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不同,不必強爭
2024-10-11 16:03:49
作者: 木心
這世上的事物千奇百怪,人與人之間也有著眾多的差異,生活背景、生活方式、個性、價值觀等的差異,讓我們的相處也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困難。無所謂希望或者失望、信任或者背叛,我們所能做的只能是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求同存異、真誠相對,不必強求一致。
相傳在喜馬拉雅山中有一種共命鳥,它只有一個身子,卻有兩個頭。有一天,其中一個頭在吃鮮果,另一個頭則想飲清泉。由於清泉離鮮果的距離較遠,而吃鮮果的頭又不肯退讓,於是想喝清水的頭十分憤怒,一氣之下便說:「好吧,你吃鮮果卻不讓我喝清水,那麼我就吃有毒的果子。」結果兩個頭同歸於盡。
還有一條蛇,它的頭部和尾部都想走在前面,互相爭執不下,於是尾巴說:「頭,你總在前面,這樣不對,有時候應該讓我走在前面。」頭回答說:「我總是走在前面,那是按照早有的規定做的,怎能讓你走在前面?」兩者誰也不服誰,尾巴看到頭依然走在前面,就生了氣,卷在樹上,不讓頭往前走。它逮到頭放鬆的機會,立即離開樹木走到前面,最後掉進火坑被燒死了。
無論是兩頭鳥還是頭尾相爭的蛇,因為不懂得求同存異的道理,兩敗俱傷,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自己。如果那隻鳥的一個頭先讓另一個頭喝到水,再過去吃鮮果,那自己也不是沒有什麼損失嗎?只是哪個先哪個後的問題。人有時候實際上和這兩隻鳥一樣,不願意讓自己的利益受到一點點的損失,別人的一點要求也不能滿足,所以到頭來自己也一無所獲。
這世上的事物千奇百怪,人與人之間也有著眾多的差異,生活背景、生活方式、個性、價值觀等的差異,讓我們的相處也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困難。無所謂希望或者失望、信任或者背叛,我們所能做的只能是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求同存異、真誠相對,不必強求一致。
茫茫人海,相遇、相識即是有緣,如果能爭取更進一步相知、相愛固然最好,如果不能,又何必強求呢?「相逢何必曾相識,相識何必曾相知……」
正是因為這種差異性的存在,在客觀上便要求我們要做到「求同存異」,即尋找彼此相同地方的同時,尊重客觀存在的差異性,從而實現合作。因此,要做到「求同存異」,「尊重」是基礎,而且還需要有耐心、能包容、心胸開闊。如果能將這一條與取長補短、開誠布公協調運用,那麼,不僅雙方能表達得更為順暢,而且還能從中學到不少的新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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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逐漸學會求同存異,保留相同的利益要求,與人相處也要照顧別人的利益,在自己的利益與別人的利益之間求中間值,自己的利益和別人的利益都得到實現,否則誰會讓自己完全吃虧,而讓你最大限度的獲益呢?
如果不懂得求同存異,那麼,你就很有可能在面臨差異與分歧的時候會不顧「同根生」而「相煎太急」,最終使雙方都受到巨大的傷害。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們也該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與他人相處。尋找人與人之間的共同點往往是打造良好人際關係的開始,也是求同存異的前提條件,並且在共同點的基礎之上相互尊重對方的差異性,只有這樣才能與對方進行合作,並且最終取得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