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輕視「拍案而起」的威力
2024-10-11 15:34:19
作者: 金文
拍案而起是指用手猛地一拍桌子,然後憤然站起來。這個詞現在屢見報端,一般用來表現一些領導人對某些大事件、突發事件,以及民憤極大又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事件的憤怒心情,體現這些領導的膽識、魄力和疾惡如仇的性格。在現實生活中,如果交流對象沖你拍案而起,則表示他很憤慨,並想顯示威脅力。
一個人做出拍案而起的動作,多是在他感覺人格和尊嚴受到侵犯的時候。此刻他覺得不應該再臨陣退縮,於是拍案而起,想給人以迎頭痛擊。與之伴隨的往往還有手往下劈的動作,這樣通常會給人一種泰山壓頂、不容置疑的感覺。使用這種手勢的人,一般都是地位高高在上、有些自負的人。他們的能力很強,不會輕易容許別人反駁自己。這個動作的意思是「就這麼辦」「這事情就這樣決定了」「不行,我不同意」等。
日常生活中,有的上司在講話時,為了強調自己的觀點,顯示威脅力,會做出手往下劈的動作。這個時候,你千萬不要輕易提出相悖的觀點。不幸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卻不懂這一點。
同事或朋友三五成群地爭論問題,有人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往往也喜歡做手往下劈的動作來否定別人的觀點,打斷別人的話。如果你非要同他爭論個你是我非的話,恐怕他很容易就拍案而起了。此時,我們最明智的選擇是保持沉默,而不是衝動地給予反擊。
一般情況下,在演講中不要做拍案而起的動作。但是演講者為了強調,往往會做出手往下劈或攥緊拳頭的動作。這是顯示威懾力的表現,握緊的拳頭好像在說:「我是有力量的。」但如果是在有矛盾的人面前攥緊拳頭,則表示:「我不會怕你,要不要嘗嘗我的拳頭?」這是他討厭某人的表現。
歷史上,「拍案而起」的例子數不勝數。「同治中興」名臣左宗棠在事關中華民族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拍案而起,挺身而出」的故事,尤為後人稱道。
當時,清政府與英帝國主義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又是割地又是賠款。此時的左宗棠雖然人微言輕,卻拍案而起,說:「英夷率數十艇之眾竟戰勝我,我如卑辭求和,遂使西人具有輕中國之心,相率效尤而起,其將何以應之?須知夷性無厭,得一步又進一步。」他痛斥琦善「堅主和議,將恐國計遂壞伊手」「一二庸臣一念比黨阿順之私,令天下事敗至此」。他利用自己的朋友關係,四處聯絡,推動參劾投降派,重新啟用林則徐。正是在輿論壓力之下,朝廷不得不撤掉琦善,恢復了林則徐的職位。
可見,拍案而起的意義是否積極,還要看當時的情境。如果說話者只是為了體現個人的威懾力,那就有些小題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