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
2024-10-11 15:32:55
作者: 岡田武彥
朱子以太極為理,認為「極」是「中」的準則,「中」是「極」的狀態,而反對訓「中」為「理」。照朱子的看法,如果以中為理,那麼善惡是非的差別就會紊亂,理的嚴正至純就會喪失,結果便會陷於以隨任含糊苟且為得道的弊病(參見《朱子語類》卷94;《朱子文集》卷52,《答吳伯豐》)。然而,景逸卻以「中庸」為至極之理。只是他到了晚年,才系統地論述了這種觀點,甚至認為,不管是明道所謂的「天理」還是陽明所謂的「良知」,都不及「中庸」(參見《高子遺書》卷3,《困學記》)。
宗本朱子學的景逸,當然要尊重法之正。但他認為,若只強調法之正就會喪失心之真,若只強調心之真法之正恐也難保。因為天理若墮於法正一邊,就有喪失心真的危險;良知若墮於心真一邊,就有喪失法正的危險。所以必須是真正相因的關係,這才是正道。而要使道變得恰到好處,就只有求之於中。這便是景逸的主張(參見同上書卷11上,《光州學正薛公以身墓志銘》)。
即使所謂「恰好」,那也是因為有真正的相因關係,所以在世俗之見上,能圓融萎靡而不犯手腳,卻並非無視是非之別。只不過像薛元台那樣,在嫌惡、排除世俗之見的同時,又忌諱「中庸」的做法,卻為景逸所不取。據景逸說,因為「中」是恰好之道,故發於事便停停當當。又因「中」是「因物付物」的自然之體,當然也是經世之道。
一方面,景逸具有以「中」為脫卻世俗羈絆、超然塵外的道的傾向。在他看來,若不超然,就不能真正體悟經世大道。因此,雖只講本體(無)的禪(若從儒教的立場出發,禪可以說是舍用而言體),也未必不能成為儒道之助。他認為,學若是格物窮理之學,那麼即使藉助禪來補充,也未嘗不可。正因為此,景逸之學才被劉蕺山和黃宗羲評價為「半雜禪門」(《明儒學案》卷62,《蕺山學案》)。
另一方面,景逸又把「中」作為至極之道。在他看來,若遵循未發之法,就不僅能求得性之體認自得,而且能使體立而用發。因此,景逸所謂的「中」,無疑就是未發之道,但又不僅僅以未發為心之本源(即中),所以他認為,廓然無物時的身心便是「中」,當然,它亦必須是純粹之倫理(同上書卷4,《講義》)。
如上所述,因為「中」即「恰好」之道,即物則之體,所以若發於日用,那就是所謂「物來而順應」。故「中」也可以說是平平常常的自然之體,這就是景逸所謂的「庸」。據景逸說,「中」和「庸」是一體,不能分而為二。如果分而為二且偏於一方,則不是陷於好高騖遠的佛老,就是陷於卑鄙猥瑣的俗見(參見同上書卷1,《語》)。景逸是以基於主靜(見後述)的未發之中的體認為學之根本的,但因為這種「中」就是「庸」,所以其工夫亦必須是不容人為安排的自然之力。基於這一主旨,景逸強調:平常就是體(參見同上書卷4,《講義》)。