釋這一點。否則就必須假定這個客體在本質上與其他客體不同;在所有客體中,只有這個客體是意志而同時又是表象,其餘的客體卻只是表象,只是幻象。

  因此他必須假定,他的身體是世上唯一實在的個體,是唯一的意志現象和主體唯一的直接對象。

  只被當作表象看待的客體和一個人的身體一樣,占據空間;也像其身體一樣,在空間中活動。從先天適用於表象而不容任何無因之果的因果法則來看,這個事實的確可以得到證實。但我們若只能大概地從結果推到原因,而不是推到根本的原因,就仍然停留在純粹表象的範圍內,因果法則只有在這個範圍內才有效,越過這個範圍就無效了。

  像我們在第一卷中說過的,只被當作表象的客體是否像自己的身體一樣也是意志的表現?這是關於外界實在性問題的正確追問。否定這一點便是「理論上的自我主義」。

  因此這種「理論上的自我主義」把自己意志之外的一切現象都看作幻象,就像「實踐上的自我主義」在實踐上所指出的完全一樣。因為在這方面,人把自己當作人看待,而把其他的人只當作表象看待。理論上的自我主義決不能徹底地駁斥。然而在哲學上,除了被當作懷疑的詭辯,被當作藉口以外,自我主義從來沒當作其他用途。

  另一方面,若當作重要的信念,只能在瘋人院中見到,因此「自我主義」需要治療而不需駁斥。在這方面我們不必對抗自我主義,只要把「自我主義」看作懷疑主義的最後堡壘,並判定堡壘並不永遠穩固。因此就和個性連在一起,受這種情形限制的知識帶來某種必然現象:我們每個人只能是「單一體」,可是每個人卻都能認識一切。

  這種限制產生了對哲學的需要。因此企圖借哲學來擴充知識的人,像軍隊對付堡壘一樣對付我們所遇到的「理論上的自我主義」的懷疑論證。這個堡壘無法徹底攻克,但守衛的士兵決不能從裡面出來,我們可以毫無危險地經過它卻沒有後顧之憂。

  每個人對自己身體的本性和活動所具有的雙重認識現在已經很清楚了。

  因此我們將對它做更進一步的運用,把它看作了解自然界一切現象的本質的關鍵,並根據自己身體的類似之處判斷不以雙重方式顯現於意識之中而只作為表象的一切客體。由此我們假定,一方面,這些客體都是表象,完全和我們的身體一樣;另一方面,當我們把這些客體當作主體的表象時,從它內在的本質上看,除了以往客體所留下來的東西之外,必定和我們所謂的「意志」一樣。

  因此對物質世界的其他部分,我們應當賦予哪種存在或實在呢?我們從什麼地方得到構成這個世界的元素呢?除了意志和表象以外,我們一無所知,除了意志和表象以外也無法想像其他的東西。

  如果我們想將最重要的實在歸於只直接存在於我們表象中的物質世界,實際上就給了身體所具有的那種實在;那是每個人都認為最實在的東西。如果我們在把它當作表象的這個事實之外來分析身體的實在及活動,除了意志之外一無所有。身體的實質完全在於意志。

  所以在任何地方,我們都不能發現我們賦予物質世界的另一種實在。如果認為物質世界不只是我們的表象,那麼除了當作表象之外,只從它本身以及根據它的內在本質來看,它就僅僅是我們自己身上直接發現的東西,即意志。

  我在這裡是根據它的內在本質而說的:但是我們先要正確地認識意志的真正本質,這樣就可以把它與自身其外在的種種表現區分清楚。這種外在的表現有許多等級,正是這些等級創造了層次分明的知識,而這些層次也限制了我們如何決定生發知識的那些動機。以後我們會看到,這不屬於意志的真正本質,只是它在動物或人類身上的明顯的具體表現。

  所以,如果根據它的本質,根據它本身而拋開一切表象來看,石頭落地的力量來自意志,我並不認為是石頭根據某種已知動機而自己推動自己,而只因為這是意志表現於人類身上的方式:意志通過人對石頭落地的認知來表現自身。目前我們僅做籠統的暫時說明,以後會更清楚地和詳細地證明、確立和充分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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