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黨錮之禍

2024-10-11 18:16:20 作者: 吳晗

  「黨錮之禍」是東漢統治階級內部的一次政治鬥爭。

  東漢中期以後,外戚和宦官相繼把持政權。從和帝開始到桓帝中期,是外戚把持政權的時期。後來桓帝聯合宦官單超等誅滅外戚梁冀,政權又落在宦官手裡。在桓帝、靈帝時期,宦官執政前後達三十年,他們獨攬朝政,殘虐百姓,橫行地方,把東漢的政治推到了黑暗、腐敗的頂點。官僚們痛恨宦官把持政權,影響了他們的權位;中小地主出身的知識分子也痛恨宦官,阻塞了他們做官的道路,尤其使他們恐懼的是,宦官殘暴黑暗的統治會加深社會的動盪不安,這將會導致整個政權的覆亡,為了本身的利祿,也為了挽救階級統治的危亡,他們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反對宦官的黑暗統治。世家豪族李膺、陳蕃等人和太學生(太學是當時的最高學府)郭泰、賈彪等人聯合起來,向宦官集團展開猛烈的抨擊。他們一方面品評人物,相互吹捧以增強聲勢;另一方面批評朝政,打擊宦官及其親屬、賓客等為非作歹的行為,這樣就自然引起了宦官們的仇視。宦官誣告他們結為朋黨,並以「圖謀不軌」的罪名將他們逮捕下獄,或禁錮終身不許做官,有的甚或處死。這就是歷史上所說的「黨錮之禍」。

  東漢的「黨錮之禍」共發生了兩次。第一次是在桓帝延熹九年(166)。宦官黨羽張成的兒子殺人,被司隸校尉(官名,負責糾察京師百官及所轄附近各郡官吏)李膺所捕殺。宦官們便誣告李膺等人交結太學生共為朋黨,誹謗朝廷,敗壞風俗。桓帝下令逮捕李膺、陳寔(shí,同「實」)等二百多人入獄。後李膺等人雖因尚書霍諝(xū)和外戚竇武的力爭,被赦歸鄉里,但遭到禁錮終身不許做官的處罰。第二次「黨錮」之爭,發生在靈帝建寧二年(169)。宦官侯覽依仗權勢侵奪百姓田宅,強搶民女,為山陽督郵(代表郡太守督察縣、鄉,宣達教令,兼管訟獄捕亡等事之官)張儉上書告發,並就地將其資財沒收。侯覽大怒,指使黨羽誣告張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結為朋黨,圖謀不軌。朝廷大捕黨人,連同過去的黨人李膺、杜密、范滂等一併受到牽連。結果,一百多人死在獄中,被殺的、流徙的、囚禁的共達六七百人,凡是「黨人」的門生、故吏、父子、兄弟以及五服以內的親屬,都被免官禁錮。這次黨錮範圍很廣,時間也很長,直到中平元年(184)黃巾起義,靈帝怕他們與黃巾聯合,才赦放黨人,「黨錮之禍」才宣告結束。

  本章節來源於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

  「黨錮之禍」雖是東漢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但在宦官黑暗、腐敗的統治下,官僚和太學生能揭露、打擊他們的罪惡和暴行。有些人,如范滂等,被逮捕後表現出與惡勢力鬥爭的不屈精神,也給予人們鼓舞。不過,等到黃巾起義以後,在面對著對抗共同的敵人——起義的人民——這一前提下,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便得到緩和,互相妥協了,有些黨人便直接參加了鎮壓農民起義的罪惡活動,成為屠殺農民的劊子手。

  東漢時期,政權為什麼常把持在外戚和宦官手裡呢?原來東漢的皇帝從和帝起,都是幼年繼位,由母后臨朝輔政,母后照例依靠自己的父兄——外戚,幫助處理政事。外戚既然控制著中央政府,便大批派遣自己的子弟、親戚和賓客到各地做官,發展自己的政治勢力。等到皇帝長大了,要親自執政時,便與外戚的權力發生了衝突,這時,朝臣上下多是外戚的親信或依附外戚的人,皇帝可以依靠的人便只有身旁的宦官。這些宦官在消滅外戚勢力的過程中,立了功,控制了中央政府,也同樣要派遣自己的親戚和親信到各地做官,來發展自己的政治勢力。東漢的皇帝又大多短命而死,母后和外戚就利用這個機會,選立幼小的皇子繼位,藉此把政權掌握到自己手裡。這樣,鬥爭便反覆地循環下去,形成了外戚和宦官相繼把持政權的局面。

  (李書蘭)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